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中心校区信息楼空调采购竞争性磋商

2019-03-01 04:57:00
  • 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HCSD-2019-004
  • 山东省
  • 教育系统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崔娟
  • 预算***万元
  • 山东大学
  • 87039399 0531-88****** 0531-58******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山东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山东大学中心校区信息楼空调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山东大学中心校区信息楼空调采购

项目编号:HCSD-2019-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娟

项目联系电话:0531-58****** 8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东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老师 0531-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崔娟 0531-58****** 87******

代理机构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经五路256号青年大厦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项目名称:山东大学中心校区信息楼空调采购2、数量:119台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中心校区信息楼按照学校要求与研究生院具体需求进行了整体改造,为提高教学保障条件,保证教学质量,满足改造后的信息楼教室使用,根据新的布局情况,申请在信息楼教室安装空调119台。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本项目包含中心校区信息楼空调采购与安装,供应商不得对所投货物和服务分解后进行响应。项目预算为人民币***万元。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本项目制造或供货、实施能力,在人员、设备和资金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响应并承诺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制造商或其合法代理商;2.国内企业参与报价应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3月19日 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3月04日 09:00 至 2019年03月0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济南市市中区经五路256号青年大厦5楼520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在上述规定的时间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信用网站查询网页截图到代理机构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借资质参加报价。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3月19日 08:30 至 2019年03月19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C804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3月19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C804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娟

项目联系电话:0531-58****** 87******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