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黄姚中学迁建项目配套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9-06-03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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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黄姚中学迁建项目配套工程( 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黄姚中学迁建项目配套工程 已由  广西黄姚古镇旅游文化产业区管理委员会投资发展局、昭平发展和改革局   黄区投发规划【2017】1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广西黄姚荣达旅游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贺州市教育专项扶持资金(专项教育资金已落实)、原校区用地土地拍卖金及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黄姚中学迁建项目配套工程( EPC)
项目招标编号: GXZPZB201905工字007号
建设地点: 黄姚镇新寨村
建设规模 及建设内容 改建学校广场青石板铺装7500平方米,外墙装饰装修50000平方米,新建临时污水处理站600平方米,红线外输配电工程2500米,大型土石方工程566382.00立方米,厨房设备购置及安装1项,学生床架购置及安装3500张,暖通设备工程1项。建设内容: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管线工程、场地铺装、暖通设备工程等。
合同估算价: ***万元(其中设计费101.512万元;建安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732.01万元;预备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29.19万元。)
工作周期: 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19 07 月至2019年 10 月,各阶段周期允许有一定交叉,具体节点周期要求如下:
(1)设计部分:
①: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提交《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文本》给相关部门审核;
②:《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文本》通过审核后10个日历日内提交《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给相关部门审批;
③:《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通过审批后10个日历日内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含预算)》给相关部门审核;
:配套服务期:从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期间自合同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出具修改稿送其审核。
备注:本项目设计服务各阶段成果文件最终均须取得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或《备案登记证》,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策法规变动,不再进行审批制或备案制的,该阶段成果文件要求则相应变更为取得项目业主的《定稿意见函》。
(2)施工部分: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工期暂定为 123 日历日,最终总工期以经审图备案的工程规模根据《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计算确定。
2. 2 招标范围: 对建设规模描述范围的建设工程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工程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3本项目要求不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 5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住建部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 6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同时具 以下各项资质:①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乙级 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乙级 及以上资质和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①、②两样均须具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备相 应的 履约 能力。投标人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 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 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 》(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 状态。
3.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 项目总负责人 (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指派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 2 项目设计负责人 (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指派): 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以上资质或国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及以上资质或为房屋建筑工程类(以其职称证书载明专业为准)中级及以上职称。
3.2. 3 项目经理 (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指派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 :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06月03日 2019 06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 ,下午 3时30分至5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 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2019年06月03日 2019 06月 11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 ,下午 3时30分至5时30分 ,由潜在投标人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 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元 (不含 技术资料 ,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06月28日 09时00分 ,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 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 本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 “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 ,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8.1预付款的金额与支付:
(1)设计费部分:无;
(2)施工费部分:无。
8.2预付款抵扣
(1)设计费预付款的抵扣方式、抵扣比例和抵扣时间安排:无。
(2)施工费预付款的抵扣方式、抵扣比例和抵扣时间安排:无。
8.3进度款支付
(1) 设计费支付方式、支付条款和支付时间:《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文本》取得所属行业审批的《批复》或《备案登记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设计费的20%;《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取得所属行业审批的《批复》或《备案登记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设计费的60%(含已支付);《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含预算)》取得所属行业完整的审图备案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设计费的95%(含已支付)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建设工程竣工图绘制成果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设计费的100%。
备注:本项目设计服务各阶段成果文件最终均须取得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或《备案登记证》,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策法规变动,不再进行审批制或备案制的,该阶段 合同设计费时间节点 则相应变更为取得项目业主的《定稿意见函》 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 施工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 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作量的80%,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作量的7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并取得《竣工验收意见书》,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作量的 90% ,待结算经财政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9 7 % ;业主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缺陷责任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的7日内返还。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服务单位: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
联系电话: 0774 -5******、0774-5267896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名称: 昭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广西贺州市昭平县新民路1号
联系电话: 0774- 6******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黄姚荣达旅游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贺州市昭平县黄姚镇黄姚街酒壶山路口产业区办公室
邮  编:542899  
联系人: 杜浩翔     
电  话:077 - 46******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贺州市鞍山西路太原街37号
邮编:542899
联系人:欧伟峰
电话/传真:0774-5******
电子邮箱: hcjianshe@163.com
 
 
2019年 06 03
附件: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适用)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 ,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总承包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 联合体牵头人 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 .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且投标保证金由          (某成员单位名称)缴纳。
5 .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