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第六医院诊疗能力提升项目—3.0T磁共振成像系统购置中标公告
- 附件1、招标文件.pdf招 标 文 件 招 标 编 号:TC230307R 招标项目名称:北京大学第六医院诊疗能力提升项目 —3.0T 磁共振成像系统购置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 O 二三年七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 标 邀 请 第二部分 投 标 人 须 知 第三部分 技 术 需 求 书 第四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五部分 附 件(格式) 第六部分 评 标 细 则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日 期:2023 年 7 月 26 日 招标编号:TC230307R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现通过 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能力提供相关货物、服务,并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就北京大 学第六医院诊疗能力提升项目—3.0T 磁共振成像系统购置招标文件提交密封投标。 1.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 件。 2.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2023 年 7 月 26 日至 2023 年 8 月 2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30,下午 1:30-4:3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 600 元/套;文件发售方 式为网上在线下载电子文件,网址为 www.365trade.com.cn。相关问题请咨询中 招联合,010-62108037、010-86397110。 3. 投标文件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 14:00 (北京时间)之前递交。 届时,投标人应派代 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仪式。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投标文件,招标机构将拒收。 4. 定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 14:00 (北京时间),在开标地点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6 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62 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6 层)。 5. 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8 月 16 日 14:00 (北京时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 细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62 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邮 编:100081 项目联系人:刘子清、冯佳义、李艳君、崔健、侯云燕 联系方式:010-62108131、62108146、62108111 传 真:010-61954197 电子邮箱:liuziqing@cntcitc.com.cn、fengjiayi@cntcitc.com.cn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A 说 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服务和货物采购。 1.2 本项目预算:2000 万元人民币。 1.3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1.4 项目属性:货物。 1.5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6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3.0T 磁共振成像系统。 1.7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工业。 1.8 项目用途:自用。 1.9 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 2.合格投标人 2.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提供本项 目服务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2 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许可文件;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同一供 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2.5 根据财库〔2016〕125 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 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点至投标截止时点后 12 个小时内。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 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6 投标人须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2.7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 定,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转包; 2.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定义 3.1“招标人/采购人”系指北京大学第六医院。 3.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3“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集成商、开发商、制造商或供 货商。 3.4“货物”或“产品”系指“技术需求书”中所要求的技术方案及配套产品、材 料、软件、应用产品等。 3.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培训以及售 后服务和其它类似的义务。 4. 投标委托 4.1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统一格式,见 附件四),否则将视为投标无效。 5. 投标费用 5.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 部费用。 B 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 6.1 招标文件由下述所列内容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技术需求书 (4)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5)附件(格式) (6)评标细则 6.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 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导 致投标无效。 6.3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招标人进行技术交流时, 需同时用传真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按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安排技术交流,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 要时可将答复的内容包括原问题(但不标明问题的来源),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 潜在投标人。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 行修改。这种修改可能是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人主动做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 人要求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澄清的问题而做出的。 8.2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潜在 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8.3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和采购 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变更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 一潜在投标人。 C 投标文件 9. 投标文件语言及计量单位 9.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就投标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 文书写。 9.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 计量单位。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商务和技术部分两部分组成。 10.2 投标人对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做出的澄清和投标承诺等函件、传真均属于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投标文件的编制 11.1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的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供) (格式见附件四); (2) 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如为 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 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 (3) 投标人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格式见附件十七); 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完整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将导致投标无效。 11.2 商务部分的编制(商务部分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投标函 (格式见附件一); (2) ★投标报价表 (格式见附件三); (3) ★所投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 管理规定(复印件); (4) ★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证明文件须符合 医疗器械经营管理规定(复印件); (5) 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所投产品制造商属于中小企业(格式见附 件十一)(注:残疾人福利企业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按附件十二、附件十三提 供声明函及声明函中要求的材料) (6) 开标一览表复印件(原件单独密封) (格式见附件二); (7) 其它文件 (格式见附件六~七); (8) 投标人情况表 (格式见附件八); (9) 投标人业绩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 ; (10)合同条款承诺函 (格式见附件十); (11)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格式见附件十 五); (12)投标人需自行编写或提供的文件; (13)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 (14)投标人认为其它需要说明或提供的文件。 