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附件1、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政 府采购公开招标 招 标 文 件 采 购 人:日照市东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代理机构: 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4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 7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7 - 1.总则 ....................................................................................................................................................... - 12 - 2.招标文件 ................................................................................................................................................ - 14 - 3.投标文件 ................................................................................................................................................ - 15 - 4.投标 ....................................................................................................................................................... - 18 - 5.开标 ....................................................................................................................................................... - 19 - 6.评标 ....................................................................................................................................................... - 19 - 7.合同授予 ................................................................................................................................................ - 20 - 8.纪律与监督 ............................................................................................................................................ - 21 - 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 - 23 - 第三章 采购需求 ........................................................................................................................ - 24 - 1.注意事项 ................................................................................................................................................ - 24 - 2.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等要求 ...................................................................................................... - 24 - 3.项目需求方案 ........................................................................................................................................ - 25 - 第四章 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 - 41 - 1.证明文件 ................................................................................................................................................ - 41 - 2.其他规定 ................................................................................................................................................ - 42 - 第五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 43 - 评标办法前附表 ........................................................................................................................................ - 43 - 1.评标方法 ................................................................................................................................................ - 48 - 2.评审标准 ................................................................................................................................................ - 48 - 3.评标程序 ................................................................................................................................................ - 48 - 4.评标结果 ................................................................................................................................................ - 52 -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 - 53 -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 - 55 - 二、项目概况 ............................................................................................................................................ - 55 - 三、项目服务内容及标准要求 ................................................................................................................. - 55 - 四、合同期限 ............................................................................................................................................ - 56 - 五、合同金额 ............................................................................................................................................ - 56 -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3 六、费用支付与调整................................................................................................................................. - 56 - 七、双方权利和义务................................................................................................................................. - 57 - 八、双方违约责任 .................................................................................................................................... - 59 - 九、安全、文明施工................................................................................................................................. - 60 - 十、合同终止和解除................................................................................................................................. - 61 -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 - 61 - 十二、附则 ................................................................................................................................................ - 61 - 考核办法.................................................................................................................................................... - 63 - 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 - 66 -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 69 - 目 录 ........................................................................................................................................................ - 70 - 1.投标函....................................................................................................................................................- 71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 72 - 2.授权委托书 ............................................................................................................................................ - 73 - 3.联合体协议书(若有) ......................................................................................................................... - 74 - 4.投标保证金(若有) ............................................................................................................................. - 75 - 5.投标报价表 ............................................................................................................................................ - 76 - 6.招标文件条款响应和偏离表 ................................................................................................................. - 83 - 7.详细技术响应 ........................................................................................................................................ - 85 - 8.投标文件附表 ........................................................................................................................................ - 86 - 9.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 ....................................................................................... - 92 -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日 照 市 东 港 区 园 林 绿 化 养 护 服 务 项 目 的 潜 在 投 标 人 应 在 日 照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北京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2.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10779 万元;其中 A 包 10590 万元,B 包 189 万元。 4.最高限价:10779 万元;其中 A 包 10590 万元,B 包 189 万元。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6.标段数量:2 个包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报价。供应商参加本 项目采购活动的,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2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 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同时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绿化养护能力。 3.3(A 包)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有效的 园林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注册建造师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4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山东”(http://credit.shandong.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统一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5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 (1)首次投标的投标人需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网站“投标人登录”,申请公共 资源交易网账号,登录系统填写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提交后账号即启用(具体详 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和代理机构入库通知),已入库认证通过的单位无需 进行此操作。 (2)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备案。投标人请访问中 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注册登记,已注册登记的 单位无需进行此操作。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 年 12 月 06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2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 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投标人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凭企业数字 证书(CA)、“标证通 APP”移动 CA 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RZZF)。由于 CA 升级,需先卸载旧版 本新点驱动(日照版),再安装新点驱动(山东省版),不能直接打开投标制作软件直接更新,详见 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公告,请仔细阅读操作流程。 3.方式:请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凭企业数字证书 (CA)、“标证通 APP”移动 CA 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RZZF),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企业 未办理数字证书(CA)、“标证通 APP”移动 CA 的,需点击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右侧的日照 C A 办理入口或扫描“移动数字证书”二维码办理。 4.售价:免费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 年 12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国际博览中心 D 区、东港区青岛路 518 号)三楼第六开 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开标会议采取不见面方式召开,请各潜在投标人在解密时间开始后 15 分钟内通过日照市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6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开标大厅(http://ggzyjy.rizhao.gov.cn:900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 ction/hall/login)完成远程线上解密,投标单位不能完成远程解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 的,则视为放弃此次投标文件解密,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园地-日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新系统 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xzyd /20230717/244c80a0-6ff9-46f2-9986-e40d5595047a.html)。解密过程中如有问题,请拨打 0633-87 17660 咨询。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保证在开评标期间电脑、网 络、预留电话等能够正常使用。 2.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可自行下载钉钉 app 并注册账号,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扫码申请进入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开标群(群二维码见招标文件),群内昵称设 置为单位简称+姓名+联系方式。每个投标人仅限一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时间内进入, 其他人不允许添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日照市东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日照市东港区兴海路 67-3 号 联系方式:0633-3386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日照市大连路 518 号( 4 楼) 联系方式:0633-7176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琪、陈力芹、李星贤、黄霖 联系方式:0633-7176778 邮 箱:sdltrzfgs@163.com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2.1 招标人 日照市东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1.2.2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1.2.3 采购项目名称 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1.2.4 采购项目编号 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1.2.5 采购项目预算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9.1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组织,考察时间:/; 考察集中地点:/。 2.1.1 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电子招标文件(*.RZZF)做出修改、 澄清、补充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2.2.1 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 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并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 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通知投标人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 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潜在投标人不能及时 查阅通知的,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有关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 2.2.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为使投 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 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招标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 截止时间。 2.2.3 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RZZ F)做出修改、澄清、补充,电子答疑文件在日照市公共资源 电子交易网中发布,投标人应根据修改后的电子招标文件制 作电子投标文件(*.RZTF)。请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务 必查询网站信息,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如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8 有最新的答疑后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并使用该文件制 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参与投标。 3.2 其他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 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 2.投标报价的次数:1 次,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 价,且报价是一次性的,否则其投标无效。 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 在评审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 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3 投标有效期 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 3.4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 3.6 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评标办法: 3.7.1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日照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 易系统的“上传投标文件”菜单进行上传); 2.执行《关于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 交易的通知》。 3.7.2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用电子化评审。电子投 标文件必须使用“日照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 电子投标文件有: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RZTF)和 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nRZTF)。 2.各投标人应按照《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省多 CA 驱 动操作手册》(详见附件)的说明,点击“新点驱动(山东 省版)”下载驱动程序。在使用系统前先卸载原驱动程序, 卸载原驱动后建议重启电脑再下载并安装“新点驱动(山东 省版)”。请各投标人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更新驱动。 3.投标文件制作时,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 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 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评标 委员会有权视为未提供。 4.1 投标文件的加密 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响应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 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响应文件。 4.2 投标文件的提交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并上 传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 一章《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提交方式,于投标 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网址为 h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9 ttp://ggzyjy.rizhao.gov.cn/rzwz/)。 4.2.2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是 □ √否 中标人须在开标活动结束后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五份,电子 文档(非加密投标文件格式为*.nRZTF 存入到 U 盘中)二份。 邮寄信息如下: 收件人: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633-7176778 地址:日照市大连路 518 号(4 楼) 5.1 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 1.开标时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2.开标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3.方式:网上开标大厅解密 □现场解密,投标人携带上传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到开标 地点,接到解密提示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通过 CA 数字证书 对电子投标文件开始解密。 □ √网上开标大厅解密,投标人自行选择互联网连接畅通的场 地,接到解密提示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上传投标文件 的 CA 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开始解密。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执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 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采〔2022〕24 号)、政府采购货物 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及最新规定。 7.1.1 招标人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直接确定中标人 □ √是,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确定第一名投标人为中标 人,若第一名因故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候选人按名次依次递 补。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词语定义 9.1.1 原件 采购文件若无特指,采购文件中的原件系指原件(如:加盖 单位公章<红>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彩色扫描件或采 购文件要求投标人填报、签署和盖章(红)的电子文件(如: 有电子签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9.1.2 书面形式 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数据电文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 电传、电报、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电子文档, 相关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发出的澄清、答疑、 变更等各类公告。 9.1.3 社保证明 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社保部门网站查询打印件。 全资子公司人员社保由总公司或总公司控股(或委托)的公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10 司统一缴纳的,事业单位改企后人员由原事业单位缴纳的, 在提交充分的证明材料后均予以认可。 9.1.4 电子签名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电子签章是电子签名的一种表现形式,利用图像处理技术将 电子签名操作转化为与纸质文件盖章操作相同的可视效果。 9.2 本招标文件使用 Word 编制,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因投标人软件兼容性导致的错误负责。 9.3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网址为 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 9.4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按照开标系 统从日照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读取的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单,同时,对网上递交投标文 件的投标人,提供解密。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公布投标人名单后 15 分钟内完成解密,投标人不能完成解 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放弃此次投标文件解密,按无效投标处理。解密完成后, 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总价以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9.5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以及本项目应当公开的信息,均在第一章“招标公告”明确的公告发布媒 体上发布公告,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一经发布,即认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 修改等文件和信息。投标人应及时查看发布的有关公告,否则,责任自负。 9.6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 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 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 结论的,由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9.7 若招标文件内容与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9.8 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 参数响应、虚假业绩、虚假证书、虚假检测报告等)、串通投标、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 一经发现,将报监督管理部门严肃查处。 9.9 本项目属于预采购项目,根据(鲁财采【2020】35 号)文件规定,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 的可能。 9.10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 □批发业 □零售业 □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 □仓储业 □邮政业 □住宿业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11 □餐饮业 □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 □物业管理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 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9.11 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可自行下载钉钉 app 并注册账号,于规定时间内扫码申请进入 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开标群(群二维码见下方),群内昵称设置为【单位简称+姓名+ 电话】,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添加。逾期申请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每个投标人仅限一人(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其他人不允许添加,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于开标前半小时 通过入群申请。 9.12 开标群 9.13 监督权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日照市东港区财政局依法实施的监督。 电话:0633-8220649 地址:日照市昭阳路 27 号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12 1.总则 1.1 采购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1.2 项目概况 1.2.1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 采购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5 采购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投标人资格条件 1.3.1 投标人应当具备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3.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3.1 项和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 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 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再参加为本 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3)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4)招标文件未规定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但投标人有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 (5)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3.4 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对于社保在总公司缴纳的,认可其已经缴纳社保。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13 1.4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 保密原则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1.6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如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 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7 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8 时间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 均为北京时间。 1.9 现场考察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 织投标人现场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现 场考察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1.9.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人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 1.9.3 投标人经过招标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考察,但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 受损失。除招标人原因外,投标人应对现场考察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他 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1.10 分包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 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 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政策获取 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 型企业。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14 1.11 响应和偏离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招标文件中带“★”标注的条款、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及招标文件中其他明确要求投标人响应的条款)作出满足(一致)或优于(正偏 离)的明确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标的的详细描述、服务支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 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明确响应。 1.11.3 招标人允许投标文件负偏离招标文件非实质性要求的,负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负 偏离范围、幅度和最多负偏离项数,超出负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的投标无效。 1.11.4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均应在招标文件条款响应和偏 离表中列明,并应对偏离情况作出必要说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投标人应对故意隐瞒负偏离的行为承担责任。 1.12 知识产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涉及到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 方支付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合同项下的标的或其任何一部分 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否则投标人须承担对第三 方的专利、商标、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1.13 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询 问及答复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word 格式文档发送电子邮件至 sdltrzfgs@163.com 的电子信箱,邮件 主题为“关于……项目的询问”,询问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也可以采取电话、面谈等非书面 形式。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采购需求; (4)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5)评标办法;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15 (6)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 根据本章第 2.2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 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2.2.1 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并将在原 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通知投标人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因潜在投标人原 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潜在投标人不能及时查阅通知的,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有关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 2.2.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 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招标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2.3 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RZZF)做出修改、澄清、补充,电子答 疑文件在日照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中发布,投标人应根据修改后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RZTF)。请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网站信息,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如 有最新的答疑后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并使用该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 参与投标。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若有); (4)投标保证金(若有); (5)投标报价表; (6)招标文件条款响应和偏离表; (7)详细技术响应; (8)投标文件附表; (9)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16 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 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包括联合体各方的投标文件附表及后附资料。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 投标保证金。 3.1.5 投标人根据第三章“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其他要求,自行编写详细技术投标文件,其内 容可包括但不限于详细的方案说明、技术资料、项目小组、质量和进度保障措施、技术培训及售后服 务方案等(项目小组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其他格式自拟)。 3.1.6 投标人应针对招标文件要求和条件提供支持资料(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并 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标明或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证明其投标标的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主要包括: (1)投标标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及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 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3)本条所指支持资料不包括对采购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3.1.7 投标人应注意招标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 用,并没有任何倾向性或限制性。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作为评标时判定 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任何品牌的投标人均可依法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包 进行投标报价,不得拆分包或只对包中部分进行投标,招标人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3.2.2 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第三章“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的 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2.3 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 程。 3.2.4 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报价不完整、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包括因此导致投标按无效处理的风险。投标人提供投标标的及相关服务有非实质性缺漏项时,均视为 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论何种原因投标人均须在中标后无条件给予补充完备,招标人不再为此支付 任何其他费用。 3.2.5 报价单位为“元”,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招标文件有规定的可以费率等形式报价。投标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17 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3.2.6 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各表格和单项明细,以 方便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 3.2.7 其他报价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招标文件关于投标报价的其他规定。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否则,应 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2 因特殊原因,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 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 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3.4 投标保证金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19〕40 号), 本项目取消收取投标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应当按照第四章“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的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 第 1.3 款规定的资格条件。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的,只有中标人所提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投标有效期、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明确响应,如实在 招标文件条款响应和偏离表中填写响应情况。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 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签署系指由本人亲笔签字<包括姓和名>或印章,此处印章包括电子签章,下同), 否则其投标无效。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出 具。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18 3.7.4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文件的规定处签署。由投标人的法 定代表人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代理人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或盖单位公章确认。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公章”、“公 章”处均仅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包括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 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文件(联合体协议书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由联合体牵头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前述规定签署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的单位公章。 3.7.5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用电子化评审。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日照市投标文件 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有: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RZTF)和非加密的电子投 标文件(格式为*.nRZTF)。 (2)各投标人应按照《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省多 CA 驱动操作手册》(详见附件)的说明, 点击“新点驱动(山东省版)”下载驱动程序。在使用系统前先卸载原驱动程序,卸载完成原驱动后 建议重启电脑再下载并安装“新点驱动(山东省版)”。请各投标人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更新 驱动。 (3)投标文件制作时,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投标文件 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视为未 提供。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加密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提交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提交方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 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网址为 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 4.2.1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1)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的;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19 (2)未进行网上提交的或开标现场非系统故障未能解密的。 4.2.2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4.3.2 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 行编制和提交。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导入电子投标文件,按照系统顺序或主持人公布的顺序公布投标人名称、报价、允许提供的 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有关人员在开启记录上确认; (5)开标结束。 5.2.2 若有报价、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未被公布的,投标人 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者提出;否则,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3 开标疑义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 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 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评 标委员会的组建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20 (2)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在职工作人员、采购代理机构在职工作人员; (3)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 (4)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1.3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 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 6.3 评标办法 6.3.1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 评审。