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控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第二次)(21A00137)询价公告

2021-04-20 11:43:15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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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第二次)(21A00137)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 2021年4月20日

项目概况:

“疾控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4月26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21A00137

项目名称:疾控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第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分包号:1
分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分包内容 *** 1
最高限价总计:***

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提供备案凭证及备案信息表复印件);

2.投标产品属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若注册证有附件的还须提供注册证附件复印件);

3.如果投标人不是所投标产品制造商,投标产品属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的,营业执照应有经营或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内容);投标产品属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或备案凭证复印件)。

4.本项目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须具备所投标产品制造商或制造商中国大陆境内代表机构出具的授权函。(提供授权函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4月21日 至 2021年4月26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响应文件提交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1年4月26日 09: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4月26日 10: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科

五、评审信息

询价开始时间: 2021年4月26日 10:00

询价地点: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潼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经办人:谭先生

采购人电话:1898****489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潼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郑先生

代理机构电话:023-44******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先生

项目联系人电话:1898****489

九、附件

疾控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第二次).docx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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