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加注★的完整有效的文件,将导致投标无效。 11.3 技术部分的编制(技术部分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条款应答表 (格式见附件九); (2)产品主要技术数据、性能的详细描述及优势; (3)提供产品介绍彩页; (4)对产品技术规格标准要求的保证和承诺; (5)详细的交货清单; (6)项目培训计划; (7)项目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8)项目负责人、主要人员简介; (9)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各种表格; (10) 投标人认为其它需要说明的事宜。 12. 投标文件的编制说明 12.1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 12.2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 行增减内容。 13. 投标报价: 13.1 报价条件为:完税到采购人(买方)指定地点现场总价。 13.2 投标报价为产品交付使用前的各项费用,包括产品价格、运输保险费、安装调 试费(如有)、培训费(如需要)、售后服务费及税费等相关费用。 13.3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3.4 投标人要按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分项单价及其它 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13.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3.6 投标报价要有竞争性,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14. 投标保证金 14.1 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预算金额 1.5%的投标保证金。若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少于上述规定,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14.2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应为电汇或银行转账或保函(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出具的 保函)。电汇或银行转账按下述流程操作汇入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账户。 汇款凭证复印件与开标一览表一同密封提交。 注: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注意事项: 投标人在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注册并购买标书后,进入中招联合电子招标 采购平台“缴纳保证金”功能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后通过平台自动获取保证金收款账 户信息。请投标人按此信息将保证金电汇或银行转账至指定账户(该账号为虚拟账号, 仅针对本投标人本项目分包有效,对于其他投标人、其他项目或分包无效)。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委托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分行办理投标保证金收、退、转及结账、结算等相关业务。保证金办理相关问 题请咨询中招联合(010-86397110)。 转账成功后,将转账凭证打印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交。 14.3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 90 天。若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短于上述规定 期限,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14.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采购 代理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 14.5 落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因投标人自身原 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资金占用费。 14.6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被没收。 (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投标的; (2)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26 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27 条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 (4)存在的串通投标情形的; (5)存在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行贿事实的。 15. 投标有效期 15.1 自开标之日起 90 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 标,将导致投标无效。 15.2 在特殊情况下,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 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 的这种要求。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 16.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6.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本须知第 10 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 16.2 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 16.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商务和技术部分)须分别提交纸质正 本一份和纸质副本四份、电子版文档一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资格证 明文件部分”、“商务和技术部分”、“电子版”以及“正本”、“副本”字样。如果正本 与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6.4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不得自行删减内容,并 装订成册。 16.5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签字。 16.6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7.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7.1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17.1.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信封单独密封,在密封处应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的签字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信封面上标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 标人名称、“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或“商务和技术部分”及“正本”或“副本”。 17.1.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电子版用信封单独密封,在密封处应有投标单位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信封面上标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 称、投标人名称、“电子版”字样,投标时单独递交。 17.1.3 为方便开标唱标,开标一览表正本应单独放在一密封信封中,封口处也应 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或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标明招标编号、招 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一览表”字样,投标时单独递交。 17.1.4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将拒收。 17.2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8. 投标截止时间 18.1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 18.2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 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 的截止期的约束。 18.3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19.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 但采购代理机构 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表签字。 19.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第 16、17 和 18 条规定进 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 19.3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所有的投标文件均不得更改。 19.4 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 E 开标及评标 20. 开标 20.1 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采 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20.2 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0.3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20.4 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价 格等,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唱标记录。 21.评标 21.1 组建评标委员会 21.1.1 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 负责对所有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21.1.2 根据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技术专家组成。根据财库〔2016〕 125 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和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2 个小时内。 