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口腔医院新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2-07-26 00:00:00 查看原文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2241xzj03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口腔医院
  • 刘高 0991-2******
  • 医疗系统
  • 货物/通用设备
  • 货物/专用设备
  • 中标***金额
  • 预算***金额
  • 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刘高 0991-28****** 0991-4******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口腔医院新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业务八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241xzj031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口腔医院新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口腔医院新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口腔综合治疗机、种植牙椅等一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二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口腔医院新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牙科低速弯机头、牙科低速直机头、牙科高速手机、反角高速手机等一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三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口腔医院新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数字化、种植、修复、正畸和教学医疗设备一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四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口腔医院新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检验类设备、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一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五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口腔医院新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空气消毒机等一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2、3、4、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国产设备30个日历日内,进口设备6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国产设备30个日历日内,进口设备6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4、5:1)投标人应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
2)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4)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需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5)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其中之一,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6日2022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业务八部)

方式:现场现金获取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交由代理机构留存: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应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
3)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4)报名期限内“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查询截图(需加盖公章);
5)报名期限内“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需加盖公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口腔医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196号

联系方式:099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

联系方式:099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高、汤梦雨

电 话:0991-4******






相关标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