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130622220008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出让公告
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 出让公告
清公字【 202 2 】第 8 号
经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批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5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条件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 |||||||
清 202 2 - 23 号 | 迎宾西路南侧、唐正南街绿化带东侧 | 18044.43 | 居住用地 | 7 0年 | 1.0< 容积率 ≤ 2.5 | 建筑密度 ≤ 23 | 35 ≤绿地率 | 3181 | 6362 |
备注: 根据《保定市清苑区迎宾西路南侧中冉段首期征迁补偿安置方案》(清政办【 2022 】 8号 )文件中规定的安置补偿标准对拆迁户进行安置与补偿,安置房在本项目区内安置,安置房建设形式为高层住宅。该宗地按 93.25㎡/亩配建安置房。 竞价方式及其他配建要求详见 拍卖 须知;增幅价按 10万元的整数倍。 | |||||||||
清 202 2 - 24 号 | 迎宾西路南侧、唐正南街绿化带东侧 | 4331.88 | 居住用地 | 7 0年 | 1.0< 容积率 ≤ 2.5 | 建筑密度 ≤ 23 | 35 ≤绿地率 | 764 | 1528 |
备注: 根据《保定市清苑区迎宾西路南侧中冉段首期征迁补偿安置方案》(清政办【 2022 】 8号 )文件中规定的安置补偿标准对拆迁户进行安置与补偿,安置房在本项目区内安置,安置房建设形式为高层住宅。该宗地按 93.25㎡/亩配建安置房。 竞价方式及其他配建要求详见 拍卖 须知;增幅价按 10万元的整数倍。 | |||||||||
清 202 2 - 25 号 | 惠民南街东侧、槐香路南侧 | 17414.96 | 居住用地 | 70年 | 1.0< 容积率 ≤ 2.0 | 建筑密度 ≤ 25 | 35 ≤绿地率 | 3278.5 | 6557 |
备注:竞价方式及其他配建要求详见 拍卖 须知;增幅价按 10万元的整数倍。 | |||||||||
清 2022-26号 | 唐正南街西侧、槐香路南侧 | 17979.66 | 居住用地 | 70年 | 1.0< 容积率 ≤ 2.0 | 建筑密度 ≤ 25 | 35 ≤绿地率 | 3385 | 6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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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竞价方式及其他配建要求详见 拍卖 须知;增幅价按 10万元的整数倍。 | |||||||||
清 2022-27号 | 朝阳南大街东、南大冉西路北 | 34842.46 | 居住用地 | 70年 | 1.0< 容积率 ≤ 2.0 | 建筑密度 ≤ 25 | 35 ≤绿地率 | 6559 | 13118 |
备注:竞价方式及其他配建要求详见 拍卖 须知;增幅价按 10万元的整数倍。 |
二、本次出让宗地的竞买资格和竞价要求请参阅有关 拍卖 文件。
三、本次 拍卖 出让各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 拍卖 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 2 年 12 月 4 日至 202 2 年 12 月 23 日到 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三楼( 1)代理室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 202 2 年 12 月 4 日至 202 2 年 12 月 23 日到 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三楼( 1)代理室 向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202 2 年 12 月 23 日 1 6 时 30 分。
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要求,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我中心将在 202 2 年 12 月 23 日 17 时 0 0 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活动定于 2022年12月24日9时00分在 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进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地块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件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
2 、本次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及电话: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杨女士 梁先生 0312-7******
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 2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