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友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扶绥县柳桥镇蕾大村东铺屯至渠良路口叉路等2条道路硬化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6-10 12:00:00
广西友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扶绥县扶贫办开发办公室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扶绥县柳桥镇蕾大村东铺屯至渠良路口叉路等2条道路硬化建设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
扶绥县柳桥镇蕾大村东铺屯至渠良路口叉路等2条道路硬化建设工程
。
二、采购项目编号:
CZZC2019-C2-30020-YYZB
。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扶绥县
柳桥镇蕾大村东铺屯至渠良路口叉路
等
2条道路硬化建设
工程
,路基宽度4.5米以上,硬化路面3.5米以上,厚度18厘米,C25水泥以上。其中柳桥镇蕾大村东铺屯至渠良路口叉路道路硬化建设K0+000-K2+500工程和柳桥镇那加村光西站至大松树路口道路硬化建设K0+000-K3+600
,工程量清单上包含的施工内容
。
四、磋商控制价:
人民币 大写
贰佰零肆万陆仟捌佰伍拾陆元整
(¥
2046856.00
元)
;其中
柳桥镇蕾大村东铺屯至渠良路口叉路道路硬化建设K0+000-K2+500工程:
人民币 大写
玖拾玖万捌仟叁佰贰拾壹元整
(¥
998321.00
元)
;
柳桥镇那加村光西站至大松树路口道路硬化建设K0+000-K3+600:
人民币 大写
壹佰零肆万捌仟伍佰叁拾伍元整
(¥
1048535.00
元)
。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的;
2、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且获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且为本单位员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
、不接受未按照本磋商公告要求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9年
6
月
11
日至2019年
6
月
17
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
(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
2、发售地点:扶绥县临江街城西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内4楼。
3、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不含图纸及其他资料费),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单位介绍信;(2)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前来报名时提供
,
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
有效的
营业执照
副本
、
资质证书副本
、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企业总部基本开户许可证
复印件
;(
4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有效的
身份证
、
2018年
1
1
月至
2019年
4
月在本单位缴纳的
社保证明材料
及银行缴费明细帐单凭证或
社保部门开具的收款收据
复印件
;(
5
)拟投入
本
项目的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材料员岗位证
、有效的身份证、
2018年
1
1
月至
2019年
4
月在本单位缴纳的
社保证明材料
及银行缴费明细帐单凭证或
社保部门开具的收款收据
复印件;【注: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核查(委托代理时,不用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复印件均要求为一次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章无效)。】只有材料齐全且有效方可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将被拒绝报名。
八、磋商保证金:
人民币 (大写)
肆万元整
(¥
40000
.00)。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至以下账户。转账时请注明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截标时核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转账/电汇单原件。
户名:广西友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金湖广场支行
帐 号:45050160426600000593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9年
6
月
24
日
15
时
00
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
广西友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崇左开评标室【崇左市嘉苑小区G-28号二楼】
,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2019年
6
月
24
日
15
时00分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的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
广西友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崇左开评标室【崇左市嘉苑小区G-28号二楼】
,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
扶绥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地 址:
扶绥县新宁镇新华路
178
号
联系人及电话:黄工
0771-7517320
2、采购代理机构:
广西友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扶绥县临江街城西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内4楼
联系人及电话:廖工 0771-
5711911
3、
监督部门:扶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 话:0771-7536611
十二、
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采 购 人:
扶绥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
广西友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