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融水县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旱改水)(采购编号:RSG19-009)公开招标公告
2019-03-21 12:00:00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受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就
融水县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旱改水)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融水县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旱改水)
二、采购编号:
RSG19-009
三、招标内容及简要说明:
1、
拟计划与社会资本合作实施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质量不下降,努力完成融水县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乃至为全区耕地占补平衡作出贡献,进一步解决县域经济发展指标问题。通过项目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当地生产生活条件,达到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助推扶贫工作意义
。
2、
本项目共分为A、B、C
、
D四
个标段,A标段区域为:和睦镇、大浪镇、白云乡、拱洞乡等
4
个乡镇
约
364.7564公顷;B标段区域为:融水镇、四荣乡、香粉乡、安陲乡等4个乡镇
约
156.3281公顷;C标段区域为:永乐镇、三防镇、汪洞乡、同练乡、滚贝乡、怀宝镇、杆洞乡等
7
个乡镇
约
158.1587公顷
;
D
标段区域为:安太乡、洞头镇、红水乡、良寨乡、大年乡等
5
个乡镇
约
50.6202公顷
。
3、
各投标人只能对上述
四
个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五、资金来源:
社会资金
六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技术性能达到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的要求的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具备土地规划或农林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和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且专业范围具有工程测量
(如投标人为控股公司,且资质分属不同子公司,子公司法人与控股公司法人为同一自然人,视同
投标人具备土地规划或农林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和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且专业范围具有工程测量
)。
3.
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测量或土地或农业或水利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
4.
投标人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登记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桂国土资发〔2014〕38号)文件要求的参建单位,且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备案名单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
9
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8〕1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备案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536号 )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46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7号)或《关于印发2013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34号)推荐的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和测绘单位或后来确认备案的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名单(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和测绘单位);投标人不得为2018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为D级的参建单位
。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的资格条件包括: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三名,联合体成员间应签定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并授权其中一名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②
符合本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联合体
成员必须
符合以下条件:
具备土地规划或农林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联合体成员,和具备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且专业范围具有工程测量的联合体成员,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登记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桂国土资发〔2014〕38号)文件要求的参建单位,且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备案名单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9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8〕1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备案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536号 )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46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7号)或《关于印发2013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34号)推荐的相对应的参建单位
(
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测绘单位)或后来确认备案的广西土地整治项目相对应的参建单位名单(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测绘单位);投标人不得为2018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为D级的参建单位
。
③
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测量或土地或农业或水利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联合体其中一名成员单位任职)
。
④
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须提供《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分标)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分标)投标。
⑤
联合体各成员的类似项目业绩和信誉按联合体累计计算(备注:但联合体各成员提供本公司的单个业绩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个业绩公顷数量,方可有效,联合体各成员提供的业绩公顷数量不得相加做为一个业绩参与评审)
。
⑥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一方确定资质等级。
6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
、
投标人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需对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
9
年
3
月
22
日至201
9
年
3
月
28
日止,
9:00~16:00(正常工作时间)
;
2、发售地点: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十楼服务大厅窗口
3、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委托代理人还须携带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副本全
本
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委托代理人还须携带有效的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联合体成员具备土地规划或农林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和
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且专业范围具有工程测量
资质证书副本全
本
复印件
,及联合体各成员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
联合体牵头人
单位公章)。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八、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人民币壹拾
万元整
(¥
***.00元)
。
投标人应于
201
9
年
4
月
12
日
上午
17: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或
银行保函
等非现金形式
转入到账,
开户名称: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
70303500000000021585
,银行账号:
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
备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
九
、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
9
年
4
月
15
日
上午
9
:3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开标厅,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
9
年
4
月
15
日
上午
9:30
时整(北京时间)在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十二、其他说明:
1、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
人
:
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寿星中路28号之一
联系人:覃主任;电话:0772-5******
2.采购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柳州市河东路1号秀景园小区5-4号二层
项目联系人:
韦 工
联系电话:
0772-2137008
3.监督部门: 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5******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
九
年
三
月
二十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