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1.2 评标原则及办法 21.2.1 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1.2.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1.2.3 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21.2.4 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比较和分项打分相结合的评标方法,对所有实质性响应 的投标进行综合打分、排序,按最终得分由高向低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标 候选人。 21.2.5 评议时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定(详见“第六部分评标细 则”):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 投标报价 21.3 评标程序 21.3.1 投标文件的初审 21.3.1.1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未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三家的,不进行评标。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 未按 11.1 递交完整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 21.3.1.2 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 进行符合性审查。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的响应程度 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1.3.1.2.1 符合性审查内容为投标文件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合格、价格构 成有无计算错误、商务、技术实质性条款响应等。 21.3.1.2.2 符合性审查中,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下述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 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 偏离的投标。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有偏离、保留或反 对的投标。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将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 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1.3.1.3 投标文件初审合格的,进入商务和技术评议,综合比较与评价。有下列情 况之一的,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实质性文件(指招标文件标注“★”号或明确无效投标的文件)未按招标 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投标人对评标委员按 21.3.1.2.2 修正后的报 价不确认的; (3)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未提供上述 11.2 加注★的完整有效的商务文件的; (6)对招标文件商务和技术部分规定的实质性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提交选择性报价的; (9)存在的串通投标情形的; (10)不满足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2 合格投标人”相应条款要求的(通过资格性审 查的条款除外); (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1.3.2 投标的澄清 21.3.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投标人澄清应 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 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3.2.2 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 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 分。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 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 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1.3.3 如一个项目/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 如下方式处理: 21.3.3.1 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 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 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未规 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1.3.3.2 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 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 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技术部分得分较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 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1.3.4 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中载 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第 21.3.3 条规定处理。 21.3.5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 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 绝。 21.3.6 综合比较和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 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议,综合比较与评价。 21.3.6.1 商务、技术评议:审查合格投标人所投的方案、配置、实施能力、售后服 务、交货期、付款方式等相关内容,并进行评议; 21.3.6.2 综合评分: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的合格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 评分标准详见第六部分“评标细则”。按最终得分由高向低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最高 的为中标候选人。 21.4 中标条件: (1)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 (2) 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 (3) 有良好的合同执行能力; (4) 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21.5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6 投标人被视为串标 21.6.1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2. 评标过程保密 22.1 从开标之日起,到确定中标人为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 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评标委员会成员及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 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2.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无效,并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F 确定中标 23. 最终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合 格的中标候选人。 24. 招标方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为维护国家利益,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的权 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说明原因。 25. 中标通知 25.1 评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有关规定公告评标结果,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 26. 签订合同 26.1 数量变更: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造成的数量和价格的变更由 投标人承担。 26.2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 投标处理。 26.3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G 质疑与接收 27. 质疑与接收 27.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根据 《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 可以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7.2 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 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 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 和投诉办法》的,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27.3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联系部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综合发展部 联系电话:62108153、62108278 H 中标服务费 28. 中标服务费 28.1 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 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 改办价格【2003】857 号)的计算方法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差额 定率累进法。但中标金额不足 100 万元的,中标服务费按照 1.5 万元收取。 28.2 中标服务费的支付时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支付。以中标通知中 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注: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 第三部分 技术需求书 一、3.0T 磁共振成像系统,1 套 二、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且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90 天内到货 三、技术要求: 序号 技术参数 招标要求 *1 总体要求 投标机型为各投标人原装全新 3.0T 磁共振设备,为保证设备的先进性, 各投标人须提供其高端技术,须提供 GEM 技术或 Tim4G 技术或 dStream 技术。 