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第一实验小学课桌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19-03-04 01:55:00
郯城县第一实验小学课桌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第三章项目说明、要求一、项目说明1、项目名称:郯城县第一实验小学课桌采购项目2、项目预算:***万元。3、供货期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日历天。4、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成交人须开具正式发票。6、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全部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待使用一段时间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7、勘察现场:报价人单位应于报名时自行踏勘项目现场,若因未踏勘现场,在以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报价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8、采购内容中未尽事宜按照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执行验收。
第三章项目说明、要求一、项目说明1、项目名称:郯城县第一实验小学课桌采购项目2、项目预算:***万元。3、供货期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日历天。4、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成交人须开具正式发票。6、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全部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待使用一段时间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7、勘察现场:报价人单位应于报名时自行踏勘项目现场,若因未踏勘现场,在以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报价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8、采购内容中未尽事宜按照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执行验收。9、参与报价单位须现场提供与技术要求相符的样品,样品包括(组装好的桌椅、未组装好的桌椅零件、厂家检验报告、桌椅所使用的塑料颗粒)。未按要求提交样品(或所提交样品不符合技术要求)者做无效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