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山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二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项目编号:GXXMGL-ZB-(06)2018528)

2019-03-25 12: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行政机关
  •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陈昊
  • 马山县中医医院
  • 077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马山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二期)项目工程已由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马山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发改社会〔2018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马山县中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银行贷款等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马山县银峰大道北侧琴屯北一巷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马山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二期)项目,建设一栋医技、药剂、行政、后勤保障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346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951平方米(业务用房包括门诊部建筑面积160平方米、医技科室建筑面积为2505平方米、药剂科室建筑面积为1282平方米、保障系统建筑面积为429平方米、行政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105平方米、院内生活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550平方米,单列用房包括中药制剂室建筑面积为900平方米、中医综合传统诊疗室建筑面积为500平方米、科研用房建筑面积为360平方米、血透室建筑面积为600平方米、CT室建筑面积为260平方米、洁净病房建筑面积为3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5512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智能系统、室外工程等,不含绿色建筑等。

合同估算价***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为5056万元,第二部分其他费用为593万元,基本预备费为452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730 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19 6月至 2021 6月。

2.2 招标范围:马山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二期)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含二星绿色建筑)设计,设计必须符合节能环保的要求且经过发包人同意,施工审图完成后由承包人编制施工图预算并报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设计内容包括建筑、结构、人防、消防、给排水(含热水供应)、电气(含机电照明、高低压)、绿化、电梯、弱电、空调系统、二次加压、污水处理、总平面管线综合专项设计,不含绿色建筑等;采购(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不含家具);施工[含三通一平及临时设施、设计范围(不含绿化工程)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工程量清单要求的全部内容)。

2.3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须满足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对应的人员配置要求)和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要求项目总负责人任职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3  2500分至20193292359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企业CA 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http://www.nnggzy.net/gxnnhy) 进行网上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网上浏览及下载招标文件方式。潜在投标人可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www.nnggzy.net),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公告"栏内查找相关项目的招标公告,并点击该公告的附件,即可免费浏览或下载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附件形式附于招标公告下,请自行下载)

注: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或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 419930分,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80% ,合同外(变更和现场签证引起的费用等)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6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马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0771-6******

 

马山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6******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马山县中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马山            址: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0号服务综合楼(5号楼)

县白山镇同富街5                                       

人: 蒙云武                        人:  

    话: 0771-6******                      话:    0771-2025064 

 

                  招标人:马山县中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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