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行政办公楼、门诊楼及病房塑胶地板采购及安装采购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977号)

2019-03-04 06: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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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行政办公楼、门诊楼及病房塑胶地板采购及安装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行政办公楼、门诊楼及病房塑胶地板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7〕977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7月12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7月28日
公示期限: 3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三)塑胶地板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四)具有IS09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及ISO14001国际绿色环保认证证书;(五)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何勇
采购人联系方式: 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2****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开发区支行
项目负责人: 刘雅晖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7月12日 ***.00 包头市嘉蝶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青山区西部五金机电城16栋123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李昆林 郝俊峰 王建敏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