2 磁体系统 2.1 磁体类型 超导磁体 2.2 磁场强度 3.0T 2.3 屏蔽方式 主动屏蔽 2.4 抗外界电磁干扰屏蔽技术 具备 2.5 匀场方式 主动+被动 2.6 磁场稳定度 <0.1ppm/hour 2.7 三维动态匀场(提供 datasheet 证明) 具备 *2.8 磁场均匀度(V-RMS,典型值) 2.8.1 10cm DSV ≤0.0008ppm 2.8.2 20cm DSV ≤0.008ppm 2.8.3 30cm DSV ≤0.045ppm 2.8.4 40cm DSV ≤0.1ppm *2.9 磁体孔径 ≤60cm 2.10 液氦填充周期 ≥5 年 2.11 液氦消耗量(正常使用) ≤0.01 L/h 2.12 冷头保用时间 ≥1 年 *2.13 磁体重量(含液氦) ≥9500 kg 3 梯度系统 *3.1 梯度场强(X,Y,Z 轴,非峰值、非有效 值) ≥80mT/m 3.2 梯度切换率(X,Y,Z 轴,非有效值) ≥200 T/m/s 3.3 最大梯度场强、最大梯度切换率同时到达 具备 3.4 工作周期中的最大占空比 100% 3.5 软件降噪技术 具备 3.6 硬件降噪技术 具备 3.7 梯度线圈冷却 水冷 3.8 梯度放大器冷却 水冷 *3.9 梯度放大器最大输出电压 ≥2250V *3.10 梯度放大器最大输出电流 ≥900A 3.11 梯度控制技术 全数字实时发射接收 3.112 梯度工作方式 非共振式 4 射频系统 4.1 射频类型 全数字实时控制系统 4.2 射频并行发射平台,即两组射频可并行激 发用于多维选择性脉冲成像 具备 4.3 射频放大器 固态前放 *4.4 射频放大器最大功率 ≥43.2 kW 4.5 射频发射频率稳定性(5 分钟) ≤2x10 -10 4.6 射频噪音水平 ≤0.5dB 4.7 射频放大器发射带宽 ≥500kHz 4.8 每通道同时并行采样接收带宽 ≥1MHZ *4.9 系统最大通道数 ≥204 个 4.10 单个扫描野内一次扫描最大通道数 ≥64 个 4.11 用户可调节接收带宽技术 具备 4.12 射频线圈扫描自动调谐技术 具备 4.13 双频载波传输技术 具备 4.14 磁体内置一体化数字射频发射系统 具备 4.15 磁体内置一体化数字射频接收系统 具备 4.16 射频发射由设备间到磁体间光纤传输 具备 4.17 射频接收由磁体间到设备间光纤传输 具备 5 全身各部位射频接收线圈 5.1 头颈部矩阵线圈 ≥20 通道 5.2 神经血管线圈 ≥30 通道 (组合或单独使 用) 5.3 脊柱矩阵线圈 ≥32 通道 5.4 胸部(心脏)矩阵线圈 ≥30 通道(组合或单独使 用) 5.5 腹部矩阵线圈 ≥40 通道(组合或单独使 用) 5.6 全中枢神经系统线圈 ≥52 通道(单独或组合使 用) 5.7 乳腺线圈 ≥4 通道 5.8 膝/肩关节线圈 ≥4 通道 5.9 踝/肘/腕关节线圈 ≥4 通道 5.10 专用膝关节线圈 ≥15 通道 *5.11 原厂神经科研头颈专用线圈 ≥64 通道 6 静音技术 6.1 梯度系统硬件静音技术 提供 6.2 声阻尼材料技术 提供 6.3 真空隔绝腔设计的硬件静音技术 提供 6.4 自动防止梯度线圈共振的序列优化技术 提供 7 主控计算机系统建议 7.1 主计算机 CPU ≥六核 7.2 CPU 个数 ≥1 个 7.3 主频大小 ≥3.6GHz *7.4 内存大小 ≥96GB 7.5 计算机显示器 ≥24 英寸彩色 LCD 7.6 显示器分辨率 ≥1920×1200 7.7 阵列处理器主频 ≥ 2.1GHz *7.8 阵列处理器内存 ≥ 128GB 7.9 阵列处理器硬盘 ≥480GB 7.10 DICOM3.0 接口 具备 8 系统后处理功能 8.1 3D 后处理 具备 8.2 实时 MPR 后处理 具备 8.3 三维表面重建技术 SSD 后处理 具备 8.4 实时 MIP 后处理 具备 8.5 电影回放软件 具备 8.6 图像评价软件 具备 8.7 实时互动重建 具备 8.8 t-test 定量分析 具备 8.9 ADC-map 具备 8.10 T1,T2 值计算 具备 8.11 T1, T2 定量成像 具备 8.12 时间信号曲线 具备 8.13 图像减影、叠加 具备 9 操作台、扫描床及环境调节系统 9.1 垂直移动时扫描床最大承重 ≥250Kg 9.2 扫描床移动精度 ≤0.5mm 9.3 床旁扫描控制系统 双侧 9.4 病人监视系统 具备 9.5 照明、通风、通话、背景音乐 具备 9.6 检查床最大床速 ≥20cm/s 9.7 最大水平移动范围 ≥288cm 9.8 遥控线圈更换 具备 9.9 自动步进扫描床 具备 9.10 患者专用防磁耳机、呼叫按钮 具备 9.11 特定吸收率 SAR 实时连续监控显示装置 具备 9.12 紧急制动系统 具备 9.13 无线蓝牙心电门控 具备 9.14 无线蓝牙呼吸门控 具备 9.15 无线蓝牙外周门控 具备 10 后处理接口 10.1 软件控制照相技术 具备 10.2 具备完整 DICOM3.0 接口及 与 PACS 网络 连接(包括 Query/Retrieve、 Send/Receive、Print、Worklist)的功 能 具备 10.3 具备 DICOM3.0 标准激光 相机数字接口 具备 10.4 远程遥控维修遥控 具备 11 全景一体化成像系统(Tim4G、GEM 或 dStream) 11.1 一次摆位完成全部线圈扫描 具备 11.2 线圈组合扫描 具备 11.3 同时采集线圈数 ≥4 个 11.4 组合扫描专用线圈控制软件 具备 11.5 智能定位技术 具备 11.6 脊柱线圈整合于床面设计 具备 11.7 线圈接口整合于床面设计 具备 11.8 线圈接口数目 ≥8 个 11.9 矩阵线圈通道选择模式 具备 11.10 矩阵线圈频谱成像模式 具备 11.11 实时扫描助手 具备 11.12 全中枢神经成像无缝连接 具备 11.13 自动检查计划 具备 11.14 自动结果生成 具备 12 多通道(源)射频发射技术平台 (TrueForm、MultiDrive 或 Multitransmit 4D) 12.1 双通道射频发射技术 具备 12.2 a-SPACE 技术 具备 12.3 B1 Filter 技术 具备 12.4 图像优化软件 具备 12.5 三种平滑等级 具备 12.6 3D DC 干扰校正技术 具备 12.7 MPPS 高速连通技术 具备 12.8 Study Split 空间分离技术 具备 13 射频并行发射平台(TrueShape) 13.1 基于并行发射平台的多维脉冲激励技术 (ZOOMit) 具备 13.2 基于并行发射平台的多维脉冲激励技术 可应用于神经系统成像 具备 13.3 基于并行发射平台的多维脉冲激励技术 可应用于体部成像 具备 13.4 基于并行发射平台的多维脉冲激励技术 可应用于脑功能成像 具备 13.5 基于并行发射平台的多维脉冲激励技术 可应用于弥散成像 具备 13.6 基于并行发射平台的多维脉冲激励技术 可应用于体部高分辨解剖成像 具备 14 智能操作平台(智多星 或 SmartExam) 14.1 头部自动定位功能 具备,AutoAlign Head、 ReadyBrain Head 或 SmartExam Head 14.2 图文引导的实时在线指导功能 具备,Scan Assistant 14.3 大范围自动扫描定位功能(移动中扫描定 位) 具备,TimCT FastView 14.4 并行采集拓展功能 具备,iPAT Extension 14.5 膈肌导航技术 具备,2D PACE 或 Body Navigators 14.6 相位导航技术(肝实质触发采集技术) 具备,Phase scout 15 扫描参数 *15.1 最小二维层厚 ≤0.1mm *15.2 最小三维层厚 ≤0.05mm 15.3 最大扫描视野 ≥55cm 15.4 最小扫描视野 ≤0.5cm 15.5 FSE 最大回波链长度 ≥1024 15.6 EPI 最大因子 ≥256 15.7 最大采集矩阵 ≥1024×1024 15.8 弥散加权 B 值 ≥10000 16 成像序列和技术 16.1 自旋回波(SE)序列 16.1.1 2D/3D FSE 具备 16.1.2 FSE 回波分享技术 具备 16.1.3 三维 FSE 序列 具备 16.1.4 单次激发 SE 具备 16.1.5 脂肪抑制序列 具备 16.1.6 频率脂肪抑制 具备 16.1.7 水抑制序列 具备 16.2 反转恢复(IR)序列 16.2.1 快速 IR(脂肪、 水抑制) 具备 16.2.2 快速自由水抑制(T1、 T2FLAIR) 具备 16.2.3 STIR 短 T1 压脂序列 具备 16.2.4 单次激发快速 IR 具备 16.2.5 常规反转恢复序列 具备 16.2.6 真实影像反转恢复(灰白质强对比) 具备 16.2.7 脂肪/水激发技术 具备 16.2.8 翻转恢复脂肪抑制序列 具备,SPAIR 或 IDEAL 或 ProSet 16.3 梯度回波(GRE) 序列 16.3.1 2D/3D 稳态进动梯度回波 具备 16.3.2 in-phase 和 out-phase 成像 具备 16.3.3 多回波聚合序列 具备,MEDIC 或 MERGE 或 m-FFE 16.3.4 亚秒 T1 扫描序列(2D/3D) 具备 16.3.5 亚秒 T2 扫描序列(2D/3D) 具备 16.3.6 单次多平面梯度回波序列 具备 16.3.7 多回波梯度回波序列 具备 16.3.8 除剩余磁化梯度回波 具备 16.3.9 利用剩余磁化梯度回波 具备 16.3.10 重 T2 加权高对比序列 具备,TrueFISP 或 FIESTA 或 Balanced FFE 16.4 平面回波(EPI)序列 16.4.1 单次激发 EPI 具备 16.4.2 多次激发 EPI 具备 16.4.3 自旋回波 EPI 具备 16.4.4 梯度回波 EPI 具备 16.4.5 反转 EPI 具备 17 体部成像 17.1 肝脏 T1 加权 3D 高分辨动态成像 具备,3D VIBE 或 LAVA-XV 或 4D THRIVE 17.2 多期动态扫描层面精准对位技术 具备,DynaVIBE 17.3 全身弥散成像软件包 具备,REVEAL 或 DWIBS 17.4 同相位/去相位水脂分离技术 具备,DIXION 或 LAVA-Flex 或 mDIXON 17.5 MR 结肠造影技术 (亮、暗腔) 具备 17.6 MR 胰胆管造影技术(2D/3D) 具备 17.7 单次激发 2D/3D 水成像 具备 17.8 呼吸导航技术 具备 17.9 自由呼吸 3D 水成像 具备 17.10 动态肾脏灌注成像技术 具备 17.11 MR 尿路造影技术(2D/3D) 具备 17.12 MR 脊髓造影技术(2D/3D) 具备 18 神经系统成像 18.1 弥散成像 18.1.1 实时弥散技术 具备,Inline diffusion 或 BrainStat 18.1.2 各向同性采集、 具备 18.1.3 各向异性采集 具备 18.1.4 ADC 值测量 具备 18.1.5 ADC-map 彩图 具备 18.1.6 体部脏器弥散 具备 18.1.7 可选优化 B 值 具备 18.1.8 弥散张量成像(DTI) 具备 18.1.9 白质纤维束成像 具备 18.1.10 DTI 弥散张量方向数 ≥256 方向 18.1.11 高清弥散成像(多次激发分段读出) 具备,RESOLVE 或 MUSE 18.1.11.1 高清弥散可应用于头部 具备,RESOLVE 或 MUSE 18.1.11.2 高清弥散可应用于乳腺 具备,RESOLVE 或 MUSE 18.1.11.3 高清弥散可应用于盆腔 具备,RESOLVE 或 MUSE 18.1.12 弥散谱成像(DSI) 具备 18.1.13 弥散谱成像(DSI)方向数 ≥514 方向 18.1.14 同时多层 DSI 具备 18.1.16 反转恢复 IR-DTI 具备 18.1.17 弥散峰度成像 具备 18.1.18 类 pet 全身弥散技术 具备 18.2 灌注成像 18.2.1 2D-EPI 灌注成像 具备 18.2.2 多层灌注成像 具备 18.2.3 实时 rCBV 分析(无需人工) 具备 18.2.4 实时 TTP 分析(无需人工) 具备 18.2.5 实时 MTT 分析(无需人工) 具备 18.2.6 时间信号曲线 具备 18.2.7 彩色后处理功能 具备 18.2.8 2D ASL(动脉自旋标记)成像技术 具备 18.2.9 3D ASL(动脉自旋标记)成像技术 具备 18.3 磁敏感成像(SWI 或 eSWAN2.0 或 SWIp) 18.3.1 可兼容并行采集 具备 18.3.2 SWI 实时磁矩图成像技术 具备 18.3.3 SWI 实时相位图成像技术 具备 18.3.4 SWI 原始图像成像技术 具备 18.3.5 mMIP 图像成像技术 具备 18.3.6 定量磁化率成像技术 QSM 具备 18.4 脑功能成像 18.4.1 脑功能成像后处理分析 具备 18.4.2 功能区域成像 具备 18.4.3 血氧饱和度依赖性成像 具备 18.4.4 实时 t-test 后处理成像 具备 18.4.5 中枢神经反射定位脑功能成像 具备 18.4.6 前瞻性运动校正技术 具备,3D PACE *18.5 指纹数据检测平台 18.5.1 指纹序列参数在扫描过程中伪随机变化 具备 18.5.2 与序列对应的丰富的指纹数据字典 具备 18.5.3 图像生成基于所获得的的指纹数据与指 纹数据字典的模式匹配 具备 18.6 其他成像 18.6.1 全中枢神经系统成像 具备,使用一体化线圈 18.6.2 图像无缝拼接软件包 具 备 , Composing 或 MobiView 或 MR Pasting 18.6.3 一次扫描多对比成像 具备,MAGIC 或 MDME 18.6.4 同时多层采集技术 具备 18.6.5 髓鞘定量成像 具备 18.6.6 GABA 成像技术 具备 19 心血管成像 19.1 2D/3D 时飞法(TOF)血管成像 具备 19.2 相位对比(PC)血管成像 具备 19.3 门控法 TOF/PC 血管成像 具备 19.4 