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灾后重建应急能力提升排涝机器人及其他车辆装备采购项目(三次)-中标公告
- 附件1、第三次招标文件正文.docx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灾后重建应急能力提升排涝机器人及其他车辆装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2-847(适用于第3包)采购人: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采购代理机构:正智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一月特别提示本投标项目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nggzy.net)进行全电子化招标采购。投标供应商应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电子注册、注册成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后,方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流程如下:1、投标供应商初次登记注册1.1 注册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nggzy.net,以下简称中心网站),点击首页【市场主体登录】按钮进入河南省公共资源“智慧交易”系统-市场主体系统,先阅读《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操作手册》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再点击【免费注册】,同意《注册协议》后,进入市场主体注册界面,填写注册信息并选择相应的市场主体类型,注册完成后获得用户名及密码。1.2 办理CA 数字证书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交易主体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的,可通过以下链接(http://xaca.hnxaca.com:8081/online/ggzyApply/index.shtml)在线办理,点击交易中心登录入口CA自助激活。各交易主体亦可通过信安CA各线下服务网点办理数字证书业务。1.3 登记基本信息点击中心网站首页的【市场主体登录】按钮,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系统”,录入基本信息并扫描上传相关证件。1.4 详情见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1.5 CA 密钥办理地址为郑州市龙子湖平安大道与明理路交叉口西南角博雅广场4号楼15楼,咨询客服电话:0371-96596-0转人工。2、投标文件制作2.1、投标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nggzy.net)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及下载专区):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压缩文件下载”等。2.2、投标供应商凭CA 密钥登陆(http://www.hnggzy.net2.3、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hntf 格式),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http://www.hnggzy.net)”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投标文件以最终上传电子文件为准。2.4、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net)”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2.5、投标供应商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左侧栏目“封面”、“开标一览表”制作完成后须加盖电子签章(包括企业电子签章和个人电子签章);左侧栏目“投标正文”中的内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按格式要求电子签章(包括企业电子签章、个人电子签章),并将所有扫描内容(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报告、纳税凭证等)电子签章(企业电子签章)。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图片应使用扫描件,投标供应商应合理设置图片大小,保证投标文件总容量不至于过大,避免影响顺利上传。2.6、招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须严格按照格式编辑,并作为电子开评标系统上传的依据。2.7、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资料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2.8、投标供应商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法人CA 密钥和企业CA 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hntf 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 密钥。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请自行打印“网上投标回执单”。3、澄清与变更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答疑、澄清,答疑、澄清的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变更公告”和系统内部“答疑文件”告知投标供应商,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投标供应商,系统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投标供应商进行查询。各投标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和答疑文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注册时所留手机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而未及时更新系统内联系方式的,将会造成收不到短信。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供应商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4、因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5、由于投标供应商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造成文件上传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承担。6、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www.hnggzy.net,投标供应商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各投标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上传成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目录特别提示1第一章 招标公告5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9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1.总则152.招标文件173.投标文件的编写184.投标205.开标、资格审查与评标216.授予合同23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5资格审查前附表25评标办法前附表271.评标方法312.评审标准313.评标程序31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4第五章 招标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49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56投 标 文 件56目 录57资格性审查表58评审审查表60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61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4三、授权委托书65四、投标承诺书66五、技术部分68(一)技术参数偏差表68(二)主要设备性能70(三)技术参数证明材料71(四)零配件清单报价表72六、业绩73七、生产实施方案74八、售后服务及优惠条件75九、资格证明文件76十、其他资料80第一章招标公告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灾后重建应急能力提升排涝机器人及其他车辆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三次)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2-8472、项目名称: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灾后重建应急能力提升排涝机器人及其他车辆装备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48420000元最高限价:4842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豫政采(2)20221324-3单车供排水系统174000001740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 采购内容:包3:6台单车供排水系统,最大起重力≥10t、最大工作幅度≥15m;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3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5.4 交货期:包3:120日历天;5.5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6 质保期:详见招标文件。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质保期结束。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3.2 供应商所投车辆(整车)必须是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对应车型《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合格产品(须提供工信部官方查询平台查询截图和网址链接)。3.3 供应商(投标人)须为所投车辆的生产企业(投标人单位名称以及所投车辆品牌型号与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批次文件内相应车辆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一致)。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63.73.83.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开标结束后至评标结束前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内容相关材料,此网页截图仅为评标时参考依据,具体以开标结束后至评标结束前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3年01月16日至2023年01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方式:供应商应首先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系统”,进行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通过后,凭CA4、售价:0元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3年02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3年02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二)-2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7.1 本项目执行落实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节能环保、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7.2 供应商可同时参与多个标包投标,可同时中标不同产品多个标包;同一产品划分多个标包的,供应商可同时参与多个标包投标,但只允许中取一个标包,中标顺序按照标包顺序确定。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0371-6661528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联系人:马先生联系方式:0371-5505252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联系方式:0371-55052527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关于采购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容1.2.1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0371-666152851.2.2地址:郑州市平安大道博学路口北学府广场A座2402室联系人:马先生联系方式:0371-550525271.2.3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2-847项目名称: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灾后重建应急能力提升排涝机器人及其他车辆装备采购项目1.2.4采购内容:详见招标公告(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1.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包3预算金额:17400000元,最高限价:17400000元;注:供应商所投标包投标总报价不可超过所投标包最高限价,且该标包中各单品报价不得超过单品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1.2.6交货期:120日历天;1.2.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2.8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整车5年;1.2.9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1.2.10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2.11是否接受联合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2.1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不得以向采购人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1.3投标费用: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4(1)答疑会:不召开。(2)现场考察:不组织。1.5分包:不允许。1.6偏差:允许。1.7质量把控:1.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4张以上整车图片(正前方、左、右前方45度角,后侧)及有关设计图纸。2.中标后,批量生产前,需提供详尽设计图纸及生产实施方案,待甲方确认后方可生产。3.样品或抽样送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不计入中标合同数量及金额。4.质保期内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到产品使用单位,开展技术巡检和售后服务。2.2.1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起7个工作日内。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线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修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net)”电子交易平台公布给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net)”电子交易平台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修改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内容一经在项目公告网站和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送达所有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对修改内容仍有疑问,应在修改内容发出后24小时内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net)”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提问,否则视为已接收,并同意修改或澄清内容。