第五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7.合同授予 7.1 确定中标人 7.1.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 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 荐中标候选人的家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 中标候选人并列,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为中标人;技术部分得分仍相同 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由招标人 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7.2 中标公告 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 1 个 工作日。 7.3 中标通知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规定时间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 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一部分。联 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4.2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7.4.3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21 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 7.4.4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 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部分可以不公告,但其他内容应当公告。 7.5 合同备案 招标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携带合同备案所需相关材料到财政部门办理备 案手续。如有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的,招标人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到财政部门办理备 案手续。 7.6 履约验收 招标人应在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后,按照合同规定的采购需求、技术、质量、服务、安全标准等 内容,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验收书由单位法定代表 人、项目负责人和其他验收成员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验收书应在中国山东 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 7.7 中标服务费 7.7.1 中标人应在宣布中标结果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A 包:22 万 元;B 包:22000 元。 7.7.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本须知第 7.7.1 项的规定去做,招标人将取消该中标决定。在此情况 下,招标人可将标的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8.纪律与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 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 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 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 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22 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 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质疑 8.5.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 构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8.5.2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 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 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8.5.3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 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和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在法定质 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重复或分次提出的、内容或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 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 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 加盖公章。 8.5.4 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 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投标人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8.5.5 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8.6 投诉 8.6.1 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 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管辖内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8.6.2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以下条件: (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2)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 94 号令)的规定;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23 (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8.6.3 投诉人投诉时,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 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投诉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和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 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 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 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并加盖公章。 8.6.4 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 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投诉,应当提交投标人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8.6.5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 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 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24 第三章 采购需求 1.注意事项 1.1 投标人中标后直至验收止,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 如出现上述情形,招标人向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与其立即 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1.2 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 1.2.1 中小微型企业扶持; 1.2.2 监狱企业扶持; 1.2.3 残疾人就业扶持。 1.2.4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1.2.5 除招标文件允许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外,投标人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产品(包 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否则其投标无效。 2.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等要求 2.1 采购清单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2.2 验收服务要求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2.3 交付/实施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2.4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2.5 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2.5.1 培训要求 投标人应为招标人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并培训操作人员,其中包括讲解设备的结构以及原理、产品 的使用以及维护保养,直至操作人员能够独立操作使用;培训场地、资料、交通等与培训有关的费用 由投标人承担。 2.5.2 售后服务 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2.6 合同特殊条款要求 合同特殊条款是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的补充和修改,两者如有抵触,以合同特殊条款要 求为准。 (1)服务期:3 年。 (2)付款方式: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25 ①养护费用按季度拨付。甲方根据考核结果于次季度结算上季度养护费。 ②每季度承包费支付额按 3 年合同总额÷12 个季度的平均数,同时扣除上季度检查考核扣分相对 应的承包费,计算方式如下:承包费每季度支付额=3 年合同总额÷12 个季度-上季度考核扣分相对 应的承包费。 ③在甲方支付款项前,乙方应及时提供与支付价款等额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格的发票,否则造成 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项目需求方案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3、采购项目分包情况:2 个包 4、本项目最高限价:10779 万元;其中 A 包 10590 万元,B 包 189 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预算安排: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10779 万元;其中 A 包 10590 万元,B 包 189 万元。 本项目具体采购标的内容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满足招标人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本项目所提供的相关采购内容及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也需要符合环保、节能标准, 因质量问题造成的后果由承接主体承担。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满足招标人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 5、本项目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本项目招标 文件。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满足招标人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7、满足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满足招标人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26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满足招标人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27 一、项目概况 A 包:按照核定养护标准对东港区管辖范围内的公园、广场、道路绿化、街头绿地及公厕、灯具 等附属设施进行养护管理,做好整形修剪、灌溉与排水、施肥、有害生物防治、松土除草、改植与补 植、绿地清理与保洁、防疫消毒、公厕保洁、巡查、绿地保护等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B 包:按照核定养护标准对东港区临沂路以西、迎宾路以北片区与石臼片区的 25 处公园绿地进行 养护管理,做好整形修剪、灌溉与排水、施肥、有害生物防治、松土除草、改植与补植、绿地清理与 保洁、防疫消毒、巡查、绿地保护等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一)工作内容:整形修剪、灌溉与排水、施肥、有害生物防治、松土除草、改植与补植、绿地 清理与保洁、防疫消毒、公厕保洁。 (二)养护区域:日照市东港区范围内的公园、广场、道路、绿地绿化及设施,绿化养护总面积 617.74 万平方米,行道树 76300 株,公厕 23 座,其中水面 19.04 万平方米,以及灯具、护栏等其它设 施。 (三)养护标准:按照《日照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导则》的标准进行养护,详见附件。 二、作业内容 (一)道路绿地的植物保护内容(含行道树、街头绿地、道路绿带等 ) 1、枯死植株清理、植物补植、树木扶正、病虫害防治、施肥、浇灌、排水、中耕除草、攀援物清 理、花坛花境补植、树木涂白、植物(树木、绿篱、草坪等)修剪、植物防护(防寒、旱、台、涝、 高温等)等; 2、绿地内垃圾收集、清运等; 3、绿地内栏杆、园路、桌椅、路灯(部分)等园林设施的日常维护; 4、养护范围内建(构)筑物立面、果皮箱等公共设施和树干上乱张贴、刻画、涂写广告、宣传品、 电话号码等非法“小广告”的清理; 5、对破坏绿地行为及时进行制止、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取证和查处; 6、各种活动及节假日环境美化保障。 (二)公园、部分绿地、水面卫生保洁内容 1、铺装地面的清扫、巡回保洁; 2、管理房、照明设施(部分)、浇灌设施、座椅、木平台、雕塑、小品、亭廊、喷泉、水面等城市 公用设施保洁; 3、建(构)筑物立面、花架、地面、果皮箱等公共设施和树干上乱张贴、刻画、涂写广告、宣传 品、电话号码等非法“小广告”的清理;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28 4、基础设施(花架、木平台、坐凳、喷泉等)的维修、养护; 5、果皮箱的保洁和果皮箱内垃圾的清理; 6、各种活动及节假日环境卫生保障。 (三)园路、铺装及其他公共设施维修、死亡苗木的更换 1、园林设施维护内容含园林乔灌草的补栽、灯光照明、园区道路、广场、路沿石、挡车柱、人行 道板、界石、平石、座椅、坐凳、果皮箱、护栏等设施的维修、维护及更换; 2、如遇设施损坏,如花坛、铺装、路沿石凹陷以及苗木死亡、园路、园林小品、灯具等设施需维 修维护,服务方(以下称为乙方)要及时维修维护、更换苗木; 3、每年乙方须对养护区域内的防腐木材进行正常维护,确保刷漆一次; 4、每月乙方须对游乐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每年进行年检,并将检查情况上报甲方。 三、项目具体要求执行合同中的考核办法要求。 如甲方更新考核办法,乙方须执行最新考核办法。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29 A 包: 东港区负责公园、绿地一览表 序号 绿地类别 绿地名称 级别 新测量绿地 面积 (㎡) 水面面积 (㎡) 公厕 (座) 灯具 (套) 位 置 1 全市性综合 公园 海曲公园 A 123000 16400 5 642 海曲路与荟阳路交汇处东南 2 全市性综合 公园 市民公园 A 19750 5141 0 20 沙墩河-老兰州路 3 区域性综合 公园 兴海公园 A 67384 1829 1 兴海公园 全市性综合 公园小计 210134 23370 6 662 4 带状公园 沙墩河公园 B 597601 8 265 滨洲路-海曲路 5 带状公园 香河公园 B 99322 1 61 (山东路后楼河南岸到荟阳 路桥水面为界以南区域)山 东路桥以南三角地块+临沂 路-北京路段 6 带状公园 海曲人家西岸 绿地 B 16231 山东路-济南路 带状公园 B 小计 713154 0 9 326 7 带状公园 沙墩河公园 C 24106 大学城公园内 8 带状公园 沙墩河公园 C 50173 滨洲路-北京路 9 带状公园 沙墩河公园 C 92302 1 铁路桥-海曲路 10 带状公园 张家河绿地 C 45451 望海路以南-迎宾路桥南橡 皮坝 11 带状公园 营子河绿地 C 35198 山东路至济南路.日照路至 沈海高速 12 带状公园 营子河绿地 C 7663 日照路-山东路(原高新区部 分) 13 带状公园 后楼河绿地 C 3885 日照路-沈海高速 带状公园 C 小计 258778 0 1 0 14 区域性综合 公园 淄博路 CBD 公 园 A 27976 301 淄博路北,威海路至环翠路 15 区域性综合 公园 芙蓉园 A 60743 海曲路北-芙蓉小区南 区域性综合 公园 A 小计 88719 0 0 301 16 区域性综合 公园 火车站广场绿 地 B 21995 黄海三路北,海滨五路北端 17 区域性综合 公园 昭阳园 B 25042 昭阳路与兴海路交汇处东北 18 区域性综合 公园 消防公园 B 37314 海曲路与威海路交汇处东北 19 区域性综合 公园 樱花园 B 33680 海曲路与文登路交汇处东北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30 20 区域性综合 公园 营子绿地 B 27737 海曲路与北京路交汇处西南 21 区域性综合 公园 大学科技园公 园 B 90662 14203 2 92 学林路以北、学海路以西、 文湖路以东 22 区域性综合 公园 文湖公园 B 7828 3439 10 文湖路与滨州路交汇处东北 23 区域性综合 公园 石臼中心公园 B 16000 1 海滨二路以西天津路以南 区域性综合 公园 B 小计 260258 17642 3 102 24 街旁绿地 博物馆绿地 B 5514 烟台路与胶州路交汇处西 25 街旁绿地 海鲜城绿地 B 10885 青岛路与海曲路交汇处东南 26 街旁绿地 东港二区绿地 B 7998 金阳路与望海路交汇处西北 27 街旁绿地 凤凰绿地 B 3290 海滨四路与文化路交汇处 28 街旁绿地 凯莱绿地 B 3008 昭阳路与海曲路交汇处东北 29 街旁绿地 金阳园 B 2101 金阳路与望海路交汇处西南 30 街旁绿地 环翠路绿地 B 3645 山东路与环翠路交汇处西南 31 街旁绿地 莒州路绿地 B 1726 烟台路与莒州路交汇处东南 32 街旁绿地 新市区淄博路 节点 B 2862 淄博路与文登路交汇处 33 街旁绿地 新市区威海路 节点 B 1690 淄博路与威海路交汇处 34 街旁绿地 崇德路西侧绿 地 B 867 崇德路西、泰和路北 35 街旁绿地 赛福特绿地 B 8858 1 16 连云港路与海滨三路交汇处 东南 36 街旁绿地 胶州路绿地 B 749 胶州路与烟台路交汇处东南 37 街旁绿地 人防绿地 B 15096 海曲路与市直一区南门交汇 处 38 街旁绿地 兰州路绿地 B 24296 迎宾路至开发区界 39 街旁绿地 广电绿地 B 3069 烟台路与莒州路交汇处西北 40 街旁绿地 丽城花园绿地 B 20388 烟台路莒州交汇处东北 42 街旁绿地 石桥社区公园 B 14723 1049 一中西门对过 43 街旁绿地 金阳路绿地 B 6041 金阳 路于山东路交汇处东 北角 44 街旁绿地 黄海一路绿地 B 9850 13 黄海一路与北京路交叉口东 南角 45 街旁绿地 华阳路口袋公 园 B 917 望海路与华阳路交汇西侧 46 街旁绿地 梦翔花园东侧 绿地 B 2200 梦翔运动花园东侧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31 47 街旁绿地 中心医院东侧 绿地 B 497 日照中心医院东侧 48 街旁绿地 凤凰小学东侧 绿地 B 2358 凤凰小学东侧 49 街旁绿地 六中绿地 B 380 2 天津路与海滨四路交汇处东 南角 50 街旁绿地 金海路绿地 B 2265 2 昭阳路与金海路交汇处东北 角 51 街旁绿地 枣庄路绿地 B 10128 枣庄路与胶州路东南角绿地 52 街旁绿地 北京路铁路桥 绿地 B 10637 铁路桥以北,路中间 53 街旁绿地 北京路桥南绿 地 B 4202 铁路以南,北京路以东 54 街旁绿地 碧霞湖绿地 B 36391 67966 1 30 碧霞湖周边 55 街旁绿地 清风湖绿地 B 43060 40790 3 清风湖周边 56 街旁绿地 都市花园绿地 B 5300 环翠路五莲路交汇处南 57 街旁绿地 三区绿地 B 3800 五莲路北侧威海路西侧 58 街旁绿地 山东路加油站 西绿地 B 1500 山东路与烟台路交汇处西南 角中石化加油站西侧 59 街旁绿地 兴海路绿地 B 1200 兴海路 60 街旁绿地 烟台路与五莲 路路口东北角 绿地 B 3000 烟台路与五莲路路口东北角 61 街旁绿地 济南路与威海 路交叉口西北 角绿地 B 2300 济南路与威海路交叉口西北 角 62 街旁绿地 临沂路与迎宾 路节点绿地 B 1700 临沂路与迎宾路节点 63 街旁绿地 日照市卫生学 校绿地 B 2000 山东路和环翠路东北处 64 街旁绿地 山东体育学院 绿地 B 5250 山东路和烟台路东北处 街旁绿地 B 小计 285741 108756 2 1115 66 街旁绿地 海滨四路绿地 C 1618 文化路南,海滨四路西 67 街旁绿地 滕家村绿地 C 3902 山东路与兖州路交汇处东南 68 街旁绿地 东港地税绿地 C 5490 荟阳路与济南路交汇处西北 69 街旁绿地 粮油绿地 C 1266 昭阳路与济南路交汇处东南 70 街旁绿地 烟墩岭绿地 C 11876 山东路与海曲路交汇处 71 街旁绿地 文荟绿地 C 4583 望海路与营子河路交会处东 南 72 街旁绿地 酒厂绿地 C 2235 日照路与迎宾路交汇处东南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32 73 街旁绿地 利民绿地 C 2372 山东路与营子河路交汇处东 南 74 街旁绿地 信合苑东侧绿 地 C 785 金海路北,嘉阳路东侧 75 街旁绿地 一中绿地 C 10073 日照路与天德路交汇处两侧 76 街旁绿地 东关绿地 C 10497 山东路与东关路交汇处东北 77 街旁绿地 连云港路 C 3032 水产研究所墙外绿化 78 街旁绿地 物资局绿地 C 6900 正阳路市场西老物资局院 街旁绿地 C 小计 64629 0 0 0 79 防护绿地 北高速出口绿 地 C 60000 山海路沈海高速出入口南侧 面积合计 1941413 149768 21 2506 东港区负责道路绿地明细表 序 号 道路名称 级别 起止点 绿化面 积(m2) 水面 (m2) 行道树 公厕 (座) 灯具 (盏) 备注 <15CM 15— 25CM >25CM 1 青岛路 A 山海路-海 曲路 277040 343 A 海曲路-上 海路北 15305 476 护栏 825m 2 烟台路 A 海曲路-山 东路 37310 731 花箱 121 座, 护栏 330m 3 北京路 A 山海路北- 铁路桥面南 侧边沿 267023 3217 56 A 海曲路-聊 城路行道树 下绿篱 4100 4 山东路 A 艳阳路-青 岛路 113932 1618 1503 护栏 2900m 5 济南路 A 临沂路-青 岛路 74694 1596 护栏 5775m 6 淄博路 A 北京路-青 岛路 21609 786 7 泰安路 A 临沂路-青 岛路 29023 1388 花箱 8 座,护 栏 260m 8 海曲路 A 临沂路-碧 海路 63352 2059 花箱 83 座,海 曲路 1320m, 含凯德广场 新增绿化面 积 690m2 9 迎宾路 A 海曲路-日 兰高速出口 285699 2559 10 原审批大 厅前路 A 烟台路-政 府广场 1764 10 25 A 类小计 1190851 0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33 11 烟台路 B 山海路-山 东路 109706 827 12 临沂路 B 山海路北- 迎宾路南 272592 2515 13 山海路 B 沈海高速北 出口-日照 北路西 47683 7210 1 B 临沂路西- 青岛路东 456890 33375 1 14 山东路 B 海曲路与 313 省道交 汇处-艳阳 路 75479 2011 15 济南路 B 临沂路-荟 阳路 48718 1340 16 淄博路 B 兖州路-北 京路 26410 677 17 海曲路 B 临沂路-丹 阳路 31168 2504 18 海天二路 (原新碧 海路) B 东营路-老 碧海路 19896 606 19 滨州路 B 烟台路-青 岛路 13606 532 356 39 护栏 600m 烟台路-临 沂路 11134 64 351 20 黄海一路 B 北京路-绿 舟路 16621 2 259 473 21 学苑路 B 青岛路-烟 台路 51154 187 288 59 护栏 1000m 烟台路-临 沂路 67244 63 161 342 22 昭阳路 B 山东路-迎 宾路 14764 123 303 216 23 绿舟路 B 海曲路-黄 海一路 13690 34 628 10 24 东营路 B 碧海路-烟 台路 18104 796 526 297 烟台路-临 沂路 16847 146 129 324 25 东关路 B 公园路-海 曲路 1425 133 190 13 海曲路-山 东路 3278 305 26 公园路 B 济南路-迎 宾路 13104 356 70 11 27 黄海三路 B 北京路-绿 舟路 18365 589 116 28 济宁路 B 济南路-山 东路 2762 91 177 B 山东路-滨 洲路 3735 386 30 聊城路 B 青岛路-烟 台路 30130 86 124 464 烟台路-北 京路 10225 575 31 兴海路 B 前十里铺- 丹阳路 19181 874 266 628 丹阳路-昭 阳路 18750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34 昭阳路—兖 州路 3861 32 艳阳路 B 山东路-迎 宾路 12313 126 600 53 33 威海路 B 东营路-海 曲路 25750 122 696 260 护栏 825m 34 碧海路 B 海曲路--太 公一路 77708 180 588 422 35 枣庄路 B 聊城路-山 东路 14508 10 225 413 B 山东路-济 南路 200 75 3 B 济南路-淄 博路 36 77 112 B 淄博路-泰 安路 5881 235 49 B 泰安路-海 曲路 2695 64 60 36 菏泽路 B 迎宾路-山 东路 25849 102 295 302 学苑路-滨 洲路 4266 25 407 48 37 文登路 B 铁路桥-山 东路 23259 354 431 6 山东路-学 苑路 15180 82 1021 38 天津路 B 北京路-海 滨一路 12819 191 550 28 护栏 330m 39 金海路 B 昭阳路-沙 墩河西路 12620 97 275 40 五莲路 B 文登路-环 翠路 496 47 124 460 B 环翠路-威 海路 381 B 威海路-烟 台路行道树 下 1085 B 烟台路-北 京路 3228 B 沙墩河西路 -临沂路 621 5 69 B 临沂路-兖 州路 1248 103 B 兖州路-昭 阳路行道树 下 2797 187 B 昭阳路-艳 阳路 1036 181 41 兖州路 B 山东路-迎 宾路 11952 311 193 243 42 莒州路 B 文登路-威 海路 6060 15 132 484 护栏 1500m B 威海路-烟 台路 4121 B 烟台路-北 京路 1895 B 枣庄路-荷 泽路 1750 334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35 B 景阳路-昭 阳路 261 13 111 96 43 环翠路 B 东营路-济 南路 6533 312 136 31 B 济南路-淄 博路 128 B 胶州路-泰 安路 69 43 日照路 B 郭家湖桥- 铁路桥 6311 366 105 804 B 铁路桥-潍 坊路 4669 B 潍坊路-山 海路 10267 B 山海路-锦 华工业园路 19211 44 黄海二路 B 北京路-海 滨一路 7246 98 419 356 护栏 560m 45 清风湖路 B 迎宾路-海 曲东路 4696 213 46 胶州路 B 青岛路-烟 台路 4671 466 44 17 护栏 990m B 北京路-枣 庄路 1591 156 B 曲阜路-临 沂路段 980 115 新增 47 上海路北 侧 B 海滨五路- 海滨一路 32380 15 659 48 旭阳路 B 迎宾路-山 东路 67405 583 49 成都路 B 迎宾路-日 照路 10202 成都路 B 成都路铁路 桥两侧 317 50 沙墩河东 路 B 济南路至海 曲路 2835 51 海滨五路 B 黄海三路- 上海路 10087 612 护栏 100m 52 碧霞湖路 B 枣庄路-北 京路 450 30 53 林滩路 B 连云港路- 黄海一路 112 112 54 海滨二路 B 铁路桥-上 海路 15305 428 48 B 类小计 1911569 40585 55 海滨一路 C 黄海三路- 美佳集团 16829 218 564 193 56 博文路 C 学苑路-山 海路 16465 40 265 64 护栏 450m 57 崇德路 C 淄博路-泰 和路 295 52 58 翠阳路 C 海曲东路- 迎宾路 2792 143 166 15 59 丹阳路 C 迎宾路-日 照路 25499 650 628 16 含(兴海路- 迎宾路)段 新增 3000m2 60 银海路 C 沙墩河东路 -菏泽路 3763 115 117 17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36 C 曲阜路-临 沂路 1106 61 琯阳路 C 山东路-望 海路 1365 40 62 海滨三路 C 黄海三路- 上海路 3764 51 302 149 63 海滨四路 C 黄海三路- 上海路 4254 69 107 470 64 海滨六路 C 黄海二路- 黄海一路 3272 65 衡阳路 C 海曲路-兴 海路 2063 3 9 184 66 华阳路 C 海曲路-山 东路 3893 2 33 67 黄山路 C 黄山水库- 山东路 2918 68 荟阳路 C 山东路-济 南路 826 36 231 69 济南路小 学路 C 曲阜路-临 沂路 1778 9 67 48 70 嘉祥路 C 北京路东- 菏泽路 1590 182 53 C 北京路-银 河公园 911 46 1 71 嘉阳路 C 五莲路-莒 州路 1334 82 C 莒州路-金 海路 1437 314 5 53 72 胶南路 C 泰安路-泰 和路 1375 127 4 C 泰和路-淄 博路 484 65 C 淄博路-荣 成路 237 C 荣成路-济 南路 342 58 C 济南路-莒 州路 1602 49 31 6 C 五莲路-山 东路 3500 184 73 金阳路 C 山东路-海 曲路 979 9 31 82 74 萃阳路 C 海曲路-兴 海路 35 47 15 C 兴海路-铁 路桥 623 64 75 景阳路 C 山东路-金 海路 3448 158 74 33 76 莱阳路 C 海曲路-兴 海路 260 81 73 25 77 兰州路 C 迎宾路-开 发区界 0 75 78 岚山路 C 烟台路西- 威海路 1959 9 223 32 79 丽阳路 C 太阳城-区 广场南路 0 47 80 连云港路 C 北京路-海 滨一路 71752 103 705 7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37 81 曲阜路 C 济南路-银 海路 7779 5 16 303 护栏 750m 82 荣成路 C 烟台路-威 海路 4634 188 C 威海路-环 翠路 1239 153 C 环翠路—文 登路 565 83 润德路 C 淄博路-荣 成路 749 59 84 尚德路 C 淄博路-泰 安路 2795 26 145 3 85 学耕路 C 威海路-环 翠路 308 5 58 23 86 泰和路 C 威海路-烟 台路 1814 208 7 C 文登路-崇 德路 250 64 87 泰兴路 C 崇德路-威 海路 971 163 88 天德路 C 丹阳路-日 照路 10236 132 87 89 万安路 C 黄海一路- 天津路 0 4 9 132 90 望海路 C 丹阳路-昭 阳路 5878 106 119 406 91 文湖路 C 滨州路-学 苑路 3493 143 34 11 92 文华路 C 滨州路-文 心路 497 8 4 14 93 文化路 C 海滨五路- 海滨二路 1545 65 278 11 94 文心路 C 文湖路-学 海路 465 101 95 文阳路 C 海曲路-山 东路 1208 5 96 西海路 C 丹阳路-正 阳路 4391 112 181 126 C 东关路-营 子河路 97 向阳路 C 迎宾路-兴 海路 1887 62 160 5 98 相家庄路 C 海曲路-山 东路 2239 39 123 4 99 鑫阳路 C 海曲路-福 海路 0 28 100 学海路 C 滨州路-学 苑路 8213 72 156 1 101 学林路 C 烟台路-文 湖路 1007 242 C 文湖路-学 海路 C 学海路-学 府路 C 学府路-文 登路 698 97 102 学府路 C 学苑路-滨 州路 736 155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38 103 营子河路 C 山东路-公 园路 日照路-丹 阳路 2242 81 364 483 104 云海路 C 兴海路—兖 州路 607 126 330 35 105 云阳路 C 望海路-西 海路 724 20 9 106 正阳路 C 山东路-迎 宾路 5874 85 190 236 107 质阳路 C 济南路-五 莲路 2340 46 30 C 五莲路-山 东路 1382 136 108 党校前街 C 德州路-聊 城路 1946 88 14 109 德胜路 C 学海路-学 府路东 542 194 110 水产研究 所路 C 连云港路- 幸福路 0 106 111 220 省道及 机场 连接线 C 204 国道-日 照机场 664870 506 727 128 112 山海天路 C 泻湖北端- 太公一路 2913 179 113 海天二路 C 太公一路- 东营路 1806 54 51 114 海天三路 C 东营路-太 公一路 346 110 7 115 灯塔区间 路 C 绿舟路-海 港城 1749 1 85 116 德州路 C 博文路-党 校东 1697 30 117 晨阳路 C 东营路-山 东路 380 169 118 利津路 C 北京路-济 宁路 0 108 119 物流园一 路 C 迎宾路-兴 海路 3468 286 120 物流园二 路 C 旭阳路-合 阳路 1958 218 121 荣阳路 C 山海西路两 侧硬化 31542 407 122 海曲路 C 山东路与 313 省道交 汇处-丹阳 路 15232 12 123 兴阳路 C 兴海路-海 曲路 4942 406 124 幸福路 C 海滨五路- 海滨四路 2071 125 振阳路 C 天德路-营 子河南路 483 营子河-文 萃路 1174 121 126 华林路 C 北京路至锦 华广场 2104 C 海滨五路- 锦华广场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39 127 文德路 C 学苑路-聊 城路 2312 C 类小计 1001016 0 ABC 类合计 4103436 40585 16298 38628 21374 2 B 包: 东港区负责公园、绿地一览表 序 号 绿地类别 绿地名称 级 别 新测量绿 地面积 (㎡) 水面面积 (㎡) 公厕 (座) 灯具 (套) 位 置 1 街旁绿地 向阳河绿地 B 12540 向城路以西,合村路 以东 2 街旁绿地 青连铁路黄家河公园 B 20800 青连铁路两侧,黄家 河村西,后楼河上游 3 街旁绿地 营子河南岸绿地 (日照街道二区) B 14196 西海路与云阳路东 北角 4 街旁绿地 张郭村委东绿地 B 6906 张郭村委东绿地 5 街旁绿地 兰州路、崮子河交叉 处绿地 B 5700 兰州路东西,沙墩河 北,铁路以南 6 街旁绿地 海曲路旭阳路东北绿 地 B 2000 海曲路旭阳路交汇 处东北角 7 街旁绿地 农行家属院北侧绿地 B 1426 荟阳路与营子河路 交汇处西南角 8 街旁绿地 劳动局院绿地 B 5215 兴海路与东关南路 交汇处 9 街旁绿地 营子河北岸文曲园绿 地 B 3074 文曲园南侧 10 街旁绿地 山东路西教育局绿地 B 3680 山东西路结核病医 院对面 11 街旁绿地 东港区家属院绿地 B 2700 正阳路东侧 12 街旁绿地 德润福临东绿地 B 5000 景阳路东侧,莒州路 北侧 13 街旁绿地 许家楼绿地工程 B 4000 济南路与艳阳路交 汇处西南角 14 街旁绿地 绿色佳园东门前绿地 B 2200 临沂路西,迎宾路 北,绿色佳园小区东 门 15 街旁绿地 中建八局庭院开放式 改造绿地 B 4500 海滨二路与黄海三 路交叉口西南角 16 街旁绿地 连云港路北海滨五路 西绿地(祥博社区绿 地) B 6200 连云港路北海滨五 路西 17 街旁绿地 祥博社区南侧绿地 B 2000 北京路东连云港路 南 18 街旁绿地 中煤公司绿地建设工 程 B 3600 黄海一路以南海滨 二路以东 19 街旁绿地 海洋财富广场东绿地 B 5000 海滨二路与海滨五 路交叉口东北角 20 街旁绿地 日照市口岸办绿地工 程 B 6000 黄海一路以北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40 21 街旁绿地 石臼粮所绿地 B 3000 连云港路观海社区 内(东侧) 22 街旁绿地 石臼防疫站绿地 B 2000 海滨一路西侧(新港 路南侧) 23 街旁绿地 中铁二十三局绿地 B 2000 黄海二路以北,海滨 三路以东 24 街旁绿地 黄海二路绿地(石臼 水厂) B 6000 黄海二路以北,格林 联盟酒店以东 25 街旁绿地 黄海二路与文登路交 叉口东北角绿地 B 2800 黄海二路与文登路 交叉口东北角 街旁绿地 B 小 计 132537 面积合计 132537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41 第四章 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1.证明文件 序号 证明材料 提供形式 备注 1 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身份证明书;委托代 理人参加采购活动的,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 托书。 加盖公章复 印件 2 资质要求 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 加盖公章复 印件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 工作的,可提供再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 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最新一期财务会计报 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小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可 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可以提供银行验资证明。 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在 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加盖公章复 印件 根据《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资信承诺制的通知》(鲁政 办字[2022]28 号)满足应用场景的,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承诺函》;不适用承诺制的情形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是指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或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入账票据凭证 (或纳税申报材料);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参 加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承诺函(格式详见 附件),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 清单或社会保障网站的网上打印页),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 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投标人成 立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此项内容)。 加盖公章复 印件 承诺函格式 见招标文件 附件 (A 包)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有效的园林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 书,注册建造师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加盖公章复 印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加盖公章复 印件 格式见招标 文件附件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有履行合 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加盖公章复 印件 格式见招标 文件附件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 加盖公章复 印件 格式见招标 文件附件 3 信用要求 证明材料 以投标人资格性审查阶段查询信用记录结果为准。 加盖公章复 印件 4 其他要求 证明材料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 人如果以联合体投标的,提供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的联合体协议书。 加盖公章复 印件 5 第五章“评标办法”评审所需证明材料及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格、 资信等证明文件。 以招标文件具体要求为准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42 2.其他规定 2.1 资格、资信等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 2.2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的,应按资格条件提供相应主体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若 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若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 供执业许可证等有效证明文件;若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若 投标人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3 因投标人主体资格条件的原因,且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有要求的,法定代表人亦指本章第 2.2 款所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等有效主体 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上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等。 2.4 单个证明材料的页数超过 5 页时,可以提供证明材料的主要条款页(但必须能证明招标文件 所述要求,下同)。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43 第五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资格性 审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身份证明书原件; 委托代理人参加采购活动的,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资质要求 投标人按第四章“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规定,提供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款的规定。 信用要求 查询投标人信用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其他不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 其他要求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为非 联合体;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如果以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 议书,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的规定。 2.1.2 符合性 审查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函、服务期限/交货期、质保期、付款方式及相关服务等没有对招标人 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 修改,编制内容(包括投标标的描述、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 术、服务要求提供支持资料等)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 款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 款规定。 投标文件的编制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 款规定。 其他因素 未出现第五章“评标办法”第 3.1.3 项规定的投标无效的情形。 A 包评分表: 条款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2.2.1 报价部分 10 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 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 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0590 万元,超出此限价的投 标人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 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 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2.2 商务部 分 业绩 5 分 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以合同 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园林绿化服务类似项目业绩,每具有一项 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本项计分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须附合同首页、签字盖 章页、合同信息页,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日期的为无效业绩)及中 标(成交)网站公告页面扫描件为准,缺一不可,没有或不能提 供上述材料的不得分。 拟投入本 项目的设 备 20 分 1.投标人具有荷载量 10 吨及以上的洒水、喷水车辆,每有一辆得 1 分,最高得 4 分; 2.投标人具有荷载量 8 吨及以上的打药喷药车辆,每有一辆得 1 分,最高得 3 分;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44 3.投标人每具有一辆具备射程 80 米及以上的雾炮车得 1 分,每具 有一辆碎枝机得 0.5 分,每具有一辆自走式绿篱修剪机得 0.5 分, 本项最高得 5 分; 4.投标人具有日常新能源绿化养护修剪保洁等设备,每有一个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5.投标人具有的应急车辆(皮卡、轻卡),每具有一辆得 1 分,本 项最高得 3 分。 备注:a.投标人需提供包含车辆照片的行驶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车辆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须与投标人一致); b.其他设备、修剪工具等需提供采购发票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 不全者不得分。 项目人员 配备 10 分 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 1.具有园林、市政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每有一个 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 4 分。 2.具有园林相关专业的高级技工(绿化工、植保工、花卉园艺工), 每有一个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3.配备 2 个养护巡查班组(每个班组不能低于 5 人,每班组具有 作业车辆不少于 1 辆)的,得 3 分。 注:a.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团队名单、近 3 个月内的社会保险 缴纳证明及身份证扫描件为准,没有或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不得 分; b.投标人具有的车辆需提供包含车辆照片的行驶证扫描件加盖公 章(车辆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须与投标人一致); c.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 2.2.3 技术部 分 需求理解 及总体认 识 8 分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需求理解及总体认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背 景理解、总体认识,养护管理制度行业标准规范,项目需求分析, 园林绿化养护工作开展思路进行评审,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足 够细化、量化,可操作性强,能够全部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 2 分。每具有一项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 1 分。 本项最高得 8 分,未提供的对应项不得分。 养护方案 20 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养护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工作(施肥、 病虫害防治、防寒防冻、灌溉和排水、除草、挑草、紧急情况抢 救措施等),各类园林植物养护、保证园林绿植成活的措施,日 常修剪养护,能结合季节变化提供养护措施,绿地保洁方案进行 评审,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足够细化、量化,可操作性强,能 够全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4 分,每具有一项部分满足项目需求 的,得 2.5 分。本项最高得 20 分,未提供的对应项不得分。 环境保护 及安全生 产管理方 案 10 分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环境保护方案,针对(污水、噪音、扬尘、 废弃物处理)等安全文明养护措施,有针对各类环境保护问题采 用不同的处理方法进行评审,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足够细化、 量化,可操作性强,能够全部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 2 分,每 具有一项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4 分, 未提供的对应项不得分。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订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培训 制度,养护人员的安全培训制度(养护人员应掌握养护的内容和 方法、具备一定的道路、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业务知识和技术技能 及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进行评审,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足够 细化、量化,可操作性强,能够全部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 2 分,每具有一项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6 分,未提供的对应项不得分。 拟投入设 备及人员 配备情况 5 分 根据投入设备及人员配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设备配置,配 备人员整体水平、专业素质及岗位职责进行评审,每具有一项内 容完整,足够细化、量化,可操作性强,能够全部满足项目需求 的,最高得 2.5 分,每具有一项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 1.5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未提供的对应项不得分。 服务质量 保证方案 6 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养护质量保证承诺及保证质量的技术措 施,包括但不限于对达标保障措施和不达标改善措施,日常管理 方案,台账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方案进行评审,每具有一项 内容完整,足够细化、量化,可操作性强,能够全部满足项目需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45 求的,最高得 2 分,每具有一项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6 分,未提供的对应项不得分。 应急事件 处理预案 6 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重大 活动等应急增援,严重病虫害、绿植补苗处置,自然灾害(防汛 防台、抗雪防冻),突发事件(设备事故、交通事故)进行评审, 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足够细化、量化,可操作性强,能够全部 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 1.5 分,每具有一项部分满足项目需求 的,最高得 0.8 分。本项最高得 6 分,未提供的对应项不得分。 B 包评分表: 条款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2.2.1 商务部 分 报价部分 10 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 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 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89 万元;超出此限价的投 标人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 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 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2.2 业绩 6 分 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以合同 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园林绿化服务项目业绩,每具有一项的,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6 分。 本项计分以投标人具有的同类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原 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为准,缺一不可,没有或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 不得分。 说明:合同须附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信息页,无法体现 合同签订日期的为无效业绩。 2.2.3 技术部 分 需求理解 及总体认 识 10 分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需求理解及总体认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背 景理解、总体认识,养护管理制度行业标准规范,项目需求分析, 园林绿化养护工作开展思路进行评审,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足 够细化、量化,可操作性强,能够全部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 2.5 分,每具有一项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 1.5 分。本项 最高得 10 分,未提供的对应项不得分。 养护方案 39 分 针对本项目的绿化养护方案(描述主要工作方法,如施肥、病虫 害防治、防寒防冻、灌溉和排水、除草、挑草、紧急情况抢救措 施等):有针对各类养护问题采用不同的养护工艺或处理方法, 最高得 39 分,此项每出现不合理因素扣 1 分,扣完为止。 环境保护 及安全生 产管理方 案 12.5 分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环境保护方案,针对(污水、噪音、扬尘、 废弃物处理)等安全文明养护措施,有针对各类环境保护问题采 用不同的处理方法进行评审,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足够细化、 量化,可操作性强,能够全部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 2.5 分, 每具有一项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 1.5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未提供的对应项不得分。