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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一机一中篮球场塑胶工程 |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7〕5804号 | | 采购目录: | 工程类/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招标内容并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和技术服务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3)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二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年审合格)、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即可);(3)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4)生产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5)硅PU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依据2011/65/EU,(EU)2015/863出具ROHS符合性认证证书和对应认证实验报告及依据CQC51-351121-2009出具CQC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代理商需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6)硅PU产品有国家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液体材料(半成品)符合GB 18583-2008国家标准的有害物质限量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代理商需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7)硅PU产品提供北京国体世纪体育用品质量认证中心依据GB/T19851.11—2005认证标准出具的NSCC产品认证证书;(代理商需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8)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7年08月17日 08:30 |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7年08月24日 08:30 |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500.00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7年09月06日 15:00 |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9月06日 15:00 |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体育局 |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体育局 | | 采购人联系人: | 黄维秀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5******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08****8613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银行包头市青山支行营业部 | |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 项目负责人: | 杨坤奇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5****** | | 采购文件: | 公告.docx | | 项目预算合计: | 采购内容为: | 5****** | 服务 | 组 | 1.0 | 一机一中篮球场铺设塑胶面层 |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体育局、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1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