开标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其对招标文件内容的质疑。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形式: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发布。2.3.2招标文件修改发出形式: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发布。3.5.1根据豫财购【2019】4号文要求,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3.6.1投标有效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120日历天。4.1.1投标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系统指定位置上传投标文件。同时参与多个标包(若有)的须分别编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电子签章或签字。若委托代理人签字的,且委托代理人没有CA锁,则投标文件需上传有手写签名的扫描件。4.2.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4.2.2投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5.1.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二)-2。5.3.1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7人。其中,采购人(评委)代表2人,评审专家5人(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4人),评审专家从河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3.4推荐中标候选人:1名。6.4.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5%;缴纳时间及其他要求:合同签订前5日历天内缴纳。待验收合格交付之日起1年返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如采用履约保函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保函期限需长于供货期1年。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7.1所投车辆尾气排放选用国六排放标准。供应商所投车辆(整车)必须是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对应车型《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合格产品(须提供工信部官方查询平台查询截图和网址链接)。所投车辆(整车)交车验收时需取得办理车辆产权(含上牌)所必需的一切手续资料,应符合现行国家专用汽车的相关要求。否则,采购方有权按照供应商虚假投标处理,解除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并收回预付款,拉入企业黑名单,并向上级部门上报相关情况;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供应商应作出声明,提供承诺(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技术及商务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文件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4)投标语言:中文,供应商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内容完整,不得出现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7.2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技术及商务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文件将追究相关责任,除接受地方相关部门惩罚外,需方将向上一级主管单位举报,列入本系统内质量“黑名单”。7.3A、为贯彻落实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豫财购[2013]14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本项目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为依据。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关于投标报价评分中给予中小企业优惠的说明:评审时给予小型或微型企业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大型企业评标报价=投标报价中型企业评标报价=投标报价小型或微型企业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10%)B、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支持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C、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D、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如涉及到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E、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如涉及到自主创新首购产品,应当采购由财政部会同科技部等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内的产品。F、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如涉及到无线局域网产品,应当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如涉及到信息安全产品,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G、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如涉及到计算机办公设备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H、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I、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7.4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为www.hnggzy.net,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进行远程文件上传、签到等。供应商无需到省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7.5(1)采购人有权要求随机送检、到货验收等方式全程监督货物质量。存在质量问题,且拒不改正的,采购人有权依法追究中标供应商违约责任。(2)货物送达合同约定地点后,中标供应商书面向采购方递交验收申请,双方共同参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有国家级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或专业技术机构专家人员参与验收。对验收结果有争议的,可以委托有国家级检验资质的机构组织质量检验,产生费用由过错方承担。7.6本项目产品需求及技术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为准。7.7代理费收取: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的计算方式下浮40%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账户信息:开户名称:正智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龙子湖智慧岛支行账号:253371431422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要求。验收标准: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承诺。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7.8违约责任约定: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货款总值3%的违约金。2.乙方不能按期交付货物的,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货款总值3‰的违约金。非不可抗力,延期交货超过1个月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由乙方继续承担全部损失。3.乙方所交货物品牌、型号、规格、产地及制造商、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4.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由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验中心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均应当接受,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7.9专利权和保密要求:供应商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7.10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7.11供应商可同时参与多个标包投标,可同时中标不同产品多个标包;同一产品划分多个标包的,供应商可同时参与多个标包投标,但只允许中取一个标包,中标顺序按照标包顺序确定。1.总则1.1 适用范围1.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所述的货物及其伴随的服务采购。1.1.2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1.2 招标项目概况1.2.1 采购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2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活动,在招标过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社会中介组织。1.2.3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4 本次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5 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6 交货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7 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8 质保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9 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0 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1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1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4)不得以向采购人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被责令停业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1.2.13 中标人:接到并接受中标通知,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1.2.14 投标文件: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文件。1.3 投标费用1.3.1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4 现场考察或答疑会1.4.1 现场考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考察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现场考察的,不影响现场考察的正常进行。1.4.2 供应商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1.4.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4.4 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4.5 答疑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 分包1.5.1 不允许分包。1.6 响应和偏差1.6.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2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产品说明书,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1.6.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1.6.4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1.7 质量把控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 投标语言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9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标准单位。1.10 投标货币除非另有规定,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服务用人民币报价。1.11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构成2.1.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本次招标的货物和服务要求、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件。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招标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2.1.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的所有事项、格式要求和技术规范,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或认定为投标无效的风险。2.1.3 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充分完整理解招标文件的整体要求。2.1.4 根据本章第1.4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和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当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net)”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提问,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要求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开标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接受其对招标文件内容的质疑。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net)”电子交易平台公布给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供应商应在澄清内容发出后24小时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net)”电子交易平台通知代理机构,采购人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澄清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内容一经在项目公告网站和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送达所有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2.2.4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等,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和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自负。