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项目
1.招标条件
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恩施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恩施市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项目进行招标,项目业主为恩施市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恩施市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DZESZB2019-002
2.3项目地点: 恩施市
2.4 项目规模:恩施市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项目包含:综合布线系统(含法院专网、互联网、政务网、电话、有线电视系统);网络中心机房系统;安全防范系统;智能一卡通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法院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多功能会议系统;高清科技法庭系统;多功能数字审委会系统设备;法院智慧应用系统;法院档案数字化管理系统;信息化设备及系统迁移;桥架及管线工程;机房装修;
2.5招标范围:具体内容和相关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预算金额:***元
2.7工期:100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和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9验收标准:保证软硬件的兼容性,能与四级法院系统无缝对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信用查询: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证;
3.6、保证软硬件的兼容性,能与四级法院系统无缝对接。投标单位需提供经测试后能够无缝对接的证明材料原件。请投标单位于2019年3月11日至15日,到恩施市人民法院开展无缝对接测试工作,联系人:何亮,联系电话:1887****678。
3.7、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16、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于本项目的投标。
3.9、投标人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请于2019年3月4日至2019年3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投标报名登记表(见本公告后附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法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职称证书以上资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恩施市金子路州传媒中心报业大厦主楼3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3月26日9时30分。
5.2地点为: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3开标室(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市民之家四楼)。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恩施市人民法院
联 系 人:杨来群
电 话:1830****669
招标代理机构: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金子路州传媒中心报业大厦主楼3楼
联系人:岳词勇
电 话: 0718-8******、1599****950
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