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阜新市新邱区政府机关雇佣通勤用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19-03-01 04:50:00
  • 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2019.FXJY.FC.002
  • 辽宁省
  • 行政机关
  • 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马先生
  • 预算***万元
  •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0418-2****** 0418-2******

  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阜新市新邱区政府机关雇佣通勤用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阜新市新邱区政府机关雇佣通勤用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9.FXJY.FC.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18-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5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于先生 0418-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先生 0418-2******转889

代理机构地址: 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5-2(市公安局北融源大厦10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内容:租赁40座以上客车2辆,负责接送职工上下班,具体以项目需求为准。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期限一年。3.服务地点:阜新市中华路线路及八一路线路,具体以项目需求为准。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 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3.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5.供应商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有良好信用信息的声明。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3月14日 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3月04日 08:00 至 2019年03月0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011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到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011室领取磋商文件,并携带以下材料:①本公告第二项所要求的所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③被授权人身份证;④响应截止前十二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注: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有良好信用信息的声明;⑥供应商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3月14日 08:30 至 2019年03月14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3月14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阜新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首先完成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网址:http://www.ccgp-fuxin.gov.cn,详细参考阜新市政府采购网: “首页-重要通知-阜新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金额:3,000.00元整。

2.磋商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2019年03月14日9:00时。

3.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或网银:以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到招标代理机构帐户,并在附言栏中写明项目、包名称,汇款凭证需装入原件档案盒中。

收款单位名称: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8500001520****020281

开户银行:阜新银行银合支行

联系电话:0418-6327079

4.磋商保证金退还方式:电汇方式

5.磋商保证金不符合要求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18-2******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