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修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net)”电子交易平台公布给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供应商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net)”电子交易平台通知代理机构,采购人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修改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内容一经在项目公告网站和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送达所有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若供应商对修改内容仍有疑问,应在修改内容发出后24小时内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net)”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提问,否则视为已接收,并同意修改或澄清内容。开标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接受其对招标文件内容的质疑。2.3.3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下载招标文件的修改等,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和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自负。3.投标文件的编写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包括下列部分: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1.2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编写。3.1.3 招标文件中的每个分包,是项目招标不可拆分的最小投标单元,供应商必须按此分包编制投标文件,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拆包投标将视为漏项或非实质性响应予以认定为投标无效。3.2 投标报价3.2.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进行投标报价。3.2.2 目的地交货价,包括:货物及配置产品的设计、采购、制造、检测、试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和原厂服务内容的检验、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全部的辅助材料费用、安装费、招标代理服务费、首保费、质保期保障、所投车辆报价总金额2%的零配件等的全部费用。3.2.3 供应商根据上述规定所作分项报价的目的只是为了评标时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的方便,但并不限制采购人订立合同的权力。3.2.4 投标报价应完全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货物及其伴随的服务范围,不得任意分割或合并所规定的货物及其伴随的服务分项。3.2.5 供应商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报价的投标。3.2.6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开标后对投标报价予以修改,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最低投标报价并不意味着一定中标。3.3 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依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3.4 供应商技术证明文件3.4.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及伴随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3.4.2 在投标文件中应说明各项货物名称、数量、单价、规格型号等。3.4.3 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3.5 投标保证金3.5.1 根据豫财购【2019】4号文要求,不再收取保证金。3.6 投标有效期3.6.1 投标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投标文件。3.6.2 投标文件应自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3.6.3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3.7 投标文件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投标有效期、采购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须是已上传加密的的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中要求签字盖章,如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必须将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3.7.4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有效。3.7.5 电报、电传和传真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上传、签署和盖章4.1.1 按照招标文件中格式的要求签字或盖章。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hntf)到电子交易平台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2)供应商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4.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4.3.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4.3.3 从投标截止时间至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满期间,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5.开标、资格审查与评标5.1 开标5.1.1 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5.2.1 开标程序:(1)公布投标人(供应商);(2)投标人(供应商)解密;(3)异议答复;(4)批量导入完成后,公布开标结果;(5)开标结束;5.1.3 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并制作记录。5.1.4 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5.2 资格审查工作5.2.1 开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5.3 评标工作5.3.1 评标委员会(1)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审评,并按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推荐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数量的中标候选人。(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情形除外。(4)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5)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5.3.2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除外);(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5)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6)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本章第5.3.2项第(1)至(6)目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5.3.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评标完成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5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5.4 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5.4.1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5.4.2 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规定的评标方法,公正、公平地对待所有供应商。5.4.3 在开标、评标期间,供应商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5.4.4 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开标后直至授予供应商合同,评委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5.4.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5.4.6 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擅自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人员之外。5.4.7 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出具书面评标报告。6.授予合同6.1 中标公告6.1.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6.1.2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6.1.3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标专家名单。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6.1.4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6.1.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6.1.6 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6.1.7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6.2 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已经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或者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费用和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6.3 中标通知书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的依据。6.4 履约保证金6.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6.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6.4.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函的,视为放弃中标。6.5 签订合同6.5.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6.5.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均应作为签约合同文本的基础。6.5.3 如采购人或中标人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6.5.4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6.5.5 如中标人不按本章第 6.5.1 项约定签订合同,采购人将报请取消其中标决定。采购人可依法重新招标。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资格审查标准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供应商所投车辆(整车)必须是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对应车型《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合格产品须提供工信部官方查询平台查询截图和网址链接供应商(投标人)须为所投车辆的生产企业投标人单位名称以及所投车辆品牌型号与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批次文件内相应车辆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一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开标结束后至评标结束前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内容相关材料,此网页截图仅为评标时参考依据,具体以开标结束后至评标结束前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1.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2.资格审查标准资格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前附表。3.资格审查程序资格审查人员依据本章资格审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资格审查人员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2形式评审投标文件签署、盖章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总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供应商所投标包投标总报价不可超过所投标包最高限价,且该标包中各单品报价不得超过单品最高限价2.1.3符合性审查标准交货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6项规定交货地点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7项规定质保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8项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9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6.1项规定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视为无效投标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投标报价:30分商务部分:25分技术部分:45分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2(1)投标报价(30分)计算方法如下:评标基准值=有效供应商的最低评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值/评标报价×30(1)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规定,促进中小型企业的发展,评审时给予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同一供应商,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2)评审委员会认定某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该供应商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注:有效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通过实质性审核未被废标的所有供应商。2.2.2(2)商务部分(25分)企业认证(0-1.5分)供应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提供1种有效证书得0.5分,最多得1.5分。注: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扫描件,清晰可辨。类似业绩(0-3分)供应商每提供一份产品业绩得1分,最多得3分,不提供得0分。业绩年份要求,自2019年1月1日算起。产品业绩是指,供应商所投标包项目同产品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须包括合同、发票。注:投标文件中须附合同、发票扫描件,清晰可辨。节能环保产品(0-1分)所投产品如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非强制节能产品的,加0.5分。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该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的扫描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清单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所投产品如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加 0.5分。