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光利高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兰考分公司电力设备厂水泥制品采购项目
开封光利高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兰考分公司电力设备厂水泥制品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我公司受开封光利高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兰考分公司委托,对开封光利高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兰考分公司电力设备厂水泥制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开封光利高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兰考分公司电力设备厂水泥制品采购项目
2、采 购 人:开封光利高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兰考分公司
3、项目编号: zplk-2019001
5、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6、供货时间及地点: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供货完毕,采购人指定地点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8、采购内容:水泥制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包段划分:
本项目共设两个包段:
第一包段:一批水泥制品采购项目
第二包段:二批水泥制品采购项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包段与第二包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生产商或经销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需生产或经营需采购的内容(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任意一个月(2017年12月以后)企业缴纳社保证明和完税证明等证明材料);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15、2016、2017近三年中任意一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新公司成立提供成立之后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违法记录承诺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三项内容不得列入“受惩黑名单”;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不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列入“受惩黑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己经投标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产品必须具有相应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证书)或省级以上的检测检验报告;
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5、投标人需要在开标提交一定数量投标保证金,数额为项目预算价的2%。(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 1 日--2019年3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及委托书原件到在开封市郑开大道第四大街郑开印象城报名并同时购买招标文件,过期不候。
2、招标文件出售方式:人民币500元/包,现金购买,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四、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3月 21 日 14:30 分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开封市郑开大道第四大街郑开印象城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六、联系信息
招 标 人:开封光利高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兰考分公司
地 址:裕禄大道82号附近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1-22233115
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
联系人:计先生
电 话:037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