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公路沥青拌合站砂石采购定点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凤城市公路沥青拌合站砂石采购定点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8号汇友大厦B座4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THW-20210063
项目名称:凤城市公路沥青拌合站砂石采购定点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沥青混合料用河沙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1日 至 2021年06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8号汇友大厦B座403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8号汇友大厦B座4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8号汇友大厦B座4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m³,结算量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m³,结算量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须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城市公路沥青拌合站
地址:凤城市公路沥青拌合站
联系方式:柳先生 04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8号汇友大厦B座403室
联系方式:许冬雪041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冬雪
电 话: 04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