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11-12 17:32:00 查看原文
  • 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SDGP371500202102000498
  • 山东省
  • 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 06******112
  • 医疗系统
  • 货物/专用设备
  • 预算***金额
  • 名    称: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
  • 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 1572****253
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ggzyjy.liaocheng.gov.cn)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为.lczf)获取采购文件,并于****-11-26 14: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1500****02000498        项目名称: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光子治疗仪采购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具备供货能力;3、供应商必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①供应商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供应商,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5.000000 
B多功能清创仪采购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具备供货能力;3、供应商必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①供应商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供应商,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0.000000 
C电生理监测仪采购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具备供货能力;3、供应商必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①供应商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供应商,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0.000000 
D手术转运车、骨科手术牵引床、加温箱采购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具备供货能力;3、供应商必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①供应商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供应商,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达到验收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①供应商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供应商,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年11月13日9时0分至****年11月19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网上获取,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ggzyjy.liaocheng.gov.cn)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为.lczf)        3.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下载。        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年11月26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机位一五、开启:        1.开启时间:****年11月26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机位一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卫育路62号        联系方式:06******112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县(区)利民东路26号东昌府区水利科技推广中心大楼501、502号        联系方式:1572****2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7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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