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订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培训 制度,养护人员的安全培训制度(养护人员应掌握养护的内容和 方法、具备一定的道路、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业务知识和技术技能 及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进行评审,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足够 细化、量化,可操作性强,能够全部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 2.5 分,每具有一项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 1.5 分。本项最高 得 7.5 分,未提供的对应项不得分。 拟投入设 备及人员 配备情况 5 分 根据投入设备及人员配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设备配置,配 备人员整体水平、专业素质及岗位职责进行评审,每具有一项内 容完整,足够细化、量化,可操作性强,能够全部满足项目需求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46 的,最高得 2.5 分,每具有一项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 1.5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未提供的对应项不得分。 服务质量 保证方案 7.5 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养护质量保证承诺及保证质量的技术措 施,包括但不限于对达标保障措施和不达标改善措施,日常管理 方案,台账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方案进行评审,每具有一项 内容完整,足够细化、量化,可操作性强,能够全部满足项目需 求的,最高得 2.5 分,每具有一项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 1.5 分。本项最高得 7.5 分,未提供的对应项不得分。 应急事件 处理预案 10 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重大 活动等应急增援,严重病虫害、绿植补苗处置,自然灾害(防汛 防台、抗雪防冻),突发事件(设备事故、交通事故)进行评审, 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足够细化、量化,可操作性强,能够全部 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 2.5 分,每具有一项部分满足项目需求 的,最高得 1.5 分。本项最高得 10 分,未提供的对应项不得分。 评分说明:若技术部分各评分标准采用“较好表述”、“一般表述”、“没有表述”三个等级进行打分的,其中, 较好表述:内容全面完整、合理可行、清晰明确;一般表述:内容无缺漏项,描述较为合理、清晰;没有表述:内容 有明显缺漏项,缺乏可行性,描述不清晰。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按照上述标准进行评分,评分分值范围在 0 和该项评分 因素最高分之间。 其他说明:1、本项目两个包可兼投不可兼中,投标人只能一标一个包。2、为方便评审,请投标人将得分项对应 页码索引附在投标文件中,格式自拟。3、打分项中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需在投标文件商务标中体现。 备注: 1.投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审所需单个证明材料的页数超过 5 页时,可以提供证明材料的主要条款页。 2.两个及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具有评分标准商务部分要求加分因素的,可予以认定。 3.信用记录的使用 3.1 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s://credit.shandong.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zxgk.court.gov.cn)。 3.2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同投标截止时间。 3.3 查询环节:投标人资格性审查阶段查询。 3.4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站查询报告(或查询截图)打印稿或不可编辑 电子文档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5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 将拒绝其投标;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时间,按处罚结果执行,但不受区域限制(根据财库〔2015〕150 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 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3.6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47 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7 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 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 材料亦不作为评标依据。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48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文件,按照 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资格性审查: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符合性审查: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 2.2.1 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分值”列数值为该项评分因素的最高得分)。 2.2.2 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分值”列数值为该项评分因素的最高得分)。 2.2.3 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分值”列数值为该项评分因素的最高得分)。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本章第 2.1.1 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有 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3.1.2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2 项规定的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 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3.1.3 投标人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报价超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3)投标人完全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相关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 (4)投标文件对允许负偏离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超出负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 (5)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报价明细、拒绝报价、有多个投标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 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 (6)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照规定填写,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前 述情况导致投标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 (8)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 个人编制,或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或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或相互混装;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49 (9)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投标文件的澄清 3.2.1 在评标过程中,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招标人和评标 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3.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 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若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3 详细评审 3.3.1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标准,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文件进行综 合评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 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 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3.3 政策性功能 (1)中小微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 (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发布《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 号)的规定,投标人为中小微型企业的,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否则不得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50 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 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 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 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 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1.4)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政策优惠: (一)对于符合办法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报价给予 1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0%,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投标人须按照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供制造商或生 产厂家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二)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到合同总 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报价 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计算方法是: 计算方法: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6%,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投标人须按照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供制造商的《中 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2)监狱企业 (2.1)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投标人为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 (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果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证明其为监狱企业,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制服、消防设备和特种车辆采购项目可给予其投标报价 8%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51 的扣除;监狱企业生产或提供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等,可给予其投标报价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1)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 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果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 相关材料,证明其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可给予其享受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报 价扣除的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4)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接受社会监督。 (4)节能、环保产品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报价部分 节能、环保产品报价加分=报价评标总分值×5%×(节能产品价格+环保产品价格) /报价 备注:本项计分以“节能产品投标清单”以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国家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投标产品所在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环境标志产品 投标清单”以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和投标 产品所在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如果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可给予报价部分加分的政策。 技术部分 节能、环保产品技术加分=技术评标总分值×5%×(节能产品价格+环保产品价格) /报价 备注:本项计分以“节能产品投标清单”以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国家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投标产品所在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环境标志产品 投标清单”以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和投标 产品所在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如果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可给予技术部分加分的政策。 注:投标人所报设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 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内的环保、节能产品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 按附件“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填写,未按要求提供和填写的,将不给予加分。其中,所报 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品目)而未提供 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52 (5)上述政策性功能所需证明材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否则不享受政策性功能。 4.评标结果 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 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 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 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4.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4.4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 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53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 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项目名称: 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 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合同类型: 服务类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54 政府采购合同 《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5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所需 (项目名称)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 评标委员会确定 (乙方)为( 包)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 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中标人做出的书面澄清或承诺 5、本合同附件 二、项目概况 日照市东港区管辖范围内的公园、广场、道路、街头绿地及公厕、设施(包含灯具、护栏)等的 养护管理,A 包:绿化养护面积 604.4849 万平方米,行道树 76300 株,公厕 23 座,其中水面 19.04 万平方米,以及灯具、护栏等其它设施;B 包:养护面积 13.2537 万万平方米。 三、项目服务内容及标准要求 按照《日照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导则》的标准进行养护。 (一)公园、道路、绿地植物保护管护内容(含行道树、分车带、街头绿地、道路绿带等) 1、枯死植株清理、植物补植、树木扶正、病虫害防治、施肥、浇灌、排水、中耕除草、攀援物清 理、花坛花境补植、树木涂白、植物(树木、绿篱、草坪等)修剪、植物防护(防寒、旱、台、涝、 高温等)等; 2、绿地内垃圾收集、清运等; 3、绿地内栏杆、园路、桌椅、路灯(部分)等园林设施的日常维护; 4、养护范围内建(构)筑物立面、果皮箱等公共设施和树干上乱张贴、刻画、涂写广告、宣传品、 电话号码等非法“小广告”的清理; 5、对破坏绿地行为及时进行制止、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取证和查处; 6、各种活动及节假日环境美化保障。 (二)公园、部分绿地、水面卫生保洁内容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56 1、铺装地面的清扫、巡回保洁; 2、管理房、照明设施(部分)、浇灌设施、座椅、木平台、雕塑、小品、亭廊、喷泉、水面等城市 公用设施保洁; 3、建(构)筑物立面、花架、地面、果皮箱等公共设施和树干上乱张贴、刻画、涂写广告、宣传 品、电话号码等非法“小广告”的清理; 4、基础设施(花架、木平台、坐凳、喷泉等)的维修、养护; 5、果皮箱的保洁和果皮箱内垃圾的清理; 6、各种活动及节假日环境卫生保障。 (三)园路、铺装及其他公共设施维修、死亡苗木的更换 1、园林设施维护内容含园林乔灌草的补栽、灯光照明、园区道路、广场、路沿石、挡车柱、人行 道板、界石、平石、座椅、坐凳、果皮箱、护栏等设施的维修、维护及更换; 2、如遇设施损坏,如花坛、铺装、路沿石凹陷以及苗木死亡、园路、园林小品、灯具等设施需维 修维护,服务方(以下称为乙方)要及时维修维护、更换苗木; 3、每年乙方须对养护区域内的防腐木材进行正常维护,确保刷漆一次; 4、每月乙方须对游乐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每年进行年检,并将检查情况上报甲方。 四、合同期限 合同总期限 36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人民币: 元(小写)。 六、费用支付与调整 (一)支付方式 1、养护费用按季度拨付。甲方根据考核结果于次季度结算上季度养护费。 2、每季度承包费支付额按 3 年合同总额÷12 个季度的平均数,同时扣除上季度检查考核扣分相 对应的承包费,计算方式如下:承包费每季度支付额=3 年合同总额÷12 个季度-上季度考核扣分相 对应的承包费。 3、在甲方支付款项前,乙方应及时提供与支付价款等额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格的发票,否则造成 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合同价款组成 1、本合同单价为承包期限 3 年基本价格,无特殊约定,在合同实际履行间不因市场和政策性文件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57 变化因素而变动。 2、合同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完成合同标的所发生的全部成本、利润、税金、园林保险(含园 林绿化树木公共责任保险)、开办费、技术措施费、设备费、临时突击任务、重点部位的养护、政策 性文件规定费用、水费、电费、机械、物料损耗费、养护费用、人工费、景观照明设施维护费、景观 照明电费、护栏、花箱及公益广告等设施维护、维修、更换费等所有费用,并包括各项费用和价格的 涨价风险和政策性调整风险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不可抗力以外的一切风险, 同时需考虑到大型创建活动、大风雨雪特殊天气等因素,也包括投标文件中虽未明示,但按照政策性 文件规定,应缴纳的各项行政性规费。 3、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合同段内的服务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在 合同期内,因政府需要征用、改造、临时占用等需要调整乙方养护范围和等级时,乙方退出原养护范 围,或相应减少乙方养护范围及经费。由此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负赔偿责任。因甲方管理需 要,要求乙方就近新增养护面积,乙方应按照既有标准进行养护,在超过原合同价格 10%的范围内可 向申请甲方追加养护费用并签订补充合同。 (三)变更原则 1、新增道路及公园、绿地的养护,甲方应按照养护类别单价和实际养护面积给乙方追加养护经费。 2、现有的园林绿化区域养护类别原则上只提高不降低,根据实际需要调高的,甲方应向乙方补齐 差价。 3、根据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市区同创”要求,乙方按照《日照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导则》和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开展养护作业。 七、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协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单位。 2、按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按时足额拨付养护经费。 3、制定相应考核标准,全面监督、指导、检查、考核乙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要求乙 方及时予以处理,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予以采纳或提供帮助。负责乙方的日常养护作业的管 理和检查(定期检查和抽查相结合)。每月底对乙方作出下月度养护工作计划布置和对当月度养护工作 进行考核(全年考核 12 次),考核按有关养护工作考核标准结合甲方养护工作计划要求综合进行,合同 期满综合考核考评。 4、甲方每月对乙方的养护质量进行检查考核,按本合同有关条款,支付相应养护经费。甲方认为 乙方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管理岗位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时,有权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更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58 换要求后,应在 7 天内完成更换,逾期甲方有权按照 1000 元/天扣除承包费,直至乙方完成人员更换。 5、如遇突发事件,协调乙方在作业过程中与其他管理部门的关系。 6、若乙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等有关规定而被解除承包合同的,乙方同意甲方按相应标 段投标人的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下一投标人按原投标价承接该标段的市政养护管理。 7、甲方组织相关责任方对合同期内养护区间新交接养护项目进行验收交接,新交接的绿地顺延由 乙方提供养护服务,无需另行招标。 8、甲方有权更新本合同《考核办法》,乙方同意由甲方按照更新后的办法对乙方进行考核。 9、乙方未按照合同要求和标准履行义务,经甲方书面警告一个月内不能达标的,甲方有权终止合 同。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要确保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专账核算。 2、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拨付养护经费。 3、乙方要定期建立业务工作台账。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的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合理安排 施工人员及工期。消除绿化薄弱环节,积极开展园林绿化专业培训,强化园林绿化管理人员专业技术。 4、每月月初乙方需提报月度养管计划给甲方,甲方审批通过后乙方须按计划进行日常的养护管理, 并向甲方提供养管过程中重要音像资料。 5、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按本合同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考核。乙 方养护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要在甲方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6、合法用工,并做好用工的岗前培训工作,用工须着统一的标志性服装,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 7、乙方负责承担本项目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人员、养护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劳 保福利及其他费用并及时支付。养护人员工资必须每月按时发放,不得拖欠。 8、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包括交通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不可抗力等因素 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负,甲方不负担任何费用和责任。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加强劳动保护, 如因乙方保护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意外人身伤亡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应根据实 际情况和需要与用工,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及保险,如因用 工不当,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不及时支付上述费用时,甲方有权从合同价款中扣除 上述费用先行代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9、接受和服从甲方的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对甲方发出的整改通知,应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 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或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予以整改,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承担养护范围内绿化苗木、公益广告等巡查职责,发现占绿毁绿、盗绿等行为及时制止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59 并上报执法部门。如未及时制止并上报执法部门,甲方有权按照 5000 元/次扣除承包费,后续的绿地、 公益广告等恢复由乙方承担。 11、超出常规养护范围的工作,需提前报甲方审批。中标地段原养护清单中未纳入的,在该标段 交接完毕后 5 日内书面提交具体位置及养护清单,甲方核验纳入经费核算范围,未及时提出的,视作 无偿义务养护。 12、乙方应及时解决来信、来访,并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处理。 13、按时按量完成城管数管平台案件、12345 热线等突击性任务和指令性任务的处置。 14、加强法定节假日的正常养护管理工作。 15、乙方应服从所在地的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 16、在承包期内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做好以下的服务工作: (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抢修保养工作; (2)防汛抗灾期间的汛前、汛期、汛后的各项工作,服从甲方对区管道路应急抢险的统一调配、指 挥;如遇突发事件、防汛抗灾、除雪等特殊天气乙方必须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实施办法及方案,组建应 急救援队伍,做好充分的应急物资、防汛、除雪设施设备的配备工作。 (3)养护相关的社会职能(如城市创建等)工作; (4)上级布置的突击性活动而发生的各项工作;接到迎查、接待或突击性工作任务时,须按甲方要 求及时调整作业时间,做好迎查保障工作。 (5)确保法定节假日的养护维修工作。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应急性活动任务导致超出正常养护职责范围外的费 用,由甲乙双方协商报财政部门确定后进行相关费用预算追加。 17、合同期间城区内新增加养护项目顺延由乙方提供养护服务,无需另行招标,养护经费按同类 别绿地养护单价进行核算。 18、承包期结束或双方合同终止 3 日内,乙方应将设施设备、档案等方面交接给甲方。 19、乙方应作的其他工作,双方在补充条款内约定。 八、双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期间,因政策变动使甲方失去该项目作业管理权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动 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违约责任: 1、同签订后 5 日内,乙方未按规定配齐养护机械及人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生效后,如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60 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给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赔偿。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本项目不能如期完成,如遇台风、暴雨、强降雪等紧急突发事件,乙方未 能按应急预案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甲方有权自行安排处理,所产生费用从乙方合同价款中扣除。 3、乙方不能达到所承诺的养护质量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乙方按协议条款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 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及项目成果资料,乙方有义务保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否则, 甲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 5、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擅自将本合同转包或转让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按 照本合同总额的 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擅自分包的,第一次发现扣除合同总额的 3%,第二 次发现扣除合同总额的 5%,连续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按照合同额的 10%向甲方承担违约 责任;乙方在接到甲方分包整改通知后,应 7 日内完成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并由乙方按照合同额的 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甲方对乙方所管理的项目,根据《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对于违反合同约定的事项进行相应扣 减项目费用,每季度一次汇总,于下季度从所拨付的养护费用中扣减。乙方根据本合同附件《考核办 法》应当承担的罚款等均为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违约金可以直接自甲方应当支付给乙方的合同价 款中予以扣除。 7、上级领导、上级主管部门对绿化养护工作提出批评,经查属实的,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 元。同一问题连续发生三次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绿化养护工作受到政府公开电 话反馈、新闻媒体曝光,人民来信反映、群众举报等渠道投诉,经查属实的,视情况乙方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 200-2000 元。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东港区绿化养护工作滞后被通报、被市级及以上约谈,甲方有 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额的 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8、如遇重大活动,不接受、不服从上级领导、上级主管部门、甲方安排,未按要求认真完成有关 临时性、突击性工作任务,每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 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费用。连续发 生三次,终止合同。 9、乙方应当为其工作人员购买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并及时发放工资。若乙 方未及时支付其工作人员的工资,甲方有权从本合同养护费中扣除,用于支付工作人员的工资。 九、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做好养护作业管理区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并随时接受甲方或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 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乙方全面负责养护作业区内人员的安全,避免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由于乙方管理不善,引起政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61 府职能部门处罚和停工整改,或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养护作业人员应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必须着装上岗操作,施工期间按规定做好安全标识。 4、养护作业权合同期内,因巡查不到位、养护不及时、养护不合格、养护不规范、施工过程中不 规范等原因所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安全等事故,其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责承担。 5、乙方应当为其工作人员购买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 由乙方承担。 十、合同终止和解除 1、承包范围内的养护管理项目,乙方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实施分包和转包,如乙方擅自转包或者转 让给第三方的,甲方将立即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终止养护承包合同的履行,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总 额的 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擅自分包的,第一次发现扣除合同总额的 3%,第二次发现扣除 合同总额的 5%,连续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按照合同额的 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 在接到甲方分包整改通知后,应 7 日内完成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按 照合同额的 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在本合同订立之日起三个月内,作为试用期;经甲方考核,达不到质量和技术标准的,甲 方有权终止合同。因试用不合格,试用期内养护费按合同价的月平均价 30%付款。 3、乙方中标后半年内不履行投标承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或单月考核成绩低于 90 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额的 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日照仲裁委员会提起 仲裁。 2、由于政策的变化及其他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视为合同中止,待中止 事由结束后,继续履行合同。如中止事由 1 年内仍未结束,合同终止,双方权利、义务终止,互不承 担违约或损失赔偿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协商处理。 十二、附则 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 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八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执四份,乙方执四份;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62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 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63 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该方案的考核范围为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合同内标的全部范围。 二、考核原则 (一)公平公开、实事求是。考核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综合考核反映和评价各养护 单位的真实作业水平和管理能力。 (二)客观考评、以考促管。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对各被考核养护单位形成客观的评价意见。 考核结果作为养护经费拨付的重要依据,建立起有效、有序的激励机制,增强各养护单位工作的积极 性。 三、考核方式 考核实行月度考核,每月第五个工作日前考核小组将上月专业部门考核得分、城市综合管理智慧 平台考核得分汇总形成督查通报。 (一)专业部门考核。由东港区数管平台五名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进行每月月中巡查与月末 考核。在考核区域内每次随机抽取 10 个网格,每个网格内抽取三条市政道路(每条道路单侧 500 米)、 六处公园、十个公厕、两条河道(每条河道 1000 米)进行考核。月中巡查结果由考核小组进行督导, 不进行扣分处置,对于发现的问题养护部门应及时认领处置。考核小组负责对当月市长热线、行风在 线、市民投诉、信访件等不同渠道反映的市政设施类案件进行核实,依照考核评分细则进行分值扣减。 (二)城市综合管理智慧平台考核(以下简称智慧平台考核): 根据按期处置率、结案率、返工次数三个指标计分标准扣除相应分数,每月第五个工作日上午十 点智慧平台将自动统计出各单位最终得分。 (三)考核实行百分制,专业部门考核、智慧平台考核占分比例为 4:6。 得分构成:综合成绩得分=专业考核得分×40%+智慧平台考核得分×60% -直接扣分项。 四、考核标准 见附件 五、结果运用 (一)每年从养护经费中预留部分年度经费,专项用于养护管理考核奖罚,各养护事项预留金按 合同约定执行。 (二)实行等级评定,每月根据考核得分确定等级。其中,优秀:98 分以上;良好:95 分(含) 至 98 分;合格:90 分(含)至 95 分;不合格:90 分以下。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64 (三)对参与考核的专业(专营)单位,按照智慧平台职责内案件处置成绩及职责范围外积极兜 底处置成绩的平均值计分进行奖奖励(奖励办法参照《东港区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办法》)。 养护管理经费与考核结果挂钩。月度考核不合格的,在月度经费拨付时,每降低 1 分,从预留金 中扣拨当月经费的 0.5%,扣完为止,不足部分从最后一月养护管理经费中扣除。年终核定剩余预留金, 同最后一月养护经费一并返还。如因养护单位未处置、推诿、处置不合格等原因被市级部门通报、批 评、扣分造成不良影响的,区城管局有权扣罚养护单位的养管经费。在城市管理年度(半年)考核中, 确因养护单位扣分因素导致东港区在全市考核中排名垫底,养护单位相应扣 10 分,在拨付养护经费时 扣拨经费的 1%。 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养护职责的单位,将追究违约责任,拒不履行养护职责的,将依法给予行政 处罚,并计入信誉监管平台。 (三)出现以下问题,分值直接从月度考核总分中扣除或进行扣发养护费。 1.月中巡查结果由考核小组进行督导,不进行扣分处置,一周后进行复查,但若无客观原因未及 时完成问题整改、督办及指令性工作任务或整改结果不合格的每件次扣 2 分,同一问题经两次督导未 整改或整改结果不合格的双倍扣分;养护问题被部门领导问责及群众反映投诉(包括市长热线、行风 在线、信访件)造成不良影响的,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每件次扣 1-3 分,同一问题被两次或两次 以上投诉的加倍扣分;被市、区级领导问责及新闻媒体曝光或造成其它不良影响的责任问题,经核实, 根据问题严重程度给予每件次扣 3-5 分。如遇责任划分不清晰,或巡查发现造成破坏的,及时报警或 报送执法,但对方仍然没能按时处置完毕的不予扣分。以上扣分扣完 10 分为止,按照 5000 元/分进行 处罚。 2.巡查员及随手拍发现的养护管理问题,上报数管平台后派遣至相关养护单位,养护单位无客观 原因未在第一个工作周期处置完成的案件进行扣分,每案件扣 0.3 分,未在第二个工作周期处置完成 的每案件扣 0.6 分,上月超期未处置案件累计进入下月考核内容,截止下月统计时仍未处置每件扣 0.1 分。 3.应属于养护单位处置,养护单位未现场核实回退后,经确认,属该养护单位职责范围内,再次 派遣造成推诿案件,按照 5000 元/件进行处罚。 4.因 PPP 道路养管权未下放至东港区,但平台有关 PPP 道路的案件仍对东港区考核造成影响,考 核小组将单独对 PPP 道路平台案件进行考核打分,并定期将考核结果通报至市住建局,作为市住建局 拨款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考核小组要建立和健全检查考核机构和管理网络,制定完善的日常管理和监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65 督考核机制,确保市政公用设施综合考核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规范考核纪律。考核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考核人员要廉洁自律,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及程序, 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做到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违反考核纪律将严肃追责。被考核单位 要积极配合好考核工作,不得采用违规手段影响考核结果,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七、复议制度 考核结果初审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两天,公示期内相关养护单位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考核小 组书面申请复议,由考核小组统一进行案件复议。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66 附表 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 项目 考核标准 评分标准 1 乔木 养护 管理 (20 分) 1.树木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基本均匀,生长 势旺,内膛不乱通风透光,骨架均匀。 2.树木无歪斜,无明显病枝、枯枝断残枝,无徒长 枝、重叠枝、下垂枝(倒垂树种除外)。 3.架杆端正牢固,无缺失;树木无栓挂、裱糊。。 4.根据树木生态习性,合理修剪,剪口平滑,无破 裂,修剪树茬不超过 3cm。修剪树枝直径超过 3cm 以 上,剪锯口应用刀削平,涂抹防腐剂,保持树形美观。 5.严格按照修剪技术操作规程修剪,禁止人情修剪, 按时完成修剪任务。 6.树木无遮挡交通信号标志,无影响交通及居民生 活。 7.抹芽及时,针叶类植物萌条不得超过 5cm、阔叶 类萌条不得超过 10cm 8.树穴清墩及时,无积水、无杂物、无积土,行道 树树穴无裸土。 9.A 类道路新植树成活率达 90%以上,老树保存率 达 97%以上;B、C 类道路新植树成活率达 80%以上, 老树保存率达 95%以上。 10.缺株及时补植,无死株,无过多残枝败叶。 11.死树经认证存档后必须及时清除,不允许只伐 树干保留树根、未填平树坑等现象。 12.病虫害防治及时有效。 13.做好涂白工作,涂白高度一致,涂口与上线平整、 统一美观,涂液配比均匀。道板、树池涂液无散落。 1.树木树冠不完整(除台风等自然灾害刮断 造成因素)每株扣 1 分。 。2.树木歪斜未及时扶正每株扣 1 分,有明 显枯枝、断残枝、病枝、徒长枝、重叠枝、下 垂枝(倒垂树种除外)每处扣 0.5 分。 3. 架杆不端正牢固,有缺失的,每处扣 0.5 分;栓挂、裱糊每株扣 0.5 分。 4.树木修剪树茬超过 3cm 的每处扣 1 分。修 剪后未涂抹防腐剂的每株扣 0.5 分。 5.发现人情修剪现象每株扣 2 分。 6.树木遮挡交通信号标志,影响交通及居民 生活未及时处理,每处扣 0.5 分。 7.未及时抹芽,每株扣 0.5 分。 8.未达到要求,每株扣 0.5 分,行道树树穴 裸土每株扣 0.5 分。 9.由于养护不当,造成树木死亡的(排除环 境、自然灾害、车祸等因素),老树每减少 1 株扣 2 分,新树每减少 1 株扣 1 分。 10.缺株未按要求及时补植,每株扣 1 分。 11.未达到要求每株扣 1 分。 12.发现明显病虫害每株扣 0.5 分。 .13.未按要求涂白或涂白不及时的,每次扣 0.2 分。涂白不合格的每株扣 1 分。道板、树池 有涂液散落每处扣 1 分。 2 花灌木、 草坪养护 管理 (20 分) 1.分车带、绿篱、模纹内植物生长旺盛,无死株, 无明显缺株断档、蛛网,适时锄草,及时清墩,边缘 整齐,清墩宽度不小于 30 厘米,无杂攀缘物。 2.管理措施到位,没有人为乱折乱采、乱穿乱踏造 成苗木缺档死亡的,无晾晒、覆压苗木现象。 3.绿篱、模纹整齐,高度控制得当,无破裂,生长 良好,无明显缺档、无死株,及时修剪,绿篱、色块 棱角边缘清晰,球类修剪圆滑。 4.花灌木枝叶茂盛,无死株,无枯枝、断残枝、无 倒伏,花期保持长久美观。 5.绿地内无明显草荒、杂草、无坑洼、无积水、无 明显病害、草坪及时补植无明显裸露地面。 6.造型植物保持优美形态,生长旺盛,无明显残缺。 7.草坪修剪平整、及时,地被植物整齐一致,生长 旺盛。草坪内无明显杂草,修剪高度控制在 6cm-8cm 之间。 8.绿地内无坑洼、积水。A 类绿地冷季型草坪绿期保 持 260 天以上,暖季型草坪绿期保持在 180 天以上;B 类绿地冷季型草坪绿期保持 210 天以上,暖季型草坪 绿期保持在 160 天以上;C 类绿地冷季型草坪绿期保 持在 180 天以上,暖季型绿期保持在 150 天以上。 9.地被无明显裸露地面,无成片死亡。 10.年度内按规定梳草、打孔。 11.病虫害防治及时有效。 1.达不到要求每处扣 1 分。 2.管理措施不到位,每处扣 1 分;有晾晒、覆 压苗木每处扣 0.5 分。 3.绿篱、色块有破裂、有明显缺档每处扣 1 分。 有死株,每株扣 0.5 分。绿篱、色块修剪不及 时,棱角边缘不清晰,达到不要求每处扣 1 分。 4.花灌木有死株,有枯枝、断残枝,有倒伏, 每处扣 0.5 分(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后 1 个工 作日内除外)。 5.20 平方草荒扣 1 分,其他达不到要求的每 处扣 1 分。 6.造型植物因修剪不当,造成明显残缺每处扣 1 分。 7.草坪修剪不及时、不平整,每 10 平米扣 0.5 分。有明显杂草,每 10 平米扣 0.5 分。修剪高 度<6cm,每 10 平米扣 0.5 分,>8cm 每 10 平米 扣 1 分。 8.达不到绿期草坪保绿期每减少 5 天扣 1 分。 有坑洼、有积水,每处扣 0.5 分。有明显病害 每处扣 0.5 分(排除自然灾害造成的)。 9.地被有明显裸露地面,每平方米扣 0.5 分, 成片死亡的每平米扣 1 分。 10.未按规定梳草、打孔每次扣 1 分。 11.发现明显病虫害灌木每平方米扣 0.5 分, 球类每株扣 0.5 分,草坪等地被类每 5 平方米 扣 0.5 分。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67 3 安全管理 (5 分)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加强养管人员安 全防护意识。 2.行道树、分车带修剪设置警示牌、安全警戒线、 隔离墩,确保工作人员安全。 3.提高文明生产作业,礼貌用语,树立园林文明形 象。 4.作业人员按照统一规定的款式、颜色着装作业。 5.每月须对游乐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每年进行年检, 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园林主管部门。 1.未落实责任,未加强管理,出现一次扣 0.5 分。 2.未达到要求每处扣 0.5 分 3.生产作业中,未用礼貌用语,损害园林文 明形象每次扣 1 分 4.作业人员未按照统一规定的款式、颜色着 装作业的,每缺一人次扣 1 分。 5.每月未对游乐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每年未 进行年检,未将检查情况上报园林主管部门, 每项扣 1 分。 4 卫生管理 (15 分) 坚持“两扫一保”制度,绿地、园路、广场内卫生 整洁。 1.养护范围内公园、绿地、分车带、树穴全日保洁, 无果壳、垃圾、乱石、粪便、烟蒂、纸屑等污杂物, 无乱贴乱画。 2.园路、广场无明显垃圾异物,无积水。 3.生产垃圾应当日产日清。 4.公共设施(垃圾箱、坐凳、照明设施等)每日擦 拭,无灰尘、蛛网。 5.施工生产完成后现场干净整洁无遗留垃圾如废弃 树枝、死株、石块、废板等。 6.水面无漂浮物,无明显沉淀废物。 7.公厕洁净无异味、无污渍、无蛛网、无蚊蝇,便 器冲洗及时。 1.养护范围内公园、绿地、分车带、树穴有 果壳、垃圾、乱石每处扣 0.5 分。有粪便每 处扣 0.5 分。有烟蒂每 10 只扣 1 分。纸屑等 污杂物,每处扣 0.5 分;乱贴乱画每处扣 1 分。 2.园路、广场有明显垃圾异物每处扣 0.5 分; 积水每处扣 0.5 分。 3.水面有漂浮物每处扣 0.5 分,明显沉淀废 物每处扣 1 分。 4.生产垃圾未日产日清,每处扣 1 分 5.公共设施(垃圾箱、坐凳、照明设施等) 未擦拭,有灰尘、蛛网,每处扣 0.5 分 6.施工生产垃圾每发现一处扣 1 分。 7.公厕洁净无异味、无污渍、无蛛网、无蚊 蝇,便器冲洗及时。 8.公厕有异味、污渍、蛛网、蚊蝇,每处扣 0.2 分;便器未冲洗每处扣 0.5 分。 5 设施维护 (5 分) 1.花坛、护栏、树池石、树池箅子、人行道板、挡 车柱、分车带、基础绿化带沿石等设施及时维护,无 破损残缺(树池篦子被树根顶起但是拼凑完整的,或 者被树根顶起但仍然能遮盖裸露土地的树池篦子为合 格;树池石被树根顶起严重的,根据情况可以撤除被 顶起的树池石,轻微顶起的,以不晃动为正常标准)。 2.亭、廊、平台等整洁,无驳落物和无乱贴乱画。 3.公厕、园灯、园路、园林小品、果皮箱、标牌等 设施完善,整洁无破损,喷泉、灌溉设施完好,无破 损,设施不得无故减少。 4.自行安装的公益广告牌无破损、缺失,内容及时 更换。 1.有破损残缺,每处扣 1 分。 2.有驳落物和乱贴乱画,每处扣 0.5 分。 3.发现一处破损扣 0.5 分,设施减少一处扣 1 分。 4.内容更换不及时,每处扣 0.5 分,版面缺 失,每处扣 1 分。 6 灌水排涝施 肥除草 (5 分) 1.根据雨季旱情,及时排水,浇水。雨季采用开沟、 打孔、排水、抽水,及时对绿地树池排涝,防止植物 因涝致死。 2.绿地和树池内积水不得超过 24 小时,草花积水不 得超过 12 小时。 3.新植树木应及时浇水。 4.浇水时无水土流失。 5.水车浇水应接软管,进行缓流浇灌,保证一次浇 足浇透,严禁用高压水流浇灌。分车带、绿地浇水时, 如有沙土、杂物流冲路面及时清扫。 6.合理施肥,无肥害现象。 7.绿地内无明显杂草、草荒(10 ㎡以上)。 1.未及时排水每处扣 1 分。未按要求及时抗 旱浇水每次扣 1 分。因排涝、抗旱不及时导 致植物死亡,每次扣 1 分。 2.绿地和树池内积水超过 24 小时,草花积水 超过 12 小时,每延迟 1 小时扣 1 分。 3.新植树木未及时浇水造成树木死亡的,每 株扣 1 分。 4.浇水时有水土流失每处扣 0.5 分。 5.抗旱浇水有沙土、杂物流冲路面未及时清 扫,每处扣 0.5 分,清扫不彻底每处扣 1 分, 高压水流浇灌每处扣 1 分。 6.产生肥害现象,每处扣 1 分。 7.明显杂草每处扣 0.5 分,造成草荒(10 ㎡ 以上)每处扣 1 分。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68 7 绿地、公园 看护 (5 分) 1.公园、绿地内不得乱搭建、乱挖、乱放、种菜、 沤粪、圈养动物、放牧牲畜现象。 2.破坏绿地、苗木的现象应及时制止。 3.在养护区域内无批复或通知擅自开口、管线开挖 等施工行为,应及时发现并制止上报。 4.在养护区域内有批复或通知的施工、苗木移植, 应监管好现场,保护好苗木。 5.绿地内无焚烧垃圾现象。 6.公园广场内举办各类活动须经园林主管部门审 批。 7.公园、广场、小游园无便民座椅躺卧现象。 8.非开放式公园内无携犬进入现象,园内无骑行现 象。 1.有乱搭建、乱挖、乱放、种菜、沤粪、圈 养动物、放牧牲畜现象,未发现制止并上报, 每处扣 1 分。 2.不及时制止,造成绿地及苗木损害每次扣 1 分 3.未及时发现上报并制止的,每次扣 2 分。 4.监管不利,每次扣 1 分。 5.绿地内焚烧垃圾,每处扣 2 分。 6.公园广场内举办各类活动,未经园林主管 部门审批扣 3 分。 7.公园、广场、小游园便民座椅躺卧现象每 次扣 1 分。 8.公园内有携犬进入、骑行现象,每项每次 扣 2 分。 8 安全保卫 (5 分) 1.保安人员统一着装,警容严整。 2.定人定岗,24 小时巡逻值班,无脱岗、串岗、睡 岗现象。 3.游园绿地内苗木及其它设施无丢失、人为损毁。 4.发生重大事件处理及时、得当。 5.维持园内秩序,杜绝车辆乱停乱放,乱设摊点现 象,保障游客安全,及时制止危险不文明行为,保证 游园绿地内苗木及所有设施无钉拴刻画等现象。 6.河湖禁止区域内无钓鱼、捞鱼、电鱼、溜冰、洗 涮等现象。 1.不符合要求,每人次扣 0.5 分。 2.不符合要求,每人次扣 1 分。 3.丢失、人为损毁的除照价赔偿外,每处扣 2 分。 4.发生重大事件处理不及时、不得当每次扣 1 分。 5.不符合要求,每项次扣 1 分。 6.如发现河湖禁止区域内有钓鱼、捞鱼、电 鱼、溜冰、洗涮等现象,每项扣 2 分。 9 重大活动、 突击任务 (10 分) 1、积极响应重大接待活动、创城迎查等突击任务, 不拖延、不推脱。对发现指出的问题,积极整改落实。 2、紧急事项,限时整改。 1、如发现有不行动、不落实、推脱、拖延等 问题的每条扣 1 分。问题严重的加倍扣分。 2、紧急事项,未在时限内整改完成的扣 2 分 10 管理单位日 常巡查(包 括市长热 线、行风在 线、市民投 诉、微信平 台) (5 分) 养护管理单位对所属养护专业范围开展日常巡查 (包括市长热线、行风在线、市民投诉、微信平台) 工作。 对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依照考核办法标准进 行扣分。 11 基础资料、 台账 (5 分) 做好巡查日志的记录,记录要完整、真实。各类原 始台帐、记录、报表齐全、准确,能按要求及时上报。 未认真记录巡查日志,每人次扣 1 分。各类 原始台帐、记录、报表不齐全、未能按要求 及时上报。每有一项扣 1 分。