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长塘镇天堂村巴兰坡主干道连接工程(QXQZC2019G20603)公开招标公告
2019-06-20 12:00:00
长塘镇天堂村巴兰坡主干道连接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QXQZC2019G20603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塘镇天堂村巴兰坡主干道连接工程
已
由
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青发改字【2018】292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南宁市青秀区长塘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自治区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宁市青秀区长塘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长塘镇天堂村巴兰坡主干道连接工程
2.2 招标编号:
QXQZC2019G20603
2.3 建设地点:
长塘镇天堂村巴兰坡
2.4 项目概况:本线路全长2.57km,主线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1+986.684,共1.986km,支线起点桩号AK0+000-AK0+579.936,共0.566km。路面结构为3cmAR-AC13橡胶沥青混凝土上面层+乳化沥青粘层+5cmAC-25C粗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1.0cm稀浆封层+15cm5%水泥稳定碎石+12cm级配碎石。
2.4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5招标的范围包括
:
具体详见
项目概况、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本招标路段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
并在人员
、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
B
类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5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A级、B级和C级且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被限制参与工程投标受惩黑名单的企业,可对本工程投标。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59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广西公路建设市场2018年度设计企业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
或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公布的关于南宁市201
7
年度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的规定执行。
3.6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7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地市级及以上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19年6月
21
日9时至2019年6月
28
日17时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org.cn/gxnnhy)完成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人网上报名指南”。
4.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平台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如需获取项目有关技术文件、图纸,请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项目投标报名后再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组织,具体详见须知附表。
投标预备会时间: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将所需提问的问题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
7
月
11
日9时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
9
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详见
9
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
上发布
。
7. 发布补遗书的方式
招标人如需要发布补遗书的,则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注意查询,在收到补遗书通知后将确认回执传真至招标人,否则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补遗书。
8. 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活动有质疑或投诉的,要按照有关规定提出。
9.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宁市青秀区长塘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高工
联系
电话
:
0771-4******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长安路与长宁路交汇处附近西南
邮
编:
530022
招标代理机构:
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莫工
联系电话:
0771-5******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锦春路12号时代康苑三层301号房
邮 编:
530022
招标人:
南宁市青秀区长塘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