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隆安县引入社会资金实施乔建镇龙弟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项目编号:NNLAZC2018-C2-00030-HCBY)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1-03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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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采购单位 隆安县国土资源局 委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拟对隆安县引入社会资金实施乔建镇龙弟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编号及内容
项目名称: 隆安县引入社会资金实施乔建镇龙弟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
项目编号: NNLAZC2018-C2-00030-HCBY
项目预算:叁佰叁拾伍万叁仟陆佰元整 ( 335.36 万元 )
工期要求: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九个月内完成项目的设计、施工、初步验收、竣工验收。
项目说明:隆安县引入社会资金实施乔建镇龙弟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方案已经隆安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开展工作,隆安县国土资源局受隆安县人民政府委托负责组织项目实施。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 2017 4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办法》(政府令第 116 号)、《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增加公共产品供给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 2015 65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 2017 68 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桂国土资规〔 2015 7 号)、南宁市政府《关于调整南宁市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指标分配方案的通知》(南府函〔 2017 312 号)等文件精神,隆安县国土资源局受隆安县人民政府委托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社会投资人以及测量、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施工(包含 平整工程、土壤改良与培肥工程、水利工程和田间道路工程等 ,具体建设内容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及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评定服务单位,在隆安县乔建镇龙弟村开展实施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投资开发合作(具体实施地址、面积、投资额以项目立项批复为准,其中乔建镇龙弟村龙甲屯 175 亩改造点已经批准列入本次招标项目实施范围,龙弟村的其他改造点如经审核符合改造条件也可列入本次本项目实施范围)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资金来源:社会资金。
其他说明:投标人需自行协调改造项目区域范围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项。 
二、服务商资格及要求:
1. 具有国内合法登记注册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联合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同时具备:( 1 )测绘丙级(或以上)资质、土地规划乙级(或以上)资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其中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应覆盖《土地整治工程第二部分: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DB 45/T 1056-2014 )中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2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登记暂行办法( 2014 年修订)(桂国土资发〔 2014 38 号)文要求的参建单位,且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2014 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 [2014]97 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5 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 2016 46 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6 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备案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 2016 536 号)或《关于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信息变更的通知》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2017 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 2018 1 号)中推荐的单位或《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2018 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备案名单的通知》(桂自然资发〔 2018 9 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8 年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变更的通知》(桂自然资办〔 2018 58 号) (以下名单都必须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施工单位、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测量单位和工程复核单位)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项目、已中标未开工项目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符合桂建管【 2013 17 号文除外) ,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从业行为、信用差或因违规等原因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通报和约谈的企业报名。
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的资格条件包括:
①联合体各成员均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各成员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并授权其中负责投资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都必须具有国内合法登记注册的法人资格。
②联合体 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同时具备( 1 )测绘丙级(或以上)资质、土地规划乙级(或以上)资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其中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应覆盖《土地整治工程第二部分: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DB 45/T 1056-2014 )中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2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 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登记暂行办法( 2014 年修订)(桂国土资发〔 2014 38 号)文要求的参建单位,且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2014 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 [2014]97 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5 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 2016 46 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6 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备案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 2016 536 号)或《关于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信息变更的通知》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2017 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 2018 1 号)中推荐的单位或《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2018 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备案名单的通知》(桂自然资发〔 2018 9 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8 年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变更的通知》(桂自然资办〔 2018 58 号) (以下名单都必须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施工单位、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测量单位和工程复核单位)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项目、已中标未开工项目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符合桂建管【 2013 17 号文除外) ,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从业行为、信用差或因违规等原因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通报和约谈的企业报名。
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见附件。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分标)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分标)投标。
投标联合体的业绩和信誉按联合体各方共同计算。业绩和信誉根据联合体各方之间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所约定的分工,计算所对应工作的业绩和信誉。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 , 按资质等级较低的的一方确定资质等级。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 2019 1 4 0 00     2019 1 10 23 59 分(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 //wwww.nnggzy.org.cn/gxnnhy )完成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人网上报名指南” 
2 、获取方式: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9 1 4 0 00 分至 2019 1 10 23 59 分(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由潜在磋商单位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 //wwww.nnggzy.org.cn/gxnnhy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等文件的操作指南”)
3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 30000.00
磋商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下班前到达专用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仅限当次投标项目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
开户名称: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安支行
开户账号: 945007010020151692
磋商保证金的退付咨询电话 :
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 0771-6******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 、磋商供应商应于 2019 1 14 9 30 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隆安县城厢镇城南路 14 号)(具体详见 1 楼电子显示屏安排),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 2019 1 14 9 30 分整截标后为与磋商 单位(承包人)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隆安县城厢镇城南路 14 号)(具体详见 1 楼电子显示屏安排),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五、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六、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nnggzy.org.cn/gxnnhy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www.gxzfcg.gov.cn (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八、交易服务单位  
      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监督部门及电话
   隆安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0771-6******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隆安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 0771-6******    
联系地址:隆安县碟城路 456
采购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857****623
联系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 157 号财富国际广场 4 号楼 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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