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霍邱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QZFCG-2021189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福州福光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马尾区马江路18号M9511工业园4#楼第五层南侧06#(自贸试验区内)
中标(成交)金额:叁佰肆拾玖万捌仟元整
(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名称:霍邱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项目 品牌: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范文广、张庆国、李吉如、马先发、王虚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6楼611室,电话:0564-6******)。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蓼城大道西政务中心北100米
联系方式:刘先生 1872****8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天舜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蓼城路246号
联系方式:朱先生 1807****04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
六安市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
安徽天舜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月6日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正文.pdf
[HQZFCG-2******-1]霍邱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项目.LA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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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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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pdf
公告.pdf
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