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该产品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的扫描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清单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质保期(0-3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质保期基础上,每承诺延长一年质保期得1.5分,最多得3分,未承诺的不得分。(注:如标包内有多个产品的,所有产品的质保期均需延长,否则不得分)优惠条款(0-1.5分)参照首保项目及范围进行维保延期承诺,承诺免费增加维保1次加0.5分,最多加 1.5 分,未承诺的不得分。生产实施方案(0-3分)1.有详细可行的设计图纸、科学合理的生产安排计划;人员配备齐全,分工明确、半成品保护科学合理;交货安排、验收准备等类似说明全面具体、表述清晰、有详细的实施措施得 3 分。2.有较详细的设计图纸、较具体的生产安排计划、人员配备齐全、对交货安排、验收准备等类似说明表述清晰得 2分。3.设计图纸、生产安排计划、人员配备、交货安排、验收准备等类似说明简单得 1 分。注:不提供得 0 分。零配件供应(0-2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进行综合比较:零配件清单种类齐全、品牌、型号、联系方式详细真实,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计2分。零配件清单种类较多、品牌、型号、联系方式基本详细真实,质量一般、价格较为合理的计1分。零配件清单种类少、品牌、型号、联系方式不详,质量较差、价格不合理的计 0.5 分。注:不提供得 0 分(含提供的零配件表与所投车型不符的)。售后服务和培训方案(0-10分)1.售后方案内容详实、科学、合理,考虑周全,对产品质量管控措施要求全面到位、产品保障与调换措施针对性强,相关服务承诺内容详实,人员配备齐全,分工明确、岗位设置科学合理,设备配备齐全、先进,得4分。2.售后方案内容详实、考虑较全,对产品质量管控措施要求到位、产品保障与调换措施明确,相关服务承诺内容具体,人员配备齐全、设备配备齐全,得2分。3.售后方案内容表述一般,对产品质量管控措施要求、产品保障与调换措施表述简单,相关服务承诺简单,人员配备、设备配备简单,得1分。注:不提供得 0 分。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售后服务机构情况(包括服务机构的数量和地址、售后服务联系电话、售后服务人员名单,同时须提供售后服务机构办公地点租赁赁合同、售后服务人员劳动合同及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保),提供齐全的得2分、提供不齐全的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1.技术培训方案内容详实、科学、合理,考虑周全,培训计划针对性强、内容详实,培训人员配备齐全、技术水平高、分工明确、岗位设置科学合理,培训率承诺高,得4分。2.技术培训方案内容详实、考虑较全,培训计划具体,培训人员齐全,培训率承诺较高,得2分。3.技术培训方案表述简单,培训计划简单、培训人员较少,培训率承诺一般,得1分。注:不提供得 0 分。2.2.2(3)技术部分(45分)(适用3包)技术指标响应情况(36分)(1)技术参数(0-30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30分,不带标注符号的技术参数出现负偏离的每有一项扣1分,标注“★”号项技术参数出现负偏离的每有一项扣5分,在本项分值范围内扣完为止。注: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第三方检测报告、公开发行的彩页或者生产厂商出具尽可能详细的技术参数文件等)予以佐证,否则得0分。(2)对投标车型的底盘功率(kW)、供水距离、浮艇泵流量、增压泵额定流量、最大起重力和起升高度的特征参数进行横向比较(0-6 分):①对所投车辆底盘功率(kW)进行横向比较,底盘功率(kW)最大的得1分,处于最大与最小之间的得0.5分,底盘功率(kW)最小的得0分。②对所投车辆供水距离进行横向比较,供水距离最大的得1分,处于最大与最小之间的得0.5分,供水距离最小的得0分。③对所投车辆浮艇泵流量进行横向比较,浮艇泵流量值最大的得1分,处于最大值与最小值之间的得0.5分,浮艇泵流量值最小的得0分。④对所投车辆增压泵额定流量进行横向比较,增压泵额定流量值最大的得1分,处于最大值与最小值之间的得0.5分,增压泵额定流量值最小的得0分。⑤对所投车辆最大起重力进行横向比较,最大起重力值最大的得1分,处于最大值与最小值之间的得0.5分,最大起重力值最小的得0分。⑥对所投车辆起升高度进行横向比较,起升高度值最大的得1分,处于最大值与最小值之间的得0.5分,起升高度值最小的得0分。对产品的先进性、实用性、耐用性、安全性进行综合评价(9分)供应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检测(检验)报告或证明材料(产品说明书、产品介绍的文字表述、业主反馈表等材料),根据相关检测(检验)报告或证明材料中体现的技术指标,对产品的先进性、实用性、耐用性、安全性进行综合评价:先进性:1、产品先进性的响应程度高,对产品先进性描述详细、真实、准确,相关资料能充分体现产品先进性的特点得3分;2、产品先进性的响应程度较高,对产品先进性描述较为详细、真实、准确,相关资料能体现产品先进性的特点得2分;3、产品先进性的响应程度一般,对产品先进性描述基本真实、准确,相关资料能体现产品先进性的特点得1分;4、不响应不得分。实用性:1、产品实用性的响应程度高,对产品实用性描述详细、真实、准确,相关资料能充分体现产品实用性的特点得2分;2、产品实用性的响应程度较高,对产品实用性描述较为详细、真实、准确,相关资料能体现产品实用性的特点得1分;3、产品实用性的响应程度一般,对产品实用性描述基本真实、准确,相关资料能体现产品实用性的特点得0.5分;4、不响应不得分。耐用性:1、产品耐用性的响应程度高,对产品耐用性描述详细、真实、准确,相关资料能充分体现产品耐用性的特点得2分;2、产品耐用性的响应程度较高,对产品耐用性描述较为详细、真实、准确,相关资料能体现产品耐用性的特点得1分;3、产品耐用性的响应程度一般,对产品耐用性描述基本真实、准确,相关资料能体现产品耐用性的特点得0.5分;4、不响应不得分。安全性:1、产品安全性的响应程度高,对产品安全性描述详细、真实、准确,相关资料能充分体现产品安全性的特点得2分;2、产品安全性的响应程度较高,对产品安全性描述较为详细、真实、准确,相关资料能体现产品安全性的特点得1分;3、产品安全性的响应程度一般,对产品安全性描述基本真实、准确,相关资料能体现产品安全性的特点得0.5分;4、不响应不得分。注:1.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供应商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供应商最终评标得分。2.评分和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采用四舍五入法)。3.评标委员会按各供应商最终评标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2.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1 分值构成(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1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投标人提交的系统开标一览表与提交的投标正文开标一览表内容相同项实质性不一致的,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否决其投标。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C。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 供应商得分=A+B+C。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由评标委员会合议该供应商是否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没有做出明确答复或无法解释清楚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2.5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通过平台向供应商发出问询,在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2019年1月1日以来同型号产品等于或低于本次报价的业绩合同及发票);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委会有权向供应商质疑,请供应商澄清其投标内容。供应商有责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方式由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进行答疑和澄清。3.3.2 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3.3.3 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3.4 评标结果3.4.1 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以双方具体签订为准)合 同 书合同编号:HNXF-2022(G)-H-项目名称: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灾后重建应急能力提升排涝机器人及其他车辆装备采购项目(车辆部分)甲方(需方):乙方(供方):合同签订日期:二〇二三年 月 日甲方:乙方:为了保护供需各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就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灾后重建应急能力提升排涝机器人及其他车辆装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2-847)第包中,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的供货及相关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1.合同货物清单序号货物名称产地厂家单位数量单价(元)小计(元)使用单位1合计总价RMB¥: 元2.合同总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即RMB¥:元,合同总价包括货物的全部价款、税率及汇率的变化风险、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邀请甲方实地考察生产进度及出厂前验收、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检测、保险、验收、交付、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甲方不再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本合同总价为固定不变价。3.合同组成技术规格、技术要求及其他有关货物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报价文件、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解释的顺序除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4.技术要求4.1 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标准,以及甲方采购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采购文件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相关国家或行业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标准。4.2 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一旦出现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责任与费用,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4.3 进口底盘及设备必须具备有效的原产地证明、报关手续、商检部门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口渠道证明。4.4 合同货物上均应标有铭牌(内容包括:制造商、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5.合同货物交货及验收5.1交货期5.1.1交货时间:5.1.2交货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5.2.货物验收5.2.1供应商所投车辆(整车)是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对应车型《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合格产品,所交付车辆是已取得办理车辆产权(含上牌)所必需的一切手续资料,应符合现行国家专用汽车的相关要求,否则,采购方有权按照供应商虚假投标处理,解除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并收回预付款,拉入企业黑名单,并向上级部门上报相关情况;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同时,乙方向甲方递交验收申请书;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应自行完成安装调试工作,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订验收调试合格报告书一式5份。5.2.2货物验收时,乙方必须向甲方验收小组提供货物发票、合格证及相关检测证明资料,并同时向甲方设立的维修中心提供1套完整的操作、维修技术资料,包括整车操作使用说明书及光盘(中文)、底盘使用说明书及光盘(中文)、整车操作维修手册(中文)、底盘操作维修手册(中文)等;5.2.3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后延。5.2.4货物在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换装,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5.2.5乙方交货时应将货物的配置清单、用户手册、保修手册、原厂保修卡、产品合格证、资料及配件、随车工具、进口货物的商检证明、合法进口渠道证明、设计三视图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具体内容见本合同6.3.5条)、软件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资料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必须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5.3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之前的所有保险费用和派往甲方进行服务人员的人身险和其他有关险种,以及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5.4底盘进场后,采购方安排技术骨干驻厂监督(期间,人员食宿费自理)。监造过程中如发现有车辆主要部件性能不达标、质量差并经国家检测部门检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等问题拒不改正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相关法律规定有权向上级主管机构举报,列入本系统消防车招标采购项目黑名单。5.5甲方有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货物毁损、丢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6.1乙方保证货物是通过合法渠道进货、全新且未使用过的,所有权权属无任何瑕疵(即不存在抵押或其他可能影响货物所有权属事宜),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要符合本合同及合同第3条所包括的资料的要求。6.2以书面形式提供货物原厂家承诺的质量保证。乙方及货物原厂家应保证车辆在正常行驶状况下的安全性,而无安全隐患。乙方及货物原厂家应保证车辆在保修期内,所有《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所载明的安全装置都处在有效的使用状态。乙方提供整车(含车内和改装设备)不少于年的质保服务(与投标文件承诺一致),质保期自甲乙双方代表在货物交付后的验收合格报告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如果乙方投标承诺或生产制造厂家提供的质保期超过本款要求,按乙方投标承诺或生产制造厂家的质保期执行),首保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质保期内非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货物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派员在小时内到现场维修。质保期后,由乙方提供年的免费保修服务,保修费用计入合同总价,乙方只收取材料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不负责免费保修:(1)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确方法使用而引致货物故障损坏;(2)甲方擅自改装货物;(3)各种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坏。6.3货物交付使用后,仍需以书面形式承诺维修服务,实行终身维护:在质保期内,乙方必须提供至少小时内到达现场。6.3.1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全部货物进行维修和维护,不再向甲方收取费用,但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货物厂家因货物发生质量问题需要成批召回维修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6.3.2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甲方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6.3.3保修期内,乙方应负责货物运行的稳定性。