3D 增强对比 CE—MRA 技术 具备 19.5 门静脉成像技术 具备 19.6 实时成像技术 具备,Angio Suite 或 AngioCard 19.7 超快速血管造影成像技术 具备,GRAPPA 或 TRICKS- XV 或 4D TRACK 19.8 磁化转移(MTC)技术 具备 19.9 造影剂实时跟踪触发技术 具备,CARE Bolus 或 Fluoro-Trigger MRA 或 Bolus track 19.10 导航技术 具备 19.11 下肢血管造影分段跟踪成像技术 具备 19.12 自动移床 MRA 具备 19.13 电影回放 具备 19.14 最大强度投影 具备 19.15 多层面重建 具备 19.16 曲面重建 具备 19.17 常规心脏形态学成像 具备 19.18 心脏回波分享技术 具备 19.19 快速梯度回波/快速心脏采集 具备 19.20 黑血技术 具备 19.21 亮血技术 具备 19.22 正向心电触发 具备 19.23 反向心电触发 具备 19.24 二维/三维多相位成像 具备 19.25 快速心脏电影 具备,Cardiac Suite 或 EPI Echo Train 或 k-t BLAST 19.26 一站式心脏成像技术 具备,BEAT 或 MR Echo 或 Whole Heart 19.27 首过法灌注成像 具备 19.28 自动心肌活性成像(自动选择 TI 时间) 具备,PSIR 或 PS-MDE 19.29 放射采集技术 具备 19.30 双斜位成像 具备 20 波谱成像 20.1 自动匀场方式 具备 20.2 手动匀场方式 具备 20.3 自动水抑制技术 具备 20.4 自动频谱分析 具备 20.5 实时频谱分析及实时显示 具备 20.6 高级频谱分析后处理软件 具备 20.7 用户可编辑后处理程序 具备 20.8 2D 和 3D 频谱成像 具备 20.9 单体素和多体素频谱成像 具备 20.10 PRESS 技术 具备 20.11 STEAM 技术 具备 20.12 代谢产物浓度分布彩图 具备 20.13 代谢产物比例地图 具备 20.14 外周容积脂肪抑制技术 具备 20.15 半自动匀场方式 具备 20.16 快速频谱成像技术 具备 20.17 三维脑频谱成像 具备 20.18 化学位移成像(2D/3D CSI) 具备 20.19 多通道矩阵线圈完成头颅频谱 具备 20.20 多通道体表矩阵线圈完成前列腺频谱 具备 21 骨关节成像 21.1 3D 各向同性容积成像序列 具备,SPACE 或 CUBE 2.0 或 VISTA 21.2 高分辨率颈髓成像 具备,MEDIC 或 MERGE 或 m-FFE 21.3 高分辨率内耳三维成像 具备,CISS 或 FIESTA-C 21.4 全脊柱成像 具备 21.5 图像无缝拼接软件包 具 备 , Composing 或 MobiView 或 MR Pasting 21.6 关节软骨成像 具备,3D DESS 或 CartiGram 21.7 参量图成像软件包 具备 21.8 超短回波时间(UTE)成像 具备 *22 各个投标人须提供最新软件和功能(以下 三项软件和功能提供一项即可): 22.1 最新软件和功能 1: Tim 软件包(包括:BLADE, BEAT,CISS,DESS,REVEAL, Phoenix,PhoenixZIP, VIBE,DynaVIBE,DIXON, SPACE,GRAPPA,SWI,PSIR) 22.2 最新软件和功能 2: GEM 高级功能(包括: Propeller 3.0, LAVA-XV, Tricks-XV,VIBRANT-XV, IDEAL,LAVA-Flex, Brainstat,Cartigram, eSWAN2.0,CUBE 2.0, Inhance suit 2.0, Starmap,MAVRIC SL,MUSE, DCE-MR Diagnostic Image Processing Software) 22.3 最新软件和功能 3: dStream 高级功能(包括: Whole Heart Imaging,4D Trak,2048 矩阵采集,Smart Exam head,Smart Exam Knee,Smart Exam Spine , Smart Exam Shoulder , Smart Exam Breast ,DWIBS, 4D THRIVE,K-tBlast,Sense Spectro,Fiber Trak,ASL, TRANCE,B-TRANCE,Whole Body imaging,Mobiview, Multivane XD,mDIXON,128 方向 DTI) 23 并行采集技术 23.1 基于图像算法 具备,mSENSE 或 ASSET 或 SENSE 23.2 基于 k-空间算法 具备,GRAPPA 或 ARC 23.3 基于两个相位编码方向同时加速算法 具备,CAIPIRINHA 23.4 并行采集加速因子 ≥16 23.5 与并行采集技术兼容的射频线圈 全面兼容 23.6 与并行采集技术兼容的扫描序列 全面兼容 23.7 并行采集自动校准技术 具备 23.8 并行采集因子施加方向 X, Y, Z 轴三方向 24 伪影校正技术 24.1 流体补偿 具备 24.2 呼吸补偿 具备 24.3 头部伪影矫正 具备 24.4 去金属伪影技术 具备,BLADE 或 MAVRIC SL 24.5 消除磁敏感伪影 具备 24.6 卷积伪影去除 具备 24.7 前瞻性运动伪影校正 具备 24.8 回顾性运动伪影校正 具备 24.9 抑制头部运动伪影 提供,BLADE 或 PROPELLOR 2.0 或 Multivane 24.10 抑制腹部运动伪影 提供,BLADE 或 PROPELLOR 3.0 或 Multivane XD 24.11 抑制关节运动伪影 提供,BLADE 或 PROPELLOR 3.0 或 Multivane XD 24.12 抑制颈部运动伪影 提供,BLADE 或 PROPELLOR 3.0 或 Multivane XD 24.13 可应用于 T1 像 提供,BLADE 或 PROPELLOR 3.0 或 Multivane XD 24.14 可应用于 T2 像 提供,BLADE 或 PROPELLOR 3.0 或 Multivane XD 24.15 可应用于黑水像 提供,BLADE 或 PROPELLOR 3.0 或 Multivane XD 24.16 可应用于冠状位 提供,BLADE 或 PROPELLOR 3.0 或 Multivane XD 24.17 可应用于矢状位 提供,BLADE 或 PROPELLOR 3.0 或 Multivane XD 24.18 可应用于横断位 提供,BLADE 或 PROPELLOR 3.0 或 Multivane XD 25 其他先进技术 25.1 自动和手动滤波 具备 25.2 实时交互式成像 具备 25.3 三维定位系统 具备 25.4 频率编码方向扩大采集 具备 25.5 相位编码方向扩大采集 具备 25.6 预饱和技术 具备 25.7 饱和带数目 ≥6 25.8 脂肪饱和技术 具备 25.9 水饱和技术 具备 25.10 水激发技术 具备 25.11 偏中心扫描技术 具备 25.12 扫描暂停技术 具备 25.13 可变带宽技术 具备 25.14 可变 k 空间填充 具备 25.15 非/对称回波 具备 25.16 信噪比指示器 具备 25.17 优化反转角技术 具备 25.18 线圈灵敏度校正 具备 25.19 神经高分辨成像 具备 25.20 磁共振实时定位 具备 25.21 磁共振实时透视 具备 25.22 交互式参数改变 具备 25.23 扫描参数顾问 具备 25.24 恒定信号技术 具备 25.25 序列重生技术 具备 26 高级影像后处理工作站 26.1 内存 ≥8GB 26.2 主频 1.5GHz 26.3 硬盘容量 ≥128G 26.4 显示器 ≥24″LCD 26.5 MIP,MPR,SSD 等 具备 26.6 DICOM 图像转换成 JPG 格式 具备 26.7 图像分析系统(测量、反转、滤波) 具备 26.8 工作站控制照相 具备 26.9 图像管理 具备 26.10 联网图像传输 具备 26.11 Dicom3.0 软硬接口 并负责连接 主台及后处理工作站都可 27 外围设备 27.1 分离器 具备 27.2 不间断电源 UPS 具备 27.3 UPS 电缆 具备 27.4 磁共振专用冷水机 具备 28 安装要求 28.1 使用电压 三相 380V 28.2 电子柜数量 ≤3 个 29 售后服务 29.1 设备免费保修期 三年 29.2 保修期内的开机率 ≥95% 29.3 免费提供操作培训 提供 29.4 全面负责 MR 的安装和调试 提供 30 其他 30.1 机房空调 ≥1 30.2 高压注射器 ≥1 30.3 铁磁探测系统 ≥1 30.4 报告工作站 ≥2 30.5 视听觉刺激系统 ≥1 30.6 影像科研系统 ≥1 四、相关服务要求: 1、设备到达采购人现场,供应商须在采购人技术人员在场情况下共同进行现场验货。 在接到采购人安装调试通知后,保证安排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到用户现场安装、调 试仪器。设备安装应在开箱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 2、设备安装后,应按国际标准和厂家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验 收标准、验收手册和验收工具,并承担相关费用。 3、运输、安装、调试及计量检定的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内。 4、免费中文和英文(进口产品需同时提供中文和英文版)维修手册、操作手册各 1 套。 5、供应商专业培训师负责对采购人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免费进行仪器的机旁基本操 作和日常维护的现场培训,直至采购人相关人员熟练使用为止,并对采购人两名操作 人员在专业培训中心培训一周。必要的培训资料由供应商提供。 6、投标文件中应对培训的内容、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做出计划,需包括培训时间、 地点、人次、方式、预计培训结果等。 7、质量保证期(免费保修期):验收合格后整机保修至少 3 年。维保期间应包含按 需更换的零配件,如有不含在维保范围内的配件及其他,需附清单及各项报价,不进 行报价则视为免费更换使用。属厂家维修不能正常使用,按维修天数顺延保修期。保 修期内一年至少提供两次巡检。 8、维护响应时间:应承诺报修后 2 小时到场,如无法在 24 小时内解决故障,应提供 备机服务。 9、终身免费提供产品最新信息及应用资料,提供免费终身软件升级。 1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质保期结束后延保服务收费标准、零配件名称、零配 件供应价格、全国统一最低报价清单,凡未列入清单的零配件视为免费提供。 11、零备件供给:保修期后,供应商提供终身服务。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境内的备件 库,保证 10 年以上的配件供应。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一套标准配件包,并列出清 单及单价。 12、维修部门:投标人或制造商在国内应设立维修机构。 13、维修工程师:有专职的维修工程师并提供人数。 14、投标人或制造商需在中国大陆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和设施,并配备受过专业培 训的售后服务人员。 15、提供全国免费电话。 五、1、除上文中已注明证明文件要求的,其余标记“*”号技术条款需单独提供国家 认可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或原厂出具的详尽的技术参数说明书或提供该技术图片或 公开发布的技术彩页,无证明文件视为负偏离。技术应答与证明文件不一致时,以证 明文件为准。 2、“*”号标注在条款号前或标注在条款号后均表示此条款及所属条款加注“*”号。 第四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采购合同 合同号: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买 方: 卖 方: 签署日期: (一)合同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和 (以下简称 “卖方”)为另一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 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 合同及合同条款 (2) 招标文件 (3) 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 (4) 双方约定的其他补充条款 2. 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 货物及数量 序 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 量 单价(元) 总价(元) 生产厂家 1 总价金额大写: 4. 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 元(大写 元整)。 5. 付款条件 5.1 支付方式: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合同价款将由买方按下述比例分期支付到卖方 指定的如下银行: 开户银行: 指定账号: 5.2 合同签订生效后,卖方提供合同总额 65%预付款保函(保函有效期至卖方完 成全部到货义务时间止,时间不足的,应进行延期),买方支付合同总额 65%的合同 款; 5.3 卖方完成全部到货后,买方支付合同总额 30%的合同款并退还预付款保函; 5.4 货物经买方验收合格后,卖方提供合同总额 3%的银行质保函(质保函有效期 至少 3 个月),买方支付合同总额 5%的合同款。 