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包头市青山区城乡建设局绿化所需粉碎机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7〕5266号 |
| 评审日期: | 2017年07月10日 |
| 公示日期: | 2017年07月10日 |
| 公示期限: | 1个工作日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提供所需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投标人必须在本地有固定经营和售后服务网点; 4、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青山区城乡建设局 |
| 采购人地址: | 青山区建设路189号 |
| 采购人联系人: | 秋晓燕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3******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包头建工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当代生态大厦1709室 |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00******6400010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 项目负责人: | 任补补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6****** |
| 采购文件: | |
| A | 2017年07月10日 | ***.00 | 包头华泰水土保持生态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包头市昆区青年路花苑中厅 | | |
| 中标标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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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成员: | 董霞 王鹏 赵焱 李维元 赵雁翔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青山区城乡建设局、包头建工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包头建工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2017年07月1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