6.3.4乙方应于验收后向甲方提供项目各项详细验收报告、技术文档的归纳、整理、提交,并提供完整的硬件技术资料。6.3.5技术文件:包括验收报告、技术文档、完整的软、硬件技术资料(含纸介质和光电介质),进口货物必须提供中文说明书。6.3.6如甲方向乙方单独订购配件,乙方应按照投标(中标)文件中所约定的比例进行优惠。6.4乙方应建立质量跟踪档案,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向甲方进行现场(或电话)回访,以保证货物的正常高效使用,并以售后服务情况记录及甲方使用单位的反馈意见作为质量保证金退还凭证。如乙方已与甲方设立的维修中心签订了售后服务协议,乙方至少每半年与维修中心开展一次技术交流活动,并采取派人现场培训或入厂培训的方式对维修中心员工进行技术培训。6.5依据法律规定或直观观察等日常使用情况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判断是否有质量问题的依据,无需鉴定;确需鉴定的,以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6.6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主要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按甲乙双方协商安排。6.6.1车辆控制面板的软件应用中,后期涉及所有更新换代及升级问题,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相关费用,终身免费升级维护。6.7针对本标包产品(货物),采购人有权采取驻厂监督、随机送检、到货验收等方式全程监督货物质量。存在质量问题,拒不改正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中标供应商违约责任。6.8货物送达合同约定地点后,中标供应商书面向采购方递交验收申请,双方共同参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评标专家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对验收结果有争议的,可以委托国家相关机构质量检验,产生费用由过错方承担。6.9中标后,批量生产前需提供详尽设计图纸及生产实施方案,待甲方确认后方可生产。样品或抽样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计入中标合同数量及金额。质保期内乙方应到甲方开展技术巡检和售后服务。6.10在发出信息、通知日内没有收到回复,视为对方收到信息、通知。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前5日历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交付之日起1年返还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先向甲方提供合同总金额30%的预付款银行保函(预付款银行保函有效期大于供货期时限30日历天以上),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预付款。车辆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车辆资料(产品出厂合格证、工信部公告、中文产品使用说明书、电子文档产品使用说明书、检验报告和货物有关配件等)及车辆质量验收报告及意见反馈单。经结算审计,乙方向甲方提供审定金额全额发票后30日历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质保期内供应商应到产品使用单位,开展技术巡检和售后服务。如果存在未解决完毕的质量问题及乙方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顺延,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赔偿,若不足以赔偿全部损失的,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赔偿。8.保密条款8.1未事先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涉及货物的任何保密资料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以外的其他方或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不得对保密信息进行拷贝或抄写。8.2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的甲方秘密(包括业务信息在内),同样负有保密责任。8.3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保密期限:永久(除非甲方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9.不可抗力9.1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无法克服的技术因素不属于不可抗力范围。9.2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履行合同期间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2天内将无法克服的技术因素书面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9.3进口货物或附属设备及备品、备件由于出口国限制出口导致不能供货、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本采购项目不能继续实施,不属于不可抗力范围。9.4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均不需承担违约责任。但如系因违约而遇上不可抗力,违约方不得以不可抗力为由进行抗辩,违约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执行。10.索赔(1)甲方拒收货物,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2)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赔偿甲方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同时,相应延长被更换零件、部件或货物的质量保证期。10.2货物验收不合格,甲方按照10.1条款履行权利后,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10.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将有权从合同款或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优先扣除索赔金额。若不足以赔偿索赔金额的,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赔偿。11.违约责任11.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货款总值3%的违约金。11.2乙方不能按期交付货物的,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货款总值3‰的违约金。非不可抗力,延期交货超过1个月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由乙方继续承担全部损失。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11.3乙方所交货物品牌、型号、规格、产地及制造商、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11.4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由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验中心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均应当接受,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11.5因验收不合格需要更换同规格的货物时,更换货物期间视为逾期交货。12.合同解除和终止12.1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行为的,另一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12.2本合同履行完毕,自然终止。13.法律诉讼13.1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采取13.1.2条款约定方式解决:13.1.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3.1.2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14.其他14.1本合同一式 5 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4 份,乙方 1 份。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期为准。14.2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义务。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14.3合同附件包括:附件1:投标一览表;附件2:投标分项报价;附件3:技术规格偏离表;附件4:售后服务条款(同投标文件内容一致);附件5:合同最后一页请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附件6技术规格及供货范围;附件7 技术文件(包括图纸、手册等)。14.4货物的技术规格、性能指标、培训计划及售后服务方案等以招投标文件为依据。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本页为签署页)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甲方授权代表(签字):乙方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开户账号:2022年 月 日2022年 月 日附件1政府采购廉政合同甲方(供货方):乙方(购货方):为促进甲乙双方廉洁高效合作,促使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廉政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以下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二)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各项约定,杜绝违约行为的发生。(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严禁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加强对本方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时,有及时提醒和督促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时,有权向对方主管部门或有关机构检举、揭发。(七)经济合同变更时廉政合同内容也应做相应调整,并履行有关手续。第二条:甲方在廉政建设方面义务(一)甲方不准以任何形式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财物。(二)甲方不准以任何名义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乙方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甲方不准以任何理由邀请乙方工作人员参加有影响合作业务的宴请及娱乐活动;不准为其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四)甲方不准为乙方工作人员在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亲友出国(境)旅游提供方便;不准为乙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安排工作或劳务。(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与监管单位串通,违反有关规定和程序,损害乙方利益。(六)不得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行为。第三条:乙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义务(一)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扰协作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挟甲方从事不属于甲方义务的工作。(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甲方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财物。(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甲方报销应由乙方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四)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甲方提供的宴请、娱乐活动、高档消费;不得要求甲方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甲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亲友出国(境)旅游等违反规定的相关活动提供方便。(六)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甲方为其配偶、子女及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安排工作或劳务;不得违反规定从事与甲方施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七)乙方应根据经济合同约定进度付款,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拖欠款项,不得超进度拨付款。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违反本《廉政合同》规定义务的,须向乙方承担经济合同总额3%的经济违约责任。(二)甲方发生多次违反廉政合同约定内容,乙方有权将甲方列入黑名单,禁止3-5年内进入乙方作业市场;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社会影响较大的,乙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三)乙方若违反本《廉政合同》有关规定的,对违法违纪人员,由乙方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查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第五条:检查方式本合同的履约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派员监督,检查方式为座谈、问卷调查、查看资料或由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等。检查时间、次数、方式、检查结论等由双方协商确定。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同经济合同期限。第七条:本合同为经济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份、采购办份。甲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地址:联系电话:附件 2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我司现对贵方招标的项目[项目编号:]售后服务作出承诺,如果我司生产的产品中标,将授权给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名称,以下简称“售后服务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联系方式为(联系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代表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我司产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的售后服务承诺:1、售后服务商为贵方免费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主要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调试现场或最终使用单位进行;2、售后服务商提供整套设备(含底盘、上装、随带器材以及改装设备)不少于年的质保服务,质保期自合同中约定的验收合格报告书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3、确实非我司生产的改装设备或部件出现故障时,将由售后服务商负责联系改装设备或部件的生产厂家进行免费上门维修,质保期时限仍按整套设备年限执行;4、质保期内售后服务商负责货物运行的稳定性,如非贵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货物质量及安装问题,由售后服务商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售后服务商将在收到贵方保修通知后派员在小时(或天)内到现场维修。