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合浦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迁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政采备案编号:政采(工)2019055】
2019-06-21 12:00: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合浦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迁建项目
已由
合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合发改字[201
9
]
133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合浦县人民检察院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地方配套等资金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
合浦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迁建项目
项目编号
:
HZTHP-GCZB-2018-031
建设地点:
合浦县
城
东环大道与公园路
东
延长线交汇处
建设规模:
本工程单幢建筑基底面积1958.66平方米;单幢建筑面积7947.6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986.5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61.06平方米;地上8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39.65米。以及配套道路、供电、给排水、绿化工程等。
合同估算价:
约
***
万元
要求工期:
400
日历天
招标范围:
经评审的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无划分
设计单位:
中物联规划
设计
研究院
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广西金斧勘察检测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
状态,具
备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
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备相
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
工程
专业
贰级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
符合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第一款
除外)
。
3.2
业绩要求:
无。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
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
(符合桂建管
﹝2013﹞
17号
和
桂建管
﹝2014﹞
25号
文除外
)。
3.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
6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
备注:
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
仅包括与房建市政工程有关的施工、监理、检测、招标代理、园林绿化等类型的企业、人员、项目及诚信信息。其他非房建市政类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信息以诚信库信息为准的,投标人应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以下所有“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的表述,均同此备注
】
。
4. 投标报名
现场
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
9
年
6
月
24
日至
201
9
年
6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
5
:
0
0
时至
1
8:0
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
“
身份证原件
”
在
广西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浦县分中心 (合浦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进行
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
现场
报名者,请于
201
9
年
6
月
24
日至
201
9
年
6
月
28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
5
:
0
0
时至
1
8
:
0
0
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
身份证原件
”在
广西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浦县分中心 (合浦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
5.3 图纸押金
1000
元
【备注:图纸的发放须进入当地指定的交易中心,
退还图纸同时退还图纸押金。图纸押金须于
开标后
5日内退还投标人
】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
9
年
7
月
15
日
09
时
3
0
分,地点为
广西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浦县分中心(合浦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二)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
点的投
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
本人
身份证原件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
身份证复印件
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进度款支付方式
: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80
%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7
0
%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bhsggzy.cn )、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hepu.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海之特综合管理平台(
www.hzt2006.com/
)
上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浦县分中心 :0779-7201008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合浦县住建局:0779-7206183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合浦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合浦县
廉州镇公园路
99号
地 址:
广西北海市合浦县廉州镇文昌新城二幢9号
邮 编:
536100
邮 编:
536100
联 系 人
:
冯祖宏
联 系 人:
刘 静
电 话:
0779-7******
电 话:
0779-
7200788
传 真:
传 真:
0779-
7200788
网 址:
网 址:
www.hzt2006.com/
开户银行:
合浦国民村镇银行
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
6091 0101 3020 0504 9
201
9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