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交警支队2019年公安交通管理涉案车辆保管拖移服务(重)(项目编号:HZZFCG2019-F-99)公开招标公告

2019-06-20 12: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HZZFCG2019-F-99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行政机关
  •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周工
  •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0774-5220079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交警支队2019年公安交通管理涉案车辆保管拖移服务(重)(项目编号:HZZFCG2019-F-99)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交警支队2019年公安交通管理涉案车辆保管拖移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交警支队2019年公安交通管理涉案车辆保管拖移服务(重)

  二、采购项目编号:HZZFCG2019-F-99

  三、采购内容:交警支队公安交通涉案车辆保管及拖移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服务的供应商;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9620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9627止(工作日), 每日上午800分至1130分,下午300分至5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城投集团)4楼,联系电话:0774-5******0774-5******】。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4.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实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①“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或②三证合一后新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①、②两样至少提供一样)。

注: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复印件或扫描件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后留下存档。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9711900前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经营者本人账户)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7200101900****1055

开户行:贺州八步东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7119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城投集团)4楼】,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本项目已经在公告媒介进行招标文件预公示,预公示期满(未收到意见函)或答复期满(未再收到意见函),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接受任何有关招标文件内容的异议。

十、联系事项:

  人: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八步区八达西路368号               地      址:贺州市贺州大道55

联系人:孙纪旺                                 人:周工

 话:0774-5220079                       电      话:0774-5128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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