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沙河乡张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2019-03-06 06:34:00
卢氏县沙河乡张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已获有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具备招标条件,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沙河乡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卢氏县沙河乡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卢氏县沙河乡张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
3、项目编号:2019-03-2三卢采购(2019)第102号
4、采购内容:卢氏县沙河乡张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包括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运营(采用EPCO);
(1)集中户生活污水处理。计划对集中户采用A2O+BAF+湿地或A2O+MBR+湿地工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2)散户生活污水处理。根据农村分布、人口数量等实际情况,对张家村零散农户所产生的生活污水按单户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进行整治,采用单户生活污水化粪池+净化罐技术(A2O工艺)。拟采取1户/2户、3户/4户布点方式分别设置一套处理规模为0.6m3/d、1.0m3/d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3)生活垃圾。针对农村农户分布、人口数量情况,共配1套10t/d生活垃圾高温热解处理设备。
(4)垃圾与生活污水的三年运营。
5、预算资金:¥***.00元,(其中设计、施工及采购费用为:¥16798200.00元;运营:¥***.00元)。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工期:设计、施工、采购工期180日历天;运营期3年
8、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9、建设地点:本规划设计中生活污水处理目标为沙河乡张家村庄科组、张家村岩湾组、张家村张家组部分农户(沿X21道路两侧农户);
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具有省协会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省协会或相关单位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施工资质证书;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开标时提供企业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开具时间在有效期内),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供应商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9年03月07日10时00分至2019年03月13日17时30分。
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www.smxgzjy.org)“登录业务系统”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smxgzjy.org/bwstb/9783.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smxgzjy.org/xtcabl/4418.jhtml
3、报名资料的提交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诚信库中上传的信息为准。规定时间外上传或更改的信息不作为评标依据。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具体操作详见《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诚信库操作手册》。链接地址:http://www.smxgzjy.org/bwstb/9753.jhtml
注:在项目开标时间起至评标结束至,诚信库将处于锁定状态。如连续投报多个项目,诚信库锁定时间也将延长,请投标人合理安排资料上传时间,尽可能早的将所有项目资料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诚信库。
4、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三门峡)》(http://www.smxgzjy.org/)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于项目开标前现场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
2、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账户必须是已加入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供应商诚信库中录入的账户(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3、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三门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并在系统中打印回执单,回执单应当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http://www.smxgzjy.org/bwstb/9785.jhtml
4、投标人递交保证金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所投标段。
5、保证金截止时间至2019年03月27日10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19年03月27日10时00分;
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评标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电子评标室;
六、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勘察现场。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卢氏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顾文辉
电话:1823****655
地址:卢氏县莘源西路
采购人:卢氏县沙河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国梁
电话:1383****001
地址:卢氏县沙河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敏
电话:1583****880
地址: 郑州市航海路第六大街商鼎创业大厦511室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卢氏县沙河乡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卢氏县沙河乡张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
3、项目编号:2019-03-2三卢采购(2019)第102号
4、采购内容:卢氏县沙河乡张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包括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运营(采用EPCO);
(1)集中户生活污水处理。计划对集中户采用A2O+BAF+湿地或A2O+MBR+湿地工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2)散户生活污水处理。根据农村分布、人口数量等实际情况,对张家村零散农户所产生的生活污水按单户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进行整治,采用单户生活污水化粪池+净化罐技术(A2O工艺)。拟采取1户/2户、3户/4户布点方式分别设置一套处理规模为0.6m3/d、1.0m3/d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3)生活垃圾。针对农村农户分布、人口数量情况,共配1套10t/d生活垃圾高温热解处理设备。
(4)垃圾与生活污水的三年运营。
5、预算资金:¥***.00元,(其中设计、施工及采购费用为:¥16798200.00元;运营:¥***.00元)。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工期:设计、施工、采购工期180日历天;运营期3年
8、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9、建设地点:本规划设计中生活污水处理目标为沙河乡张家村庄科组、张家村岩湾组、张家村张家组部分农户(沿X21道路两侧农户);
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具有省协会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省协会或相关单位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施工资质证书;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开标时提供企业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开具时间在有效期内),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供应商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9年03月07日10时00分至2019年03月13日17时30分。
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www.smxgzjy.org)“登录业务系统”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smxgzjy.org/bwstb/9783.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smxgzjy.org/xtcabl/4418.jhtml
3、报名资料的提交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诚信库中上传的信息为准。规定时间外上传或更改的信息不作为评标依据。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具体操作详见《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诚信库操作手册》。链接地址:http://www.smxgzjy.org/bwstb/9753.jhtml
注:在项目开标时间起至评标结束至,诚信库将处于锁定状态。如连续投报多个项目,诚信库锁定时间也将延长,请投标人合理安排资料上传时间,尽可能早的将所有项目资料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诚信库。
4、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三门峡)》(http://www.smxgzjy.org/)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于项目开标前现场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
2、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账户必须是已加入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供应商诚信库中录入的账户(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3、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三门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并在系统中打印回执单,回执单应当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http://www.smxgzjy.org/bwstb/9785.jhtml
4、投标人递交保证金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所投标段。
5、保证金截止时间至2019年03月27日10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19年03月27日10时00分;
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评标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电子评标室;
六、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勘察现场。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卢氏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顾文辉
电话:1823****655
地址:卢氏县莘源西路
采购人:卢氏县沙河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国梁
电话:1383****001
地址:卢氏县沙河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敏
电话:1583****880
地址: 郑州市航海路第六大街商鼎创业大厦5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