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公安局整合飞机场、高路公司视频专用设备采购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谈〔2017〕956号)

2019-03-02 09:01:00
  • 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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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头市公安局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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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公安局整合飞机场、高路公司视频专用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包采谈〔2017〕956号
采购目录: 货物类\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供应商投标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可以满足本次招标内容的投标企业; 3、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登记证书贰级及以上资质(外省企业需在内蒙自治区公安厅备案); 5、投标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状态为“有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二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资质证书;(6)代理商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7)生产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8)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7年07月20日 10:0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7月27日 10:00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27号金地大厦11层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08月01日 14:0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7年08月01日 14:00
开标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公安局
采购人联系人: 周波
采购人联系方式: 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8****861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包头市青山支行营业部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杨坤奇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
采购文件: 谈判公告.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40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5****** 货物 1.0 整合飞机场、高路公司视频专用设备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公安局、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