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平南县平山镇南思村公共服务中心工程(重二)项目编号:GGZC2018-C2-67090-DHJS(重二)成交结果公告

2019-03-04 11:09:00
  • 成交公告
  • 单一来源
  • GGZC2018-C2-67090-DHJS)(重二)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其他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
  • 陈工
  • 中标***万元
  • 平南县平山镇南思村民委员会
  • ***37******7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平南县平山镇南思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就“平南县平山镇南思村公共服务中心工程(重二)”项目(项目编号:GGZC20***-C2-67090-DHJS)(重二))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GZC20***-C2-67090-DHJS)(重二)

项目名称:平南县平山镇南思村公共服务中心工程(重二)

项目联系人: 陈工

联系方式: 0775-4******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平南县平山镇南思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平南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人联系人:李桂文 电话:***37******7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贵港市达开路与荷城路交汇处东南角锦泰尊品******元第***层***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工 0775-4******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GGZC20***-C2-67090-DHJS(重二)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年02月***日

成交日期:20***年03月04日

总成交金额:***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平南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平南县平南镇城东街******

3.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玖万玖仟肆佰柒拾柒元伍角整(¥***.50)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99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299号文执行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侯锦霞、彭国智、胡国华。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平南县平山镇南思村公共服务中心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成交供应商名称:平南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平南县平南镇城东街******

3.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玖万玖仟肆佰柒拾柒元伍角整(¥***.50)

 

七、其它补充事宜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平南县平山镇南思村公共服务中心工程(重二)

项目编号:GGZC20***-C2-67090-DHJS(重二)

成交结果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平南县平山镇南思村民委员会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lt;/span>92***日就平南县平山镇南思村公共服务中心工程(重二)项目编号:GGZC20***-C2-67090-DHJS(重二)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平南县平山镇南思村公共服务中心工程(重二)

项目编号:GGZC20***-C2-67090-DHJS(重二)

  •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平南县平山镇南思村公共服务中心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www.zfcg.ggcz.gov.cn)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ggggzyjy.gov.cn)

四、评标日期:20***lt;/span>9228

评标地点: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评标委员会名单:侯锦霞、彭国智、胡国华。

采购人代表:甘玉丽

  • 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平南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平南县平南镇城东街******

3.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玖万玖仟肆佰柒拾柒元伍角整(¥***.50)

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平南县平山镇南思村民委员会

采购人联系人:李桂文     电话:***37******7

地址:平南县

2.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贵港市锦泰尊品***第***层***元

  招标代理机购联系人:陈 工     

  联系电话:0775-4******

3.监督管理部门:平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0775-7******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平南县平山镇南思村民委员会或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平南县平山镇南思村民委员会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