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机电工业职业学校无人机实训基地三期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437号)

2019-03-04 04: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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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机电工业职业学校无人机实训基地三期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机电工业职业学校无人机实训基地三期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437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7月26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7月28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的无人机生产或经营资格; 3、投标人无人机操控授课人员需具备(AOPA)颁发的教员证资格; 4、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应具有完成与本项目相应的资金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设备、人员、售后服务能力及良好的银行信誉和财务状况。 6、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采购人名称: 包头机电工业职业学校
采购人地址: 包头职教园区
采购人联系人: 刘工
采购人联系方式: 1535****92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1310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24****381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分行神华国际城支行
项目负责人: 李芗霖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6******
采购文件: 公告.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7月26日 1,230,638.00 内蒙古宇通博辉航空航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中环国际A-1007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包头机电工业职业学校无人机实训基地三期设备采购项目 无人机实训基地设备 设备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规定,服务质量须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并且达到招标人满意,质保期不得少于三年 1 1,230,638.00 1,230,638.00
评审成员: 王景成 王荣华 李燕 贾晖 刘志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机电工业职业学校、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