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度宁波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会计服务、审计服务(定点采购

2021-11-26 00:00:00 查看原文
  • 磋商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TC【2021】QT1253号
  • 浙江省
  • 国家海洋局宁波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 0574-27******
  • 行政机关
  • 货物/通用设备
  • 货物/专用设备
  • 货物/纸、纸制品及印刷品
  • 服务/其他服务
  • 预算***金额
  • 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舟山工作站业务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舟山工作站业务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线上报名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20209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2021QT1253

项目名称:2022年舟山工作站业务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

子包

服务内容

数量

服务期限

采购

预算

1

2022年舟山工作站业务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

20221100时至2022123124时止

53万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物业管理等服务内容

2)供应商须在采购人处无不良履约记录,实行资格后审。

4、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发售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112916:00止。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响应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前来认购采购文件。

2、发售方式: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需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42598834@qq.com):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4)采购文件购买缴款凭证;

3、有关的款项汇入,请按以下账号办理:(请勿个人汇款)

汇款形式:银行跨行转账(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国家高新区支行营业部

    号:3133 3208 2512

    名: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50******001419****157

本账号为该项目的专用账号,请各供应商在缴款前核对账号信息。

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原则上不接受现场投递磋商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供应商须在202112020900分(北京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磋商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磋商响应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996号南5号楼3 收件人:戴先生1895****700

如果确需现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宁波市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进行疫情防控。

截止时间:202112020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996号南5号楼3楼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112020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996号南5号楼3楼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现场开启钉钉群直播方式邀请各供应商参与直播,届时如供应商未按时参加直播活动的,视同该供应商默认开启过程,不得事后对响应文件开启过程提出任何异议。

评审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和传真进行收发。

电子邮箱:342598834@qq.com

传真:1895****700

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①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联系电话、钉钉号,并请在开启时间至告知评审结束前保持以上联系方式沟通畅通,否则因此影响供应商参与响应文件开启或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执行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财库〔201918号和财库〔201919号。

2、参加磋商响应的供应商应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

3谢绝近期有14天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磋商响应人代表出席磋商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海洋局宁波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启运路86-2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057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599号宁波科技大厦四楼

项目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方式:189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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