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青山区先锋道办事处先锋道街道、青园社区及哈达社区“两室”用房办公配套设备采购采购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545号)

2019-03-01 11:40:00
  • 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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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包头市青山区先锋道办事处
  • 1372****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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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先锋道街道、青园社区及哈达社区“两室”用房办公配套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545号
采购目录: 货物类\通用设备\办公设备\其他办公设备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投标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状态为“有效”。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二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授权书;(6)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先锋道街道、青园社区及哈达社区“两室”用房办公配套设备采购。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7年07月14日 18:3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7月21日 18:30
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友谊大街与劳动路交叉口西50米路北)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08月07日 14:0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友谊大街与劳动路交叉口西50米路北)
开标时间: 2017年08月07日 14:00
开标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青山区先锋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 青山区赛音道2号街坊
采购人联系人: 段沅君
采购人联系方式: 1372****06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8****861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包头市青山支行营业部
行政主管部门: 青山区政府采购办
项目负责人: 王荣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doc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828,059.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5****** 货物 1.0 工作台
5577232 货物 2.0 书架
5577246 货物 1.0 班椅
5577259 货物 2.0 卡座
5577267 货物 2.0 卡座
5577282 货物 2.0 茶水台
5577294 货物 2.0 茶水台
5577299 货物 2.0 谈判桌
5577303 货物 8.0 洽谈椅
5577307 货物 2.0 工作台
5577313 货物 3.0 班椅
5577322 货物 2.0
5577329 货物 2.0 床垫
5577334 货物 29.0 工作台
5577338 货物 9.0 工作台
5577340 货物 38.0 办公椅
5577351 货物 12.0 书架
5577356 货物 58.0 资料架
5577365 货物 1.0 会议台
5577377 货物 16.0 会议椅
5577386 货物 4.0 主席台
5577459 货物 13.0 主席台
5577464 货物 4.0 主席台
5577477 货物 2.0 水吧台
5577483 货物 2.0 会议椅
5577499 货物 108.0 写字椅
5577503 货物 164.0 写字椅
5577507 货物 9.0 吧椅
5577517 货物 32.0 工作台
5577976 货物 23.0 木质小柜
5578042 货物 32.0 木质主机架
5578084 货物 32.0 木质键盘
5578105 货物 9.0 工作台
5578113 货物 43.0 办公椅
5578120 货物 42.0 圆椅
5578124 货物 3.0 圆桌
5578127 货物 49.0 组合台
5578137 货物 人位 54.0 影院椅
5578142 货物 2.0 书架
5578147 货物 10.0 衣柜
5578153 货物 5.0 吧椅
5578159 货物 10.0 电脑桌
5578167 货物 10.0 电脑椅
5578171 货物 2.0 报告台
5578173 货物 1.0 画案
5578177 货物 8.0 组合沙发
5578187 货物 2.0 组合茶几
5578193 货物 人位 8.0 卡位
5578200 货物 人位 8.0 办公椅
5578203 货物 人位 10.0 三边桌
5578207 货物 人位 10.0 办公椅
5578213 货物 人位 5.0 电脑桌
5578221 货物 人位 6.0 办公椅
5578222 货物 1.0 圆桌
5578232 货物 3.0 躺椅
5578238 货物 1.0 圆桌
5578251 货物 2.0 圆椅
5578258 货物 2.0 组合沙发
5578267 货物 3.0 圆墩
5578294 货物 2.0 茶几
5578295 货物 14.0 组合桌
5578299 货物 24.0 椅子
5578304 货物 120.0 培训椅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青山区先锋道办事处、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