质保期后,由售后服务商提供终身的免费保修服务,保修费用计入合同总价,售后服务商只收取材料成本费;5、在质保期与保修期内,售后服务商将提供24小时电话服务热线,保证在接到贵方故障报修电话后小时(或天)内到达现场,并在小时(或天)内解决故障,如果主要部件需从我司发运,将在天(或月)内解决故障;6、质保期内及质保期过后,如因货物设计或生产工艺质量问题需要成批召回维修的,我司将及时通过售后服务商通知贵方并积极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一切费用由售后服务商承担;7、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我司及售后服务商上门保修,即由我司派员连同售后服务商到贵方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售后服务商承担;8、售后服务商在货物验收后将及时归纳、整理各项详细验收报告、技术文档、硬件技术文件等资料,并提交给贵方,技术文件包括验收报告、技术文档、完整的软、硬件技术资料(含纸介质和光电介质),同时提供中文说明书;9、售后服务商将建立质量跟踪档案,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向贵方进行现场(或电话)回访,以保证货物的正常高效使用,同时记录售后服务情况并征求使用单位的售后服务反馈意见;我司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售后服务商)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代表我方履行上述售后服务条款,并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如果售后服务商未能履行上述服务条款,我司将承担全部责任,以此为证。售后服务商名称:(公章) 制造商名称:(公章)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授权签字的代表姓名: 授权签字的代表姓名:职务和部门: 职务和部门:附件 3专项预付款银行保函致: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根据(下称“公司”)与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下称“消防救援总队”)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约定,公司按约定的金额提交一份预付款银行保函(下称“保函”)作为购买材料(或合同约定的其他专项义务)专款专用的担保后,公司即有权得到消防救援总队支付的一笔相等金额的(预购材料)的预付款。我行愿意出具保函为公司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本保函的义务是:我行在接到消防救援总队提出的因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将消防救援总队预付款按《合同》约定购买材料(或合同约定的其他专项义务)而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后3天内,我行在上述担保金额的限额内无条件向消防救援总队支付消防救援总队所要求数额的款项,无须消防救援总队出具任何证明或陈述理由。在向我行提出要求时,我行将不得要求消防救援总队应首先向公司索要上述款项。我行同意,任何对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补充都不能免除我行按本保函所应承担的义务。本保函不可撤销,并为见索即付保函。本保函在担保金额支付完毕,或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出具专款专用履行完毕证明书之日起失效。担保银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日期:年月日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第五章 招标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一、项目需求1.1项目名称: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灾后重建应急能力提升排涝机器人及其他车辆装备采购项目1.2采购内容:包3:6台单车供排水系统,最大起重力≥10t、最大工作幅度≥15m;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本章“招标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1.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1.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5项目分包情况:序号包号包名称单位预算单价(万元)数量包预算(万元)包最高限价(万元)交货期质保期3豫政采(2)20221324-3单车供排水系统台29017401740120日历天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整车5年。二、技术需求通用要求一、技术需求通用要求(适用于包3):1、各标包车辆均符合 GB7956.1《消防车通用技术条件》。2、各标包车辆整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符合GB15892016《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3、各标包车辆整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符合 GB4785《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的规定,各标包车辆标识:按照《消防救援局关于做好消防救援车辆外观制式涂装工作的通知》(应急消[2019]76号)要求涂装。4、各标包车辆标记符合 GB7258《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5、各标包车辆后下防护要求符合 GB11567.1《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6、根据应急消〔2020〕138号文件:所有消防车均应响应文件要求。底盘均应配置前轮盘式制动器(全驱越野底盘除外)、ABS(防抱死制动系统)和EBS(电控制动系统)等;配置ESP 电子车身稳定系统,应设置限速装置,最高车速不得超过95Km/h,确保限制的车速不超过底盘厂允许的最高车速;加装排气制动、发动机缸内制动技术并配备液力缓速器。7、安装主外视镜、广角外视镜、前视镜、补盲外视镜、外部照明、信号装置、反光警示标识、前后保险杠、侧面防护等安全防护性能,以及各类报警装置、后排座加装安全带,配备PDT制式350MHz数模两用车载台(符合PDT技术标准,兼容370MHz应急专用频段),360°无盲区高清行车记录仪、倒车雷达及高清倒车影像(彩色显示屏≥7寸),记录仪为硬盘式存储≥500G;行车记录仪采用自动分段录制,记录卡录满后可以自行删除最早记录;预留 12V 车载台连接线、220V充电线,配置24V转12V和24V转220V逆变器,便于后期加装设备;轮胎采用子午线钢丝胎及胎压监测系统,并与原车前轮胎同品牌、同型号备用轮胎一条,配备专用防滑链,加装轮胎调压系统。8、针对全省灭火救援装备建设统型实际需求,驾驶室显著位置黏贴永久性二维码,扫描可查看车辆性能、维护保养方法、使用注意事项、产品认证证书等相关材料。9、本次采购车型整车质保期为5年(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10、进口底盘入港时须做港检,交车现场须底盘厂家做PDI(交车前检测)。11、各类车型显著位置须设置标注生产厂家名称、品牌名称、型号、发动机号、规格、生产日期、出厂日期等产品信息永久铭牌。各类操作开关、阀门、保险盒、随车器材等设置永久性标识。裸露在外的传动轴、皮带、设备等设置防护罩。12、交车时中标单位须提供详细电路图、水路图、液压管路图和保险分布图等。13、器材箱改装后不得影响加油、清洗油箱管路滤网、更换蓄电池、燃油滤芯、干燥罐、空气滤芯、柴油滤芯等底盘部件正常维护保养。14、各标包整车所有焊接部位牢固,光洁,平整;所有缝隙硅胶填充平整、密封良好。所有板材及骨架、零部件、结构件,均经过严格防锈处理,铝型材、铝板、花纹板均进行氧化处理。器材箱布置紧凑、装夹牢固,取用方便,使用防锈、防震、防脱落、防划伤的专用夹具固定随车器材(交车前固定完毕)。电气系统线路标识清楚,每根电线都具备单独编号,整车电气系统线路采用铜芯或铜合金芯电线,正负电极线路颜色区分明显,改装线路及接头采用防水、防尘材质,各线路捆扎整齐,线路铺设位置便于检查维修。改装线路裸露在车体外部、接近热源、靠近油箱等情况下应加装隔板或相应的保护。15、提供免费的首次保养服务,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负责更换非人为原因损坏零配件,并做到郑州市区12小时内、其他地市24小时维修人员到达维修现场。投标商根据车辆技术性能,提供完整的车辆操作使用培训方案,包括技术人员安排、培训内容及课时安排、培训时间安排等内容。车辆底盘操作培训课时不少于8课时,上装操作使用培训课时不少于16课时。并对内部维修人员培训至少2次,保障用户信息安全可控,后期维护使用免费升级,不受服务提供方的限制,支持普通地图和卫星地图两种模式,并给总队指挥中心和战勤保障平台提供车辆底盘数据、物资统计数据、定位数据、上装系统数据。以推动全省消防装备结构提档升级和灭火救援作战效能提升。16、投标人所投车辆需配备报价总金额2%的零配件,具体配备品目有采购人自行选择。17、随车文件:①整车操作使用说明书,均为中文。纸制和电子(PPT格式)各一套;②整车维护保养手册,均为中文。纸制和电子(PPT格式)各一套;③底盘质量保修卡;④底盘合格证;⑤整车零配件清单,提供不少于200种零配件,内附价格,质保期内可按照此价格采购;⑥底盘随车配件清单;⑦改装零件目录图;⑧消防车消防器材清单;⑨整车合格证;⑩国家工信部公告;⑪消防车跟踪服务卡;⑫消防车交接清单;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动机号拓印件3份、车架号拓印件3份、车辆照片4张(左前45°);⑭带接头的轮胎充气管1根≥10m,车辆限位块4块,车用三角警告牌1个,原装备用轮胎1个;⑮配备维修工具≥150 件套(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便携式拉杆箱分层设计,包括液压千斤顶≥30T、大小套筒、8-32#开口/梅花两用扳手、黄油枪等维修工具,维修组套≥150 件、扭力扳手、棘轮扳手组、滤芯扳手、大中小#尖嘴钳、卡簧钳、大中小#大力钳等)。包3:单车供排水系统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基本参数1整车构成该车主要由底盘、车厢、电气系统和吸水增压机组、控制系统、随车吊、水带敷设收卷系统等组成2材质要求优质方钢、铝合金型材及合金板材3外廊尺寸≤12000×2550×4000mm(长×宽×高)4轴距≤5800mm+1400mm5驱动形式6×46轮胎全钢丝无内胎子午线轮胎7★总质量(kg)≥35000kg8★功率(kW)≥400kW9比功率≥10kW/t10涉水深度≥400mm11燃油种类柴油12制动ABS系统、气制动13电源总开关在蓄电池位置设置手动电源总开关驾乘室1座位平头双开门单排座,驾驶室1+1人2行车记录仪360°全景行车记录仪(具有夜视功能,拍摄时间不小于5小时)3警报器在驾驶室可控制扩音器、警报器、警灯、照明灯等开关,为独立式附加电路,设于驾驶室集中控制。4警灯驾驶室外部安装长排LED警灯(长度≥1.5米)、警报器和扩音系统(功率≥100瓦)5原装设备配置室内照明灯、点烟器、内后视镜、仪表灯、电动窗、中央门锁、环保无氟空调(冷暖风)、遮阳板、盲区照地镜、前挡风玻璃、雨括器等原车设备6其他设置根据需要,设置警灯控制盒、频闪灯开关、外照明灯、取力器控制开关及指示灯、气路开关、器材箱未关闭警示灯等辅助设备。供水性能1★供水距离≥1000(m)2系统组成主要由取水系统、水带敷设系统(配置DN300水带不少于1000米)等组成3水带铺设满足大流量、远距离取水,水带快速铺设和自动回收4取水系统自身可实现串联取水增压供水、排涝作业5连续运转满足7×24小时连续运转6收放水带速度收水带最大可以达3km/h,放水带最大可达15km/h7取水距离可实现半径不小于15.4m范围内自动取水作业,也手动实现不小于60m范围取水8自动功能水带具有自动清洗和吹扫功能9★浮艇泵额定压力0.2MPa、额定流量≥250L/s,数量:1套;驱动方式:液压10★增压泵额定压力0.8MPa、额定流量≥250L/s,数量:1套;驱动方式:独立驱动11操作方式水带收放、取水等操作可以通过手动操作也可以通过遥控操作12输送距离可以实现二次加压,最大扬程80米输送距离大于4km13应用范围可用于灭火、排涝、输送水源等作业控制系统1★控制系统控制系统采用PLC控制、具备工况监控、报警、过载保护和计时等功能,可自动监控、调节泵的进、出口压力和流量,保证泵组自动运行,防止产生气蚀。2控制面板采用集中式控制面板,可实现吸水增压、照明等各项设备的全部操作,所有仪表的显示值采用中国计量标准。控制面板上或近旁设有操作步骤、注意事项等,均采用能永久保留的的方式固化在适当位置。仪表板上还设有照度充足的照明灯,泵组所有控制手柄、开关、指示灯的近旁都有能永久保持的中文标识电气系统1电路设计整车独立电路设计,设置上装专用保险丝盒(设置永久性标签用于标志各保险用途),所有线路均采用国标铜芯线,使用套管保护,并采用不同颜色及线号区分线路连接形式、作用,电线标称电流大于电线实际通电电流125%,并采用防水端子连接,电路灯具均受继电器电流/电压过载保护。后器材箱附加电器箱线路中,均采用线槽予以保护,并设有防震设施,确保车身安全。2照明箱体内合理位置安装LED照明灯,覆盖箱体内全范围。3外部照明灯设置45度LED侧照明灯≥2个4频闪灯车身安装红色频闪灯(间距≤3m)5自动脱离充电装置配备底盘自动脱离充电装置,并配有相匹配线盘(长度≥30米)。6电源接口预设可用于手持电台、照明灯具随车充电的250W、24V转220V逆变器多功能防水插座(数量≥2个)和2个24V、2个12V直流电源插孔、1个USB电源接口,且所有接口必须距离驾乘室底板500mm以上。吊臂1★最大起重力≥10t2★最大工作幅度≥15m3回转角度360°全回转4★起升高度≥17m(含底盘高度)5控制方式手动+无线遥控随车器材1有衬里水带总成(10盘)接口为铝合金2有衬里水带总成(1盘)接口为铝合金3有衬里水带总成(1盘)接口为铝合金4有衬里水带总成(1盘)接口为铝合金5强光手电筒≥2个6分水器与车辆相符合尺寸(2个)7水带接口扳手与车辆相符合尺寸(4个)8转换接口与车辆相符合尺寸,铝合金,表面防腐处理(2套)9水带护桥承重≥30T(2副)1060米安全绳≥2根11支腿垫板与车辆相符合尺寸(≥2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第包投 标 文 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年月日目录(供应商根据要求自行编制目录及页码)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评审内容证明资料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见投标文件第()页2供应商所投车辆(整车)必须是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对应车型《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合格产品(须提供工信部官方查询平台查询截图和网址链接)。见投标文件第()页3供应商(投标人)须为所投车辆的生产企业(投标人单位名称以及所投车辆品牌型号与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批次文件内相应车辆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一致)。见投标文件第()页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见投标文件第()页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开标结束后至评标结束前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内容相关网页截图,此网页截图仅为评标时参考依据,具体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为准)见投标文件第()页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供应商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资格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评审审查表序号评审分项内容证明文件1商务部分企业认证见投标文件第()页2类似业绩见投标文件第()页3节能环保产品见投标文件第()页4质保期见投标文件第()页5优惠条款见投标文件第()页6生产实施方案见投标文件第()页7零配件供应见投标文件第()页8售后服务和培训方案见投标文件第()页9技术部分技术参数见投标文件第()页10......11......注:1、投标供应商应根据《评标办法》的各项内容所在页对应填写此表。2、供应商应根据《技术部分》的各项内容对应所投报标包的设备或产品的性能描述清晰完整。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 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签字代表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并对之负法律责任。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2.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小写):3.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4.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并按照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权利义务履行合同。5.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6.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若有未体现的参数则该项是完全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7.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120日历天。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9.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一)投标函附录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包名称供应商投标总价(元)大写:小写:质量要求交货期质保期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投标有效期投标内容符合第五章“招标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的规定如属所列情形,请在括号内打“√”()是否为中小微企业()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为节能产品()是否为环境标志产品备注供应商:(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2.