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69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投 标 文 件 (共 册,第 册) 项目编号: 投标包号:第 包 投标人:(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70 目 录 1.投标函………………………………………………………………………………X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X 2.授权委托书…………………………………………………………………………X 3.联合体协议书………………………………………………………………………X 4.投标保证金…………………………………………………………………………X 5.投标报价表…………………………………………………………………………X 6.招标文件条款响应和偏离表………………………………………………………X 7.详细技术响应………………………………………………………………………X 8.投标文件附表………………………………………………………………………X 9.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X (此目录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编制的投标文件实际内容编排目录)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71 1.投标函 日照市东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包(项目编号: ) 的采购活动并提交投标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同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2.我方承诺除招标文件条款响应和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依法选择中标人的权利。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 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72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73 2.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 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提交、撤回、修改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包(项目编 号: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74 3.联合体协议书(若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包投标。 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 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采购项目有关 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 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 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成员单位一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成员单位二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75 4.投标保证金(若有) (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提交投标保证金凭证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凭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招标文 件有规定,可现场提交或不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此可不提供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76 5.投标报价表 5.1 开标一览表(A)包 投标报价 (元) 小写: 元 大写: 项目负责人 服务期 3 年 其 他 注:1.本表中的投标报价应与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报价一致。 2.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投标 报价包括人工、耗材、工具、办公、法定税费、管理、利润、保险、培训、配合、服务、验收等与本次采 购相关的全部费用,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如果需要对其它内容加以说明,可在其他说明一栏中填写。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77 5.1 开标一览表(B)包 投标报价 (元) 小写: 元 大写: 服务期 3 年 其 他 注:1.本表中的投标报价应与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报价一致。 2.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投标 报价包括人工、耗材、工具、办公、法定税费、管理、利润、保险、培训、配合、服务、验收等与本次采 购相关的全部费用,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如果需要对其它内容加以说明,可在其他说明一栏中填写。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78 5.2 投标报价明细表(A 包) 序 号 绿地类别 类 别 数量 万 m 2.万株. 盏.座 单 价 (元) 小 计 (万元) 说明 1 全市性综合公园 A 21.01 海曲公园、市民公园、兴海公园 2 带状公园 B 71.32 沙墩河公园(滨州路-海曲路)、香河公园(山 东路-学苑路)段、海曲路人家西岸 C 25.88 沙墩河公园、香河公园除 B 级外其他河段,营子 河及张家河绿化 3 区域性综合公园 A 8.87 CBD 公园、芙蓉园 B 26.03 火车站广场、大学科技园、文湖公园、樱花园等 广场公园绿地 4 街旁绿地 B 28.57 丽城花园绿地、碧霞湖绿地、海鲜城绿地等绿地 街旁绿地 C 6.46 滕家村绿地、东关绿地、物资局绿地等绿地 5 防护绿地 C 6 北高速出口绿地 6 道路附属绿地 A 119.09 北京路、济南路(临沂路-青岛路)、烟台路(山 东路-海曲路)、青岛路、泰安路(北京路-青 岛路)等道路 B 191.16 烟台路、济南路、海曲路、山东路以及除 A 级道 路部分路段以外等道路 C 100.1 海滨一路、连云港路、博文路等除 A 级 B 级道路 部分路段以外等多条道路 7 行道树(D<15cm) C 1.63 市区道路行道树 行道(D=15-25cm) 3.86 行道树(D>25cm) 2.14 8 水面保洁(公园、绿 地) C 14.98 碧霞湖、清风湖、海曲公园等公园绿地水面保洁 水面保洁(道路附属 绿地) 4.06 山海路水面保洁 9 公厕 A 16 沙墩河公园、香河公园、山海路、石臼中心公园 等公园绿地公厕等大于 100 平方米的公厕 A 7 大学城科技园公厕、海曲公园公厕等小于 100 平 方米的公厕 投标总报价 万元 备注 注:1.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报价明细,本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金额一致。 2.投标人未能在此列举的投标标的及相关服务,招标人认为已包含在报价中;招标人将根据上表但不 限于上表对投标人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79 5.2 投标报价明细表(B 包) 序 号 绿地类别 类 别 数量 万 m 2.万株. 盏.座 单 价 (元) 小 计 (万元) 说明 1 区域性综合公园 B 13.2537 向阳河绿地、营子河南岸绿地(日照街道二区)、 张郭村委东绿地、石臼粮所绿地等绿地 投标总报价 万元 备注 注:1.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报价明细,本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金额一致。 2.投标人未能在此列举的投标标的及相关服务,招标人认为已包含在报价中;招标人将根据上表但不 限于上表对投标人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80 5.3 节能产品投标清单 项目编号: 投标包号:第 包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制造商、产地 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 数量 单价(元) 小计(元) 节能产品价格合计(元) 节能产品价格在投标报 价中所占比例 % 注: 1.本表所述产品应与报价明细表中的产品一致,随本表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 投标产品所在页。 2.无此项内容报价的可不提供此表。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81 5.4 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 项目编号: 投标包号:第 包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制造商、产地 环境标志认证证书号 数量 单价(元) 小计(元) 环境标志产品价格合计(元) 环境标准产品价格 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 例 % 注: 1.本表所述产品应与报价明细表中的产品一致,随本表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 证证书和投标产品所在页。 2.无此项内容报价的可不提供此表。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82 5.5 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83 6.招标文件条款响应和偏离表 6.1 商务条款响应和偏离表 项目编号: 投标包号:第 包 序号 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商务条款 响应/偏离情况说明 1 2 3 4 5 6 7 8 9 10 … 除以上内容,我方对招标文件的其他商务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注:投标人如果对包括交货期/工期/服务期限、质保期、付款方式等在内的商务条款的响应有任何偏离,请在本表中 详细填写,并作出说明。如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应在本表中明确说明“无偏离”或“完全响应”。 如不填写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84 6.2 技术条款响应和偏离表 项目编号: 投标包号:第 包 序号 产品名称/服务条款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应答 响应/偏离情况说明 1 2 3 4 5 6 7 8 9 10 … 除以上内容,我方对招标文件的其他技术及相关服务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注:投标人如果对技术及相关服务条款的响应有任何偏离,请在本表中详细填写,并作出说明。如投标人完全响应招 标文件的技术及相关服务条款,应在本表中明确说明“无偏离”或“完全响应”。如不填写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 足招标文件的技术及相关服务条款。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85 7.详细技术响应 (投标人自行编写) 通过对招标项目的理解,编制技术部分并分别说明。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绿化养护实施方案; (二)绿化养护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 (三)绿化养护质量保障措施; (四)机械设备投入方案; (五)人员配置情况; (六)绿化养护管理实施细则; (七)应急保障措施; (八)服务承诺; (九)其他。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86 8.投标文件附表 8.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机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类型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联系方式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 人需具有的各类资 质证书 类型:等级:证书号: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 况(包括但不限于 与投标人法定代表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 备注 注:1.随本表附:投标人文字简介(若需要);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资质证书等材料。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填写并附相关材料。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87 8.2 财务状况表 投标人提供的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在对应证明材料前的括号中打“√”): ( )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 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可提供再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 )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 )最新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小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可以 不包括现金流量表) ( )成立不足一年的,可以提供银行验资证明 ( )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 出具的资信证明 ( )其他(应注明证明材料名称): 注:1.随本表附: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填写并附相关材料。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88 8.3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表 投标人提供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在对应证明材料前的括号中打“√”):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 障网站的网上打印页) (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到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此项内容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 )其他(应注明证明材料名称): 注:1.随本表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填写并附相关材料。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89 8.4 履约能力表 投标人提供的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在对应证明材料前的括号中 打“√”):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 )其他(应注明证明材料名称):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填写并附相关材料。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90 8.5 信用情况表 为表示投标人信用良好,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在对应证明材料前的括号中打“√”): ( )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其他(应注明证明材料名称):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填写并附相关材料。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91 8.6 类似业绩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 项目规模/合同金额 绿化养护服务开 始和完成日期 业主联系人及电话 注:1.本表所述业绩是指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资格条件所涉及的业绩和第五章“评标办法”中评分所涉及的 业绩(招标文件没有作业绩要求的,可以不填本表)。 2.随本表附业绩证明材料(单个证明材料的页数超过 5 页时,可以提供证明材料的主要条款页)。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填写并附相关资料。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92 9.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93 招标文件附件 1 关于项目的询问 日照市东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包(项目编号: ) 的采购活动并提交投标文件。为此,现有如下疑问需你方答复: 1. 2. 3. 投 标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信箱: 询问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94 招标文件附件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日照市东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包(项目编号: ) 的采购活动并提交投标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我 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95 招标文件附件 3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日照市东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包(项目编号: )的采购 活动并提交投标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 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77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第 72 条、第 73 条、第 74 等条款规定的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行贿或者提供其他 不正当利益、恶意串通等违法情形。 3.一旦发现我方提供的声明不实时,自愿接受招标人、评标委员会为此做出的认定和评审结果以 及有关部门的处罚。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96 招标文件附件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致:日照市东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我方在参加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包(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的政府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采购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 特此承诺。 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证明材料。 3. 供应商应对《承诺函》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虚假承诺,将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予以处罚。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97 招标文件附件 5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 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 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98 招标文件附件 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是/否)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 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99 招标文件附件 7 项目小组 职务 姓名 职称 资格或岗位资格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注:项目小组指拟投入采购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商务负责人等岗位人员,随本表附身份证、资格证书或 岗位证书、职称证、社保证明等材料。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100 附 单位职工缴费信息汇总 单位职工缴费信息汇总(参考格式) 序号 姓名 社会保障号码 险种 缴费情况 本单位实际缴费 月款 起始年月 截止年月 注: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参加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 障网站的网上打印页),证明材料需体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姓名。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101 招标文件附件 8 ( 投标人名称 )无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日照市东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我公司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作为投标人参与日照 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包(项目编号: )的投标。就本次投标,我公司郑 重承诺如下: (一)不组织、不参与任何串通投标的行为; (二)绝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组织、不参与以其他弄虚作假的方式参加投标的行为; (三)绝不出让或出租资格、资质证书参加投标,不组织、不参与类似违法违规行为。 (四)积极主动地协助、接受相关部门调查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我公司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和履约性负责,如有违诺,将自愿接受行政监督部门对此作出的 取消投标资格或清出市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罚。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有上述行为,同意作无效 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之后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同意取消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接受违法违规行为调查期间,同意暂停我公司在日照市参与依法必须进行采购 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102 招标文件附件 9 政府采购验收通知单 投标人: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 验收时间 验收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验收方案及工作要求 组织实施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参考样本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合同名称 供应商 项目及合同 编号 合同金额 分期验收 是□ 否□ 分期情况 共分 期,此为第 期验收 验收时间 验收地点 验收组织形式 □自行简易验收 □验收小组验收 验收内容 服务质量 服务进度 人员、设备 配备情况 安全标准 服务承诺实现 合同履约时间、 地点、方式 合 格□ 不合格□ 按 时□ 不按时□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专业检测机构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 和改进意见 最终结论 合 格□ 不合格□ 验收小组 成员签字 采购代理机构意见 采购单位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代理机构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单位公章) 供应商确认: (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说明:1.该表为服务类项目履约验收的参考样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 2.“采购代理机构意见”,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自行组织的,无需填写该项内容。2、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日照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导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日照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水平,实现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提升城市绿化品质,营造优美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日照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导则。第二章 基本规定第二条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包括植物养护与绿地管理两个方面。植物养护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整形修剪、灌溉与排水、施肥、有害生物防治、松土除草、改植与补植及绿地防护等;园林绿地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环境管理、绿地清理与保洁、附属设施管理、景观水体管理、安全保护管理、技术档案管理、监督管理等。第三条园林植物按照其生态类型、园林应用等,第四条第三章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分级及标准第五条(一)城市综合性公园、广场以及中心城区重要主次干道绿地、非中心城区重要主干道绿地,动物园、植物园、游乐公园以及其他专类公园绿地、游园绿地养护均应达到一级标准。(二)中心城区其他主次干道、非中心城区其他主干道和次干道绿地、防护绿地等绿地的养护应达到二级以上标准。表A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分级质量序号项目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级别一级二级三级1各类植物养护质量一级养护质量二级养护质量三级2绿地管理及设施维护养护质量一级养护质量二级养护质量三级3技术档案档案内容完整,信息化管理体系已建成,纳入数字化管理档案内容基本完整,信息化管理体系已建成档案内容基本完整4安全保护有专业保安队伍,24h看护(绿地除外),重大节日活动有应急预案有专业看护队伍,日间看护有专人负责看护表A1分级及标准序号项目级别及质量要求一级二级三级1整体效果1.树林、树丛群落结构合理,植株疏密得当,层次分明,林冠线和林缘线清晰饱满2.孤植树树形完美,树冠饱满3.行道树树冠完整,规格整齐、一致,缺株≤3%,树干挺直4.绿篱无缺株,修剪面平整饱满,直线处平直,曲线处弧度圆润1.树林、树丛群落结构基本合理,林冠线和林缘线基本完整2.孤植树树形基本完美,树冠基本饱满3.行道树树冠基本完整,规格基本整齐,无死树,缺株≤5%,树干基本挺直4.绿篱基本无缺株,修剪面平整饱满,直线处平直,曲线处弧度圆润1.树林、树丛具有基本完整的外貌,有一定的群落结构2.孤植树树形基本完美,树冠基本饱满3.行道树无死树,缺株≤8%,树冠基本统一,树干基本挺直4.绿篱基本无缺株,修剪面平整饱满,直线处平直,曲线处弧度圆润2生长势枝叶生长茂盛,观花、观果树种正常开花结果,彩色树种季相特征明显,无枯枝枝叶生长正常,观花、观果树种正常开花结果,无明显枯枝植株生长量和色彩基本正常,观花、观果树种基本正常开花结果,无大型枯枝3排涝防旱1.暴雨后0.5d内无积水2.植株未出现失水萎蔫和沥涝现象1.暴雨后1d内无积水2.植株基本无失水萎蔫和沥涝现象1.暴雨后1d内无积水2.植株失水或积水现象2d内消除4有害生物1.基本无有害生物危害状2.整体枝叶受害率≤8%,树干受害率≤5%3.根据物候编制有害生物防治月历,建立实施台账1.无明显的有害生物危害状2.整体枝叶受害率≤15%,树干受害率≤10%3.根据物候编制有害生物防治月历,建立实施台账1.无严重有害生物危害状2.整体枝叶受害率≤20%,树干受害率≤15%3.根据物候编制有害生物防治月历,建立实施台账5补植完成时间≤3d≤7d≤20d6存活率≥93%≥90%≥90%表A2序号项目级别及质量要求一级二级三级1整体效果1.缺株倒伏的花苗≤3%2.基本无枯枝、残花1.缺株倒伏的花苗≤7%2.枯枝、残花量≤5%1.缺株倒伏的花苗≤10%2.枯枝、残花量≤8%2生长势1.植株生长健壮2.茎干粗壮,基部分枝强健,蓬径饱满3.花形美观,花色鲜艳,株高一致4.花期整齐1.植株生长基本健壮2.茎干粗壮,基部分枝强健,蓬径基本饱满3.株高一致1.植株生长基本健壮2.茎干粗壮,基部分枝强健,蓬径基本饱满3.株高基本一致3排涝防旱1.暴雨后0.5d内无积水2.植株未出现失水萎蔫现象1.暴雨后0.5d内无积水2.植株基本无失水萎蔫现象1.暴雨后0.5d内无积水2.植株无明显失水萎蔫现象4有害生物情况1.基本无有害生物危害状2.植株受害率≤18%1.无明显有害生物危害状2.植株受害率≤20%1.无严重有害生物危害状2.植株受害率≤25%5杂草 覆盖率≤2%≤5%≤10%6补植完成时间≤3d≤7d≤10d7存活率草本花卉≥93%草本花卉≥90%草本花卉≥90%表A3 草坪养护质量分级及标准序号项目级别及质量要求一级二级三级1整体 效果1.草坪平整,色泽鲜亮均一,生长季节不枯黄2.修剪整齐,草坪边缘线清晰,修剪后无残留草屑,剪口无焦枯、撕裂1.草坪平坦,色泽均一,生长季节基本不枯黄2.修剪基本整齐,修剪后基本无残留草屑,剪口基本无撕裂1.草坪平坦,生长季节草坪枯黄率不超过20%2.基本能按时修剪,修剪后无明显残留草屑,剪口无明显撕裂2生长势生长茂盛,草根不裸露,基本无杂草生长良好,少量杂草生长基本正常,散生零星杂草3排涝 防旱1.暴雨后0.5d内无积水2.草坪无失水萎蔫现象1.暴雨后1d内无积水2.草坪基本无失水萎蔫现象1.暴雨后1d内无积水2.草坪无明显失水萎蔫现象4补植完成时间≤3d≤7d≤20d表A4 地被养护质量分级及标准序号项目级别及质量要求一级二级三级1整体效果1.植株规格一致2.无死株,群体景观效果好1.植株规格基本一致2.基本无死株,群体景观效果较好群体景观效果较好2生长势生长茂盛生长良好生长基本正常3排涝防旱1.木本地被暴雨后0.5d内无积水,草本地被雨后4h无积水2.植株无失水萎蔫现象1.木本地被暴雨后0.5d内无积水,草本地被雨后8h无积水2.植株基本无失水萎蔫现象1.木本地被暴雨后1d内无积水,草本地被雨后12h无积水2.植株无明显失水萎蔫现象4有害生物情况1.基本无有害生物危害状2.受害率≤18%3.无影响景观杂草1.无明显有害生物危害状2.受害率≤20%3.基本无影响景观杂草1.无严重有害生物危害状2.受害率≤25%3.无明显影响景观杂草5覆盖率≥85%≥85%≥85%6补植 完成时间≤3d≤7d≤20d表A5 水生植物养护质量分级及标准序号项目级别及质量要求一级二级三级1整体 效果景观效果美观,无残花败叶漂浮景观效果明显,基本无残花败叶漂浮景观效果明显2生长势1.植株生长健壮2.叶色正常;观花、观果植株正常开花结果3.枯死植株≤5%1.植株生长良好2.叶色正常;观花、观果植株正常开花结果3.枯死植株≤10%1.植株生长基本正常2.观花、观果植株正常开花结果3.枯死植株≤15%3排涝防旱暴雨后1d内恢复常水位暴雨后1d内恢复常水位暴雨后2d内恢复常水位4有害生物情况基本无有害生物危害状,无杂草无明显有害生物危害状,无杂草无严重有害生物危害状,无杂草5补植完成时间≤3d≤7d≤20d表A6 竹类植物养护质量分级及标准序号项目级别及质量要求一级二级三级1整体 效果1.死竹、枯竹、破损竹≤3%2.有完整的林相1.死竹、枯竹、破损竹≤7%2.有完整的林相1.死竹、枯竹、破损竹≤10%2.林相基本完整2生长势1.竹丛通风透光,植株生长健壮2.新、老竹生长比例适当3.竹鞭无裸露1.竹丛通风透光,植株生长良好2.新、老竹生长比例基本适当3.竹鞭基本无裸露1.植株生长良好2.竹鞭无明显裸露3排涝防旱1.暴雨后0.5d内无积水2.植株无失水萎蔫现象1.暴雨后1d内无积水2.植株基本无失水萎蔫现象1.暴雨后2d内无积水2.植株失水萎蔫现象1d~2d内消除4有害生物情况1.基本无有害生物危害状2.竹叶受害率≤8%3.竹梢、竹竿受害率≤5%1.无明显有害生物危害状2.竹叶受害率≤10%3.竹梢、竹竿受害率≤8%1.无严重有害生物危害状2.竹叶受害率≤15%3.竹梢、竹竿受害率≤10%5补植完成时间≤3d≤7d≤10d表A7序号项目级别及质量要求一级二级三级1景观效果完整美观,功能正常,无安全隐患功能正常,无安全隐患功能正常,无安全隐患2卫生环境绿地整体环境干净、整洁,垃圾及杂物随产随清绿地整体环境基本干净、整洁,垃圾及杂物日产日清绿地整体环境较干净、整洁,垃圾及杂物日产日清。3景观水体1.景色优美和谐,层次丰富,水体无悬浮物2.驳岸安全稳固,生态美观,无缺损3.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设施应完好无损,运行正常4.水面整洁,无漂浮垃圾,水底无明显垃圾,每天清理水面不少于2次,建立水面污染观测台账1.景色优美和谐,层次丰富,水体无悬浮物少2.驳岸安全稳固,整齐美观,无明显缺损3.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设施应运行正常4.水面整洁,无明显漂浮垃圾,水底无明显垃圾,每天清理水面不少于1次,建立水面污染观测台账1.景色得体2.驳岸安全稳固,无明显缺损3.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设施运行正常4.水面整洁,无漂浮垃圾,水底无明显垃圾,每周清理水面不少于2次,建立水面污染观测台账4园林建筑及构筑物1.外貌整洁,构件和各项设施完整无损;设置安全标志及引导标识2.室内陈设合理、清洁、完好3.无结构、装修和设备隐患,无渗漏4.定期进行维护1.外貌无明显的破损、锈蚀;安全标志及引导标志俱全2.室内陈设基本完好,无积尘3.结构、装修和设备安全,无渗漏1.整体无明显损坏2.内饰基本完好5道路地坪1.平整,完好率 100%,无积水2.材质外观应统一3.道路地坪清洁率 100%4.无障碍设施应完好、通畅,应急通道应畅通无阻5.道路侧石应高出土层3~5cm1.基本平整,完好率≥98%,无积水2.材质外观应统一3.道路地坪清洁率≥ 95%4.无障碍设施应完好、通畅,应急通道通畅5.道路侧石应高出土层3~5cm1.完好率 ≥95%,无明显积水2.材质外观应统一3.道路地坪清洁率应≥ 90%4.应急通道畅通无阻6花架1.完整,无缺损,满足植物攀爬需求2.坚固安全,美观,色彩与周围环境统一协调3.材质环保4.定期刷漆,翻新维护1.完整,无缺损,满足植物攀爬需求2.坚固安全,外观统一3.材质环保4.定期刷漆,翻新维护1.完整,无缺损,满足植物攀爬需求2.坚固安全,外观统一3.材质环保4.定期刷漆,翻新维护7围栏1.完整、稳定,安全无隐患2.定期刷漆保养1.安全无隐患2.定期刷漆保养安全无隐患8假山叠石、置石1.假山叠石完整、安全、稳固2.不适于攀爬的假山叠石应设置警示牌3.假山四周及石缝不应有影响安全和景观的杂草、杂物,种植穴不应空缺1.假山叠石完整、安全、稳固2.不适于攀爬的假山叠石应设置警示牌3.假山四周及石缝不应有影响安全的杂草、杂物,基本无影响景观的杂草,种植穴空缺率≤5%1.与周围环境基本协调2.设置应安全、稳固3.周围垃圾应及时清理9雕塑小品1.安全稳固,与周围景观和谐统一2.及时维护,保持整洁美观2.群置雕塑小品应体现同一主题,具有一定的连续性1.安全稳固,与周围景观和谐统一2.及时维护,保持整洁美观与附近景观相协调,无安全隐患10木质地板(含防腐木)1.应防潮、防滑、防虫害2.定期清除缝隙中的杂物3.完好无损,有影响功能的损坏应及时更换4.定期刷漆保养1.应防潮、防滑、防虫害2.有影响功能的损坏应及时更换3.定期刷漆保养应防潮、防滑、防虫害11管道安全1.管道通畅,上水无污染2.外露的窖井、给排水等设施清洁、完整无损、无隐患3.防汛、消防等设备完好、有效1.管道通畅,上水无污染2.无安全隐患3.防汛、消防等设备完好、有效1.无安全隐患2.防汛、消防等设备完好、有效12座椅1.椅凳牢固无松动,无缺损2.整洁美观,凳面清洁,同一区域内材质、形式相对统一3.维修应设置明显标志4.定期更新维护,连续出现材质老化的,应重新布置1.安全牢固,基本无缺损,完好率应大于90%2.整洁美观,凳面基本清洁3.维修应设置明显标志4.定期更新维护,连续出现材质老化的,宜重新布置无安全隐患13垃圾箱1.外观清洁、完整,内壁无污垢陈渍,箱内无陈积垃圾2.垃圾分类3.周围2m范围内地面整洁,无垃圾1.外观清洁、完整,箱内无陈积垃圾2.垃圾分类3.周围2m范围内地面整洁,无垃圾1.无明显异味,垃圾及时清运2.垃圾分类14管线设施1.输配电、煤气、天然气及照明设施常年完整、正常运转2.照明设施清洁、有适宜照度,无带电裸露部分,管线设施完整、安全3.箱体与周边环境融合,干净美观,无破损1.输配电、煤气及照明设施常年完整、正常运转2.照明设施清洁、有适宜照度,无带电裸露部分,管线设施完整、安全3.箱体与周边环境融合,干净美观,无破损1.常年完整、正常运转2.管线设施完整、安全3.箱体干净美观,无破损15标识牌1.形式美观,构件完整2.书写端正,字迹清晰,图形符号符合规范3.材质环保,色彩与周围环境协调1.构件完好牢固安全2.字迹清晰,图形规范3.材质环保,色彩与周围环境协调1.构件完好牢固安全2.字迹清晰,图形规范16厕所1.外墙5m范围环境清洁卫生2.建筑及各项设施完好,正常使用3.无异味,无秽物污水外溢,无断水缺电,厕所内相对湿度≤80%1.外墙5m范围环境清洁卫生2.建筑及设施完好,正常使用3.无明显异味,无秽物污水外溢,无断水缺电,厕所内相对湿度≤85%1.建筑及各项设施完好,正常使用2.无明显异味,无秽物污水外溢,无断水缺电现象17户外广播1.设施完好2.适时广播3.背景音乐音量≤55分贝1.设施完好2.适时广播3.背景音乐音量≤55分贝1.设施完好2.适时广播3.背景音乐音量≤55 分贝18停车场地1.平整清洁,车位有明显标志2.停车场完好率≥95%3.收费明示1.平整清洁,车位有明显标志2.停车场完好率≥90%3.收费明示1.平整清洁,车位有明显标志2.停车场完好率≥85%3.收费明示第四章第六条第七条古树名木的养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有关规定。第八条树木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应根据树木生物学特性、生长阶段、生长势、生态习性、景观功能要求、环境条件要求及栽培地区气候特点,选择相应的时期和方法进行修剪,达到均衡树势、完整枝冠,改善通风透光条件,提高抗逆性,满足生长需求、确保周边环境安全的目的。(二)修剪工作应合理、安全、有序进行。修剪树木前应制定修剪技术方案,包括修剪时间、人员安排、岗前培训、工具准备、施工进度、枝条处理、现场安全等,做到因地制宜,因树修剪,因时修剪。(三)剪、锯口应平滑,以有利于树木伤口愈合;留芽方位要正确,切口应在切口芽的反侧呈45°倾斜;直径超过4cm枝条,不要1次性剪断,分成2~3次来截,并应及时保护处理。(四)树木应按照乔木类、灌木类、绿篱及色带和藤木类划分,各类树木的修剪方法因种类、用途等不同,其修剪方法也各不相同。(五)修剪时间分为休眠期修剪和生长期修剪。抹芽应在生长期随时进行。休眠期可对落叶阔叶树进行1次更新修剪,生长季可进行疏枝、去蘖等轻度修剪措施。常绿阔叶树整形修剪选在春季回温后至落叶前更为适宜(4~9月份)。常绿针叶树不宜在生长旺盛季修剪,宜在早春或晚秋进行。春花植物需待开花完毕后再行修剪,夏秋开花植物,可在休眠期重剪。绿篱、色块、球类于每年4月下旬至10月上旬进行,且观赏期一般不修剪。耐寒性差的苗木除栽植时修剪外宜于早春气温回升,温度稳定后修剪。伤流、流胶严重的树种宜避开生长期和发芽前伤流期修剪。(六)1.短截:休眠期将一年生枝剪去一部分,以达到刺激剪口下的侧芽萌发新梢的目的。短截分为轻短截、中短截、重短截、极重短截,根据树势和需要灵活处理。2.回缩:将多年生枝从梢端剪去一部分,并且截面后部有一个与截去部分粗细差不多或略细的分枝作为枝头,以达到缩小树木体量,促使枝条复壮的效果。3.疏枝:将不需要的枝条从基部全部剪掉的修剪方法,以达到调整生长势、改善光照条件的作用。4.(七)需修剪的枝条种类。(八)1.有中央领导干的树木,修剪时应注意保护中央领导枝,使其向上直立生长,原中央领导枝受损、折断时,应利用顶端侧枝重新培养新的领导枝;无中央领导干的树木,应注意调配各级分枝,端正树形,同时修剪内膛细弱枝、枯死枝、病虫枝,达到通风透光。2.孤植树应以疏剪过密枝和短截过长枝为主,造型树应按预定的形状逐年进行整形修剪。3.行道树的修剪除应按以上要求或特殊景观设计要求操作外,还应满足:同一路段的同一树种的行道树树型和分枝点高度应保持一致;树冠下缘线的高度应保持一致,且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道路两侧的树冠边缘线应基本在一条直线上;路灯、交通信号灯、架空线、变压设备等附近的枝叶应保留出足够的安全及功能需求距离。4.乔木修剪的剪口必须平滑,不得劈裂,并且剪口位置和留芽的方位准确;对于粗壮的大枝应采取分段截枝法,以免撕裂树干或损伤皮脊。5.修剪完成后对枝干或根部剪口直径在4cm以上的,伤口必须涂伤口愈合剂,易感染腐烂病、溃疡病、干腐病的树种(如合欢、杨树、柳树、悬铃木、樱花、海棠花、碧桃)应立即涂抹。6.乔木修剪后树冠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较好。(九)灌木修剪1.单株灌木应保持内高外低、自然丰满形态;单一树种灌木丛,应保持内高外低或前低后高形态;多树种的灌木丛,应突出主栽树种并留出生长空间;造型的灌木丛,应使外形轮廓清晰,外缘枝叶紧密。2.当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紫薇、木槿、月季等,休眠期修剪时,对于生长健壮枝条应短截或疏枝,促发新枝。3.一年可数次开花灌木,花落后应及时剪去残花。4.二年生枝条开花的灌木,如:碧桃、榆叶梅、连翘、紫珠、丁香、黄刺玫等,休眠期根据花芽生长位置适当整形修剪,要注意尽量保留当年开花的花枝,可于花落后10~15天将已开花枝条进行中或重短截,疏剪过密枝,以利来年促生健壮新枝。5.多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紫荆、贴梗海棠等,应注意培育和保护老枝,剪除干扰树型并影响通风透光的过密枝、弱枝、枯枝或病虫枝。6.花落后形成的残花、残果,若无观赏价值或其他需要的宜尽早剪除。7.及时修剪内膛及根部多余萌蘖枝条。8.嫁接苗木注意保护嫁接枝条,并及时清理砧木上的萌生枝,促进其嫁接枝条的生长。(十)绿篱、球类修剪1.绿篱及色带应轮廓清晰,线条流畅,整齐美观,基部丰满,高度一致,侧面平齐。模纹绿篱要求图案清晰、美观。2.不同地段按观赏需求、地形地势,因地制宜修剪成规则式或具有特色造型的绿带,不同种类色块界限清楚,球类植物无多余枝条。3.绿篱及色带高度较前1次应有所提高,每年整体修剪2至3次,当绿篱及色带修剪控制高度难以满足要求时,则应进行回缩修剪。4.修剪后残留绿篱和地面的枝叶应及时清除。(十一)藤本植物修剪1.吸附类藤本植物,修剪时应使壁面基部全部覆盖,如出现中空现象,应短截空隙周围枝条,以便发生副梢,填补空缺;各枝在壁面上应分布均匀,勿使相互重叠交错;生长季剪去未能吸附墙体而下垂的枝条。2.攀援棚架上的藤本植物,种植后应在近地面处重剪,促发数条强壮主蔓,及时牵引,疏剪过密枝、病弱衰老枝、干枯枝,使枝条均匀分布架面。3.钩刺类藤本植物,可按灌木修剪方法疏枝。4.匍匐于地面的藤本应视情况定期翻蔓,清除枯枝,疏除老弱藤蔓。5.观花藤本植物应根据开花习性修剪,注意保护、培养开花枝条。6.成年和老年藤本植物应常疏枝,出现生长势衰弱时,应及时回缩修剪、复壮。(十二)树木修剪安全文明作业规定1.作业机械应保养完好,运行正常;修剪工具应坚固耐用,定期维护并消毒。2.树上作业应选择无风或风力较小且无雨雪天气进行,四级及以上大风不得进行树上作业。3.作业时应按要求在作业区设置警示标志,树上修剪人员、地面防护、枝叶清理人员防护用品应符合安全要求。4.树上作业应对修剪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应一人一树修剪, 不得在两株或多株树体间攀爬,截除大枝应有人员指挥操作。5.在高压线附近作业,应请供电部门配合,并应符合安全距离要求,避免触电。6.高空机械作业车修剪时,应符合高空作业相关要求。7.修剪后残留地面的枝叶应及时清除。第九条灌溉与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应根据地域、土壤墒情、天气情况、苗木生长习性等综合因素确定实际浇水时间及次数。喜湿植物应少量多次灌溉,旱生植物浇水次数要少。浇灌必须浇透根系层,防止根系萎缩、腐烂干枯(二)可用简易方法确定土壤墒情,乔木取土深度25~35cm,灌木取土深度(三)(四)1.2.车辆灌溉:用水车浇灌树木时,应接软管,缓流浇灌或洒成散雾状,保证1次浇足浇透,不宜3.喷灌设施给水:使用绿地喷灌设施时应及时开关,专人看管确保运转正常,调控浇灌范围,喷灌喷水的有效范围应与园林植物的种植范围一致,若有浇灌盲区,用水管补灌、定点浇灌,并应协调好游人、行人关系。(五)浇水树堰高度不低于10cm,树堰直径,有铺装地块的以预留池为准,无铺装地块的,乔木应以不小于树干胸径10倍,或树冠垂直投影的1/2,且不小于80cm为准。树堰应紧实、不跑水、不漏水。(六)(七)暴雨后应及时排除树木根部周围的积水。可采用开沟、埋管、打孔等排水措施及时对绿地和树池排涝。第十条施肥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应根据园林植物生长需要、物候期、肥料种类、土壤肥力情况、施肥方式等进行施肥,施肥用量要准确。(二)施肥种类应视植物种类、生长期及观赏特性等要求而定。秋末冬初植物休眠前以有机肥或磷钾含量高的复合肥为主,生长季以追施复合肥为主,夏季控制氮肥的施用。春秋两季宜为重点施肥时期。观花木本植物应分别在花芽分化前和花后各施肥1次。(三)应使用卫生、环保、长效的肥料,以有机肥料为主,无机肥料为辅,有机肥要充分腐熟;不宜长期在同一地块施用同一种肥料。(四)应根据树木种类采用沟施、撒施、穴施、孔施或叶面喷施等施肥方式。沟施、穴施均应少伤地表根,施肥后应进行1次灌溉。撒施应避免将肥料撒到叶片上。叶面喷肥宜在早上10:00之前或傍晚进行。第十一条有害生物防治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应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应根据日照物候情况调整园林植物有害生物防治的时间和方法,做到安全、及时、有效、经济。(二)宜采用生物防治手段,保护和利用天敌,推广生物农药。(三)应及时有效地采用物理防治手段,如剪除病虫枝等。(四)采用化学防治时,应选择符合环保要求及对有益生物影响小的农药,宜不同药剂交替使用。(五)应及时对因干旱、水涝、冷冻、高温、飓风、缺肥等所致生理性病害进行防治。(六)应按照农药操作规程作业,喷洒药剂应避开人流活动高峰期或在无风天气的傍晚进行。(七)化学农药喷施,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八)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九)防治工作参照附录进行。第十二条松土除草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在植物生长季节要不间断地进行除草,应除小、除早、除了,(二)除杂草宜结合松土进行,也可采用手工拔除等方法。(三)除杂草应在杂草开花结实前进行,同时不得使目的植物的根系受到伤害或裸露。(四)乔木、灌木下的大型野草及(五)第十三条树木的移除、改植与补植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因植株过密而必须移除,对人、构筑物或电力等其他设施构成危险的植株的移除,自然死亡树木的挖除或补植,对生长环境不适或与周围环境不协调树木的移除与改植,在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进行清理、扶正或补植处理,树木缺株后的补植等(二)宜选用与原有树种一致,规格、形态相近的园林植物进行补植,若改变树种或规格则须与原来的景观相协调。补植时要注意植物的生态习性、季节特点、气温、环境等第十四条树木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应加强日常树木巡护,树木出现倒伏、歪斜时须及时扶正。胸径8cm以下的树木可人工扶正,8cm以上的树木宜采用吊车配合人工扶正。使用吊车扶正时,牵拉处需缠上草绳或垫上软垫,以防损伤树皮。扶正后应架设树木支撑,以防再次倒伏损害。新植、倾斜、冠大荫浓苗木宜采取搭支撑、扶正、疏枝、打地桩等加固保护措施。应根据不同树种不同地段,因地制宜选择架杆进行树木支撑加固。(二)根据本地气温特点,树木常用的防寒措施主要有浇灌封冻水、合理修剪、搭设风障、缠干、树干涂白等。1.浇水:当日最低气温下降到 5℃左右,土壤封冻前浇足浇透1次越冬水(封冻水)。返青水和封冻水应适时浇灌,当日最低气温5℃以下不需浇灌2.搭风障:植物进入休眠期或早霜、早雪来临前,需对部分新栽植、名贵、不耐冻植物用防寒布做防寒棚。防寒棚一般宽度在冠幅外约10~15cm,约比树木高出50~60cm。根据风障的规格选择不同的搭设材料,常用竹竿3.缠干:入冬前,将新植树木等4.树干涂白:秋末冬初用涂白剂对不耐寒树木的树干涂白,涂白高度整齐划一,均匀无漏涂,树下无污染洒漏。乔木涂白高度一般在1.2m左右。5.根部保温:(三)夏秋季节,沿海台风频繁,汛期或台风来临前应对浅根性、树冠庞大、枝叶过密等抗风能力弱的乔木进行加固或修剪,易积水的绿地需及时采取防涝措施。遇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时,应及时对倒伏树木采取相关防护措施,保证车辆和行人安全,并迅速组织人员和机械对倒伏树木进行合理处置。(四)高温天气,易受高温危害的树木(主要为新栽树木)应采取遮阴、缠草绳、喷雾等措施,降低温度预防日灼。(五)(六)对枝干上因病、虫,冻、日灼或修剪等造成的伤口,首先应用锋利的刀刮净削平四周,使皮层边缘呈弧形,然后用药剂消毒。修剪造成的伤口,应将伤口削平后涂保护剂。(七)禁止出现破坏绿地、损害树木的行为。第十五条地被、花卉、观赏草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修剪及时,清理或摘除已凋谢的残花及枯叶,以利于抽新芽、长新蕾,保持花坛的美观。(二)球根花卉、宿根花卉应根据生长习性和用途进行摘心、除芽。(三)为使花容整洁,花色清新,不具有观果价值的品种应及时修剪残花,枯枝黄叶随时剪除。宿根花卉在进入冬季休眠状态后,宜保留地上枯枝枯叶,早春萌芽前再剪除。(四)(五)宿根花卉萌芽期应保护好幼芽,植株枝条基部萌芽的种类,修剪时应留茬。(六)易倒伏植物应适时修剪,控制高度,否则应设支撑。(七)麦冬类地被植物基本可以不修剪,特殊位置为提高观赏效果一年可修剪2~3次。(八)入冬后根据大型观赏草地上部分的观赏要求,在开春前将地上部分全部刈割。(九)修剪不宜在雨后立即进行。第十六条地被、花卉、观赏草浇水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用喷头细喷,避免水流过大,造成花卉倒伏,并保持植株清洁。(二)在春、夏季要尽量避开中午炎热时段,尽可能在清早和傍晚时段进行浇水。(三)种植地出现积水时应及时排除,排水设施应完好无堵塞。(四)根据土壤解冻情况浇足返青水。(五)浇足封冻水后,休眠期不浇水。第十七条一、二年生花卉栽植时结合场地整理施入复合肥或有机肥;宿根花卉可结合浇返青水施有机肥,生长期间应施追肥或叶面追肥,追肥宜采用缓释性的长效肥料。观赏草品种(如:狼尾草、细叶芒等)每年施1次第十八条地被、花卉、观赏草有害生物防治要符合树木有害生物防治的标准,同时根据地被植物、花卉、观赏草的特点多采用物理防治、化学防治的方式方法,化学农药喷施时采用雾状喷施,保护植物形态。第十九条地被、花卉、观赏草应及时采取人工拔除、生物防除和化学防除等措施去除杂草,做到草花内无大型杂草,无缠绕性攀缘杂草;零星区域有个别其他类杂草,高度应控制在5cm以下。除下杂草及时运走处置第二十条地被、花卉、观赏草补栽应在生长季节进行。花坛、花池或花卉种植地中过半数的花凋谢,失去观赏价值时应及时调换,一般每年调换3~4次。死株应第二十一条草坪修剪时应保持方向整齐有序,不遗漏;同一草坪,不应多次在同一行列、同一方向修剪;自走式剪草机无法剪到的边角应用割灌机修剪或人工补剪,同时注意避免割草机割草时损伤乔灌木根茎部分。修剪前应清除草坪上的石砾、树枝等杂物。修剪次数应根据草坪草的种类、养护质量要求、气候条件、土壤肥力及生长状况确定,进行不定期修剪。草坪应有整齐或圆滑的边缘线,宜用切边机切边,不得延伸到其他植物带内。第二十二条灌溉原则、灌水水质和灌溉方式应符合第九条规定。浇水量与浇水次数应根据草种、生长期、土壤墒情、降水等因素确定;除土壤封冻期外,适时进行灌溉,浇水湿润根部不应低于15cm,不积水。缓坡草坪浇灌应小水、多次,随坡来回浇水;盐碱地浇水应严格掌握,见干则浇,浇则浇透。夏季为病害易发生季节,不宜傍晚浇水,宜在上午浇水;冬季灌溉以中午稍暖时为好;冷季型草,春、秋生长旺季应充分浇水,夏季适量浇水,高温干热天气应适当喷水降温保护草地;暖季型草,夏季生长旺季应勤浇水。春季返青前和冬季土壤封冻前须及时浇足浇透返青水和封冻水。雨季应注意排水。第二十三条草坪施肥应根据草坪草种类、生长状况和土壤肥力状况确定施肥时间、肥料种类和施肥量,应少量多次,宜施缓效肥。施肥要均匀,施后应灌水。草坪建植时应施基肥;早春返青期宜撒施有机肥,生长季节应根据生长情况重点施肥,宜勤施薄施。第二十四条有害生物防治要符合树木有害生物防治的标准,根据草坪的种类、特点等采用物理防治、化学防治的方式方法,化学农药喷施时采用雾状喷施,保护植物形第二十五条应及时采取人工拔除、生物防除和化学防除等措施去除杂草,保持草坪纯度。人工除杂草要彻底,不留草根,并压实松动的草坪。化学除草应经小面积试验后方可大面积应用,针对不同杂草类别,宜选用专类除草剂防治、清除杂草。除草后若形成一些局部斑块,应尽快补植。杂草过多又无法除去时,或草坪已不适应环境时,应及时更新或重建。第二十六条草坪宜在早春或解除休眠前进行疏草,冷季型草坪夏末也应疏草。大面积草坪疏除枯草层时使用疏草机,小面积草坪疏除枯草层时可使用搂草耙子;三年生以上的草坪应根据生长状况打孔,增加草坪通透性。开放型草坪应根据人为干扰的程度,实施轮流封闭休养恢复,保持正常长势。打孔、疏草作业应与施肥、浇返青水结合进行。第二十七条草坪斑秃或坏损的,应选用与原种类相同的草种及时补植或补播,补播草种应将场地耙松整平后均匀撒播,播种后应及时填压、覆土,土厚宜为种子高度的一倍,补播出苗期应防止践踏。补植草块应顺次平铺,搭接紧密,切忌重叠铺植,铺完后及时浇水,保持土壤湿润。草坪复壮宜在3月上旬进行,结合疏草与打孔采取撒施有机肥等草坪复壮措施。第二十八条水生植物生长期阶段应清除水面以上的枯黄部分,控制水生植物的景观范围,清理超出范围的植株及叶片,修剪下来的植物茎、叶等必须清除出水体。越冬期要及时清理倒伏水生植物,驳岸及栈道附近宜适当清理以满足冬季防火需要,第二十九条水生植物施基肥以有机肥为主,点状埋施于根系周围淤泥中,追肥以复合肥为主,叶面施肥可使用化学肥料。观花水生植物,每年应至少追1次肥,应点状埋施于根系周围淤泥中。第三十条水生植物有害生物防治应选用对水中生物和水质影响小的药剂,水源保护区内不得使用农药。第三十一条水生植物水体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浮叶类水生植物应控制水生植物面积与水体面积比例,其覆盖水体的面积不得超过水体总面积的1/3。(二)应根据植物种类及时给排水,保持正常水位。如挺水植物荷花适宜水深80cm左右,芦苇、水葱、菖蒲、再力花等适宜水深20cm~50cm,香蒲适宜水深10cm~30cm;浮叶植物睡莲一般为80cm;湿生植物千屈菜、芦竹等生长季适宜水深10cm左右,湿生植物冬季休眠期宜将水抽干。(三)易被水中生物第三十二条竹类间伐修剪应按照去老留幼、去弱留强的原则,根据生长状况和景观要求,于晚秋或冬季进行合理间伐或间移;竹林间伐后要挖除竹蔸、老鞭。笋期阶段应及时去除弱笋和超出景观范围的植株。应将衰弱、死亡和已开花的竹蔸挖除,挖除后的空隙应及时用富含有机质的熟土填充。应及时清除枯死竹秆和枝条,砍除病竹和倒伏竹。第三十三条新植竹2年内应按时浇水、排涝,浇灌时应浇足浇透。成林竹应浇足返青水、催笋水、拔节水和孕笋水。雨后应及时排涝,过于干旱时应进行喷水。第三十四条新植竹宜在3月上中旬、5月中旬至6月上旬各追肥1次,11月中下旬施基肥1次;成林竹宜在4月至6月施肥1~2次,肥料应以有机肥为主。竹类喜肥喜水,成熟竹林也应适当增加水肥供给频率。第三十五条竹类有害生物防治基本原则符合树木有害生物防治标准。应以控制红蜘蛛、蚜虫、竹卷叶螟、竹丛枝病、竹竿锈病等为主,经常检查,及时防治。加强养护管理,使竹林通风透光,第五章绿地管理第三十六条绿地内植物栽植超过一定年限,存在植物长势衰弱、植株过密、种植结构不合理、与设计效果严重不符等情况,应进行调整。调整方案应根据绿地的不同特点和功能,选择以乡土植物为核心的多样性植物种类,遵从生态原则,营造适宜的植物群落。第三十七条公园出入口、主要路线,建筑出入口及公共厕所等出入畅通,并设置无障碍通道。公园内无乱搭建棚舍,擅自摆摊设点。动物园区环境要适宜动物栖息、生长,便于展出和游人参观。第三十八条绿地应保持清洁,无影响景观的杂物、枯枝落叶、树挂、乱涂乱画、乱拴乱挂、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等。路面平整,无坑洼、垃圾、积土、积水、积雪等现象。绿地内的垃圾杂物及时清扫、清除,收集的垃圾杂物和枯枝落叶应及时清运,严禁绿地内焚烧。水体清洁,水面无漂浮污物,水底无沉淀垃圾。垃圾箱完整清洁,日产日清,无外溢。第三十九园林绿化附属设施应开展预防性维护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故障、破损、结构不稳定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抢险或应急防护措施;超过设计使用寿命或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要求的设施应停止使用或予以报废。修补、加固或更换部件,所用材料宜与原材料一致,材质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新旧材料牢固结合。专业器材和特种设施应由具备相应维修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重新投入使用前应当做好安全运行评估工作。第四十条绿地中的建筑及构筑物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绿地中严禁私自搭、扩建建筑物,已有违章建(构)筑物应限期拆除。(二)定期开展完损状况、结构完好性以及安全使用检查。检查应由责任主体根据检查周期,组织专业人员实施。检查周期、修缮等级评定以及具体措施根据建筑各系统、结构方式和材料区分进行。按现行国家标准实施。(三)园林古建筑应定期检查外观、装饰件、构造材料及结构安全等,发现问题及时修缮,维护措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规定。(四)巡视围墙、围栏、河岸,遇有损坏应即时修复,大面积的修复应设临时围护隔离并报审。(五)公厕应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定期消毒,维护要求应符合相关规范。(六)餐厅、售品、娱乐、商店、茶室等各类服务性建筑物,各类经营不得影响环境绿化;应保持消防、急救、维修器材的完好及通道畅通无阻;室内外装修应保持整洁并符合消防要求。(七)管理用房维护应有防盗、防火、防汛设施和措施。办公室内外应保持整洁,设备运转正常,符合公共建筑物物业管理规定。(八)廊架、栈道、水榭、花架、小品、护栏、坐凳等应每日早晚清扫、洗刷游人经常接触的桌面、表面及周围地面。应保持油漆、粉刷面清洁完好,木质材质宜每年油漆1次。第四十一条道路铺装广场、边石、停车场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园内铺装面、平台、步级、路沿、挡墙等应平整稳定,定期检查材料表面及伸缩缝,如有局部缺损、翘动、凹陷等应消除安全隐患,及时维修。(二)(三)(四)应随时保持无障碍设施、应急通道整洁通畅,严禁在通道上设置杂物。(五)严禁擅自毁绿设置停车场。(六)停车场地有明显的停车标志和设施。出入口、车挡、缓速带、固定杆等设置合理,与周围环境协调。第四十二条假山、叠石应保证完整、稳固、安全。一般山石严禁攀爬、坐靠、搬移和涂刷,对不适于攀爬的假山叠石及危险处,应放置第四十三各种雕塑应定期检查,保持清洁。