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人民医院平桂院区及院内医疗配套设施采购与安装(项目采购编号:HZZFCG2019H41)公开招标公告

2019-03-21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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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人民医院平桂院区及院内医疗配套设施采购与安装(项目采购编号: HZZFCG2019--H--41 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贺州市人民医院委托,现对贺州市人民医院平桂院区及院内医疗配套设施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贺州市人民医院平桂院区及院内医疗配套设施采购与安装
二. 项目采购编号: HZZFCG2019--H--41
三.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医疗配套设施一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说明”。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贰佰柒拾伍万捌仟元整(¥***.00元),该款项资金来自医院自筹。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14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58 号)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 号)、《关于防治政府采购招标中串通投标行为的通知》(桂财采〔2016〕42 号)。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以下各项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或销售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清晰反映该单位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资格(经营范围须含有家具生产及家具相关的服务等内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经营能力】。
2. 业绩要求: 无要求。
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事项(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不报名或报名不通过的单位无投标资格):
实地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21日发布公告之时起至2019年3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携带①《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②“三证合一”后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①、②两样至少提供一样)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四楼)实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后留下一份存档)。
招标文件售价: 250 元/套,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递交方式:投标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采用基本账户转账递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45009010008838888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市分行营业部
备注: 投标供应商应在转账底单空白处备注所投标项目的项目采购编号 因投标供应商未标注其编号所导致的有可能无法判定其所投项目或标段的,其投标文件(投标)作否决处理。
九.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09时00分,地点为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 投标文件必须由事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有效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递交,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1. 招标文件预公示媒介: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预公示。
2. 招标公告媒介: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和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2. 相关说明:
本项目实行招标文件预公示制度且本项目招标文件已经预公示期满,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意见函或已对意见函作出答复意见的,视为预览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已同意招标文件各项条款。若未预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或对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的或已预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任意条款(除预公示意见专家论证答复函中所提及的意见)仍保有异议的,为保证已预览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利益以及保证未预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仍对招标文件任意条款保有异议的权益,采购代理机构本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有关招标文件内容的异议均在开标会上移交项目评标委员会作出答疑或澄清或修改,由此可能引发的投标供应商被否决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二.联系方式
1. 交易服务单位名称: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
联系电话:0774-5******
2. 监督部门名称:贺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74-5******       
3. 采购人:贺州市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西约街150号             地址:贺州市太兴街152号
邮编: 542899                        邮编:542899
联系人:陈工                         联系人:莫工
电话/传真:0774- 5******             电话/传真:0774-5******
  
 
                       日期: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