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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土默特右旗沟门镇***年农村节能减排项目 |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7〕5657号 | | 采购目录: | 工程类\专业施工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一、二标段供应商投标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状态为“有效”。三、四标段供应商投标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3)具有国家相关质量检测部门提供的设备相关检验报告;(4)具有履行合同及具备供货保障能力,有良好信誉、能够向采购人提供优良的售后服务;(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一、二标段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二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若三证合一,提供新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资质证书副本;(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7)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8)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三、四标段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二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若三证合一,提供新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提供近两年内污水处理整体工程的业绩证明;(6)投标单位为代理商的,出示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7)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土默特右旗沟门镇***年农村节能减排项目,本项目分四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板申气村、威俊村污水管道敷设工程;二标段为西湾村、庙湾村污水管道敷设工程;三标段为威俊村、板申气村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采购;四标段为西湾村、庙湾村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采购。 |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7年07月27日 19:00 |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7年08月03日 19:00 |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 | 获取文件地址: | 土右旗民生大楼东副楼四楼土右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500.00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7年08月17日 10:00 | | 文件递交地址: | 土右旗民生大楼东副楼四楼土右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8月17日 10:00 | | 开标地址: | 土右旗民生大楼东副楼四楼土右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采购人名称: | 土默特右旗沟门镇人民政府 |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沟门镇火盘村 | | 采购人联系人: | 王东旭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81****7788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08****8613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银行包头市青山支行营业部 | | 行政主管部门: | 土右旗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 项目负责人: | 王悦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5****** 1874****800 | | 采购文件: | 招标(2017TY-CG087).docx | 项目预算合计: | C | 1,000,000.00 | | B | 1,740,000.00 | | A | 5,360,000.00 | | D | 1,000,000.00 | | 采购内容为: | 5588736 | 工程 | | 1.0 | 威俊村污水管道敷设工程 | | 5588753 | 工程 | | 1.0 | 板申气村污水管道敷设工程 | | 5588721 | 工程 | | 1.0 | 西湾村污水管道敷设工程 | | 5588725 | 工程 | | 1.0 | 庙湾村污水管道敷设工程 | | 5588776 | 货物 | | 1.0 | 板申气村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 | | 5588784 | 货物 | | 1.0 | 威俊村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 | | 5588778 | 货物 | | 1.0 | 西湾村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 | | 5588780 | 货物 | | 1.0 | 庙湾村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 |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土默特右旗沟门镇人民政府、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2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