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二道区吉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租用临河家园3-103一期装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二道区吉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 长春市二道区吉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租用临河家园3-103一期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长春市二道区吉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租用临河家园3-103一期装修工程
项目编号:ZDZB2019-03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志强
项目联系电话: 0431-8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二道区吉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长春市二道区
联系方式:宇女士 0431-8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志强 0431-81******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深圳街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2016-2018年度)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全国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3.3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6、2017)财务状况良好,均不亏损。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办〔2017〕57号文件)。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相关文件和表格等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3.10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3.11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06日 09:00 至 2019年03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并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28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3月28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三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