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第一中学美国高中AP课程班合作办学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19-01-28 01:09:00
<html><body><div class="vF_detail_content"> <p>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京市第一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京市第一中学美国高中AP课程班合作办学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p><p> </p><p><strong>项目名称:</strong>南京市第一中学美国高中AP课程班合作办学服务</p><p><strong>项目编号:</strong>HXZC-2019151011</p><p><strong>项目联系方式:</strong></p><p>项目联系人:林工 何工</p><p>项目联系电话:025-58******-809</p><p> </p> <p></p><p><strong>采购单位联系方式:</strong></p><p>采购单位:南京市第一中学</p><p></p> <p>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301号</p><p>联系方式:蔡祥 025-68******</p><p> </p><p></p><p><strong>代理机构联系方式:</strong></p><p>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p><p>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工 何工 025-58******-809</p><p>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金源大厦17层</p><p> </p><p></p> <p></p><p><strong>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strong></p><p></p> <p></p><p style="line-height: 150%; text-indent: 10.55pt;"><strong>1、项目概况</strong></p><p style="line-height: 150%; text-indent: 10.55pt;">为了探索高中课程改革的模式,在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加强国内教育与国际先进教育理念、模式及教育资源的接轨,推动江苏省基础教育的发展,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复合型人才,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广大家长及学生的需求,南京市第一中学借鉴美国高中的课程设置及管理模式,将创建南京市第一中学美国高中AP课程班(以下简称为AP班)。</p><p style="line-height: 150%; text-indent: 10.55pt;"><strong>2、办学形式、宗旨和培养目标</strong></p><p style="line-height: 150%; text-indent: 10.55pt;">(1)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引进符合南京市第一中学学生能力和兴趣及未来职业发展需要的AP课程,融合南京市第一中学优秀的师资和教学资源,结合南京市第一中学的高中课程联合创办美国高中AP课程班,为南京市第一中学量身打造独特的AP课程体系和英语课程体系,共同促进基础教育的改革及国际合作与交流。</p><p style="line-height: 150%; text-indent: 10.55pt;">(2)培养目标:用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教学管理方法,以培养具有民族情怀、全球视野、志向高远的新时代人才为目标,为本项目的学生达到学有所成并顺利进入世界一流大学创造最好的条件,为把他们培养成为高水准的国际化复合型人才打下良好的基础。</p><p> </p><p><strong>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strong></p><p>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南京”网站(www.nj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www.nj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如本项目接受)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p><p> </p><p><strong>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strong></p><p>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p><p>时间:2019年01月28日 13:30 至 2019年02月0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p><p>地点:网上注册下载招标文件。</p><p>招标文件售价:¥8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p><p>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采购文件获取:(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2月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采购文件。(2)采购文件售价(含平台下载服务费):850元,售后不退。(3)下载者须前往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需在投标报名时,在平台提交“发票信息”附件。采购文件费用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平台下载费发票由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出具。非因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由于供应商未在平台中提交开票信息所造成的开票延误,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5)供应商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期间若遇到技术方面的问题,请联系平台咨询电话:40******50-2;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张工:1815****286、QQ:25******23;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30。2、供应商报名咨询联系方式:(1)联系人:林工(2)联系电话:025-58******-809</p><p> </p><p><strong>四、投标截止时间:</strong>2019年02月19日 09:30</p><p><strong>五、开标时间:</strong>2019年02月19日 09:30</p><p><strong>六、开标地点:</strong></p><p>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金源大厦17层1718室</p><p> </p><p><strong>七、其它补充事宜</strong></p><p></p><p> </p><p><strong>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strong></p> <p></p><p>本项目若符合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p> <p> </p><p></p> <p> </p> <p></p> </div> </bod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