5.5 验收满 3 个月后,买方退还卖方银行质保函。 6. 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6.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且接到买方通知后 90 天内到货。交货后卖方应向买 方提供制造厂出具的明细装箱单。 6.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如果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 的情况,应在 7 天内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 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若卖 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则送货时间依旧参照按 6.1 规定执行。 6.3 交货地点:北京大学第六医院指定地点。 7.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方: 卖方: 地址: 地址: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盖章: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二)合同条款 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 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 价格。 1.3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软件、 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1.4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安装、调试、维 修、保养、提供技术服务、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2. 技术规格 2.1 卖方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规格应与投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 格响应表(如果有的话)相一致。 3. 专利权 3.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 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4. 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供应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 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 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由原制造厂出具的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装运方式: 5.1 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交数量或重 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6. 技术资料 所有的技术资料,如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等应于货物验收时一并交给买方。 7. 质量保证 7.1 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 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 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验收后的 XX 个月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 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卖方负担。 7.2 根据当地质检局或有关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 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 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7.3 关于维修服务和技术支持的质量保障见第三部分“技术部分”要求。 8.检验 8.1 在发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 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 重要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卖方检验的结果和详细要求应在质量证书中加以说 明。 8.2 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第 7 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 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应报请当地质检局或有关部 门进行检查,并有权凭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8.3 货物送到后 7 个工作日内,由买方后勤保障处及使用科室相关人员与卖方一起进 行检验。 9. 索赔 9.1 根据当地质检局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除责任应由保险公 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 9.2 根据合同第 7 条和第 8 条规定的检验条款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 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 宜。 (1) 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 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 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拒收的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 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 定同意降低货物的价格。 (3) 用符合规定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一 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 8 条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9.3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20 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 接受,买方将按照本合同第 9.2 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要求卖方解决索赔事宜。 10 不可抗力 10.1 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 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0.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 后 14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寄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 响时间延续 120 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 合同的协议。 11. 税费 11.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12. 仲裁 12.1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如从协商开始 60 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 或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 仍得不到解决,则应申请仲裁。 12.2 仲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 仲裁。 12.3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4 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 13. 违约终止合同 13.1 如果卖方有如下违约行为,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 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从而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 除合同第 10 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 限期内交货,交货每延期一天,买方将从合同款中扣除合同价款的 1‰作为 卖方违约金,若到货期延迟超过 30 天,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2) 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 20 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 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3)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13.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 13.1 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买方可以依其认为 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未交的货物,卖方应对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 用部分负责,并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 13.3 卖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以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买方有关要求的,致使 合同无法履行或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买方利益(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损失、名誉损 失以及单位或相关人员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的,买方有权随时解除本 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 或者合同标的额的百分比参照合同文件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相关条款),违约金不 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买方有权要求向卖方追偿以弥补损失。 13.4 发生前述情形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卖方承担,该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买卖双 方、双方工作人员、第三人的人身、财产的损失赔偿以及有关部门罚款的承担等。 