禁止攀爬、敲打和涂划。风动、机械力移动转动雕塑应由专业人员每月检查养护。第四十四条设施应由权属单位定期检测和维修,每二年宜大修1次,表面油饰1次,并做好检修保养记录。各类娱乐设施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每日清洁并检查机械运转情况,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各项娱乐设施活动范围应有合理的安全距离和软质铺地;娱乐设施必须符合各生产厂商设置要求。各项设施活动场所的养护和布置应达到绿色环保标准。设施前应有使用注意事项标识牌。第四十五条给排水管道保持畅通,无污染、渗漏。排水管线定期检修疏通。管道中使用材质的部分,应有计划的报主管部门批复更新。外露的检查井、进水口、给水口、喷灌等设施应保持清洁、完整无损,防冻裂、无隐患。使用预埋喷灌系统、智能喷灌等必须将喷灌系统内排空给水,保证管道、阀门等安全越冬。第四十六条电梯、音响、监控及各类电子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电梯应由有专业资质的维保公司每季度维修保养,每年进行1次年检,对有润滑要求的部件检查,垃圾清理,观察是否有异常声响、震动及日常调试、运转检查。(二)监控设备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监控设施应有专业人员负责管养,定期检查,运转正常(三)音响应做好线路调试、音箱喇叭维护及易损件更换,应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运转正常。(四)电子屏应做好电源维护、线路、控制室维护,注意排线及音视频传感器、模块电源的日常维护。(五)空调应定期做好制冷剂的更换、主机清理、线路调试维护等日常维第四十七条供电、照明、动力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二)照明设施应保持部件完整、表面清洁,固定夏令、冬令开关时间。无带电裸露部位。(三)配电箱保持平整稳固,箱体内外清洁、无异物、标志明显、齐全、出入箱导线连接良好,箱内电器工作正常,电器导线排列整齐,连接可靠,箱体无破损,箱门锁闭灵活有效,箱体接地可靠。(四)变压器、配电柜、控制柜(箱)等各种动力设备应安全用电,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操作。(五)安保、通讯、网络等各种弱电系统应有专业人员负责养管,保证设备完整运转。(六)绿色能源和节能灯具定期检查,保持设备完好无损。第四十八条标牌保持清洁、完备,丢失、损坏应及时补设或更换。各类标识的格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第四十九条应按照环卫要求设置垃圾箱(筒),应每日检查清除污物并清洗消毒,保持箱体内外清洁,设备完整无损。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绿地防护设施(护栏)、无障碍设施、树木支撑、树穴、盖板、花箱(花钵)等设施应确保外观整洁,完整无损。驳岸、堤岸、池壁安全稳固,坍塌、损坏应及时处理,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防撞墩类分隔带应定期清洗,保持整齐、醒目。定期检查,确保无缺损、位移、晃动等。第五十二条绿地内的文物、古迹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地质、地貌、优秀的人文景观等,应负有保护、管理义务,发现问题应及时报有关单位。第五十三条景观水体保持水面清洁,水位正常;再生水作为景观环境用水时,其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有关规定;开放使用前对电气设施进行常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安排专人对水景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水体上的汀步、石矶、通道等应定期检查,确保无破损、松动等;临水安全提示应确保标志明显,位置合理。第五十四条绿地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绿地应定期进行安全巡视,内容应包括绿地内植物生长状况及景观效果、园林绿化附属设施及其他维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应及时记录并处理。(二)台风、暴风雨、暴雪等极端天气来临前,应对绿地开展详细的安全排查,重点检查新栽树、根系较浅的树木及风口处的树木绑扎、支撑情况,发现安全隐患提前处置。危害过后应及时检查苗木的损伤情况,清除倒伏苗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树枝。(三)台风、高温暑热、低温寒冷等极端天气,应对植物、园林绿化附属设施等的防护措施进行专项巡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补救。第五十五条绿地管理和养护单位应制定年度、月度管理计划。并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工作技术档案应每年分类整理,装订成册,编好目录,分类归档。第五十六条城市绿地的权属人应将绿地的原始状况资料提供给养护人,包括养护区域内的各类绿地清单,绿地测绘电子地图,绿地建设或历年整改的竣工资料,历年养护管理的有关技术资料,园林植物、建筑、小品及园路、铺装场地等设施的种类、规格、数量,土壤理化性状,地下水状况,植物生长势及有害生物等现状资料。第五十七条城市公园内应建立举报投诉机制,设置监督电话并明确服务时间,监督电话应设置在公园醒目处,对举报投诉要做到及时处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第五十八条城市公园安保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按需配备安保人员负责对公园进行巡查工作,维持(二)重点做好防火、防盗、防风、防汛、秩序维护、疫情防控、防私自破坏绿地等第五十九条(二)园内大型养护、维修作业,作业工具和器械灵活不松动、安全可靠,修剪工作区域有警示牌与防护措施,操作人员规范作业(十)进入作业现场人员配戴必要的安全护具,高空操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和安全绳,保证受力牢靠,大风、下雨及雨后树滑禁止上树修剪操作。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表B 绿地养护服务时限类别整改项目整改时限要求一级二级三级乔木倾斜适宜季节3天内适宜季节5天内适宜季节5天内影响安全的枝条修剪1天内1天内1天内有害生物2天内3天内5天内死树、死桩清理1天内2天内3天内花灌木(含模纹、绿篱、球类植物)缺株适宜季节3天内适宜季节5天内适宜季节10天内有害生物2天内3天内5天内垃圾杂物1天内1天内1天内草坪裸露斑秃适宜季节3天内适宜季节5天内适宜季节10天内杂草拔除1天内2天内3天内垃圾清理3小时内1天内1天内绿地设施维护护栏损坏、残缺3天内5天内10天内园路、园林小品受损5天内10天内15天内景石乱刻乱画1天内1天内1天内其他养护-根据工作量、技术要求、季节限制等确定第六十二条位服务质量进行分析,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考核,及时解决服务质量问题,对违反本导则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作出处理。附录园林绿化养护重点工作月历月份工作内容1月1.修剪:全面展开对落叶树木的整形修剪作业;本着去弱留强的原则,对大小乔木上的过密枝、枯死枝、伤残枝、病虫枝及妨碍架空线和建筑物的枝杈进行修剪。2.雪后在树下堆雪,可防寒、防旱,不得堆放撒过融雪剂或盐的雪。3.绿地养护:确保绿地内整洁,无垃圾堆放;绿地、花坛等地要注意挑除杂草;草坪要及时切边;绿地内要注意防冻浇水。4.有害生物防治:本月园林害虫仍处于休眠期,是消灭园林害虫的有利季节。在虫害较严重的地区,清理、挖掘栖息在枯枝落叶、土壤等处的虫蛹、虫茧,并集中销毁。结合冬季石硫合剂喷施工作,对蚧壳虫危害严重的苗木采取刮除树干上的幼虫的方法进行防治。2月1.修剪:继续进行树木冬季修剪。2.本月树木易发生生理干旱,要及时检查、修复、加固防寒设施。3.为春季浇水做好准备,检修维护灌溉设施。下旬如遇暖冬气候,冷季型草坪应浇第一次春水;出现倒春寒时,可推迟到3月份。4.有害生物防治:本月气温稍有上升,此时主要通过各种手段对害虫进行铲除,降低害虫基数。继续对苗木枯枝、病枝进行修剪,消除越冬虫卵、虫茧、虫蛹、袋囊等,同时可通过剪除虫枝并烧毁的方式防治光肩星天牛、松梢螟等害虫;早春萌芽前,喷施石硫合剂,清除越冬幼虫、虫卵等,减少病原菌菌量;注意提前预防草履蚧上树,完成涂粘虫胶环和树干缠防虫带工作;做好内吸类、触杀类和胃毒、熏蒸剂药类的储备工作。3月1.植树:3月l2日为我国植树节,组织好春季植树工作,做到随运苗、随修剪、随浇水、随封堰,提高植树的成活率。2.浇水:根据气温、地温、土壤含水量、不同植物根系活动和萌芽情况等综合因素,科学、及时地安排浇水时间和浇水量,确保树木花草成活和返青。3.施肥:结合浇水适量追肥并灌水。4.草坪管理:清理草坪,搂除枯草,打孔通气,下旬开始追肥,可施氮肥(尿素)10-15g/m2或草坪颗粒肥(缓释型)促进草坪返青。根据气候情况适时撤除防寒设施。5.有害生物防治:3月份气温回暖,植物开始发芽,各类有害生物开始显现,蚜虫开始孵化、繁殖,草履蚧若虫开始爬上寄主树干,土温升到15℃时地下害虫地老虎、蝼蛄等刺吸式害虫开始危害。主要以提前采取预防措施为主,“见虫就防,治早治少”,上旬注意防治草履蚧,下旬防治越冬红蜘蛛、蚜虫、黄杨斑蛾等,可喷蚍虫啉、敌百虫、灭蛾灵等。4月1.植树:上旬应抓紧时间种植萌芽晚的树木,对冬季死亡的灌木应及时拔除补种。栽植高大乔木后,要及时加支撑,保护根系和树体,防止倒伏。2.灌水:对绿地及时进行浇水,新补种树木浇水要浇足。3.施肥:对草坪、灌木结合灌水,追施速效氮肥,或者根据需要进行叶面喷施。生长势弱的草坪可按3月份的用量再次施肥。4.修剪:修剪草坪和绿篱,乔灌木及时去除杂乱萌蘖,以保持优良树形,减少水分、养分浪费。5.绿地养护:注意大型绿地内的杂草及攀援植物的挑除;对草坪进行挑草及切边。6.有害生物防治:本月有害生物危害增加,此时大多数病虫处于初发生阶段,应抓住最佳防治时期做好防治。本月是苗木栽植高峰期,苗木移栽后的缓苗期树势相对较弱,极易引起溃疡病、腐烂病的发生,防治应以预防为主,加强肥水管理和喷药防治。高发虫害有蚜虫(绵蚜、松大蚜、月季长管蚜、栾多态毛蚜等)、草履蚧、日本龟蜡蚧等刺吸式害虫,美国白蛾、黄杨绢野螟、白蜡绢须野螟等食叶害虫,天牛幼虫、黑色枝小蠹等蛀食类害虫,蛴螬、地老虎、蝼蛄等地下害虫以及螨类红蜘蛛等。本月是日本龟蜡蚧、黄杨绢野螟最佳防治时机,必要时进行大面积喷洒防治。主要病害有5月1.浇水:本月是大多数植物枝、叶速长期和开花期,需水量大,应及时灌水,防止干旱。2.修剪:对连翘、碧桃、丁香、榆叶梅、紫荆等花灌木进行花后修剪及枝条更新,对草坪进行浇水及修剪,对行道树进行第一次的剥芽修剪,对绿篱、模纹及球类植物等及时做好修剪工作。3.除草:做好各类绿地内杂草的清理工作。4.有害生物防治:本月进入有害生物病害的高发季节,需提前做好往年多发病害的预防工作,如褐斑病(金叶女贞褐斑病、大叶黄杨褐斑病)、灰霉病、白粉病、锈病(梨锈病等)、炭疽病、松材线虫病等病害。主要虫害有蚜虫、悬铃木方尺网蝽、介壳虫(紫薇绒蚧、草履蚧、球坚蚧等)、青桐木虱等刺吸式害虫,美国白蛾、柳毒蛾、国槐尺蠖、黄杨绢野螟等食叶害虫,天牛、松梢螟、黑色枝小蠹、芳香木蠹蛾等蛀食类害虫,蛴螬、地老虎、蝼蛄等地下害虫以及螨类红蜘蛛等。蚜虫防治应及时,一旦错过时机,危害严重,会6月浇水:植物需水量大,应继续浇水。2.施肥:结合松土除草、浇水、施肥以达到最好的效果。对弱树和珍贵树木可结合浇水施追肥。3.修剪:加强草坪特别是冷季型草坪的修剪养护工作。4.做好树木防汛前的检查工作,对松动、倾斜的树木进行扶正、加固。雨季前检查和剪伐危险树木,防止暴风雨造成倒伏,有大雨天气时要注意低洼处的排水工作。5.除草:做好各类绿地内杂草的清理工作。6.有害生物防治:本月是有害生物防治的重点时期,也是有害生物防治的困难时期。本月各种病害将会普遍发生,其中草坪病害(草坪褐斑病、草坪枯萎病等)、溃疡病发生严重,白粉病、褐斑病、锈病(梨锈病等)继续危害。在雨季来临之前,可对去年有害生物发生较重的地块进行1次大面积的预防,以减轻发生量。主要虫害有蚜虫、悬铃木方翅网蝽、介壳虫(草履蚧、紫薇绒蚧)、青桐木虱、叶蝉等刺吸式害虫,美国白蛾、国槐尺蠖、卷叶蛾类(苹小卷叶蛾、褐带卷叶蛾等)、刺蛾类(黄刺蛾、褐边绿刺蛾等)等食叶类害虫,天牛、木蠹蛾类(小线角木蠹蛾、芳香木蠹蛾)、黑色枝小蠹等蛀食类害虫,蛴螬、地老虎、蝼蛄等地下害虫以及螨类红蜘蛛等,其中蚜虫、叶蝉、青桐木虱、红蜘蛛等易局部发生严重。7月1.移植:常绿树移植,争取在雨季初期完工。2.防涝:本月气温最高,雨量集中,要认真抓好防涝防暴风雨的工作。加强防汛抢险,遇暴风雨树木倒伏或树枝折断等情况,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3.施肥:在下雨前干施氮肥等速效肥。4.排涝:做好树木花卉的雨季排涝工作。5.注意控制冷季型草坪高度,继续喷洒杀菌剂,控制草坪褐斑病、夏季斑枯病、腐霉病等病害发生与蔓延;及时清除绿地内杂草,防止草荒出现。6.修剪:继续做好各类苗木的夏季修剪工作。7.有害生物防治:本月高温高湿气候有害生物防控任务艰巨,注意做好刺蛾、柳毒蛾、合欢巢蛾、潜叶蛾、草坪粘虫、蚧壳虫、红蜘蛛、白粉病、褐斑病等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主要虫害有主要病害有8月1.修剪:继续做好各类苗木的夏季修剪工作,继续做好冷季型草坪的修剪工作。2.除草:杂草生长旺盛,要及时除草,并结合除草进行施肥。3.有害生物防治:本月各种有害生物发生、发展,是多种病害的发病高峰期,注意及时防治;同时注意园林植物由干旱、积水及缺素等引起的生理性病害的发生与防治。主要虫害有悬铃木方翅网蝽、杜鹃冠网蝽、紫薇绒蚧、青桐木虱等刺吸式害虫,美国白蛾二代、国槐尺蠖三代、黄杨绢野螟二代、刺蛾类(黄刺蛾、褐边绿刺蛾等)、卷叶蛾类(苹小卷叶蛾、褐带卷叶蛾)等食叶类害虫,光肩星天牛、木蠹蛾类(小线角木蠹蛾、芳香木蠹蛾)、黑色枝小蠹等蛀食类害虫以及螨类红蜘蛛等;许多食叶类害虫到了化蛹前暴食期,对植物危害加重,注意及时防治。主要病害有炭疽病(金叶女贞炭疽病)、叶枯病、叶斑病、草坪病害(草坪腐霉枯萎病、草坪锈病)等。9月1.修剪:继续做好各类苗木的夏季修剪工作。2.施肥:结果树和花灌木施基肥或追肥,以恢复树势。3.除草:做好各类绿地内杂草的清理工作。4.十一节前做好各类绿化设施的检查工作。5.有害生物防治:本月是多种害虫危害高峰期,也是多数食叶害虫的最后一代。主要虫害有蚜虫类(栾多态毛蚜等)、介壳虫类(红蜡蚧、紫薇绒蚧)、悬铃木方翅网蝽、杜鹃冠网蝽等刺吸式害虫,柳毒蛾、美国白蛾、国槐尺蠖、斜纹夜蛾、黄杨绢野螟、刺蛾类(黄刺蛾、褐边绿刺蛾)等食叶害虫,光肩星天牛、黑色枝小蠹、松梢螟、芳香木蠹蛾等蛀食类害虫以及螨类红蜘蛛等,本月若气候干燥,易导致网蝽类、红蜘蛛等害虫的暴发。主要病害有煤污病、叶斑病、褐斑病、锈病等病害。10月1.植树:做好秋季植树的准备工作。2.修剪:下旬进行草坪全年的最后一次修剪,将修剪后的碎草运走,禁止就地焚烧树叶或草末,并做好绿地防火工作。3.施肥:上旬冷季型草坪施最后一次秋肥,用量应控制在20克/平方米(氮磷钾复合肥),对延长绿色期、抗寒及翌年返青有利。4.除草:做好各类绿地内杂草的清理工作。5.有害生物防治:本月冷空气初现,是有害生物的越冬前准备期。上旬注意防治蚜虫、介壳虫类(红蜡蚧、紫薇绒蚧)、悬铃木方翅网蝽等刺吸式害虫,美国白蛾、瓜绢野螟、丝棉木金星尺蠖等食叶类害虫,天牛幼虫、黑色枝小蠹、芳香木蠹蛾等蛀食类害虫,地下害虫以及螨类红蜘蛛等。病害防治方面主要注意白粉病、煤污病、草坪黑粉病等,清除枯枝落叶杂草并集中销毁,消灭越冬的病原菌。11月1.浇水:秋季栽植的树木要浇三遍水后封坑。对珍贵树、常绿树、古树、灌木、绿篱等灌冻水,浇足浇透后封坑,确保树木安全过冬。2.防寒:对不能露地过冬的树木及新植的桂花、广玉兰等树木及时采取防寒措施确保其安全过冬。3.翻土:对绿地土壤翻土,暴露准备越冬的害虫。4.修剪:做好冬季树木修剪准备。5.有害生物防治:本月天气转凉,病害主要有白粉病、羽衣甘蓝软腐病、霜霉病等。多数有害生物的病原物(菌)或越冬卵都将在枯枝落叶或杂草中越冬,来年条件适宜时再次危害,应清除残枝落叶、杂草,清整绿地环境,采取配药、灌根等方式防治有害生物,对部分落叶树及林下全面喷洒石硫合剂,减少有害生物越冬机会。结合冬季修剪,剪除刺蛾虫茧;结合清园工作清除黄杨绢野螟、卷蛾类越冬幼虫;挖除美国白蛾、国槐尺蠖、丝棉木金星尺蠖越冬蛹;剪除木蠹蛾、天牛等钻蛀害虫有虫干枝;剪除蚜虫、介壳虫枝和有虫枝;清除干疤树皮下红蜘蛛、木虱;仍需注意红蜡蚧的持续性防治。12月1.修剪:开始进行落叶树木的冬季整形修剪工作。去掉过密枝、重叠枝、病虫枝、枯死枝,解决好树木与供电、交通等方面的矛盾。对新植树木进行定干定型修剪。2.认真做好冬季职工培训工作,维修各种园林机械。3.对全年各项绿化工作的进行检查和总结,制定明年绿化计划。4.有害生物防治:园林病虫进入休眠阶段,有害生物防治应结合冬剪消灭越冬病虫枝、虫包、虫茧和幼虫等,清理被害树的病虫残体,树干涂白等。3、B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政 府采购公开招标 招 标 文 件 采 购 人:日照市东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代理机构: 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4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 7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7 - 1.总则 ....................................................................................................................................................... - 12 - 2.招标文件 ................................................................................................................................................ - 14 - 3.投标文件 ................................................................................................................................................ - 15 - 4.投标 ....................................................................................................................................................... - 18 - 5.开标 ....................................................................................................................................................... - 19 - 6.评标 ....................................................................................................................................................... - 19 - 7.合同授予 ................................................................................................................................................ - 20 - 8.纪律与监督 ............................................................................................................................................ - 21 - 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 - 23 - 第三章 采购需求 ........................................................................................................................ - 24 - 1.注意事项 ................................................................................................................................................ - 24 - 2.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等要求 ...................................................................................................... - 24 - 3.项目需求方案 ........................................................................................................................................ - 25 - 第四章 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 - 41 - 1.证明文件 ................................................................................................................................................ - 41 - 2.其他规定 ................................................................................................................................................ - 42 - 第五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 43 - 评标办法前附表 ........................................................................................................................................ - 43 - 1.评标方法 ................................................................................................................................................ - 48 - 2.评审标准 ................................................................................................................................................ - 48 - 3.评标程序 ................................................................................................................................................ - 48 - 4.评标结果 ................................................................................................................................................ - 52 -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 - 53 -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 - 55 - 二、项目概况 ............................................................................................................................................ - 55 - 三、项目服务内容及标准要求 ................................................................................................................. - 55 - 四、合同期限 ............................................................................................................................................ - 56 - 五、合同金额 ............................................................................................................................................ - 56 -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3 六、费用支付与调整................................................................................................................................. - 56 - 七、双方权利和义务................................................................................................................................. - 57 - 八、双方违约责任 .................................................................................................................................... - 59 - 九、安全、文明施工................................................................................................................................. - 60 - 十、合同终止和解除................................................................................................................................. - 61 -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 - 61 - 十二、附则 ................................................................................................................................................ - 61 - 考核办法.................................................................................................................................................... - 63 - 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 - 66 -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 69 - 目 录 ........................................................................................................................................................ - 70 - 1.投标函....................................................................................................................................................- 71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 72 - 2.授权委托书 ............................................................................................................................................ - 73 - 3.联合体协议书(若有) ......................................................................................................................... - 74 - 4.投标保证金(若有) ............................................................................................................................. - 75 - 5.投标报价表 ............................................................................................................................................ - 76 - 6.招标文件条款响应和偏离表 ................................................................................................................. - 83 - 7.详细技术响应 ........................................................................................................................................ - 85 - 8.投标文件附表 ........................................................................................................................................ - 86 - 9.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 ....................................................................................... - 92 -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日 照 市 东 港 区 园 林 绿 化 养 护 服 务 项 目 的 潜 在 投 标 人 应 在 日 照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北京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2.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10779 万元;其中 A 包 10590 万元,B 包 189 万元。 4.最高限价:10779 万元;其中 A 包 10590 万元,B 包 189 万元。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6.标段数量:2 个包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报价。供应商参加本 项目采购活动的,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2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 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同时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绿化养护能力。 3.3(A 包)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有效的 园林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注册建造师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4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山东”(http://credit.shandong.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统一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5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 (1)首次投标的投标人需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网站“投标人登录”,申请公共 资源交易网账号,登录系统填写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提交后账号即启用(具体详 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和代理机构入库通知),已入库认证通过的单位无需 进行此操作。 (2)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备案。投标人请访问中 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注册登记,已注册登记的 单位无需进行此操作。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 年 12 月 06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2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 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投标人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凭企业数字 证书(CA)、“标证通 APP”移动 CA 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RZZF)。由于 CA 升级,需先卸载旧版 本新点驱动(日照版),再安装新点驱动(山东省版),不能直接打开投标制作软件直接更新,详见 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公告,请仔细阅读操作流程。 3.方式:请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凭企业数字证书 (CA)、“标证通 APP”移动 CA 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RZZF),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企业 未办理数字证书(CA)、“标证通 APP”移动 CA 的,需点击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右侧的日照 C A 办理入口或扫描“移动数字证书”二维码办理。 4.售价:免费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 年 12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国际博览中心 D 区、东港区青岛路 518 号)三楼第六开 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开标会议采取不见面方式召开,请各潜在投标人在解密时间开始后 15 分钟内通过日照市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6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开标大厅(http://ggzyjy.rizhao.gov.cn:900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 ction/hall/login)完成远程线上解密,投标单位不能完成远程解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 的,则视为放弃此次投标文件解密,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园地-日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新系统 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xzyd /20230717/244c80a0-6ff9-46f2-9986-e40d5595047a.html)。解密过程中如有问题,请拨打 0633-87 17660 咨询。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保证在开评标期间电脑、网 络、预留电话等能够正常使用。 2.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可自行下载钉钉 app 并注册账号,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扫码申请进入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开标群(群二维码见招标文件),群内昵称设 置为单位简称+姓名+联系方式。每个投标人仅限一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时间内进入, 其他人不允许添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日照市东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日照市东港区兴海路 67-3 号 联系方式:0633-3386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日照市大连路 518 号( 4 楼) 联系方式:0633-7176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琪、陈力芹、李星贤、黄霖 联系方式:0633-7176778 邮 箱:sdltrzfgs@163.com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2.1 招标人 日照市东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1.2.2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1.2.3 采购项目名称 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1.2.4 采购项目编号 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1.2.5 采购项目预算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9.1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组织,考察时间:/; 考察集中地点:/。 2.1.1 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电子招标文件(*.RZZF)做出修改、 澄清、补充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2.2.1 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 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并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 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通知投标人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 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潜在投标人不能及时 查阅通知的,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有关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 2.2.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为使投 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 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招标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 截止时间。 2.2.3 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RZZ F)做出修改、澄清、补充,电子答疑文件在日照市公共资源 电子交易网中发布,投标人应根据修改后的电子招标文件制 作电子投标文件(*.RZTF)。请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务 必查询网站信息,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如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8 有最新的答疑后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并使用该文件制 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参与投标。 3.2 其他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 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 2.投标报价的次数:1 次,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 价,且报价是一次性的,否则其投标无效。 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 在评审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 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3 投标有效期 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 3.4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 3.6 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评标办法: 3.7.1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日照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 易系统的“上传投标文件”菜单进行上传); 2.执行《关于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 交易的通知》。 3.7.2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用电子化评审。电子投 标文件必须使用“日照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 电子投标文件有: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RZTF)和 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nRZTF)。 2.各投标人应按照《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省多 CA 驱 动操作手册》(详见附件)的说明,点击“新点驱动(山东 省版)”下载驱动程序。在使用系统前先卸载原驱动程序, 卸载原驱动后建议重启电脑再下载并安装“新点驱动(山东 省版)”。请各投标人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更新驱动。 3.投标文件制作时,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 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 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评标 委员会有权视为未提供。 4.1 投标文件的加密 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响应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 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响应文件。 4.2 投标文件的提交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并上 传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 一章《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提交方式,于投标 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网址为 h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9 ttp://ggzyjy.rizhao.gov.cn/rzwz/)。 4.2.2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是 □ √否 中标人须在开标活动结束后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五份,电子 文档(非加密投标文件格式为*.nRZTF 存入到 U 盘中)二份。 邮寄信息如下: 收件人: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633-7176778 地址:日照市大连路 518 号(4 楼) 5.1 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 1.开标时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2.开标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3.方式:网上开标大厅解密 □现场解密,投标人携带上传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到开标 地点,接到解密提示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通过 CA 数字证书 对电子投标文件开始解密。 □ √网上开标大厅解密,投标人自行选择互联网连接畅通的场 地,接到解密提示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上传投标文件 的 CA 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开始解密。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执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 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采〔2022〕24 号)、政府采购货物 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及最新规定。 7.1.1 招标人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直接确定中标人 □ √是,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确定第一名投标人为中标 人,若第一名因故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候选人按名次依次递 补。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词语定义 9.1.1 原件 采购文件若无特指,采购文件中的原件系指原件(如:加盖 单位公章<红>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彩色扫描件或采 购文件要求投标人填报、签署和盖章(红)的电子文件(如: 有电子签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9.1.2 书面形式 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数据电文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 电传、电报、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电子文档, 相关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发出的澄清、答疑、 变更等各类公告。 9.1.3 社保证明 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社保部门网站查询打印件。 全资子公司人员社保由总公司或总公司控股(或委托)的公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10 司统一缴纳的,事业单位改企后人员由原事业单位缴纳的, 在提交充分的证明材料后均予以认可。 9.1.4 电子签名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电子签章是电子签名的一种表现形式,利用图像处理技术将 电子签名操作转化为与纸质文件盖章操作相同的可视效果。 9.2 本招标文件使用 Word 编制,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因投标人软件兼容性导致的错误负责。 9.3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网址为 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 9.4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按照开标系 统从日照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读取的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单,同时,对网上递交投标文 件的投标人,提供解密。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公布投标人名单后 15 分钟内完成解密,投标人不能完成解 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放弃此次投标文件解密,按无效投标处理。解密完成后, 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总价以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9.5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以及本项目应当公开的信息,均在第一章“招标公告”明确的公告发布媒 体上发布公告,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一经发布,即认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 修改等文件和信息。投标人应及时查看发布的有关公告,否则,责任自负。 9.6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 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 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 结论的,由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9.7 若招标文件内容与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9.8 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 参数响应、虚假业绩、虚假证书、虚假检测报告等)、串通投标、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 一经发现,将报监督管理部门严肃查处。 9.9 本项目属于预采购项目,根据(鲁财采【2020】35 号)文件规定,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 的可能。 9.10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 □批发业 □零售业 □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 □仓储业 □邮政业 □住宿业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11 □餐饮业 □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 □物业管理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 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9.11 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可自行下载钉钉 app 并注册账号,于规定时间内扫码申请进入 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开标群(群二维码见下方),群内昵称设置为【单位简称+姓名+ 电话】,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添加。逾期申请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每个投标人仅限一人(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其他人不允许添加,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于开标前半小时 通过入群申请。 9.12 开标群 9.13 监督权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日照市东港区财政局依法实施的监督。 电话:0633-8220649 地址:日照市昭阳路 27 号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12 1.总则 1.1 采购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1.2 项目概况 1.2.1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 采购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5 采购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投标人资格条件 1.3.1 投标人应当具备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3.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3.1 项和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 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 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再参加为本 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3)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4)招标文件未规定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但投标人有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 (5)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3.4 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对于社保在总公司缴纳的,认可其已经缴纳社保。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13 1.4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 保密原则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1.6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如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 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7 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8 时间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 均为北京时间。 1.9 现场考察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 织投标人现场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现 场考察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1.9.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人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 1.9.3 投标人经过招标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考察,但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 受损失。除招标人原因外,投标人应对现场考察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他 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1.10 分包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 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 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政策获取 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 型企业。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14 1.11 响应和偏离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招标文件中带“★”标注的条款、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及招标文件中其他明确要求投标人响应的条款)作出满足(一致)或优于(正偏 离)的明确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标的的详细描述、服务支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 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明确响应。 1.11.3 招标人允许投标文件负偏离招标文件非实质性要求的,负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负 偏离范围、幅度和最多负偏离项数,超出负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的投标无效。 1.11.4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均应在招标文件条款响应和偏 离表中列明,并应对偏离情况作出必要说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投标人应对故意隐瞒负偏离的行为承担责任。 