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衡通工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食堂物资定点供应商采购单位服务(GLZC2018-C3-04-53HTGJ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广西新衡通工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委托,现就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食堂物资定点供应商采购单位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食堂物资定点供应商采购单位服务
二、项目编号:GLZC2018-C3-04-53HTGJ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招标内容: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食堂物资定点供应商采购单位服务,通过竞争性磋商选择1家供应商定点供应(本项目12个月预算金额***万元),具体详细信息见第三章服务采购需求。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供应商网上报名要求:
潜在供应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lggzy.org.cn)以登录或注册方式完成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9日至2019年6月25日17时30分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9年6月19日至2019年6月25日17时30分止(工作日)。
2.售价:250元。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潜在供应商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lggzy.org.cn)完成网上报名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在交易系统打印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码。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760 元整(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投标人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方式转账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保证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7月1日9时00分至9时30分,携带加盖公章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码和投标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不须密封,单独提交),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开标室(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未携带相关材料或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7月1日9时30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开标室(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十二、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一、业务咨询:
1.采购人名称: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
地址:桂林市中山南路魏塘路130号;
联系人及电话: 胡主任 联系电话:0773-6******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新衡通工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翠竹路23号翡翠山庄内41-1号别墅
项目联系人:詹舒羽 联系电话: 0773-2812226
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桂林市象山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3******
广西新衡通工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