报价明细表2.1 车辆报价表序号货物名称质保期品牌型号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是否属于小型、微型(填是/否)备注1...合计2.2 报价分析表序号分项内容报价(元)产地及品牌型号规格备注1车辆配件1.11.2......2安装调试费3首次保养4其它费用5...合计金额注:1、 请在左上角注明投标车辆型号;2.表中根据所投货物类型分项列明底盘、其他主要设备和安装调试费、首次保养及其他费用等的分项报价,合计金额应当与2.1车辆报价表中同类型货物单价相同;3.所有货物的价格应包含货物及配置产品的设计、采购、制造、检测、试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和服务内容的检验、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全部的辅助材料费用、安装费、招标代理服务费、首保费、质保期保障、所投车辆报价总金额2%的零配件等的全部费用。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4. 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如果遇到技术参数内的产品名称/设备名称与投标产品的商品名称不一致的,须在“备注”内写明商品名称。供应商:(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反面。(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反面。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四、投标承诺书致(采购代理机构):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四、我们保证在中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银行转账方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用,并且按照规定和采购人签订合同。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要求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七、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联合体投标。八、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九、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一)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二)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三)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四)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六)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七)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而承担法律责任。(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五、技术部分(一)技术参数偏差表1.标注“★”号项技术参数偏差表序号名称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投标文件所附的技术参数偏差情况偏离说明12345...说明: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技术参数不同时,应逐条逐项如实填列在偏离表中。投标人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偏差情况”是指“正偏离”、“负偏离” 或“无偏离”。2.不带标注符号项技术参数偏差表序号名称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投标文件所附的技术参数偏差情况偏离说明12345...说明: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技术参数不同时,应逐条逐项如实填列在偏离表中。投标人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偏差情况”是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二)主要设备性能投标车辆名称:序号名称型号品牌性能描述备注1底盘见投标文件()页2见投标文件()页3见投标文件()页4见投标文件()页5见投标文件()页6......注:1.本表所填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3)款中的评标内容相照应,为评标委员会方便评标使用。2.供应商应根据所投标包对应的评分标准进行填写,表中名称内容可根据投报设备情况自行增加(删减)调整。(三)技术参数证明材料(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佐证材料)(四)零配件清单报价表金额单位:元序号名称制造商品牌规格型号单价备注12345…备注:1.“规格型号”为必填项,如有空白、填写不全或未被查实的视为未报。2.配件价格据实填写,采购人将根据所报价格,向中标供应商零星采购零配件,但应承诺在质保期结束后3年内不高于上述清单价格。3.供应商根据所投标包实际情况,据实填写,可自行增加或删减。六、业绩金额单位:元序号用户单位名称项目内容实施地点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起止时间合同金额相关证明材料1见投标文件()页2见投标文件()页3见投标文件()页4见投标文件()页5见投标文件()页...备注:若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要求提供业绩的,供应商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七、生产实施方案(格式自拟)八、售后服务及优惠条件(格式自拟)九、资格证明文件(一)资格审查资料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3.2 供应商所投车辆(整车)必须是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对应车型《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合格产品(须提供工信部官方查询平台查询截图和网址链接)。3.3 供应商(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投标人单位名称以及所投车辆品牌型号与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批次文件内相应车辆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一致)。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3.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3.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内容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3.9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开标结束后至评标结束前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内容相关材料,此网页截图仅为评标时参考依据,具体以开标结束后至评标结束前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项目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他人员账号经营范围备注备注: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的复印件附件1:承诺函(固定格式)致: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我公司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 包)采购活动,现郑重承诺:1、所投车辆(整车)是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对应车型《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合格产品。所投车辆(整车)交车验收时需取得办理车辆产权(含上牌)所必需的一切其他手续资料,应符合现行国家专用汽车的相关要求。若不能按要求时限提供上述手续,采购人有权按照供应商虚假投标处理,解除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拉入企业黑名单,并向上级部门上报相关情况。2、我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技术及商务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文件将愿意接受任何法律的制裁。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对应车型《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官方查询平台查询截图和网址链接。特此承诺 (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十、其他资料(一)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致: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我公司郑重声明:1、我公司保证在本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 包)投标过程中,完全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中提供的货物均应为完整全新的,功能符合该本项目的要求,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均为正版,并承诺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我方销售的货物时不承担涉及任何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法律责任,否则,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由我公司承担。2、我公司在本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 包)投标过程中,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均是真实的。一旦发现有虚假材料,我公司承诺,取消中标资格,3年之内不再参与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的一切采购活动,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3、在本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 包)投标中如果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一旦出现未按要求履行合同(如不按时签订合同、更换货物、推迟供货、售后服务不到位等非不可抗力因素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我公司承诺,3年之内不再参与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的一切采购活动,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注:该项内容不得涂改,否则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二)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包)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三)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附 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该声明函是针对小微型企业的,非小型、微型企业不用提供该声明。2.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和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价格比例扣除规定。监狱企业(制造商)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商)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只给予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给予价格扣除。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不属于的不提供此项内容)监狱企业(制造商)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提供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招标文件发出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制造商)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2、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若有以下情形的供应商应填写此表,若无以下情形的供应商无需填写或不提供此表)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小微企业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制造商类型(填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金额总计(元)节能产品1、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认证证书编号数量单价(元)合计(元)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金额总计(元)2、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认证证书编号数量单价(元)合计(元)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金额总计(元)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认证证书编号数量单价(元)合计(元)环境标志产品金额总计(元)填报要求:1.本表的产品名称、金额应与《报价明细表》一致。2.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或监狱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或“监狱”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若含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须选用国家公布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并提供认证证书。本项目若含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对选用国家公布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除外)、环境标志产品给予加分。4.供应商应提供国家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号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经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我们研究制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2019 年 4 月 2 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序号名称依据的标准1计算机设备★A02010104台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便携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平板式微型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2输入输出设备打印设备喷墨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A0201060102激光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A0201060104针式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显示设备★A0201060401液晶显示器《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图形图像输入设备A0201060901扫描仪参照(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中打印速度为15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3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投影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CB32028)4《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5泵离心泵《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6制冷空调设备★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80)水源热泵机组《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空调机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量>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专用制冷.