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2018年-2020年既有建筑能效提升项目(公共建筑)招标公告
新安县2018年-2020年既有建筑能效提升项目(公共建筑)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安县2018年-2020年既有建筑能效提升项目(公共建筑)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市、县等各级财政补贴+自筹,招标人为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安县2018年-2020年既有建筑能效提升项目(公共建筑)
2.2、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9】032号
2.3、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新政集采【2019-02-9】
2.4、资金来源:中央、市、县等各级财政补贴+自筹
2.5、建设地点:新安县境内
2.6、工程概况:对新安县既有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能效提升,总面积约5万平方米
2.7、招标范围:新安县2018年-2020年既有建筑能效提升项目(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
2.8、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75万元。
2.9、服务期:三年,其中2018年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于2019年4月30日之前验收完成。
2.10、质量标准:符合能效提升测评标准,能效提升30%以上。
2.1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包含合同能源管理;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15、2016、2017)的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不足一年的仅提供财务报表;
3.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网页截图打印。(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4、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购)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投标单位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3月 4日至2019年3月8日18:00(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不少于5个工作日)。本项目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 年3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一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新安县黄河大道616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383****67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延光路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09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9-60******
电子信箱:chenganzb@163.com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