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永春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施工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永春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施工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525]HH[GK]2022001-1)
二、项目名称:永春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永春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施工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525]HH[GK]2022001-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福建稻田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1#楼2-14g室(自贸试验区内)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525]HH[GK]2022001-1 包1
福建稻田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类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10499 其他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服务 | 其他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服务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1 | 项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赵兰 (包1) |
评审专家: | 冯明晓,柯超贤,何晓玲,张冬梅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向合同包1中标人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准如下:100万元以下的收费比例为1.5%,100万-500万0.8%。招标代理服务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帐、电汇、现金存款等方式一次性缴清;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福建恒丰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泉州鲤城支行;帐 号:15445410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525]HH[GK]2022001-1 包1 :17240元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
联系方式:05******26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恒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道东湖街金贸大厦B204室
联系方式:05******6918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05******6918
福建恒丰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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