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市政一所通州区市政管理所购置生产用车公开招标公告

2019-03-01 03:47: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HXZC-HW-2019109
  • 北京市
  • 行政机关
  • 汇信(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张经理
  • 预算***万元
  • 北京市通州区市政一所
  • 1371****208 010-69******

  汇信(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通州区市政一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通州区市政管理所购置生产用车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通州区市政管理所购置生产用车

项目编号:HXZC-HW-20191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1371****2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通州区市政一所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东营前街58号

联系方式:陈伟 010-6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汇信(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经理1371****20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号院15号楼5层50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2) 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6年01月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 投标人必须具有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6)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高的信誉,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有良好的声誉和业绩;必须有承担同类项目业绩并拥有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 7)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逾期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8) 对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9)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01日 09:30 至 2019年03月08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号院15号楼5层502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2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3月2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太阳花酒店三层8号会议室(北京市通州区九棵树西路201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