2017年昆区景观示范街垃圾箱提档升级采购项目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617号)

2019-03-06 08:03:00
  • 中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内蒙古自治区
  • 行政机关
  •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中标***万元
  • 包头市昆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1301****678


2017年昆区景观示范街垃圾箱提档升级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2017年昆区景观示范街垃圾箱提档升级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617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8月14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8月15日
公示期限: 3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企业或其合法代理商;若为授权代理商投标,必须提供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投标人投标,不接受OEM产品投标。 3.投标人必须在本地有固定经营和售后服务场所并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及房屋产权证明; 4.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提供垃圾桶桶体省级以上(含省级)部门出具检验报告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昆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申朝沛
采购人联系方式: 1301****67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包钢九中公寓楼503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0****65******096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西友谊大街支
项目负责人: 牛群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2******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垃圾箱.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8月14日 1,532,600.00 北京绿博伟业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密云县季庄村西南聋哑学校东北侧(北京大通顺鑫木制品加工厂院内)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刘恋 赵永红 闫炳文 石军志 董骁峰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昆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