空调设备其他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冷却塔《机械通风冷却塔第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1):《机械通风冷却塔第部分大型开式冷却塔》(GB /T7190.2)7电机《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8变压器配电变压器《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9★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7896)10生活用电器电冰箱《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2)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待年修订发布后,按《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2019)实施。多联式空调(热泵)组(制冷量≤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21454)单元式空气调节(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洗衣机《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GB12021.4)热水器★电热水器《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19)燃气热水器《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热泵热水器《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太阳能热水系统《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11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双瑞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3 )道路/隧道照明产品《道路和隧道照明用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8)筒灯《室内照明用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灯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室内照明用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12★电视设备《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13★视颇设备饮食炊事机械视颊监控设备以射频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以数字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 )14商用燃气灶具《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531 )15★便器坐便器《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25502)蹲便器《蹲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小便器《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7)16★水嘴《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5501)17A060807便器冲洗阀嘴《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9)18淋浴器《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8)注: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2.上述产品中认证标准发生变更的,依据原认证标准获得的、仍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可使用至2019年6月1日。3.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环境保护局: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我们研究制定了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附件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序号名称依据的标准1A020101设备A02010103HJ2507A02010104HJ2536A02010105HJ2536A02010107HJ2536A02010108 网络计算机HJ2536A02010109 计算机工作站HJ2536A02010199HJ25362A020106出设备A02010601A0201060101 喷墨打印机HJ2512A0201060102 激光打印机HJ2512A0201060103 热式打印机HJ2512A0201060104 针式打印机HJ2512A02010604 显示设备A0201060401 液晶显示器HJ2536A0201060499 其他显示器HJ2536A02010609A0201060901 扫描仪HJ25173A020202HJ25164A020201HJ424(包括多功能)设备5A020204一体机HJ424(包括多功能)设备6A020210备A02021001 速印机HJ472 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7A020301车(含自卸汽车)HJ25328A020305(轿车)A02030501 轿车HJ2532A02030599(轿车)HJ25329A020306A02030601HJ253210A020307辆A02030799HJ253211A020523调设备A02052301 制冷压缩机HJ2531A02052305 空调机组HJ2531A02052309HJ253112A020618电器A02061802A0206180203HJ2535A02061808HJ/T36213A020619照明设备A02061908室内照明灯具HJ2518照明光源14A020810传真及数据数字通信设备A02081001传真通信设备HJ2512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15A020910电视设备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HJ2506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A02091003特殊功能应用电视设备HJ2506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16A0601床类A060101钢木床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A060104木制床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A060199其他床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17A0602台、桌类A060201钢木台、桌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A060205木制台、桌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A060299其他台、桌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18A0603椅凳类A060301金属骨架为主的椅凳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A060302木骨架为主的椅凳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A060399其他椅凳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19A0604沙发类A060499其他沙发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20A0605柜类A060501木质柜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A060503金属质柜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A060599其他柜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21A0606架类A060601木质架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A060602金属质架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22A0607屏风类A060701木质屏风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A060702金属质屏风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23A060804水池HJ/T296卫生陶瓷24A060805便器HJ/T296卫生陶瓷25A060806水嘴HJ/T411水嘴26A0609组合家具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27A0610家用家具零配件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28A0699其他家具用具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29A070101棉、化纤纺织及印染原料HJ2546纺织产品30A090101复印纸(包括再生复印纸)HJ410文化用纸31A090201鼓粉盒(包括再生鼓粉盒)HJ/T413再生鼓粉盒32A100203人造板A10020301胶合板HJ571人造板及其制品A10020302纤维板HJ571人造板及其制品A10020303刨花板HJ571人造板及其制品A10020304细木工板HJ571人造板及其制品A10020399其他人造板HJ571人造板及其制品33A100204二次加工材,相关板材A10020404人造板表面装饰板HJ571人造板及其制品/HJ2540木塑制品A10020404人造板表面装饰板(地板)HJ571人造板及其制品/HJ2540木塑制品34A100301水泥熟料及水泥A10030102水泥HJ2519水泥35A100303水泥混凝土制品A10030301商品混凝土HJ/T412预拌混凝土36A100304纤维增强水泥制品A10030402纤维增强硅酸钙板HJ/T223轻质墙体板材A10030403无石棉纤维水泥制品HJ/T223轻质墙体板材37A100305轻质建筑材料及制品A10030501石膏板HJ/T223轻质墙体板材A10030503轻质隔墙条板HJ/T223轻质墙体板材38A100307建筑陶瓷制品A10030701瓷质砖HJ/T297陶瓷砖炻质砖HJ/T297陶瓷砖A10030705陶质砖HJ/T297陶瓷砖其他建筑陶瓷制品HJ/T297陶瓷砖39A100309建筑防水卷材及制品A10030901沥青和改性沥青防水卷材HJ455防水卷材自粘防水卷材HJ455防水卷材A10030906高分子防水卷(片)材HJ455防水卷材40A100310隔热、隔音人造矿物材料及其制品A10031001矿物绝热和吸声材料HJ/T223轻质墙体板材A10031002矿物材料制品HJ/T223轻质墙体板材41A100601功能性建筑涂料HJ2537水性涂料42A1003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A10039901其他非金属建筑材料HJ456刚性防水材料43A100602墙面涂料A10060202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HJ2537水性涂料A10060203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HJ2537水性涂料A10060299其他墙面涂料HJ2537水性涂料44A100604防水涂料A10060499其他防水涂料HJ2537水性涂料45A100699其他建筑涂料HJ2537水性涂料46A100701门、门槛HJ/T237塑料门窗/HJ459木质门和钢质门47A100702窗HJ/T237塑料门窗48A170108涂料(建筑涂料除外)HJ2537水性涂料49A170112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HJ2541胶粘剂50A180201塑料制品HJ/T226建筑用塑料管材/HJ/T231再生塑料制品注: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2、附件:报价明细表.docx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灾后重建应急能力提升排涝机器人及其他车辆装备采购项目-报价明细表包三:单车供排水系统中标单位: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豫财招标采购-2022-847
- 河南省
- 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 李先生刘先生 0371-66******
- 行政机关
- 货物/通用设备
- 货物/其他货物
- 中标***金额
- 李先生刘先生 0371-66****** 0371-55******
- 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2-847 | |||||||||||||||||||||||||||||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灾后重建应急能力提升排涝机器人及其他车辆装备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1月13日 | |||||||||||||||||||||||||||||
5、评审日期:2023年02月06日 |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
详见招标文件 | |||||||||||||||||||||||||||||
三、中标情况 | |||||||||||||||||||||||||||||
|
|||||||||||||||||||||||||||||
四、评审专家名单 | |||||||||||||||||||||||||||||
柴能、宋博、杨敏、魏扬顺、白运成、弓书岭(采购人代表)、张丽君(采购人代表) |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的计算方式下浮40%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 |||||||||||||||||||||||||||||
收费金额:80,700.00元 |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 |||||||||||||||||||||||||||||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南路38号 | |||||||||||||||||||||||||||||
联系人:李先生 刘先生 | |||||||||||||||||||||||||||||
联系方式:0371-6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正智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平安大道博学路口北学府广场A座2402室 | |||||||||||||||||||||||||||||
联系人:马先生 | |||||||||||||||||||||||||||||
联系方式:0371-5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 |||||||||||||||||||||||||||||
联系方式:0371-55****** |
附件
- 第三次招标文件正文.docx
- 附件:报价明细表.docx
相关标讯
- 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灾后重建应急能力提升排涝机器人及其他车辆装备采购项目第3包-废标公告 2022-09-09
- 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灾后重建应急能力提升排涝机器人及其他车辆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2-07-29
- 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灾后重建应急能力提升排涝机器人及其他车辆装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2-11-23
- 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灾后重建应急能力提升排涝机器人及其他车辆装备采购项目(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3-01-13
- 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灾后重建应急能力提升排涝机器人及其他车辆装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2022-09-10
- 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灾后重建应急能力提升排涝机器人及其他车辆装备采购项目二次—废标公告 2022-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