1.12 知识产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涉及到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 方支付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合同项下的标的或其任何一部分 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否则投标人须承担对第三 方的专利、商标、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1.13 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询 问及答复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word 格式文档发送电子邮件至 sdltrzfgs@163.com 的电子信箱,邮件 主题为“关于……项目的询问”,询问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也可以采取电话、面谈等非书面 形式。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采购需求; (4)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5)评标办法;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15 (6)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 根据本章第 2.2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 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2.2.1 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并将在原 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通知投标人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因潜在投标人原 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潜在投标人不能及时查阅通知的,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有关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 2.2.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 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招标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2.3 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RZZF)做出修改、澄清、补充,电子答 疑文件在日照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中发布,投标人应根据修改后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RZTF)。请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网站信息,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如 有最新的答疑后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并使用该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 参与投标。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若有); (4)投标保证金(若有); (5)投标报价表; (6)招标文件条款响应和偏离表; (7)详细技术响应; (8)投标文件附表; (9)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16 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 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包括联合体各方的投标文件附表及后附资料。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 投标保证金。 3.1.5 投标人根据第三章“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其他要求,自行编写详细技术投标文件,其内 容可包括但不限于详细的方案说明、技术资料、项目小组、质量和进度保障措施、技术培训及售后服 务方案等(项目小组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其他格式自拟)。 3.1.6 投标人应针对招标文件要求和条件提供支持资料(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并 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标明或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证明其投标标的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主要包括: (1)投标标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及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 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3)本条所指支持资料不包括对采购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3.1.7 投标人应注意招标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 用,并没有任何倾向性或限制性。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作为评标时判定 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任何品牌的投标人均可依法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包 进行投标报价,不得拆分包或只对包中部分进行投标,招标人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3.2.2 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第三章“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的 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2.3 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 程。 3.2.4 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报价不完整、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包括因此导致投标按无效处理的风险。投标人提供投标标的及相关服务有非实质性缺漏项时,均视为 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论何种原因投标人均须在中标后无条件给予补充完备,招标人不再为此支付 任何其他费用。 3.2.5 报价单位为“元”,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招标文件有规定的可以费率等形式报价。投标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17 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3.2.6 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各表格和单项明细,以 方便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 3.2.7 其他报价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招标文件关于投标报价的其他规定。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否则,应 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2 因特殊原因,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 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 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3.4 投标保证金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19〕40 号), 本项目取消收取投标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应当按照第四章“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的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 第 1.3 款规定的资格条件。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的,只有中标人所提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投标有效期、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明确响应,如实在 招标文件条款响应和偏离表中填写响应情况。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 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签署系指由本人亲笔签字<包括姓和名>或印章,此处印章包括电子签章,下同), 否则其投标无效。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出 具。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18 3.7.4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文件的规定处签署。由投标人的法 定代表人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代理人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或盖单位公章确认。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公章”、“公 章”处均仅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包括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 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文件(联合体协议书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由联合体牵头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前述规定签署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的单位公章。 3.7.5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用电子化评审。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日照市投标文件 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有: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RZTF)和非加密的电子投 标文件(格式为*.nRZTF)。 (2)各投标人应按照《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省多 CA 驱动操作手册》(详见附件)的说明, 点击“新点驱动(山东省版)”下载驱动程序。在使用系统前先卸载原驱动程序,卸载完成原驱动后 建议重启电脑再下载并安装“新点驱动(山东省版)”。请各投标人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更新 驱动。 (3)投标文件制作时,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投标文件 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视为未 提供。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加密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提交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提交方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 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网址为 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 4.2.1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1)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的;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19 (2)未进行网上提交的或开标现场非系统故障未能解密的。 4.2.2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4.3.2 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 行编制和提交。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导入电子投标文件,按照系统顺序或主持人公布的顺序公布投标人名称、报价、允许提供的 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有关人员在开启记录上确认; (5)开标结束。 5.2.2 若有报价、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未被公布的,投标人 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者提出;否则,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3 开标疑义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 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 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评 标委员会的组建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20 (2)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在职工作人员、采购代理机构在职工作人员; (3)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 (4)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1.3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 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 6.3 评标办法 6.3.1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 评审。第五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7.合同授予 7.1 确定中标人 7.1.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 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 荐中标候选人的家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 中标候选人并列,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为中标人;技术部分得分仍相同 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由招标人 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7.2 中标公告 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 1 个 工作日。 7.3 中标通知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规定时间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 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一部分。联 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4.2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7.4.3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21 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 7.4.4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 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部分可以不公告,但其他内容应当公告。 7.5 合同备案 招标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携带合同备案所需相关材料到财政部门办理备 案手续。如有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的,招标人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到财政部门办理备 案手续。 7.6 履约验收 招标人应在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后,按照合同规定的采购需求、技术、质量、服务、安全标准等 内容,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验收书由单位法定代表 人、项目负责人和其他验收成员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验收书应在中国山东 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 7.7 中标服务费 7.7.1 中标人应在宣布中标结果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A 包:22 万 元;B 包:22000 元。 7.7.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本须知第 7.7.1 项的规定去做,招标人将取消该中标决定。在此情况 下,招标人可将标的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8.纪律与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 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 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 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 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22 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 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质疑 8.5.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 构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8.5.2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 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 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8.5.3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 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和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在法定质 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重复或分次提出的、内容或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 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 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 加盖公章。 8.5.4 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 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投标人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8.5.5 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8.6 投诉 8.6.1 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 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管辖内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8.6.2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以下条件: (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2)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 94 号令)的规定;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23 (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8.6.3 投诉人投诉时,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 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投诉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和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 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 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 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并加盖公章。 8.6.4 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 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投诉,应当提交投标人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8.6.5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 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 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24 第三章 采购需求 1.注意事项 1.1 投标人中标后直至验收止,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 如出现上述情形,招标人向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与其立即 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1.2 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 1.2.1 中小微型企业扶持; 1.2.2 监狱企业扶持; 1.2.3 残疾人就业扶持。 1.2.4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1.2.5 除招标文件允许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外,投标人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产品(包 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否则其投标无效。 2.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等要求 2.1 采购清单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2.2 验收服务要求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2.3 交付/实施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2.4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2.5 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2.5.1 培训要求 投标人应为招标人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并培训操作人员,其中包括讲解设备的结构以及原理、产品 的使用以及维护保养,直至操作人员能够独立操作使用;培训场地、资料、交通等与培训有关的费用 由投标人承担。 2.5.2 售后服务 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2.6 合同特殊条款要求 合同特殊条款是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的补充和修改,两者如有抵触,以合同特殊条款要 求为准。 (1)服务期:3 年。 (2)付款方式: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25 ①养护费用按季度拨付。甲方根据考核结果于次季度结算上季度养护费。 ②每季度承包费支付额按 3 年合同总额÷12 个季度的平均数,同时扣除上季度检查考核扣分相对 应的承包费,计算方式如下:承包费每季度支付额=3 年合同总额÷12 个季度-上季度考核扣分相对 应的承包费。 ③在甲方支付款项前,乙方应及时提供与支付价款等额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格的发票,否则造成 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项目需求方案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3、采购项目分包情况:2 个包 4、本项目最高限价:10779 万元;其中 A 包 10590 万元,B 包 189 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预算安排: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10779 万元;其中 A 包 10590 万元,B 包 189 万元。 本项目具体采购标的内容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满足招标人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本项目所提供的相关采购内容及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也需要符合环保、节能标准, 因质量问题造成的后果由承接主体承担。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满足招标人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 5、本项目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本项目招标 文件。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满足招标人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7、满足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满足招标人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26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满足招标人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27 一、项目概况 A 包:按照核定养护标准对东港区管辖范围内的公园、广场、道路绿化、街头绿地及公厕、灯具 等附属设施进行养护管理,做好整形修剪、灌溉与排水、施肥、有害生物防治、松土除草、改植与补 植、绿地清理与保洁、防疫消毒、公厕保洁、巡查、绿地保护等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B 包:按照核定养护标准对东港区临沂路以西、迎宾路以北片区与石臼片区的 25 处公园绿地进行 养护管理,做好整形修剪、灌溉与排水、施肥、有害生物防治、松土除草、改植与补植、绿地清理与 保洁、防疫消毒、巡查、绿地保护等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一)工作内容:整形修剪、灌溉与排水、施肥、有害生物防治、松土除草、改植与补植、绿地 清理与保洁、防疫消毒、公厕保洁。 (二)养护区域:日照市东港区范围内的公园、广场、道路、绿地绿化及设施,绿化养护总面积 617.74 万平方米,行道树 76300 株,公厕 23 座,其中水面 19.04 万平方米,以及灯具、护栏等其它设 施。 (三)养护标准:按照《日照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导则》的标准进行养护,详见附件。 二、作业内容 (一)道路绿地的植物保护内容(含行道树、街头绿地、道路绿带等 ) 1、枯死植株清理、植物补植、树木扶正、病虫害防治、施肥、浇灌、排水、中耕除草、攀援物清 理、花坛花境补植、树木涂白、植物(树木、绿篱、草坪等)修剪、植物防护(防寒、旱、台、涝、 高温等)等; 2、绿地内垃圾收集、清运等; 3、绿地内栏杆、园路、桌椅、路灯(部分)等园林设施的日常维护; 4、养护范围内建(构)筑物立面、果皮箱等公共设施和树干上乱张贴、刻画、涂写广告、宣传品、 电话号码等非法“小广告”的清理; 5、对破坏绿地行为及时进行制止、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取证和查处; 6、各种活动及节假日环境美化保障。 (二)公园、部分绿地、水面卫生保洁内容 1、铺装地面的清扫、巡回保洁; 2、管理房、照明设施(部分)、浇灌设施、座椅、木平台、雕塑、小品、亭廊、喷泉、水面等城市 公用设施保洁; 3、建(构)筑物立面、花架、地面、果皮箱等公共设施和树干上乱张贴、刻画、涂写广告、宣传 品、电话号码等非法“小广告”的清理;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28 4、基础设施(花架、木平台、坐凳、喷泉等)的维修、养护; 5、果皮箱的保洁和果皮箱内垃圾的清理; 6、各种活动及节假日环境卫生保障。 (三)园路、铺装及其他公共设施维修、死亡苗木的更换 1、园林设施维护内容含园林乔灌草的补栽、灯光照明、园区道路、广场、路沿石、挡车柱、人行 道板、界石、平石、座椅、坐凳、果皮箱、护栏等设施的维修、维护及更换; 2、如遇设施损坏,如花坛、铺装、路沿石凹陷以及苗木死亡、园路、园林小品、灯具等设施需维 修维护,服务方(以下称为乙方)要及时维修维护、更换苗木; 3、每年乙方须对养护区域内的防腐木材进行正常维护,确保刷漆一次; 4、每月乙方须对游乐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每年进行年检,并将检查情况上报甲方。 三、项目具体要求执行合同中的考核办法要求。 如甲方更新考核办法,乙方须执行最新考核办法。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29 A 包: 东港区负责公园、绿地一览表 序号 绿地类别 绿地名称 级别 新测量绿地 面积 (㎡) 水面面积 (㎡) 公厕 (座) 灯具 (套) 位 置 1 全市性综合 公园 海曲公园 A 123000 16400 5 642 海曲路与荟阳路交汇处东南 2 全市性综合 公园 市民公园 A 19750 5141 0 20 沙墩河-老兰州路 3 区域性综合 公园 兴海公园 A 67384 1829 1 兴海公园 全市性综合 公园小计 210134 23370 6 662 4 带状公园 沙墩河公园 B 597601 8 265 滨洲路-海曲路 5 带状公园 香河公园 B 99322 1 61 (山东路后楼河南岸到荟阳 路桥水面为界以南区域)山 东路桥以南三角地块+临沂 路-北京路段 6 带状公园 海曲人家西岸 绿地 B 16231 山东路-济南路 带状公园 B 小计 713154 0 9 326 7 带状公园 沙墩河公园 C 24106 大学城公园内 8 带状公园 沙墩河公园 C 50173 滨洲路-北京路 9 带状公园 沙墩河公园 C 92302 1 铁路桥-海曲路 10 带状公园 张家河绿地 C 45451 望海路以南-迎宾路桥南橡 皮坝 11 带状公园 营子河绿地 C 35198 山东路至济南路.日照路至 沈海高速 12 带状公园 营子河绿地 C 7663 日照路-山东路(原高新区部 分) 13 带状公园 后楼河绿地 C 3885 日照路-沈海高速 带状公园 C 小计 258778 0 1 0 14 区域性综合 公园 淄博路 CBD 公 园 A 27976 301 淄博路北,威海路至环翠路 15 区域性综合 公园 芙蓉园 A 60743 海曲路北-芙蓉小区南 区域性综合 公园 A 小计 88719 0 0 301 16 区域性综合 公园 火车站广场绿 地 B 21995 黄海三路北,海滨五路北端 17 区域性综合 公园 昭阳园 B 25042 昭阳路与兴海路交汇处东北 18 区域性综合 公园 消防公园 B 37314 海曲路与威海路交汇处东北 19 区域性综合 公园 樱花园 B 33680 海曲路与文登路交汇处东北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30 20 区域性综合 公园 营子绿地 B 27737 海曲路与北京路交汇处西南 21 区域性综合 公园 大学科技园公 园 B 90662 14203 2 92 学林路以北、学海路以西、 文湖路以东 22 区域性综合 公园 文湖公园 B 7828 3439 10 文湖路与滨州路交汇处东北 23 区域性综合 公园 石臼中心公园 B 16000 1 海滨二路以西天津路以南 区域性综合 公园 B 小计 260258 17642 3 102 24 街旁绿地 博物馆绿地 B 5514 烟台路与胶州路交汇处西 25 街旁绿地 海鲜城绿地 B 10885 青岛路与海曲路交汇处东南 26 街旁绿地 东港二区绿地 B 7998 金阳路与望海路交汇处西北 27 街旁绿地 凤凰绿地 B 3290 海滨四路与文化路交汇处 28 街旁绿地 凯莱绿地 B 3008 昭阳路与海曲路交汇处东北 29 街旁绿地 金阳园 B 2101 金阳路与望海路交汇处西南 30 街旁绿地 环翠路绿地 B 3645 山东路与环翠路交汇处西南 31 街旁绿地 莒州路绿地 B 1726 烟台路与莒州路交汇处东南 32 街旁绿地 新市区淄博路 节点 B 2862 淄博路与文登路交汇处 33 街旁绿地 新市区威海路 节点 B 1690 淄博路与威海路交汇处 34 街旁绿地 崇德路西侧绿 地 B 867 崇德路西、泰和路北 35 街旁绿地 赛福特绿地 B 8858 1 16 连云港路与海滨三路交汇处 东南 36 街旁绿地 胶州路绿地 B 749 胶州路与烟台路交汇处东南 37 街旁绿地 人防绿地 B 15096 海曲路与市直一区南门交汇 处 38 街旁绿地 兰州路绿地 B 24296 迎宾路至开发区界 39 街旁绿地 广电绿地 B 3069 烟台路与莒州路交汇处西北 40 街旁绿地 丽城花园绿地 B 20388 烟台路莒州交汇处东北 42 街旁绿地 石桥社区公园 B 14723 1049 一中西门对过 43 街旁绿地 金阳路绿地 B 6041 金阳 路于山东路交汇处东 北角 44 街旁绿地 黄海一路绿地 B 9850 13 黄海一路与北京路交叉口东 南角 45 街旁绿地 华阳路口袋公 园 B 917 望海路与华阳路交汇西侧 46 街旁绿地 梦翔花园东侧 绿地 B 2200 梦翔运动花园东侧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31 47 街旁绿地 中心医院东侧 绿地 B 497 日照中心医院东侧 48 街旁绿地 凤凰小学东侧 绿地 B 2358 凤凰小学东侧 49 街旁绿地 六中绿地 B 380 2 天津路与海滨四路交汇处东 南角 50 街旁绿地 金海路绿地 B 2265 2 昭阳路与金海路交汇处东北 角 51 街旁绿地 枣庄路绿地 B 10128 枣庄路与胶州路东南角绿地 52 街旁绿地 北京路铁路桥 绿地 B 10637 铁路桥以北,路中间 53 街旁绿地 北京路桥南绿 地 B 4202 铁路以南,北京路以东 54 街旁绿地 碧霞湖绿地 B 36391 67966 1 30 碧霞湖周边 55 街旁绿地 清风湖绿地 B 43060 40790 3 清风湖周边 56 街旁绿地 都市花园绿地 B 5300 环翠路五莲路交汇处南 57 街旁绿地 三区绿地 B 3800 五莲路北侧威海路西侧 58 街旁绿地 山东路加油站 西绿地 B 1500 山东路与烟台路交汇处西南 角中石化加油站西侧 59 街旁绿地 兴海路绿地 B 1200 兴海路 60 街旁绿地 烟台路与五莲 路路口东北角 绿地 B 3000 烟台路与五莲路路口东北角 61 街旁绿地 济南路与威海 路交叉口西北 角绿地 B 2300 济南路与威海路交叉口西北 角 62 街旁绿地 临沂路与迎宾 路节点绿地 B 1700 临沂路与迎宾路节点 63 街旁绿地 日照市卫生学 校绿地 B 2000 山东路和环翠路东北处 64 街旁绿地 山东体育学院 绿地 B 5250 山东路和烟台路东北处 街旁绿地 B 小计 285741 108756 2 1115 66 街旁绿地 海滨四路绿地 C 1618 文化路南,海滨四路西 67 街旁绿地 滕家村绿地 C 3902 山东路与兖州路交汇处东南 68 街旁绿地 东港地税绿地 C 5490 荟阳路与济南路交汇处西北 69 街旁绿地 粮油绿地 C 1266 昭阳路与济南路交汇处东南 70 街旁绿地 烟墩岭绿地 C 11876 山东路与海曲路交汇处 71 街旁绿地 文荟绿地 C 4583 望海路与营子河路交会处东 南 72 街旁绿地 酒厂绿地 C 2235 日照路与迎宾路交汇处东南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32 73 街旁绿地 利民绿地 C 2372 山东路与营子河路交汇处东 南 74 街旁绿地 信合苑东侧绿 地 C 785 金海路北,嘉阳路东侧 75 街旁绿地 一中绿地 C 10073 日照路与天德路交汇处两侧 76 街旁绿地 东关绿地 C 10497 山东路与东关路交汇处东北 77 街旁绿地 连云港路 C 3032 水产研究所墙外绿化 78 街旁绿地 物资局绿地 C 6900 正阳路市场西老物资局院 街旁绿地 C 小计 64629 0 0 0 79 防护绿地 北高速出口绿 地 C 60000 山海路沈海高速出入口南侧 面积合计 1941413 149768 21 2506 东港区负责道路绿地明细表 序 号 道路名称 级别 起止点 绿化面 积(m2) 水面 (m2) 行道树 公厕 (座) 灯具 (盏) 备注 <15CM 15— 25CM >25CM 1 青岛路 A 山海路-海 曲路 277040 343 A 海曲路-上 海路北 15305 476 护栏 825m 2 烟台路 A 海曲路-山 东路 37310 731 花箱 121 座, 护栏 330m 3 北京路 A 山海路北- 铁路桥面南 侧边沿 267023 3217 56 A 海曲路-聊 城路行道树 下绿篱 4100 4 山东路 A 艳阳路-青 岛路 113932 1618 1503 护栏 2900m 5 济南路 A 临沂路-青 岛路 74694 1596 护栏 5775m 6 淄博路 A 北京路-青 岛路 21609 786 7 泰安路 A 临沂路-青 岛路 29023 1388 花箱 8 座,护 栏 260m 8 海曲路 A 临沂路-碧 海路 63352 2059 花箱 83 座,海 曲路 1320m, 含凯德广场 新增绿化面 积 690m2 9 迎宾路 A 海曲路-日 兰高速出口 285699 2559 10 原审批大 厅前路 A 烟台路-政 府广场 1764 10 25 A 类小计 1190851 0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33 11 烟台路 B 山海路-山 东路 109706 827 12 临沂路 B 山海路北- 迎宾路南 272592 2515 13 山海路 B 沈海高速北 出口-日照 北路西 47683 7210 1 B 临沂路西- 青岛路东 456890 33375 1 14 山东路 B 海曲路与 313 省道交 汇处-艳阳 路 75479 2011 15 济南路 B 临沂路-荟 阳路 48718 1340 16 淄博路 B 兖州路-北 京路 26410 677 17 海曲路 B 临沂路-丹 阳路 31168 2504 18 海天二路 (原新碧 海路) B 东营路-老 碧海路 19896 606 19 滨州路 B 烟台路-青 岛路 13606 532 356 39 护栏 600m 烟台路-临 沂路 11134 64 351 20 黄海一路 B 北京路-绿 舟路 16621 2 259 473 21 学苑路 B 青岛路-烟 台路 51154 187 288 59 护栏 1000m 烟台路-临 沂路 67244 63 161 342 22 昭阳路 B 山东路-迎 宾路 14764 123 303 216 23 绿舟路 B 海曲路-黄 海一路 13690 34 628 10 24 东营路 B 碧海路-烟 台路 18104 796 526 297 烟台路-临 沂路 16847 146 129 324 25 东关路 B 公园路-海 曲路 1425 133 190 13 海曲路-山 东路 3278 305 26 公园路 B 济南路-迎 宾路 13104 356 70 11 27 黄海三路 B 北京路-绿 舟路 18365 589 116 28 济宁路 B 济南路-山 东路 2762 91 177 B 山东路-滨 洲路 3735 386 30 聊城路 B 青岛路-烟 台路 30130 86 124 464 烟台路-北 京路 10225 575 31 兴海路 B 前十里铺- 丹阳路 19181 874 266 628 丹阳路-昭 阳路 18750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34 昭阳路—兖 州路 3861 32 艳阳路 B 山东路-迎 宾路 12313 126 600 53 33 威海路 B 东营路-海 曲路 25750 122 696 260 护栏 825m 34 碧海路 B 海曲路--太 公一路 77708 180 588 422 35 枣庄路 B 聊城路-山 东路 14508 10 225 413 B 山东路-济 南路 200 75 3 B 济南路-淄 博路 36 77 112 B 淄博路-泰 安路 5881 235 49 B 泰安路-海 曲路 2695 64 60 36 菏泽路 B 迎宾路-山 东路 25849 102 295 302 学苑路-滨 洲路 4266 25 407 48 37 文登路 B 铁路桥-山 东路 23259 354 431 6 山东路-学 苑路 15180 82 1021 38 天津路 B 北京路-海 滨一路 12819 191 550 28 护栏 330m 39 金海路 B 昭阳路-沙 墩河西路 12620 97 275 40 五莲路 B 文登路-环 翠路 496 47 124 460 B 环翠路-威 海路 381 B 威海路-烟 台路行道树 下 1085 B 烟台路-北 京路 3228 B 沙墩河西路 -临沂路 621 5 69 B 临沂路-兖 州路 1248 103 B 兖州路-昭 阳路行道树 下 2797 187 B 昭阳路-艳 阳路 1036 181 41 兖州路 B 山东路-迎 宾路 11952 311 193 243 42 莒州路 B 文登路-威 海路 6060 15 132 484 护栏 1500m B 威海路-烟 台路 4121 B 烟台路-北 京路 1895 B 枣庄路-荷 泽路 1750 334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35 B 景阳路-昭 阳路 261 13 111 96 43 环翠路 B 东营路-济 南路 6533 312 136 31 B 济南路-淄 博路 128 B 胶州路-泰 安路 69 43 日照路 B 郭家湖桥- 铁路桥 6311 366 105 804 B 铁路桥-潍 坊路 4669 B 潍坊路-山 海路 10267 B 山海路-锦 华工业园路 19211 44 黄海二路 B 北京路-海 滨一路 7246 98 419 356 护栏 560m 45 清风湖路 B 迎宾路-海 曲东路 4696 213 46 胶州路 B 青岛路-烟 台路 4671 466 44 17 护栏 990m B 北京路-枣 庄路 1591 156 B 曲阜路-临 沂路段 980 115 新增 47 上海路北 侧 B 海滨五路- 海滨一路 32380 15 659 48 旭阳路 B 迎宾路-山 东路 67405 583 49 成都路 B 迎宾路-日 照路 10202 成都路 B 成都路铁路 桥两侧 317 50 沙墩河东 路 B 济南路至海 曲路 2835 51 海滨五路 B 黄海三路- 上海路 10087 612 护栏 100m 52 碧霞湖路 B 枣庄路-北 京路 450 30 53 林滩路 B 连云港路- 黄海一路 112 112 54 海滨二路 B 铁路桥-上 海路 15305 428 48 B 类小计 1911569 40585 55 海滨一路 C 黄海三路- 美佳集团 16829 218 564 193 56 博文路 C 学苑路-山 海路 16465 40 265 64 护栏 450m 57 崇德路 C 淄博路-泰 和路 295 52 58 翠阳路 C 海曲东路- 迎宾路 2792 143 166 15 59 丹阳路 C 迎宾路-日 照路 25499 650 628 16 含(兴海路- 迎宾路)段 新增 3000m2 60 银海路 C 沙墩河东路 -菏泽路 3763 115 117 17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36 C 曲阜路-临 沂路 1106 61 琯阳路 C 山东路-望 海路 1365 40 62 海滨三路 C 黄海三路- 上海路 3764 51 302 149 63 海滨四路 C 黄海三路- 上海路 4254 69 107 470 64 海滨六路 C 黄海二路- 黄海一路 3272 65 衡阳路 C 海曲路-兴 海路 2063 3 9 184 66 华阳路 C 海曲路-山 东路 3893 2 33 67 黄山路 C 黄山水库- 山东路 2918 68 荟阳路 C 山东路-济 南路 826 36 231 69 济南路小 学路 C 曲阜路-临 沂路 1778 9 67 48 70 嘉祥路 C 北京路东- 菏泽路 1590 182 53 C 北京路-银 河公园 911 46 1 71 嘉阳路 C 五莲路-莒 州路 1334 82 C 莒州路-金 海路 1437 314 5 53 72 胶南路 C 泰安路-泰 和路 1375 127 4 C 泰和路-淄 博路 484 65 C 淄博路-荣 成路 237 C 荣成路-济 南路 342 58 C 济南路-莒 州路 1602 49 31 6 C 五莲路-山 东路 3500 184 73 金阳路 C 山东路-海 曲路 979 9 31 82 74 萃阳路 C 海曲路-兴 海路 35 47 15 C 兴海路-铁 路桥 623 64 75 景阳路 C 山东路-金 海路 3448 158 74 33 76 莱阳路 C 海曲路-兴 海路 260 81 73 25 77 兰州路 C 迎宾路-开 发区界 0 75 78 岚山路 C 烟台路西- 威海路 1959 9 223 32 79 丽阳路 C 太阳城-区 广场南路 0 47 80 连云港路 C 北京路-海 滨一路 71752 103 705 7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37 81 曲阜路 C 济南路-银 海路 7779 5 16 303 护栏 750m 82 荣成路 C 烟台路-威 海路 4634 188 C 威海路-环 翠路 1239 153 C 环翠路—文 登路 565 83 润德路 C 淄博路-荣 成路 749 59 84 尚德路 C 淄博路-泰 安路 2795 26 145 3 85 学耕路 C 威海路-环 翠路 308 5 58 23 86 泰和路 C 威海路-烟 台路 1814 208 7 C 文登路-崇 德路 250 64 87 泰兴路 C 崇德路-威 海路 971 163 88 天德路 C 丹阳路-日 照路 10236 132 87 89 万安路 C 黄海一路- 天津路 0 4 9 132 90 望海路 C 丹阳路-昭 阳路 5878 106 119 406 91 文湖路 C 滨州路-学 苑路 3493 143 34 11 92 文华路 C 滨州路-文 心路 497 8 4 14 93 文化路 C 海滨五路- 海滨二路 1545 65 278 11 94 文心路 C 文湖路-学 海路 465 101 95 文阳路 C 海曲路-山 东路 1208 5 96 西海路 C 丹阳路-正 阳路 4391 112 181 126 C 东关路-营 子河路 97 向阳路 C 迎宾路-兴 海路 1887 62 160 5 98 相家庄路 C 海曲路-山 东路 2239 39 123 4 99 鑫阳路 C 海曲路-福 海路 0 28 100 学海路 C 滨州路-学 苑路 8213 72 156 1 101 学林路 C 烟台路-文 湖路 1007 242 C 文湖路-学 海路 C 学海路-学 府路 C 学府路-文 登路 698 97 102 学府路 C 学苑路-滨 州路 736 155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38 103 营子河路 C 山东路-公 园路 日照路-丹 阳路 2242 81 364 483 104 云海路 C 兴海路—兖 州路 607 126 330 35 105 云阳路 C 望海路-西 海路 724 20 9 106 正阳路 C 山东路-迎 宾路 5874 85 190 236 107 质阳路 C 济南路-五 莲路 2340 46 30 C 五莲路-山 东路 1382 136 108 党校前街 C 德州路-聊 城路 1946 88 14 109 德胜路 C 学海路-学 府路东 542 194 110 水产研究 所路 C 连云港路- 幸福路 0 106 111 220 省道及 机场 连接线 C 204 国道-日 照机场 664870 506 727 128 112 山海天路 C 泻湖北端- 太公一路 2913 179 113 海天二路 C 太公一路- 东营路 1806 54 51 114 海天三路 C 东营路-太 公一路 346 110 7 115 灯塔区间 路 C 绿舟路-海 港城 1749 1 85 116 德州路 C 博文路-党 校东 1697 30 117 晨阳路 C 东营路-山 东路 380 169 118 利津路 C 北京路-济 宁路 0 108 119 物流园一 路 C 迎宾路-兴 海路 3468 286 120 物流园二 路 C 旭阳路-合 阳路 1958 218 121 荣阳路 C 山海西路两 侧硬化 31542 407 122 海曲路 C 山东路与 313 省道交 汇处-丹阳 路 15232 12 123 兴阳路 C 兴海路-海 曲路 4942 406 124 幸福路 C 海滨五路- 海滨四路 2071 125 振阳路 C 天德路-营 子河南路 483 营子河-文 萃路 1174 121 126 华林路 C 北京路至锦 华广场 2104 C 海滨五路- 锦华广场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39 127 文德路 C 学苑路-聊 城路 2312 C 类小计 1001016 0 ABC 类合计 4103436 40585 16298 38628 21374 2 B 包: 东港区负责公园、绿地一览表 序 号 绿地类别 绿地名称 级 别 新测量绿 地面积 (㎡) 水面面积 (㎡) 公厕 (座) 灯具 (套) 位 置 1 街旁绿地 向阳河绿地 B 12540 向城路以西,合村路 以东 2 街旁绿地 青连铁路黄家河公园 B 20800 青连铁路两侧,黄家 河村西,后楼河上游 3 街旁绿地 营子河南岸绿地 (日照街道二区) B 14196 西海路与云阳路东 北角 4 街旁绿地 张郭村委东绿地 B 6906 张郭村委东绿地 5 街旁绿地 兰州路、崮子河交叉 处绿地 B 5700 兰州路东西,沙墩河 北,铁路以南 6 街旁绿地 海曲路旭阳路东北绿 地 B 2000 海曲路旭阳路交汇 处东北角 7 街旁绿地 农行家属院北侧绿地 B 1426 荟阳路与营子河路 交汇处西南角 8 街旁绿地 劳动局院绿地 B 5215 兴海路与东关南路 交汇处 9 街旁绿地 营子河北岸文曲园绿 地 B 3074 文曲园南侧 10 街旁绿地 山东路西教育局绿地 B 3680 山东西路结核病医 院对面 11 街旁绿地 东港区家属院绿地 B 2700 正阳路东侧 12 街旁绿地 德润福临东绿地 B 5000 景阳路东侧,莒州路 北侧 13 街旁绿地 许家楼绿地工程 B 4000 济南路与艳阳路交 汇处西南角 14 街旁绿地 绿色佳园东门前绿地 B 2200 临沂路西,迎宾路 北,绿色佳园小区东 门 15 街旁绿地 中建八局庭院开放式 改造绿地 B 4500 海滨二路与黄海三 路交叉口西南角 16 街旁绿地 连云港路北海滨五路 西绿地(祥博社区绿 地) B 6200 连云港路北海滨五 路西 17 街旁绿地 祥博社区南侧绿地 B 2000 北京路东连云港路 南 18 街旁绿地 中煤公司绿地建设工 程 B 3600 黄海一路以南海滨 二路以东 19 街旁绿地 海洋财富广场东绿地 B 5000 海滨二路与海滨五 路交叉口东北角 20 街旁绿地 日照市口岸办绿地工 程 B 6000 黄海一路以北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40 21 街旁绿地 石臼粮所绿地 B 3000 连云港路观海社区 内(东侧) 22 街旁绿地 石臼防疫站绿地 B 2000 海滨一路西侧(新港 路南侧) 23 街旁绿地 中铁二十三局绿地 B 2000 黄海二路以北,海滨 三路以东 24 街旁绿地 黄海二路绿地(石臼 水厂) B 6000 黄海二路以北,格林 联盟酒店以东 25 街旁绿地 黄海二路与文登路交 叉口东北角绿地 B 2800 黄海二路与文登路 交叉口东北角 街旁绿地 B 小 计 132537 面积合计 132537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41 第四章 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1.证明文件 序号 证明材料 提供形式 备注 1 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身份证明书;委托代 理人参加采购活动的,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 托书。 加盖公章复 印件 2 资质要求 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 加盖公章复 印件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 工作的,可提供再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 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最新一期财务会计报 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小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可 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可以提供银行验资证明。 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在 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加盖公章复 印件 根据《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资信承诺制的通知》(鲁政 办字[2022]28 号)满足应用场景的,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承诺函》;不适用承诺制的情形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是指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或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入账票据凭证 (或纳税申报材料);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参 加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承诺函(格式详见 附件),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 清单或社会保障网站的网上打印页),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 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投标人成 立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此项内容)。 加盖公章复 印件 承诺函格式 见招标文件 附件 (A 包)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有效的园林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 书,注册建造师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加盖公章复 印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加盖公章复 印件 格式见招标 文件附件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有履行合 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加盖公章复 印件 格式见招标 文件附件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 加盖公章复 印件 格式见招标 文件附件 3 信用要求 证明材料 以投标人资格性审查阶段查询信用记录结果为准。 加盖公章复 印件 4 其他要求 证明材料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 人如果以联合体投标的,提供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的联合体协议书。 加盖公章复 印件 5 第五章“评标办法”评审所需证明材料及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格、 资信等证明文件。 以招标文件具体要求为准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42 2.其他规定 2.1 资格、资信等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 2.2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的,应按资格条件提供相应主体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若 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若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 供执业许可证等有效证明文件;若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若 投标人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3 因投标人主体资格条件的原因,且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有要求的,法定代表人亦指本章第 2.2 款所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等有效主体 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上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等。 