如买方因卖方前述行为而承担任何责任的,买方有权向卖方追偿,且卖方应承担 买方为实现权利救济而支出的一切费用,该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诉讼费、 保全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13.5 买方向卖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本合同解除。卖方应于本合同解除 之日起 3 日自行退场,并于收到买方赔偿通知之日起 3 日内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及 各项损失赔偿金。 14. 破产终止合同 14.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终止合 同,终止该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5. 转让 15.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6. 适用法律 16.1 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17. 合同生效及其它 17.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开始生效。 17.2 本合同壹式伍份,以中文书写,买方执叁份、卖方执贰份。 17.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 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五部分 附件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 投标函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全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 表人/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2、投标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3、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4、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 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 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8、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 90 天内有效。 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地址: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二 开标一览表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价格单位:人民币 元 投标报价 交货期 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 投 标 报 价 表 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填写下列投标报价表(包括详细报价明细表)。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 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如认为还有需要提供的报价内容,可另行 列表说明。 价格表 1: 分 项 报 价 表 投标人名称: 人民币元 序号 类别 价格合计 备注 1 2 3 4 5 6 … … 投标总价(1+2+3+4+5+6) 注: 投标人在报价中应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如有)的要求进行修改,不 得少报、漏报任何产品及服务。如少报、漏报评标时将按照其他投标人相应产品、服务的 最高分项报价来计算投标总价和价格得分。如中标,须在合同中免费补齐。 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 价格表 2 产品分项价格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 人民币 元 序号 产品名 称 制造商 品牌/型 号 产地 数量 单位 单价 总价 备注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 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 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 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 期: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五、1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参考格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 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制 造 商 名 称 ) 兹 指 派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 效的活动: ⑴代表我方办理贵方____________(招标编号)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 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⑵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 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⑶我方兹授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 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署本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 称)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投标人(公章): 制造商(公章): 附件五、2 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格式自拟) 附件六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贵方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____________(招标编号)投标邀请,本签字人 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和货物名称),并 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由供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和货物名称)的制造商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制造商名称)出具的授权我方代表该制造商的授权书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当 投标人是作为代理的公司时)。 2.我方和制造商的资格声明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3.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 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七 制造商的资格声明 1.制造商名称及概况: A. 制造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C. 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D. 实收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 E.最近资产平衡表(到_______时为止)。 ⑴固定资产:_______________ ⑵流动资产:_______________ ⑶长期债务:_______________ ⑷流动债务:_______________ ⑸净值:_______________ F.主要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G.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姓名和地址、邮编、传真、电话(如有的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与投标提供货物有关情况 A.关于制造商所提供货物的生产设施及其它情况: 工厂名称和厂址 正在生产的货物 年生产能力 职工(雇员)人数 B.制造商不生产而从其它生产厂得到的主要零部件: 外购零、部件名称 生产厂名称和地址、邮编 C.制造商生产投标货物的经历(包括:年限、项目所有人、额定能力、商业营运起始日 期等)。 D.最近三年该类货物在国内外主要用户的名称和地址: 用户名称和地址、邮编 销售货物名称 3.近三年的年营业总额: 年度 国内 出口 总额 4.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邮编: 易损零、部件名称 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 5.近三年直接或通过贸易公司向中国提供的投标货物(如有的话): 用户名称 签约日期 货物名称 数量 备注 6.开户银行名称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所属财团(如有的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其它情况(年表、组织、机构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 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 制造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八 投标人情况表 投标人:(公章) 填表日期: 投标人名称 详细地址 主管部门 法人代表 职务 经济类型 授权代表 职务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单位简历 及机构 单位优势 及特长 单 位 概 况 职工 总数 人 生产工人 人 技术人员 人 流动 资金 万元 资金 来源 自有资金 万元 银行贷款 万元 固定 资产 原值 万元 资金 性质 生产性 万元 净值 万元 非生产性 万元 企业财 务状况 收入总额 利润总额 税后利润 负债总额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主要产品 (供货)情况 产品/项目名称 上年销售值(万元) 附件九 技术条款应答表 招标文件 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产品品牌、型 号、数量和原产地 投标产品规格指 标及性能说明 偏离 注:(1)对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书”中所列的技术要求逐一应答,对不满足要 求项需列出偏差。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响应”或不填写,将视为该项 不符合。 (2)表中条目号应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中所列条目号一致。 (3)此表为格式表,各投标人可根据情况调整。