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368号)

2019-03-02 12: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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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368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7月19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7月20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三)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四)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如是代理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如是生产厂家,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如属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五)代理商需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原件;(六)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中心医院
采购人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环城路61号
采购人联系人: 郝震海
采购人联系方式: 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2****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开发区支行
项目负责人: 邢瑞芳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采购公告.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7月19日 15,210,000.00 北京启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南街甲1号1号楼A406-A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张玲 郝震海 张翠娥 张林刚 岳素娟 刘杨 韩丽莎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中心医院、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