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工业二〇八大队11#-14#楼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施工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501号)

2019-03-04 08: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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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工业二〇八大队11#-14#楼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施工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核工业二〇八大队11#-14#楼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501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7月28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7月31日至2017年8月2日
公示期限: 3天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有足够的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的资质条件: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2、工程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采购人名称: 核工业二0八大队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昆区乌兰道9号
采购人联系人: 张俊卿
采购人联系方式: 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http://www.hyzbdl.com/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911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
项目负责人: 韩静茹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2******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7月28日 3,398,925.00 包头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东河区环城西路路南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李维元 、董霞、郭国光、徐正武、张俊卿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非预算单位采购、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