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十 合同条款承诺函 我单位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不存在任何负偏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十一 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 购活动,提 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 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 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 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十二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 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 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十三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本单位在参加(采购人名称)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 动提供以下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或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监狱企业承接的服务), 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 (1)□(制造商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制造商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联合体一方,其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 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制造商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分包方,其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分 包意向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十四 承诺书 在参与此次 项目投标过程中,本公司郑重承诺:在 投标和若中标后按照合同向单位提供产品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 规,不以任何形式、不用任何名目向贵单位任何部门或任何人员进行商业贿赂。 如有违反,本公司及责任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十五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招标中获中标(招标编 号:______________)。我们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后 7 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汇票、 电汇或现金的形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交纳中标服务费。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 200%缴纳。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和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十六 对投标文件及投标产品技术规格参数真实性的保证和承诺 致:招标人及招标机构 我方保证:此次投标的投标文件及所投产品的技术规格参数、报价和供货渠道都 是真实可信和正规的。贵方有权在投标有效期或执行合同的任何阶段对我方上述保证 内容提出质疑,我方将全责协助查实。 若我方有与上述保证不符事实或未履行投标文件及合同中的任何承诺,我方愿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和投标保证金。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和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十七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 (一)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 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 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五) 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 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六) 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 项目除外); (七) 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 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均须填写): 序号 单位名称 相互关系 1 2 … 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 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部分 评标细则 一、总则 评标委员会将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投标 文件的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按商务、技术和价格三部分分别打分的方式进行。 其中商务和技术分满分为 70 分,价格分满分为 30 分。投标人的投标综合评分为上述 各项得分之和,满分为 100 分。 二、评分细则 评分类别 评价名称 分值 说 明 商务部分 (7 分) 所投产品或同品牌同类产品 销售业绩 7 2020 年至今,提供 1 个所投产品或 同品牌同类产品(3.0T 核磁)销售业 绩得 1 分,最高得 7 分。 注:以上项目须提供合同以下相关 部分复印件,包括首页、盖章页、 显示项目名称及上述内容的相关 页。买方应为最终用户。未提供则 不得分。 技术部分 (63 分) “第三部分技术需求书”三、 技术要求响应情况 45 无负偏离得 45 分; 标注*号的条款如有负偏离,每一项 扣减 5 分; 一般条款(未标注*号)如有负偏离, 每一项扣减 1 分。 本项最低 0 分。 注:标注*号的条款需要提供证明文 件,不能提供证明文件的视为负偏 离。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证明文件 3 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 有效授权证明文件或投标人为产品 制造商得 3 分,否则得 0 分。 注: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 效授权证明文件。 安装调试 3 (1)投标人派原厂工程师到用户现 场进行安装、调试; (2)并在开箱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 成; (3)提供验收手册和验收工具,并 承担相关费用。 全部满足得 3 分,上述任何一项不 满足扣减 1 分,扣完为止。 质保期 2 投标人所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免费 保修期)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得 2 分, 否则得 0 分。 培训 2 (1)提供原厂培训; (2)并对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 时间做出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地 点、人次、方式、预计培训结果, 保证采购人技术人员、操作人员掌 握仪器的基本操作和日常维护。 全部满足得 2 分,有上述一项不满 足扣减 1 分,扣完为止。 维修团队及响应时间 3 (1)在国内设立维修机构,提供维 修机构地址、针对本项目设立的联 系方式及维修工程师。 (2)维修响应时间及维保期内巡检 次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全部满足得 3 分,每有一项不满足 扣减 1.5 分,扣完为止。 零配件清单 2 提供质保期结束后延保服务收费标 准、零配件名称、零配件供应价格、 全国统一最低报价清单,凡未列入 清单的零配件视为免费提供。满足 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交货期 2 交货期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2 分,否则 0 分。 节能、环保 1 如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 的产品得 1 分,没有 0 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 章)。 投标报价 (30 分)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30%×100 30 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价格最 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 为满分。 注:价格分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 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其投标报 价中由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提供的服务的报价扣除 10%后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采购人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且投标人所投 产品具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详见上述评分 细则“节能、环保”)。
- 中标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TC230307R
- 北京市
-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
- 刘子清、冯佳义、李艳君、崔健、侯云燕 010-62******
- 医疗系统
- 货物/专用设备
- 中标***金额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刘子清 刘子清、冯佳义、李艳君、崔健、侯云燕 010-62******、62108146、62108111
- 西门子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TC230307R(招标文件编号:TC230307R)
二、项目名称:北京大学第六医院诊疗能力提升项目—3.0T磁共振成像系统购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西门子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英伦路38号五层516室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西门子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 3.0T磁共振成像系统 | 西门子 | MAGNETOM Prisma | 1 | 2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焦永春、王丹、刘燕婷、周凤兰、赵晶、田晞、李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9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大学第六医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51号
联系方式:01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9层
联系方式:刘子清、冯佳义、李艳君、崔健、侯云燕 010-62******、62******、62108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子清、冯佳义、李艳君、崔健、侯云燕
电 话: 010-62******、62******、62108111
附件
- 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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