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空空导弹研究院通电信息记录电路研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空空导弹研究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通电信息记录电路研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通电信息记录电路研制项目
项目编号:XHTC-HW-2018-094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371-56****** 0379-6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空空导弹研究院
地址:洛阳市解放南路166号
联系方式:黄海 1853****78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先生 0371-56****** 0379-64******
代理机构地址: 洛阳市周山路与银川路中泰大厦609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05日 09:00 至 2019年03月1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洛阳市周山路与银川路中泰大厦609室
招标文件售价:¥5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26日 08: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3月26日 08:30
六、开标地点:
中国空空导弹研究院培训中心205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a)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制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制单位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的处罚、3年内不得参与中国空空导弹研究院采购活动;
b)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
a)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三级或以上);
b)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c)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
d)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
承制范围符合采购目的要求(以投标单位提供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副本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书副本为准)。
e) 投标单位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1.6.4近三年(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单位与法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能够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到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任何时候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不得为受到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罚的供应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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