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人民医院1.5T MRI及2台16排CT维保服务(二次)采购公告

2022-06-08 17:43:16 查看原文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93ZC2022A277
  • 贵州省
  • 医疗系统
  • 货物/专用设备
  • 预算***金额

金沙县人民医院1.5TMRI及2台16排CT维保服务(二次)公开招标公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2-522401-O81-D03-1520项目概况
   金沙县人民医院1.5TMRI及2台16排CT维保服务(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93ZC2022A277 项目名称:金沙县人民医院1.5TMRI及2台16排CT维保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金沙县人民医院1.5TMRI及2台16排CT全保服务3年,包含每月巡检,每季度维护保养及合同期内无限次的维修维保服务后产品质量需符合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完整的2020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9月(含)以来至今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纳税事项应包含增值税或所得税,未发生缴税情况或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⑧参加竞标的操作人员应出示竞标授权委托书及竞标操作人员身份证。 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相关标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