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办公楼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办公楼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成交结果公示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办公楼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办公楼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WLZY-2019-ZHC005
二、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9年2月13日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
三、磋商信息
磋商时间:2019年3月1日上午10时00分
磋商地点:南阳市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磋商小组组长:钱文军,磋商小组成员:王硕、杨耀富(采购人代表)
四、磋商结果
成交人:河南宇通实业有限公司
成交报价:¥***元(大写:贰拾陆万捌仟元整)
联系人: 姜雨
联系电话:1553****181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一路北9号150004号
成交具体内容:办公楼电梯采购及安装
五、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由中标人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交易费、公证费。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宜
采购人: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毕先生
联系电话:0377-61******
联系地址:南阳市人民北路968号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邢女士
联系电话:1873****285
联系地址:南阳市两相路盛世御苑小区2号楼2单元33楼
本次公告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谢绝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同时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委托代理人亲自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