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榭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大榭开发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及车载空气质量监测设备运维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DXZFCG-202102
二、项目名称: 大榭开发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及车载空气质量监测设备运维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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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最终报价:***(元) | 宁波博之越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招宝山街道平海路1188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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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宁波大榭开发区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做好我区两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及车载空气质量监测设备的运行维护维修工作,服务期限为3年,每年金额不超过30万元。 | 大榭开发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及车载空气质量监测设备运维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趁义,林峰,潘建华,董慧,余方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大榭开发区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
地 址:管委会东楼16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6******
质疑联系人:许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大榭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宁波大榭开发区中信广场东楼二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
质疑联系人:胡海燕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大榭开发区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朱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