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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昆区环保局采购高空摄像设备及配件项目 |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17〕1075号 | | 采购目录: | 货物类\其他货物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符合本项目经营资格; 4、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能够提供产品和设备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有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书并且在本地具有售后企业及办事处,需提供本地办事处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 7、代理商投标的,应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8、供应商需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安装、维修资质等级备案证书或具备省级公安厅颁发的安防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三级资质证书; 9、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是原装正品; 10、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1、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 |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7年07月30日 17:00 |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7年08月04日 17:00 |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昆区包头乐园东门南150米(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招标部 |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500.00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7年08月10日 09:30 |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昆区包头乐园东门南150米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8月10日 09:30 |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昆区包头乐园东门南150米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 |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环境保护局昆区分局 |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昆区 | | 采购人联系人: | 路海霞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5******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包钢九中公寓楼503 |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00****65******0969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西友谊大街支 | |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昆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 项目负责人: | 张彩云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2****** | | 采购文件: | 采 购 公 告.docx | | 项目预算合计: | | 采购内容为: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环境保护局昆区分局、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