2.4 单个证明材料的页数超过 5 页时,可以提供证明材料的主要条款页(但必须能证明招标文件 所述要求,下同)。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43 第五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资格性 审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身份证明书原件; 委托代理人参加采购活动的,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资质要求 投标人按第四章“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规定,提供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款的规定。 信用要求 查询投标人信用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其他不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 其他要求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为非 联合体;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如果以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 议书,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的规定。 2.1.2 符合性 审查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函、服务期限/交货期、质保期、付款方式及相关服务等没有对招标人 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 修改,编制内容(包括投标标的描述、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 术、服务要求提供支持资料等)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 款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 款规定。 投标文件的编制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 款规定。 其他因素 未出现第五章“评标办法”第 3.1.3 项规定的投标无效的情形。 A 包评分表: 条款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2.2.1 报价部分 10 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 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 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0590 万元,超出此限价的投 标人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 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 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2.2 商务部 分 业绩 5 分 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以合同 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园林绿化服务类似项目业绩,每具有一项 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本项计分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须附合同首页、签字盖 章页、合同信息页,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日期的为无效业绩)及中 标(成交)网站公告页面扫描件为准,缺一不可,没有或不能提 供上述材料的不得分。 拟投入本 项目的设 备 20 分 1.投标人具有荷载量 10 吨及以上的洒水、喷水车辆,每有一辆得 1 分,最高得 4 分; 2.投标人具有荷载量 8 吨及以上的打药喷药车辆,每有一辆得 1 分,最高得 3 分;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44 3.投标人每具有一辆具备射程 80 米及以上的雾炮车得 1 分,每具 有一辆碎枝机得 0.5 分,每具有一辆自走式绿篱修剪机得 0.5 分, 本项最高得 5 分; 4.投标人具有日常新能源绿化养护修剪保洁等设备,每有一个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5.投标人具有的应急车辆(皮卡、轻卡),每具有一辆得 1 分,本 项最高得 3 分。 备注:a.投标人需提供包含车辆照片的行驶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车辆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须与投标人一致); b.其他设备、修剪工具等需提供采购发票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 不全者不得分。 项目人员 配备 10 分 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 1.具有园林、市政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每有一个 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 4 分。 2.具有园林相关专业的高级技工(绿化工、植保工、花卉园艺工), 每有一个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3.配备 2 个养护巡查班组(每个班组不能低于 5 人,每班组具有 作业车辆不少于 1 辆)的,得 3 分。 注:a.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团队名单、近 3 个月内的社会保险 缴纳证明及身份证扫描件为准,没有或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不得 分; b.投标人具有的车辆需提供包含车辆照片的行驶证扫描件加盖公 章(车辆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须与投标人一致); c.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 2.2.3 技术部 分 需求理解 及总体认 识 8 分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需求理解及总体认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背 景理解、总体认识,养护管理制度行业标准规范,项目需求分析, 园林绿化养护工作开展思路进行评审,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足 够细化、量化,可操作性强,能够全部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 2 分。每具有一项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 1 分。 本项最高得 8 分,未提供的对应项不得分。 养护方案 20 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养护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工作(施肥、 病虫害防治、防寒防冻、灌溉和排水、除草、挑草、紧急情况抢 救措施等),各类园林植物养护、保证园林绿植成活的措施,日 常修剪养护,能结合季节变化提供养护措施,绿地保洁方案进行 评审,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足够细化、量化,可操作性强,能 够全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4 分,每具有一项部分满足项目需求 的,得 2.5 分。本项最高得 20 分,未提供的对应项不得分。 环境保护 及安全生 产管理方 案 10 分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环境保护方案,针对(污水、噪音、扬尘、 废弃物处理)等安全文明养护措施,有针对各类环境保护问题采 用不同的处理方法进行评审,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足够细化、 量化,可操作性强,能够全部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 2 分,每 具有一项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4 分, 未提供的对应项不得分。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订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培训 制度,养护人员的安全培训制度(养护人员应掌握养护的内容和 方法、具备一定的道路、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业务知识和技术技能 及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进行评审,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足够 细化、量化,可操作性强,能够全部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 2 分,每具有一项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6 分,未提供的对应项不得分。 拟投入设 备及人员 配备情况 5 分 根据投入设备及人员配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设备配置,配 备人员整体水平、专业素质及岗位职责进行评审,每具有一项内 容完整,足够细化、量化,可操作性强,能够全部满足项目需求 的,最高得 2.5 分,每具有一项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 1.5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未提供的对应项不得分。 服务质量 保证方案 6 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养护质量保证承诺及保证质量的技术措 施,包括但不限于对达标保障措施和不达标改善措施,日常管理 方案,台账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方案进行评审,每具有一项 内容完整,足够细化、量化,可操作性强,能够全部满足项目需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45 求的,最高得 2 分,每具有一项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6 分,未提供的对应项不得分。 应急事件 处理预案 6 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重大 活动等应急增援,严重病虫害、绿植补苗处置,自然灾害(防汛 防台、抗雪防冻),突发事件(设备事故、交通事故)进行评审, 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足够细化、量化,可操作性强,能够全部 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 1.5 分,每具有一项部分满足项目需求 的,最高得 0.8 分。本项最高得 6 分,未提供的对应项不得分。 B 包评分表: 条款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2.2.1 商务部 分 报价部分 10 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 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 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89 万元;超出此限价的投 标人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 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 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2.2 业绩 6 分 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以合同 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园林绿化服务项目业绩,每具有一项的,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6 分。 本项计分以投标人具有的同类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原 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为准,缺一不可,没有或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 不得分。 说明:合同须附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信息页,无法体现 合同签订日期的为无效业绩。 2.2.3 技术部 分 需求理解 及总体认 识 10 分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需求理解及总体认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背 景理解、总体认识,养护管理制度行业标准规范,项目需求分析, 园林绿化养护工作开展思路进行评审,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足 够细化、量化,可操作性强,能够全部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 2.5 分,每具有一项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 1.5 分。本项 最高得 10 分,未提供的对应项不得分。 养护方案 39 分 针对本项目的绿化养护方案(描述主要工作方法,如施肥、病虫 害防治、防寒防冻、灌溉和排水、除草、挑草、紧急情况抢救措 施等):有针对各类养护问题采用不同的养护工艺或处理方法, 最高得 39 分,此项每出现不合理因素扣 1 分,扣完为止。 环境保护 及安全生 产管理方 案 12.5 分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环境保护方案,针对(污水、噪音、扬尘、 废弃物处理)等安全文明养护措施,有针对各类环境保护问题采 用不同的处理方法进行评审,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足够细化、 量化,可操作性强,能够全部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 2.5 分, 每具有一项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 1.5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未提供的对应项不得分。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订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培训 制度,养护人员的安全培训制度(养护人员应掌握养护的内容和 方法、具备一定的道路、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业务知识和技术技能 及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进行评审,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足够 细化、量化,可操作性强,能够全部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 2.5 分,每具有一项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 1.5 分。本项最高 得 7.5 分,未提供的对应项不得分。 拟投入设 备及人员 配备情况 5 分 根据投入设备及人员配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设备配置,配 备人员整体水平、专业素质及岗位职责进行评审,每具有一项内 容完整,足够细化、量化,可操作性强,能够全部满足项目需求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46 的,最高得 2.5 分,每具有一项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 1.5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未提供的对应项不得分。 服务质量 保证方案 7.5 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养护质量保证承诺及保证质量的技术措 施,包括但不限于对达标保障措施和不达标改善措施,日常管理 方案,台账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方案进行评审,每具有一项 内容完整,足够细化、量化,可操作性强,能够全部满足项目需 求的,最高得 2.5 分,每具有一项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 1.5 分。本项最高得 7.5 分,未提供的对应项不得分。 应急事件 处理预案 10 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重大 活动等应急增援,严重病虫害、绿植补苗处置,自然灾害(防汛 防台、抗雪防冻),突发事件(设备事故、交通事故)进行评审, 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足够细化、量化,可操作性强,能够全部 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 2.5 分,每具有一项部分满足项目需求 的,最高得 1.5 分。本项最高得 10 分,未提供的对应项不得分。 评分说明:若技术部分各评分标准采用“较好表述”、“一般表述”、“没有表述”三个等级进行打分的,其中, 较好表述:内容全面完整、合理可行、清晰明确;一般表述:内容无缺漏项,描述较为合理、清晰;没有表述:内容 有明显缺漏项,缺乏可行性,描述不清晰。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按照上述标准进行评分,评分分值范围在 0 和该项评分 因素最高分之间。 其他说明:1、本项目两个包可兼投不可兼中,投标人只能一标一个包。2、为方便评审,请投标人将得分项对应 页码索引附在投标文件中,格式自拟。3、打分项中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需在投标文件商务标中体现。 备注: 1.投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审所需单个证明材料的页数超过 5 页时,可以提供证明材料的主要条款页。 2.两个及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具有评分标准商务部分要求加分因素的,可予以认定。 3.信用记录的使用 3.1 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s://credit.shandong.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zxgk.court.gov.cn)。 3.2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同投标截止时间。 3.3 查询环节:投标人资格性审查阶段查询。 3.4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站查询报告(或查询截图)打印稿或不可编辑 电子文档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5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 将拒绝其投标;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时间,按处罚结果执行,但不受区域限制(根据财库〔2015〕150 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 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3.6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47 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7 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 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 材料亦不作为评标依据。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48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文件,按照 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资格性审查: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符合性审查: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 2.2.1 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分值”列数值为该项评分因素的最高得分)。 2.2.2 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分值”列数值为该项评分因素的最高得分)。 2.2.3 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分值”列数值为该项评分因素的最高得分)。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本章第 2.1.1 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有 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3.1.2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2 项规定的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 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3.1.3 投标人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报价超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3)投标人完全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相关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 (4)投标文件对允许负偏离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超出负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 (5)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报价明细、拒绝报价、有多个投标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 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 (6)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照规定填写,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前 述情况导致投标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 (8)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 个人编制,或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或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或相互混装;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49 (9)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投标文件的澄清 3.2.1 在评标过程中,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招标人和评标 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3.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 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若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3 详细评审 3.3.1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标准,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文件进行综 合评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 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 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3.3 政策性功能 (1)中小微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 (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发布《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 号)的规定,投标人为中小微型企业的,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否则不得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50 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 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 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 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 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1.4)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政策优惠: (一)对于符合办法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报价给予 1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0%,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投标人须按照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供制造商或生 产厂家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二)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到合同总 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报价 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计算方法是: 计算方法: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6%,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投标人须按照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供制造商的《中 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2)监狱企业 (2.1)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投标人为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 (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果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证明其为监狱企业,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制服、消防设备和特种车辆采购项目可给予其投标报价 8%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51 的扣除;监狱企业生产或提供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等,可给予其投标报价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1)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 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果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 相关材料,证明其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可给予其享受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报 价扣除的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4)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接受社会监督。 (4)节能、环保产品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报价部分 节能、环保产品报价加分=报价评标总分值×5%×(节能产品价格+环保产品价格) /报价 备注:本项计分以“节能产品投标清单”以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国家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投标产品所在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环境标志产品 投标清单”以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和投标 产品所在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如果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可给予报价部分加分的政策。 技术部分 节能、环保产品技术加分=技术评标总分值×5%×(节能产品价格+环保产品价格) /报价 备注:本项计分以“节能产品投标清单”以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国家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投标产品所在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环境标志产品 投标清单”以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和投标 产品所在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如果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可给予技术部分加分的政策。 注:投标人所报设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 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内的环保、节能产品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 按附件“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填写,未按要求提供和填写的,将不给予加分。其中,所报 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品目)而未提供 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52 (5)上述政策性功能所需证明材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否则不享受政策性功能。 4.评标结果 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 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 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 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4.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4.4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 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53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 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项目名称: 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 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合同类型: 服务类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54 政府采购合同 《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5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所需 (项目名称)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 评标委员会确定 (乙方)为( 包)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 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中标人做出的书面澄清或承诺 5、本合同附件 二、项目概况 日照市东港区管辖范围内的公园、广场、道路、街头绿地及公厕、设施(包含灯具、护栏)等的 养护管理,A 包:绿化养护面积 604.4849 万平方米,行道树 76300 株,公厕 23 座,其中水面 19.04 万平方米,以及灯具、护栏等其它设施;B 包:养护面积 13.2537 万万平方米。 三、项目服务内容及标准要求 按照《日照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导则》的标准进行养护。 (一)公园、道路、绿地植物保护管护内容(含行道树、分车带、街头绿地、道路绿带等) 1、枯死植株清理、植物补植、树木扶正、病虫害防治、施肥、浇灌、排水、中耕除草、攀援物清 理、花坛花境补植、树木涂白、植物(树木、绿篱、草坪等)修剪、植物防护(防寒、旱、台、涝、 高温等)等; 2、绿地内垃圾收集、清运等; 3、绿地内栏杆、园路、桌椅、路灯(部分)等园林设施的日常维护; 4、养护范围内建(构)筑物立面、果皮箱等公共设施和树干上乱张贴、刻画、涂写广告、宣传品、 电话号码等非法“小广告”的清理; 5、对破坏绿地行为及时进行制止、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取证和查处; 6、各种活动及节假日环境美化保障。 (二)公园、部分绿地、水面卫生保洁内容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56 1、铺装地面的清扫、巡回保洁; 2、管理房、照明设施(部分)、浇灌设施、座椅、木平台、雕塑、小品、亭廊、喷泉、水面等城市 公用设施保洁; 3、建(构)筑物立面、花架、地面、果皮箱等公共设施和树干上乱张贴、刻画、涂写广告、宣传 品、电话号码等非法“小广告”的清理; 4、基础设施(花架、木平台、坐凳、喷泉等)的维修、养护; 5、果皮箱的保洁和果皮箱内垃圾的清理; 6、各种活动及节假日环境卫生保障。 (三)园路、铺装及其他公共设施维修、死亡苗木的更换 1、园林设施维护内容含园林乔灌草的补栽、灯光照明、园区道路、广场、路沿石、挡车柱、人行 道板、界石、平石、座椅、坐凳、果皮箱、护栏等设施的维修、维护及更换; 2、如遇设施损坏,如花坛、铺装、路沿石凹陷以及苗木死亡、园路、园林小品、灯具等设施需维 修维护,服务方(以下称为乙方)要及时维修维护、更换苗木; 3、每年乙方须对养护区域内的防腐木材进行正常维护,确保刷漆一次; 4、每月乙方须对游乐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每年进行年检,并将检查情况上报甲方。 四、合同期限 合同总期限 36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人民币: 元(小写)。 六、费用支付与调整 (一)支付方式 1、养护费用按季度拨付。甲方根据考核结果于次季度结算上季度养护费。 2、每季度承包费支付额按 3 年合同总额÷12 个季度的平均数,同时扣除上季度检查考核扣分相 对应的承包费,计算方式如下:承包费每季度支付额=3 年合同总额÷12 个季度-上季度考核扣分相 对应的承包费。 3、在甲方支付款项前,乙方应及时提供与支付价款等额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格的发票,否则造成 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合同价款组成 1、本合同单价为承包期限 3 年基本价格,无特殊约定,在合同实际履行间不因市场和政策性文件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57 变化因素而变动。 2、合同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完成合同标的所发生的全部成本、利润、税金、园林保险(含园 林绿化树木公共责任保险)、开办费、技术措施费、设备费、临时突击任务、重点部位的养护、政策 性文件规定费用、水费、电费、机械、物料损耗费、养护费用、人工费、景观照明设施维护费、景观 照明电费、护栏、花箱及公益广告等设施维护、维修、更换费等所有费用,并包括各项费用和价格的 涨价风险和政策性调整风险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不可抗力以外的一切风险, 同时需考虑到大型创建活动、大风雨雪特殊天气等因素,也包括投标文件中虽未明示,但按照政策性 文件规定,应缴纳的各项行政性规费。 3、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合同段内的服务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在 合同期内,因政府需要征用、改造、临时占用等需要调整乙方养护范围和等级时,乙方退出原养护范 围,或相应减少乙方养护范围及经费。由此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负赔偿责任。因甲方管理需 要,要求乙方就近新增养护面积,乙方应按照既有标准进行养护,在超过原合同价格 10%的范围内可 向申请甲方追加养护费用并签订补充合同。 (三)变更原则 1、新增道路及公园、绿地的养护,甲方应按照养护类别单价和实际养护面积给乙方追加养护经费。 2、现有的园林绿化区域养护类别原则上只提高不降低,根据实际需要调高的,甲方应向乙方补齐 差价。 3、根据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市区同创”要求,乙方按照《日照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导则》和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开展养护作业。 七、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协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单位。 2、按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按时足额拨付养护经费。 3、制定相应考核标准,全面监督、指导、检查、考核乙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要求乙 方及时予以处理,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予以采纳或提供帮助。负责乙方的日常养护作业的管 理和检查(定期检查和抽查相结合)。每月底对乙方作出下月度养护工作计划布置和对当月度养护工作 进行考核(全年考核 12 次),考核按有关养护工作考核标准结合甲方养护工作计划要求综合进行,合同 期满综合考核考评。 4、甲方每月对乙方的养护质量进行检查考核,按本合同有关条款,支付相应养护经费。甲方认为 乙方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管理岗位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时,有权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更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58 换要求后,应在 7 天内完成更换,逾期甲方有权按照 1000 元/天扣除承包费,直至乙方完成人员更换。 5、如遇突发事件,协调乙方在作业过程中与其他管理部门的关系。 6、若乙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等有关规定而被解除承包合同的,乙方同意甲方按相应标 段投标人的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下一投标人按原投标价承接该标段的市政养护管理。 7、甲方组织相关责任方对合同期内养护区间新交接养护项目进行验收交接,新交接的绿地顺延由 乙方提供养护服务,无需另行招标。 8、甲方有权更新本合同《考核办法》,乙方同意由甲方按照更新后的办法对乙方进行考核。 9、乙方未按照合同要求和标准履行义务,经甲方书面警告一个月内不能达标的,甲方有权终止合 同。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要确保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专账核算。 2、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拨付养护经费。 3、乙方要定期建立业务工作台账。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的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合理安排 施工人员及工期。消除绿化薄弱环节,积极开展园林绿化专业培训,强化园林绿化管理人员专业技术。 4、每月月初乙方需提报月度养管计划给甲方,甲方审批通过后乙方须按计划进行日常的养护管理, 并向甲方提供养管过程中重要音像资料。 5、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按本合同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考核。乙 方养护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要在甲方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6、合法用工,并做好用工的岗前培训工作,用工须着统一的标志性服装,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 7、乙方负责承担本项目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人员、养护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劳 保福利及其他费用并及时支付。养护人员工资必须每月按时发放,不得拖欠。 8、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包括交通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不可抗力等因素 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负,甲方不负担任何费用和责任。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加强劳动保护, 如因乙方保护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意外人身伤亡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应根据实 际情况和需要与用工,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及保险,如因用 工不当,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不及时支付上述费用时,甲方有权从合同价款中扣除 上述费用先行代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9、接受和服从甲方的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对甲方发出的整改通知,应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 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或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予以整改,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承担养护范围内绿化苗木、公益广告等巡查职责,发现占绿毁绿、盗绿等行为及时制止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59 并上报执法部门。如未及时制止并上报执法部门,甲方有权按照 5000 元/次扣除承包费,后续的绿地、 公益广告等恢复由乙方承担。 11、超出常规养护范围的工作,需提前报甲方审批。中标地段原养护清单中未纳入的,在该标段 交接完毕后 5 日内书面提交具体位置及养护清单,甲方核验纳入经费核算范围,未及时提出的,视作 无偿义务养护。 12、乙方应及时解决来信、来访,并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处理。 13、按时按量完成城管数管平台案件、12345 热线等突击性任务和指令性任务的处置。 14、加强法定节假日的正常养护管理工作。 15、乙方应服从所在地的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 16、在承包期内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做好以下的服务工作: (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抢修保养工作; (2)防汛抗灾期间的汛前、汛期、汛后的各项工作,服从甲方对区管道路应急抢险的统一调配、指 挥;如遇突发事件、防汛抗灾、除雪等特殊天气乙方必须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实施办法及方案,组建应 急救援队伍,做好充分的应急物资、防汛、除雪设施设备的配备工作。 (3)养护相关的社会职能(如城市创建等)工作; (4)上级布置的突击性活动而发生的各项工作;接到迎查、接待或突击性工作任务时,须按甲方要 求及时调整作业时间,做好迎查保障工作。 (5)确保法定节假日的养护维修工作。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应急性活动任务导致超出正常养护职责范围外的费 用,由甲乙双方协商报财政部门确定后进行相关费用预算追加。 17、合同期间城区内新增加养护项目顺延由乙方提供养护服务,无需另行招标,养护经费按同类 别绿地养护单价进行核算。 18、承包期结束或双方合同终止 3 日内,乙方应将设施设备、档案等方面交接给甲方。 19、乙方应作的其他工作,双方在补充条款内约定。 八、双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期间,因政策变动使甲方失去该项目作业管理权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动 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违约责任: 1、同签订后 5 日内,乙方未按规定配齐养护机械及人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生效后,如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60 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给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赔偿。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本项目不能如期完成,如遇台风、暴雨、强降雪等紧急突发事件,乙方未 能按应急预案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甲方有权自行安排处理,所产生费用从乙方合同价款中扣除。 3、乙方不能达到所承诺的养护质量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乙方按协议条款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 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及项目成果资料,乙方有义务保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否则, 甲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 5、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擅自将本合同转包或转让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按 照本合同总额的 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擅自分包的,第一次发现扣除合同总额的 3%,第二 次发现扣除合同总额的 5%,连续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按照合同额的 10%向甲方承担违约 责任;乙方在接到甲方分包整改通知后,应 7 日内完成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并由乙方按照合同额的 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甲方对乙方所管理的项目,根据《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对于违反合同约定的事项进行相应扣 减项目费用,每季度一次汇总,于下季度从所拨付的养护费用中扣减。乙方根据本合同附件《考核办 法》应当承担的罚款等均为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违约金可以直接自甲方应当支付给乙方的合同价 款中予以扣除。 7、上级领导、上级主管部门对绿化养护工作提出批评,经查属实的,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 元。同一问题连续发生三次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绿化养护工作受到政府公开电 话反馈、新闻媒体曝光,人民来信反映、群众举报等渠道投诉,经查属实的,视情况乙方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 200-2000 元。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东港区绿化养护工作滞后被通报、被市级及以上约谈,甲方有 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额的 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8、如遇重大活动,不接受、不服从上级领导、上级主管部门、甲方安排,未按要求认真完成有关 临时性、突击性工作任务,每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 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费用。连续发 生三次,终止合同。 9、乙方应当为其工作人员购买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并及时发放工资。若乙 方未及时支付其工作人员的工资,甲方有权从本合同养护费中扣除,用于支付工作人员的工资。 九、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做好养护作业管理区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并随时接受甲方或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 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乙方全面负责养护作业区内人员的安全,避免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由于乙方管理不善,引起政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61 府职能部门处罚和停工整改,或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养护作业人员应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必须着装上岗操作,施工期间按规定做好安全标识。 4、养护作业权合同期内,因巡查不到位、养护不及时、养护不合格、养护不规范、施工过程中不 规范等原因所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安全等事故,其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责承担。 5、乙方应当为其工作人员购买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 由乙方承担。 十、合同终止和解除 1、承包范围内的养护管理项目,乙方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实施分包和转包,如乙方擅自转包或者转 让给第三方的,甲方将立即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终止养护承包合同的履行,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总 额的 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擅自分包的,第一次发现扣除合同总额的 3%,第二次发现扣除 合同总额的 5%,连续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按照合同额的 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 在接到甲方分包整改通知后,应 7 日内完成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按 照合同额的 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在本合同订立之日起三个月内,作为试用期;经甲方考核,达不到质量和技术标准的,甲 方有权终止合同。因试用不合格,试用期内养护费按合同价的月平均价 30%付款。 3、乙方中标后半年内不履行投标承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或单月考核成绩低于 90 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额的 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日照仲裁委员会提起 仲裁。 2、由于政策的变化及其他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视为合同中止,待中止 事由结束后,继续履行合同。如中止事由 1 年内仍未结束,合同终止,双方权利、义务终止,互不承 担违约或损失赔偿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协商处理。 十二、附则 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 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八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执四份,乙方执四份;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62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 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63 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该方案的考核范围为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合同内标的全部范围。 二、考核原则 (一)公平公开、实事求是。考核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综合考核反映和评价各养护 单位的真实作业水平和管理能力。 (二)客观考评、以考促管。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对各被考核养护单位形成客观的评价意见。 考核结果作为养护经费拨付的重要依据,建立起有效、有序的激励机制,增强各养护单位工作的积极 性。 三、考核方式 考核实行月度考核,每月第五个工作日前考核小组将上月专业部门考核得分、城市综合管理智慧 平台考核得分汇总形成督查通报。 (一)专业部门考核。由东港区数管平台五名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进行每月月中巡查与月末 考核。在考核区域内每次随机抽取 10 个网格,每个网格内抽取三条市政道路(每条道路单侧 500 米)、 六处公园、十个公厕、两条河道(每条河道 1000 米)进行考核。月中巡查结果由考核小组进行督导, 不进行扣分处置,对于发现的问题养护部门应及时认领处置。考核小组负责对当月市长热线、行风在 线、市民投诉、信访件等不同渠道反映的市政设施类案件进行核实,依照考核评分细则进行分值扣减。 (二)城市综合管理智慧平台考核(以下简称智慧平台考核): 根据按期处置率、结案率、返工次数三个指标计分标准扣除相应分数,每月第五个工作日上午十 点智慧平台将自动统计出各单位最终得分。 (三)考核实行百分制,专业部门考核、智慧平台考核占分比例为 4:6。 得分构成:综合成绩得分=专业考核得分×40%+智慧平台考核得分×60% -直接扣分项。 四、考核标准 见附件 五、结果运用 (一)每年从养护经费中预留部分年度经费,专项用于养护管理考核奖罚,各养护事项预留金按 合同约定执行。 (二)实行等级评定,每月根据考核得分确定等级。其中,优秀:98 分以上;良好:95 分(含) 至 98 分;合格:90 分(含)至 95 分;不合格:90 分以下。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64 (三)对参与考核的专业(专营)单位,按照智慧平台职责内案件处置成绩及职责范围外积极兜 底处置成绩的平均值计分进行奖奖励(奖励办法参照《东港区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办法》)。 养护管理经费与考核结果挂钩。月度考核不合格的,在月度经费拨付时,每降低 1 分,从预留金 中扣拨当月经费的 0.5%,扣完为止,不足部分从最后一月养护管理经费中扣除。年终核定剩余预留金, 同最后一月养护经费一并返还。如因养护单位未处置、推诿、处置不合格等原因被市级部门通报、批 评、扣分造成不良影响的,区城管局有权扣罚养护单位的养管经费。在城市管理年度(半年)考核中, 确因养护单位扣分因素导致东港区在全市考核中排名垫底,养护单位相应扣 10 分,在拨付养护经费时 扣拨经费的 1%。 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养护职责的单位,将追究违约责任,拒不履行养护职责的,将依法给予行政 处罚,并计入信誉监管平台。 (三)出现以下问题,分值直接从月度考核总分中扣除或进行扣发养护费。 1.月中巡查结果由考核小组进行督导,不进行扣分处置,一周后进行复查,但若无客观原因未及 时完成问题整改、督办及指令性工作任务或整改结果不合格的每件次扣 2 分,同一问题经两次督导未 整改或整改结果不合格的双倍扣分;养护问题被部门领导问责及群众反映投诉(包括市长热线、行风 在线、信访件)造成不良影响的,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每件次扣 1-3 分,同一问题被两次或两次 以上投诉的加倍扣分;被市、区级领导问责及新闻媒体曝光或造成其它不良影响的责任问题,经核实, 根据问题严重程度给予每件次扣 3-5 分。如遇责任划分不清晰,或巡查发现造成破坏的,及时报警或 报送执法,但对方仍然没能按时处置完毕的不予扣分。以上扣分扣完 10 分为止,按照 5000 元/分进行 处罚。 2.巡查员及随手拍发现的养护管理问题,上报数管平台后派遣至相关养护单位,养护单位无客观 原因未在第一个工作周期处置完成的案件进行扣分,每案件扣 0.3 分,未在第二个工作周期处置完成 的每案件扣 0.6 分,上月超期未处置案件累计进入下月考核内容,截止下月统计时仍未处置每件扣 0.1 分。 3.应属于养护单位处置,养护单位未现场核实回退后,经确认,属该养护单位职责范围内,再次 派遣造成推诿案件,按照 5000 元/件进行处罚。 4.因 PPP 道路养管权未下放至东港区,但平台有关 PPP 道路的案件仍对东港区考核造成影响,考 核小组将单独对 PPP 道路平台案件进行考核打分,并定期将考核结果通报至市住建局,作为市住建局 拨款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考核小组要建立和健全检查考核机构和管理网络,制定完善的日常管理和监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65 督考核机制,确保市政公用设施综合考核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规范考核纪律。考核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考核人员要廉洁自律,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及程序, 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做到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违反考核纪律将严肃追责。被考核单位 要积极配合好考核工作,不得采用违规手段影响考核结果,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七、复议制度 考核结果初审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两天,公示期内相关养护单位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考核小 组书面申请复议,由考核小组统一进行案件复议。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66 附表 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 项目 考核标准 评分标准 1 乔木 养护 管理 (20 分) 1.树木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基本均匀,生长 势旺,内膛不乱通风透光,骨架均匀。 2.树木无歪斜,无明显病枝、枯枝断残枝,无徒长 枝、重叠枝、下垂枝(倒垂树种除外)。 3.架杆端正牢固,无缺失;树木无栓挂、裱糊。。 4.根据树木生态习性,合理修剪,剪口平滑,无破 裂,修剪树茬不超过 3cm。修剪树枝直径超过 3cm 以 上,剪锯口应用刀削平,涂抹防腐剂,保持树形美观。 5.严格按照修剪技术操作规程修剪,禁止人情修剪, 按时完成修剪任务。 6.树木无遮挡交通信号标志,无影响交通及居民生 活。 7.抹芽及时,针叶类植物萌条不得超过 5cm、阔叶 类萌条不得超过 10cm 8.树穴清墩及时,无积水、无杂物、无积土,行道 树树穴无裸土。 9.A 类道路新植树成活率达 90%以上,老树保存率 达 97%以上;B、C 类道路新植树成活率达 80%以上, 老树保存率达 95%以上。 10.缺株及时补植,无死株,无过多残枝败叶。 11.死树经认证存档后必须及时清除,不允许只伐 树干保留树根、未填平树坑等现象。 12.病虫害防治及时有效。 13.做好涂白工作,涂白高度一致,涂口与上线平整、 统一美观,涂液配比均匀。道板、树池涂液无散落。 1.树木树冠不完整(除台风等自然灾害刮断 造成因素)每株扣 1 分。 。2.树木歪斜未及时扶正每株扣 1 分,有明 显枯枝、断残枝、病枝、徒长枝、重叠枝、下 垂枝(倒垂树种除外)每处扣 0.5 分。 3. 架杆不端正牢固,有缺失的,每处扣 0.5 分;栓挂、裱糊每株扣 0.5 分。 4.树木修剪树茬超过 3cm 的每处扣 1 分。修 剪后未涂抹防腐剂的每株扣 0.5 分。 5.发现人情修剪现象每株扣 2 分。 6.树木遮挡交通信号标志,影响交通及居民 生活未及时处理,每处扣 0.5 分。 7.未及时抹芽,每株扣 0.5 分。 8.未达到要求,每株扣 0.5 分,行道树树穴 裸土每株扣 0.5 分。 9.由于养护不当,造成树木死亡的(排除环 境、自然灾害、车祸等因素),老树每减少 1 株扣 2 分,新树每减少 1 株扣 1 分。 10.缺株未按要求及时补植,每株扣 1 分。 11.未达到要求每株扣 1 分。 12.发现明显病虫害每株扣 0.5 分。 .13.未按要求涂白或涂白不及时的,每次扣 0.2 分。涂白不合格的每株扣 1 分。道板、树池 有涂液散落每处扣 1 分。 2 花灌木、 草坪养护 管理 (20 分) 1.分车带、绿篱、模纹内植物生长旺盛,无死株, 无明显缺株断档、蛛网,适时锄草,及时清墩,边缘 整齐,清墩宽度不小于 30 厘米,无杂攀缘物。 2.管理措施到位,没有人为乱折乱采、乱穿乱踏造 成苗木缺档死亡的,无晾晒、覆压苗木现象。 3.绿篱、模纹整齐,高度控制得当,无破裂,生长 良好,无明显缺档、无死株,及时修剪,绿篱、色块 棱角边缘清晰,球类修剪圆滑。 4.花灌木枝叶茂盛,无死株,无枯枝、断残枝、无 倒伏,花期保持长久美观。 5.绿地内无明显草荒、杂草、无坑洼、无积水、无 明显病害、草坪及时补植无明显裸露地面。 6.造型植物保持优美形态,生长旺盛,无明显残缺。 7.草坪修剪平整、及时,地被植物整齐一致,生长 旺盛。草坪内无明显杂草,修剪高度控制在 6cm-8cm 之间。 8.绿地内无坑洼、积水。A 类绿地冷季型草坪绿期保 持 260 天以上,暖季型草坪绿期保持在 180 天以上;B 类绿地冷季型草坪绿期保持 210 天以上,暖季型草坪 绿期保持在 160 天以上;C 类绿地冷季型草坪绿期保 持在 180 天以上,暖季型绿期保持在 150 天以上。 9.地被无明显裸露地面,无成片死亡。 10.年度内按规定梳草、打孔。 11.病虫害防治及时有效。 1.达不到要求每处扣 1 分。 2.管理措施不到位,每处扣 1 分;有晾晒、覆 压苗木每处扣 0.5 分。 3.绿篱、色块有破裂、有明显缺档每处扣 1 分。 有死株,每株扣 0.5 分。绿篱、色块修剪不及 时,棱角边缘不清晰,达到不要求每处扣 1 分。 4.花灌木有死株,有枯枝、断残枝,有倒伏, 每处扣 0.5 分(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后 1 个工 作日内除外)。 5.20 平方草荒扣 1 分,其他达不到要求的每 处扣 1 分。 6.造型植物因修剪不当,造成明显残缺每处扣 1 分。 7.草坪修剪不及时、不平整,每 10 平米扣 0.5 分。有明显杂草,每 10 平米扣 0.5 分。修剪高 度<6cm,每 10 平米扣 0.5 分,>8cm 每 10 平米 扣 1 分。 8.达不到绿期草坪保绿期每减少 5 天扣 1 分。 有坑洼、有积水,每处扣 0.5 分。有明显病害 每处扣 0.5 分(排除自然灾害造成的)。 9.地被有明显裸露地面,每平方米扣 0.5 分, 成片死亡的每平米扣 1 分。 10.未按规定梳草、打孔每次扣 1 分。 11.发现明显病虫害灌木每平方米扣 0.5 分, 球类每株扣 0.5 分,草坪等地被类每 5 平方米 扣 0.5 分。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67 3 安全管理 (5 分)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加强养管人员安 全防护意识。 2.行道树、分车带修剪设置警示牌、安全警戒线、 隔离墩,确保工作人员安全。 3.提高文明生产作业,礼貌用语,树立园林文明形 象。 4.作业人员按照统一规定的款式、颜色着装作业。 5.每月须对游乐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每年进行年检, 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园林主管部门。 1.未落实责任,未加强管理,出现一次扣 0.5 分。 2.未达到要求每处扣 0.5 分 3.生产作业中,未用礼貌用语,损害园林文 明形象每次扣 1 分 4.作业人员未按照统一规定的款式、颜色着 装作业的,每缺一人次扣 1 分。 5.每月未对游乐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每年未 进行年检,未将检查情况上报园林主管部门, 每项扣 1 分。 4 卫生管理 (15 分) 坚持“两扫一保”制度,绿地、园路、广场内卫生 整洁。 1.养护范围内公园、绿地、分车带、树穴全日保洁, 无果壳、垃圾、乱石、粪便、烟蒂、纸屑等污杂物, 无乱贴乱画。 2.园路、广场无明显垃圾异物,无积水。 3.生产垃圾应当日产日清。 4.公共设施(垃圾箱、坐凳、照明设施等)每日擦 拭,无灰尘、蛛网。 5.施工生产完成后现场干净整洁无遗留垃圾如废弃 树枝、死株、石块、废板等。 6.水面无漂浮物,无明显沉淀废物。 7.公厕洁净无异味、无污渍、无蛛网、无蚊蝇,便 器冲洗及时。 1.养护范围内公园、绿地、分车带、树穴有 果壳、垃圾、乱石每处扣 0.5 分。有粪便每 处扣 0.5 分。有烟蒂每 10 只扣 1 分。纸屑等 污杂物,每处扣 0.5 分;乱贴乱画每处扣 1 分。 2.园路、广场有明显垃圾异物每处扣 0.5 分; 积水每处扣 0.5 分。 3.水面有漂浮物每处扣 0.5 分,明显沉淀废 物每处扣 1 分。 4.生产垃圾未日产日清,每处扣 1 分 5.公共设施(垃圾箱、坐凳、照明设施等) 未擦拭,有灰尘、蛛网,每处扣 0.5 分 6.施工生产垃圾每发现一处扣 1 分。 7.公厕洁净无异味、无污渍、无蛛网、无蚊 蝇,便器冲洗及时。 8.公厕有异味、污渍、蛛网、蚊蝇,每处扣 0.2 分;便器未冲洗每处扣 0.5 分。 5 设施维护 (5 分) 1.花坛、护栏、树池石、树池箅子、人行道板、挡 车柱、分车带、基础绿化带沿石等设施及时维护,无 破损残缺(树池篦子被树根顶起但是拼凑完整的,或 者被树根顶起但仍然能遮盖裸露土地的树池篦子为合 格;树池石被树根顶起严重的,根据情况可以撤除被 顶起的树池石,轻微顶起的,以不晃动为正常标准)。 2.亭、廊、平台等整洁,无驳落物和无乱贴乱画。 3.公厕、园灯、园路、园林小品、果皮箱、标牌等 设施完善,整洁无破损,喷泉、灌溉设施完好,无破 损,设施不得无故减少。 4.自行安装的公益广告牌无破损、缺失,内容及时 更换。 1.有破损残缺,每处扣 1 分。 2.有驳落物和乱贴乱画,每处扣 0.5 分。 3.发现一处破损扣 0.5 分,设施减少一处扣 1 分。 4.内容更换不及时,每处扣 0.5 分,版面缺 失,每处扣 1 分。 6 灌水排涝施 肥除草 (5 分) 1.根据雨季旱情,及时排水,浇水。雨季采用开沟、 打孔、排水、抽水,及时对绿地树池排涝,防止植物 因涝致死。 2.绿地和树池内积水不得超过 24 小时,草花积水不 得超过 12 小时。 3.新植树木应及时浇水。 4.浇水时无水土流失。 5.水车浇水应接软管,进行缓流浇灌,保证一次浇 足浇透,严禁用高压水流浇灌。分车带、绿地浇水时, 如有沙土、杂物流冲路面及时清扫。 6.合理施肥,无肥害现象。 7.绿地内无明显杂草、草荒(10 ㎡以上)。 1.未及时排水每处扣 1 分。未按要求及时抗 旱浇水每次扣 1 分。因排涝、抗旱不及时导 致植物死亡,每次扣 1 分。 2.绿地和树池内积水超过 24 小时,草花积水 超过 12 小时,每延迟 1 小时扣 1 分。 3.新植树木未及时浇水造成树木死亡的,每 株扣 1 分。 4.浇水时有水土流失每处扣 0.5 分。 5.抗旱浇水有沙土、杂物流冲路面未及时清 扫,每处扣 0.5 分,清扫不彻底每处扣 1 分, 高压水流浇灌每处扣 1 分。 6.产生肥害现象,每处扣 1 分。 7.明显杂草每处扣 0.5 分,造成草荒(10 ㎡ 以上)每处扣 1 分。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68 7 绿地、公园 看护 (5 分) 1.公园、绿地内不得乱搭建、乱挖、乱放、种菜、 沤粪、圈养动物、放牧牲畜现象。 2.破坏绿地、苗木的现象应及时制止。 3.在养护区域内无批复或通知擅自开口、管线开挖 等施工行为,应及时发现并制止上报。 4.在养护区域内有批复或通知的施工、苗木移植, 应监管好现场,保护好苗木。 5.绿地内无焚烧垃圾现象。 6.公园广场内举办各类活动须经园林主管部门审 批。 7.公园、广场、小游园无便民座椅躺卧现象。 8.非开放式公园内无携犬进入现象,园内无骑行现 象。 1.有乱搭建、乱挖、乱放、种菜、沤粪、圈 养动物、放牧牲畜现象,未发现制止并上报, 每处扣 1 分。 2.不及时制止,造成绿地及苗木损害每次扣 1 分 3.未及时发现上报并制止的,每次扣 2 分。 4.监管不利,每次扣 1 分。 5.绿地内焚烧垃圾,每处扣 2 分。 6.公园广场内举办各类活动,未经园林主管 部门审批扣 3 分。 7.公园、广场、小游园便民座椅躺卧现象每 次扣 1 分。 8.公园内有携犬进入、骑行现象,每项每次 扣 2 分。 8 安全保卫 (5 分) 1.保安人员统一着装,警容严整。 2.定人定岗,24 小时巡逻值班,无脱岗、串岗、睡 岗现象。 3.游园绿地内苗木及其它设施无丢失、人为损毁。 4.发生重大事件处理及时、得当。 5.维持园内秩序,杜绝车辆乱停乱放,乱设摊点现 象,保障游客安全,及时制止危险不文明行为,保证 游园绿地内苗木及所有设施无钉拴刻画等现象。 6.河湖禁止区域内无钓鱼、捞鱼、电鱼、溜冰、洗 涮等现象。 1.不符合要求,每人次扣 0.5 分。 2.不符合要求,每人次扣 1 分。 3.丢失、人为损毁的除照价赔偿外,每处扣 2 分。 4.发生重大事件处理不及时、不得当每次扣 1 分。 5.不符合要求,每项次扣 1 分。 6.如发现河湖禁止区域内有钓鱼、捞鱼、电 鱼、溜冰、洗涮等现象,每项扣 2 分。 9 重大活动、 突击任务 (10 分) 1、积极响应重大接待活动、创城迎查等突击任务, 不拖延、不推脱。对发现指出的问题,积极整改落实。 2、紧急事项,限时整改。 1、如发现有不行动、不落实、推脱、拖延等 问题的每条扣 1 分。问题严重的加倍扣分。 2、紧急事项,未在时限内整改完成的扣 2 分 10 管理单位日 常巡查(包 括市长热 线、行风在 线、市民投 诉、微信平 台) (5 分) 养护管理单位对所属养护专业范围开展日常巡查 (包括市长热线、行风在线、市民投诉、微信平台) 工作。 对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依照考核办法标准进 行扣分。 11 基础资料、 台账 (5 分) 做好巡查日志的记录,记录要完整、真实。各类原 始台帐、记录、报表齐全、准确,能按要求及时上报。 未认真记录巡查日志,每人次扣 1 分。各类 原始台帐、记录、报表不齐全、未能按要求 及时上报。每有一项扣 1 分。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69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投 标 文 件 (共 册,第 册) 项目编号: 投标包号:第 包 投标人:(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70 目 录 1.投标函………………………………………………………………………………X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X 2.授权委托书…………………………………………………………………………X 3.联合体协议书………………………………………………………………………X 4.投标保证金…………………………………………………………………………X 5.投标报价表…………………………………………………………………………X 6.招标文件条款响应和偏离表………………………………………………………X 7.详细技术响应………………………………………………………………………X 8.投标文件附表………………………………………………………………………X 9.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X (此目录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编制的投标文件实际内容编排目录)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71 1.投标函 日照市东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包(项目编号: ) 的采购活动并提交投标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同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2.我方承诺除招标文件条款响应和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依法选择中标人的权利。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 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72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73 2.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 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提交、撤回、修改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包(项目编 号: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74 3.联合体协议书(若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包投标。 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 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采购项目有关 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 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 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成员单位一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成员单位二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75 4.投标保证金(若有) (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提交投标保证金凭证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凭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招标文 件有规定,可现场提交或不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此可不提供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76 5.投标报价表 5.1 开标一览表(A)包 投标报价 (元) 小写: 元 大写: 项目负责人 服务期 3 年 其 他 注:1.本表中的投标报价应与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报价一致。 2.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投标 报价包括人工、耗材、工具、办公、法定税费、管理、利润、保险、培训、配合、服务、验收等与本次采 购相关的全部费用,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如果需要对其它内容加以说明,可在其他说明一栏中填写。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77 5.1 开标一览表(B)包 投标报价 (元) 小写: 元 大写: 服务期 3 年 其 他 注:1.本表中的投标报价应与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报价一致。 2.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投标 报价包括人工、耗材、工具、办公、法定税费、管理、利润、保险、培训、配合、服务、验收等与本次采 购相关的全部费用,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如果需要对其它内容加以说明,可在其他说明一栏中填写。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78 5.2 投标报价明细表(A 包) 序 号 绿地类别 类 别 数量 万 m 2.万株. 盏.座 单 价 (元) 小 计 (万元) 说明 1 全市性综合公园 A 21.01 海曲公园、市民公园、兴海公园 2 带状公园 B 71.32 沙墩河公园(滨州路-海曲路)、香河公园(山 东路-学苑路)段、海曲路人家西岸 C 25.88 沙墩河公园、香河公园除 B 级外其他河段,营子 河及张家河绿化 3 区域性综合公园 A 8.87 CBD 公园、芙蓉园 B 26.03 火车站广场、大学科技园、文湖公园、樱花园等 广场公园绿地 4 街旁绿地 B 28.57 丽城花园绿地、碧霞湖绿地、海鲜城绿地等绿地 街旁绿地 C 6.46 滕家村绿地、东关绿地、物资局绿地等绿地 5 防护绿地 C 6 北高速出口绿地 6 道路附属绿地 A 119.09 北京路、济南路(临沂路-青岛路)、烟台路(山 东路-海曲路)、青岛路、泰安路(北京路-青 岛路)等道路 B 191.16 烟台路、济南路、海曲路、山东路以及除 A 级道 路部分路段以外等道路 C 100.1 海滨一路、连云港路、博文路等除 A 级 B 级道路 部分路段以外等多条道路 7 行道树(D<15cm) C 1.63 市区道路行道树 行道(D=15-25cm) 3.86 行道树(D>25cm) 2.14 8 水面保洁(公园、绿 地) C 14.98 碧霞湖、清风湖、海曲公园等公园绿地水面保洁 水面保洁(道路附属 绿地) 4.06 山海路水面保洁 9 公厕 A 16 沙墩河公园、香河公园、山海路、石臼中心公园 等公园绿地公厕等大于 100 平方米的公厕 A 7 大学城科技园公厕、海曲公园公厕等小于 100 平 方米的公厕 投标总报价 万元 备注 注:1.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报价明细,本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金额一致。 2.投标人未能在此列举的投标标的及相关服务,招标人认为已包含在报价中;招标人将根据上表但不 限于上表对投标人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79 5.2 投标报价明细表(B 包) 序 号 绿地类别 类 别 数量 万 m 2.万株. 盏.座 单 价 (元) 小 计 (万元) 说明 1 区域性综合公园 B 13.2537 向阳河绿地、营子河南岸绿地(日照街道二区)、 张郭村委东绿地、石臼粮所绿地等绿地 投标总报价 万元 备注 注:1.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报价明细,本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金额一致。 2.投标人未能在此列举的投标标的及相关服务,招标人认为已包含在报价中;招标人将根据上表但不 限于上表对投标人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80 5.3 节能产品投标清单 项目编号: 投标包号:第 包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制造商、产地 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 数量 单价(元) 小计(元) 节能产品价格合计(元) 节能产品价格在投标报 价中所占比例 % 注: 1.本表所述产品应与报价明细表中的产品一致,随本表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 投标产品所在页。 2.无此项内容报价的可不提供此表。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81 5.4 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 项目编号: 投标包号:第 包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制造商、产地 环境标志认证证书号 数量 单价(元) 小计(元) 环境标志产品价格合计(元) 环境标准产品价格 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 例 % 注: 1.本表所述产品应与报价明细表中的产品一致,随本表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 证证书和投标产品所在页。 2.无此项内容报价的可不提供此表。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82 5.5 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83 6.招标文件条款响应和偏离表 6.1 商务条款响应和偏离表 项目编号: 投标包号:第 包 序号 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商务条款 响应/偏离情况说明 1 2 3 4 5 6 7 8 9 10 … 除以上内容,我方对招标文件的其他商务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注:投标人如果对包括交货期/工期/服务期限、质保期、付款方式等在内的商务条款的响应有任何偏离,请在本表中 详细填写,并作出说明。如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应在本表中明确说明“无偏离”或“完全响应”。 如不填写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84 6.2 技术条款响应和偏离表 项目编号: 投标包号:第 包 序号 产品名称/服务条款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应答 响应/偏离情况说明 1 2 3 4 5 6 7 8 9 10 … 除以上内容,我方对招标文件的其他技术及相关服务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注:投标人如果对技术及相关服务条款的响应有任何偏离,请在本表中详细填写,并作出说明。如投标人完全响应招 标文件的技术及相关服务条款,应在本表中明确说明“无偏离”或“完全响应”。如不填写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 足招标文件的技术及相关服务条款。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85 7.详细技术响应 (投标人自行编写) 通过对招标项目的理解,编制技术部分并分别说明。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绿化养护实施方案; (二)绿化养护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 (三)绿化养护质量保障措施; (四)机械设备投入方案; (五)人员配置情况; (六)绿化养护管理实施细则; (七)应急保障措施; (八)服务承诺; (九)其他。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86 8.投标文件附表 8.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机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类型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联系方式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 人需具有的各类资 质证书 类型:等级:证书号: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 况(包括但不限于 与投标人法定代表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 备注 注:1.随本表附:投标人文字简介(若需要);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资质证书等材料。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填写并附相关材料。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87 8.2 财务状况表 投标人提供的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在对应证明材料前的括号中打“√”): ( )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 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可提供再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 )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 )最新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小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可以 不包括现金流量表) ( )成立不足一年的,可以提供银行验资证明 ( )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 出具的资信证明 ( )其他(应注明证明材料名称): 注:1.随本表附: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填写并附相关材料。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88 8.3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表 投标人提供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在对应证明材料前的括号中打“√”):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 障网站的网上打印页) (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到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此项内容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 )其他(应注明证明材料名称): 注:1.随本表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填写并附相关材料。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89 8.4 履约能力表 投标人提供的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在对应证明材料前的括号中 打“√”):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 )其他(应注明证明材料名称):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填写并附相关材料。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90 8.5 信用情况表 为表示投标人信用良好,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在对应证明材料前的括号中打“√”): ( )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其他(应注明证明材料名称):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填写并附相关材料。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91 8.6 类似业绩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 项目规模/合同金额 绿化养护服务开 始和完成日期 业主联系人及电话 注:1.本表所述业绩是指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资格条件所涉及的业绩和第五章“评标办法”中评分所涉及的 业绩(招标文件没有作业绩要求的,可以不填本表)。 2.随本表附业绩证明材料(单个证明材料的页数超过 5 页时,可以提供证明材料的主要条款页)。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填写并附相关资料。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92 9.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93 招标文件附件 1 关于项目的询问 日照市东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包(项目编号: ) 的采购活动并提交投标文件。为此,现有如下疑问需你方答复: 1. 2. 3. 投 标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信箱: 询问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94 招标文件附件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日照市东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包(项目编号: ) 的采购活动并提交投标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我 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95 招标文件附件 3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日照市东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包(项目编号: )的采购 活动并提交投标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 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77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第 72 条、第 73 条、第 74 等条款规定的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行贿或者提供其他 不正当利益、恶意串通等违法情形。 3.一旦发现我方提供的声明不实时,自愿接受招标人、评标委员会为此做出的认定和评审结果以 及有关部门的处罚。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96 招标文件附件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致:日照市东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我方在参加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包(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的政府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采购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 特此承诺。 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证明材料。 3. 供应商应对《承诺函》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虚假承诺,将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予以处罚。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97 招标文件附件 5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 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 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98 招标文件附件 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是/否)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 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99 招标文件附件 7 项目小组 职务 姓名 职称 资格或岗位资格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注:项目小组指拟投入采购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商务负责人等岗位人员,随本表附身份证、资格证书或 岗位证书、职称证、社保证明等材料。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100 附 单位职工缴费信息汇总 单位职工缴费信息汇总(参考格式) 序号 姓名 社会保障号码 险种 缴费情况 本单位实际缴费 月款 起始年月 截止年月 注: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参加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 障网站的网上打印页),证明材料需体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姓名。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101 招标文件附件 8 ( 投标人名称 )无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日照市东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我公司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作为投标人参与日照 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包(项目编号: )的投标。就本次投标,我公司郑 重承诺如下: (一)不组织、不参与任何串通投标的行为; (二)绝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组织、不参与以其他弄虚作假的方式参加投标的行为; (三)绝不出让或出租资格、资质证书参加投标,不组织、不参与类似违法违规行为。 (四)积极主动地协助、接受相关部门调查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我公司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和履约性负责,如有违诺,将自愿接受行政监督部门对此作出的 取消投标资格或清出市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罚。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有上述行为,同意作无效 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之后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同意取消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接受违法违规行为调查期间,同意暂停我公司在日照市参与依法必须进行采购 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102 招标文件附件 9 政府采购验收通知单 投标人: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 验收时间 验收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验收方案及工作要求 组织实施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参考样本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合同名称 供应商 项目及合同 编号 合同金额 分期验收 是□ 否□ 分期情况 共分 期,此为第 期验收 验收时间 验收地点 验收组织形式 □自行简易验收 □验收小组验收 验收内容 服务质量 服务进度 人员、设备 配备情况 安全标准 服务承诺实现 合同履约时间、 地点、方式 合 格□ 不合格□ 按 时□ 不按时□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专业检测机构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 和改进意见 最终结论 合 格□ 不合格□ 验收小组 成员签字 采购代理机构意见 采购单位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代理机构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单位公章) 供应商确认: (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说明:1.该表为服务类项目履约验收的参考样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 2.“采购代理机构意见”,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自行组织的,无需填写该项内容。4、B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日照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导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日照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水平,实现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提升城市绿化品质,营造优美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日照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导则。第二章 基本规定第二条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包括植物养护与绿地管理两个方面。植物养护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整形修剪、灌溉与排水、施肥、有害生物防治、松土除草、改植与补植及绿地防护等;园林绿地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环境管理、绿地清理与保洁、附属设施管理、景观水体管理、安全保护管理、技术档案管理、监督管理等。第三条园林植物按照其生态类型、园林应用等,第四条第三章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分级及标准第五条(一)城市综合性公园、广场以及中心城区重要主次干道绿地、非中心城区重要主干道绿地,动物园、植物园、游乐公园以及其他专类公园绿地、游园绿地养护均应达到一级标准。(二)中心城区其他主次干道、非中心城区其他主干道和次干道绿地、防护绿地等绿地的养护应达到二级以上标准。表A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分级质量序号项目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级别一级二级三级1各类植物养护质量一级养护质量二级养护质量三级2绿地管理及设施维护养护质量一级养护质量二级养护质量三级3技术档案档案内容完整,信息化管理体系已建成,纳入数字化管理档案内容基本完整,信息化管理体系已建成档案内容基本完整4安全保护有专业保安队伍,24h看护(绿地除外),重大节日活动有应急预案有专业看护队伍,日间看护有专人负责看护表A1分级及标准序号项目级别及质量要求一级二级三级1整体效果1.树林、树丛群落结构合理,植株疏密得当,层次分明,林冠线和林缘线清晰饱满2.孤植树树形完美,树冠饱满3.行道树树冠完整,规格整齐、一致,缺株≤3%,树干挺直4.绿篱无缺株,修剪面平整饱满,直线处平直,曲线处弧度圆润1.树林、树丛群落结构基本合理,林冠线和林缘线基本完整2.孤植树树形基本完美,树冠基本饱满3.行道树树冠基本完整,规格基本整齐,无死树,缺株≤5%,树干基本挺直4.绿篱基本无缺株,修剪面平整饱满,直线处平直,曲线处弧度圆润1.树林、树丛具有基本完整的外貌,有一定的群落结构2.孤植树树形基本完美,树冠基本饱满3.行道树无死树,缺株≤8%,树冠基本统一,树干基本挺直4.绿篱基本无缺株,修剪面平整饱满,直线处平直,曲线处弧度圆润2生长势枝叶生长茂盛,观花、观果树种正常开花结果,彩色树种季相特征明显,无枯枝枝叶生长正常,观花、观果树种正常开花结果,无明显枯枝植株生长量和色彩基本正常,观花、观果树种基本正常开花结果,无大型枯枝3排涝防旱1.暴雨后0.5d内无积水2.植株未出现失水萎蔫和沥涝现象1.暴雨后1d内无积水2.植株基本无失水萎蔫和沥涝现象1.暴雨后1d内无积水2.植株失水或积水现象2d内消除4有害生物1.基本无有害生物危害状2.整体枝叶受害率≤8%,树干受害率≤5%3.根据物候编制有害生物防治月历,建立实施台账1.无明显的有害生物危害状2.整体枝叶受害率≤15%,树干受害率≤10%3.根据物候编制有害生物防治月历,建立实施台账1.无严重有害生物危害状2.整体枝叶受害率≤20%,树干受害率≤15%3.根据物候编制有害生物防治月历,建立实施台账5补植完成时间≤3d≤7d≤20d6存活率≥93%≥90%≥90%表A2序号项目级别及质量要求一级二级三级1整体效果1.缺株倒伏的花苗≤3%2.基本无枯枝、残花1.缺株倒伏的花苗≤7%2.枯枝、残花量≤5%1.缺株倒伏的花苗≤10%2.枯枝、残花量≤8%2生长势1.植株生长健壮2.茎干粗壮,基部分枝强健,蓬径饱满3.花形美观,花色鲜艳,株高一致4.花期整齐1.植株生长基本健壮2.茎干粗壮,基部分枝强健,蓬径基本饱满3.株高一致1.植株生长基本健壮2.茎干粗壮,基部分枝强健,蓬径基本饱满3.株高基本一致3排涝防旱1.暴雨后0.5d内无积水2.植株未出现失水萎蔫现象1.暴雨后0.5d内无积水2.植株基本无失水萎蔫现象1.暴雨后0.5d内无积水2.植株无明显失水萎蔫现象4有害生物情况1.基本无有害生物危害状2.植株受害率≤18%1.无明显有害生物危害状2.植株受害率≤20%1.无严重有害生物危害状2.植株受害率≤25%5杂草 覆盖率≤2%≤5%≤10%6补植完成时间≤3d≤7d≤10d7存活率草本花卉≥93%草本花卉≥90%草本花卉≥90%表A3 草坪养护质量分级及标准序号项目级别及质量要求一级二级三级1整体 效果1.草坪平整,色泽鲜亮均一,生长季节不枯黄2.修剪整齐,草坪边缘线清晰,修剪后无残留草屑,剪口无焦枯、撕裂1.草坪平坦,色泽均一,生长季节基本不枯黄2.修剪基本整齐,修剪后基本无残留草屑,剪口基本无撕裂1.草坪平坦,生长季节草坪枯黄率不超过20%2.基本能按时修剪,修剪后无明显残留草屑,剪口无明显撕裂2生长势生长茂盛,草根不裸露,基本无杂草生长良好,少量杂草生长基本正常,散生零星杂草3排涝 防旱1.暴雨后0.5d内无积水2.草坪无失水萎蔫现象1.暴雨后1d内无积水2.草坪基本无失水萎蔫现象1.暴雨后1d内无积水2.草坪无明显失水萎蔫现象4补植完成时间≤3d≤7d≤20d表A4 地被养护质量分级及标准序号项目级别及质量要求一级二级三级1整体效果1.植株规格一致2.无死株,群体景观效果好1.植株规格基本一致2.基本无死株,群体景观效果较好群体景观效果较好2生长势生长茂盛生长良好生长基本正常3排涝防旱1.木本地被暴雨后0.5d内无积水,草本地被雨后4h无积水2.植株无失水萎蔫现象1.木本地被暴雨后0.5d内无积水,草本地被雨后8h无积水2.植株基本无失水萎蔫现象1.木本地被暴雨后1d内无积水,草本地被雨后12h无积水2.植株无明显失水萎蔫现象4有害生物情况1.基本无有害生物危害状2.受害率≤18%3.无影响景观杂草1.无明显有害生物危害状2.受害率≤20%3.基本无影响景观杂草1.无严重有害生物危害状2.受害率≤25%3.无明显影响景观杂草5覆盖率≥85%≥85%≥85%6补植 完成时间≤3d≤7d≤20d表A5 水生植物养护质量分级及标准序号项目级别及质量要求一级二级三级1整体 效果景观效果美观,无残花败叶漂浮景观效果明显,基本无残花败叶漂浮景观效果明显2生长势1.植株生长健壮2.叶色正常;观花、观果植株正常开花结果3.枯死植株≤5%1.植株生长良好2.叶色正常;观花、观果植株正常开花结果3.枯死植株≤10%1.植株生长基本正常2.观花、观果植株正常开花结果3.枯死植株≤15%3排涝防旱暴雨后1d内恢复常水位暴雨后1d内恢复常水位暴雨后2d内恢复常水位4有害生物情况基本无有害生物危害状,无杂草无明显有害生物危害状,无杂草无严重有害生物危害状,无杂草5补植完成时间≤3d≤7d≤20d表A6 竹类植物养护质量分级及标准序号项目级别及质量要求一级二级三级1整体 效果1.死竹、枯竹、破损竹≤3%2.有完整的林相1.死竹、枯竹、破损竹≤7%2.有完整的林相1.死竹、枯竹、破损竹≤10%2.林相基本完整2生长势1.竹丛通风透光,植株生长健壮2.新、老竹生长比例适当3.竹鞭无裸露1.竹丛通风透光,植株生长良好2.新、老竹生长比例基本适当3.竹鞭基本无裸露1.植株生长良好2.竹鞭无明显裸露3排涝防旱1.暴雨后0.5d内无积水2.植株无失水萎蔫现象1.暴雨后1d内无积水2.植株基本无失水萎蔫现象1.暴雨后2d内无积水2.植株失水萎蔫现象1d~2d内消除4有害生物情况1.基本无有害生物危害状2.竹叶受害率≤8%3.竹梢、竹竿受害率≤5%1.无明显有害生物危害状2.竹叶受害率≤10%3.竹梢、竹竿受害率≤8%1.无严重有害生物危害状2.竹叶受害率≤15%3.竹梢、竹竿受害率≤10%5补植完成时间≤3d≤7d≤10d表A7序号项目级别及质量要求一级二级三级1景观效果完整美观,功能正常,无安全隐患功能正常,无安全隐患功能正常,无安全隐患2卫生环境绿地整体环境干净、整洁,垃圾及杂物随产随清绿地整体环境基本干净、整洁,垃圾及杂物日产日清绿地整体环境较干净、整洁,垃圾及杂物日产日清。3景观水体1.景色优美和谐,层次丰富,水体无悬浮物2.驳岸安全稳固,生态美观,无缺损3.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设施应完好无损,运行正常4.水面整洁,无漂浮垃圾,水底无明显垃圾,每天清理水面不少于2次,建立水面污染观测台账1.景色优美和谐,层次丰富,水体无悬浮物少2.驳岸安全稳固,整齐美观,无明显缺损3.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设施应运行正常4.水面整洁,无明显漂浮垃圾,水底无明显垃圾,每天清理水面不少于1次,建立水面污染观测台账1.景色得体2.驳岸安全稳固,无明显缺损3.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设施运行正常4.水面整洁,无漂浮垃圾,水底无明显垃圾,每周清理水面不少于2次,建立水面污染观测台账4园林建筑及构筑物1.外貌整洁,构件和各项设施完整无损;设置安全标志及引导标识2.室内陈设合理、清洁、完好3.无结构、装修和设备隐患,无渗漏4.定期进行维护1.外貌无明显的破损、锈蚀;安全标志及引导标志俱全2.室内陈设基本完好,无积尘3.结构、装修和设备安全,无渗漏1.整体无明显损坏2.内饰基本完好5道路地坪1.平整,完好率 100%,无积水2.材质外观应统一3.道路地坪清洁率 100%4.无障碍设施应完好、通畅,应急通道应畅通无阻5.道路侧石应高出土层3~5cm1.基本平整,完好率≥98%,无积水2.材质外观应统一3.道路地坪清洁率≥ 95%4.无障碍设施应完好、通畅,应急通道通畅5.道路侧石应高出土层3~5cm1.完好率 ≥95%,无明显积水2.材质外观应统一3.道路地坪清洁率应≥ 90%4.应急通道畅通无阻6花架1.完整,无缺损,满足植物攀爬需求2.坚固安全,美观,色彩与周围环境统一协调3.材质环保4.定期刷漆,翻新维护1.完整,无缺损,满足植物攀爬需求2.坚固安全,外观统一3.材质环保4.定期刷漆,翻新维护1.完整,无缺损,满足植物攀爬需求2.坚固安全,外观统一3.材质环保4.定期刷漆,翻新维护7围栏1.完整、稳定,安全无隐患2.定期刷漆保养1.安全无隐患2.定期刷漆保养安全无隐患8假山叠石、置石1.假山叠石完整、安全、稳固2.不适于攀爬的假山叠石应设置警示牌3.假山四周及石缝不应有影响安全和景观的杂草、杂物,种植穴不应空缺1.假山叠石完整、安全、稳固2.不适于攀爬的假山叠石应设置警示牌3.假山四周及石缝不应有影响安全的杂草、杂物,基本无影响景观的杂草,种植穴空缺率≤5%1.与周围环境基本协调2.设置应安全、稳固3.周围垃圾应及时清理9雕塑小品1.安全稳固,与周围景观和谐统一2.及时维护,保持整洁美观2.群置雕塑小品应体现同一主题,具有一定的连续性1.安全稳固,与周围景观和谐统一2.及时维护,保持整洁美观与附近景观相协调,无安全隐患10木质地板(含防腐木)1.应防潮、防滑、防虫害2.定期清除缝隙中的杂物3.完好无损,有影响功能的损坏应及时更换4.定期刷漆保养1.应防潮、防滑、防虫害2.有影响功能的损坏应及时更换3.定期刷漆保养应防潮、防滑、防虫害11管道安全1.管道通畅,上水无污染2.外露的窖井、给排水等设施清洁、完整无损、无隐患3.防汛、消防等设备完好、有效1.管道通畅,上水无污染2.无安全隐患3.防汛、消防等设备完好、有效1.无安全隐患2.防汛、消防等设备完好、有效12座椅1.椅凳牢固无松动,无缺损2.整洁美观,凳面清洁,同一区域内材质、形式相对统一3.维修应设置明显标志4.定期更新维护,连续出现材质老化的,应重新布置1.安全牢固,基本无缺损,完好率应大于90%2.整洁美观,凳面基本清洁3.维修应设置明显标志4.定期更新维护,连续出现材质老化的,宜重新布置无安全隐患13垃圾箱1.外观清洁、完整,内壁无污垢陈渍,箱内无陈积垃圾2.垃圾分类3.周围2m范围内地面整洁,无垃圾1.外观清洁、完整,箱内无陈积垃圾2.垃圾分类3.周围2m范围内地面整洁,无垃圾1.无明显异味,垃圾及时清运2.垃圾分类14管线设施1.输配电、煤气、天然气及照明设施常年完整、正常运转2.照明设施清洁、有适宜照度,无带电裸露部分,管线设施完整、安全3.箱体与周边环境融合,干净美观,无破损1.输配电、煤气及照明设施常年完整、正常运转2.照明设施清洁、有适宜照度,无带电裸露部分,管线设施完整、安全3.箱体与周边环境融合,干净美观,无破损1.常年完整、正常运转2.管线设施完整、安全3.箱体干净美观,无破损15标识牌1.形式美观,构件完整2.书写端正,字迹清晰,图形符号符合规范3.材质环保,色彩与周围环境协调1.构件完好牢固安全2.字迹清晰,图形规范3.材质环保,色彩与周围环境协调1.构件完好牢固安全2.字迹清晰,图形规范16厕所1.外墙5m范围环境清洁卫生2.建筑及各项设施完好,正常使用3.无异味,无秽物污水外溢,无断水缺电,厕所内相对湿度≤80%1.外墙5m范围环境清洁卫生2.建筑及设施完好,正常使用3.无明显异味,无秽物污水外溢,无断水缺电,厕所内相对湿度≤85%1.建筑及各项设施完好,正常使用2.无明显异味,无秽物污水外溢,无断水缺电现象17户外广播1.设施完好2.适时广播3.背景音乐音量≤55分贝1.设施完好2.适时广播3.背景音乐音量≤55分贝1.设施完好2.适时广播3.背景音乐音量≤55 分贝18停车场地1.平整清洁,车位有明显标志2.停车场完好率≥95%3.收费明示1.平整清洁,车位有明显标志2.停车场完好率≥90%3.收费明示1.平整清洁,车位有明显标志2.停车场完好率≥85%3.收费明示第四章第六条第七条古树名木的养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有关规定。第八条树木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应根据树木生物学特性、生长阶段、生长势、生态习性、景观功能要求、环境条件要求及栽培地区气候特点,选择相应的时期和方法进行修剪,达到均衡树势、完整枝冠,改善通风透光条件,提高抗逆性,满足生长需求、确保周边环境安全的目的。(二)修剪工作应合理、安全、有序进行。修剪树木前应制定修剪技术方案,包括修剪时间、人员安排、岗前培训、工具准备、施工进度、枝条处理、现场安全等,做到因地制宜,因树修剪,因时修剪。(三)剪、锯口应平滑,以有利于树木伤口愈合;留芽方位要正确,切口应在切口芽的反侧呈45°倾斜;直径超过4cm枝条,不要1次性剪断,分成2~3次来截,并应及时保护处理。(四)树木应按照乔木类、灌木类、绿篱及色带和藤木类划分,各类树木的修剪方法因种类、用途等不同,其修剪方法也各不相同。(五)修剪时间分为休眠期修剪和生长期修剪。抹芽应在生长期随时进行。休眠期可对落叶阔叶树进行1次更新修剪,生长季可进行疏枝、去蘖等轻度修剪措施。常绿阔叶树整形修剪选在春季回温后至落叶前更为适宜(4~9月份)。常绿针叶树不宜在生长旺盛季修剪,宜在早春或晚秋进行。春花植物需待开花完毕后再行修剪,夏秋开花植物,可在休眠期重剪。绿篱、色块、球类于每年4月下旬至10月上旬进行,且观赏期一般不修剪。耐寒性差的苗木除栽植时修剪外宜于早春气温回升,温度稳定后修剪。伤流、流胶严重的树种宜避开生长期和发芽前伤流期修剪。(六)1.短截:休眠期将一年生枝剪去一部分,以达到刺激剪口下的侧芽萌发新梢的目的。短截分为轻短截、中短截、重短截、极重短截,根据树势和需要灵活处理。2.回缩:将多年生枝从梢端剪去一部分,并且截面后部有一个与截去部分粗细差不多或略细的分枝作为枝头,以达到缩小树木体量,促使枝条复壮的效果。3.疏枝:将不需要的枝条从基部全部剪掉的修剪方法,以达到调整生长势、改善光照条件的作用。4.(七)需修剪的枝条种类。(八)1.有中央领导干的树木,修剪时应注意保护中央领导枝,使其向上直立生长,原中央领导枝受损、折断时,应利用顶端侧枝重新培养新的领导枝;无中央领导干的树木,应注意调配各级分枝,端正树形,同时修剪内膛细弱枝、枯死枝、病虫枝,达到通风透光。2.孤植树应以疏剪过密枝和短截过长枝为主,造型树应按预定的形状逐年进行整形修剪。3.行道树的修剪除应按以上要求或特殊景观设计要求操作外,还应满足:同一路段的同一树种的行道树树型和分枝点高度应保持一致;树冠下缘线的高度应保持一致,且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道路两侧的树冠边缘线应基本在一条直线上;路灯、交通信号灯、架空线、变压设备等附近的枝叶应保留出足够的安全及功能需求距离。4.乔木修剪的剪口必须平滑,不得劈裂,并且剪口位置和留芽的方位准确;对于粗壮的大枝应采取分段截枝法,以免撕裂树干或损伤皮脊。5.修剪完成后对枝干或根部剪口直径在4cm以上的,伤口必须涂伤口愈合剂,易感染腐烂病、溃疡病、干腐病的树种(如合欢、杨树、柳树、悬铃木、樱花、海棠花、碧桃)应立即涂抹。6.乔木修剪后树冠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较好。(九)灌木修剪1.单株灌木应保持内高外低、自然丰满形态;单一树种灌木丛,应保持内高外低或前低后高形态;多树种的灌木丛,应突出主栽树种并留出生长空间;造型的灌木丛,应使外形轮廓清晰,外缘枝叶紧密。2.当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紫薇、木槿、月季等,休眠期修剪时,对于生长健壮枝条应短截或疏枝,促发新枝。3.一年可数次开花灌木,花落后应及时剪去残花。4.二年生枝条开花的灌木,如:碧桃、榆叶梅、连翘、紫珠、丁香、黄刺玫等,休眠期根据花芽生长位置适当整形修剪,要注意尽量保留当年开花的花枝,可于花落后10~15天将已开花枝条进行中或重短截,疏剪过密枝,以利来年促生健壮新枝。5.多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紫荆、贴梗海棠等,应注意培育和保护老枝,剪除干扰树型并影响通风透光的过密枝、弱枝、枯枝或病虫枝。6.花落后形成的残花、残果,若无观赏价值或其他需要的宜尽早剪除。7.及时修剪内膛及根部多余萌蘖枝条。8.嫁接苗木注意保护嫁接枝条,并及时清理砧木上的萌生枝,促进其嫁接枝条的生长。(十)绿篱、球类修剪1.绿篱及色带应轮廓清晰,线条流畅,整齐美观,基部丰满,高度一致,侧面平齐。模纹绿篱要求图案清晰、美观。2.不同地段按观赏需求、地形地势,因地制宜修剪成规则式或具有特色造型的绿带,不同种类色块界限清楚,球类植物无多余枝条。3.绿篱及色带高度较前1次应有所提高,每年整体修剪2至3次,当绿篱及色带修剪控制高度难以满足要求时,则应进行回缩修剪。4.修剪后残留绿篱和地面的枝叶应及时清除。(十一)藤本植物修剪1.吸附类藤本植物,修剪时应使壁面基部全部覆盖,如出现中空现象,应短截空隙周围枝条,以便发生副梢,填补空缺;各枝在壁面上应分布均匀,勿使相互重叠交错;生长季剪去未能吸附墙体而下垂的枝条。2.攀援棚架上的藤本植物,种植后应在近地面处重剪,促发数条强壮主蔓,及时牵引,疏剪过密枝、病弱衰老枝、干枯枝,使枝条均匀分布架面。3.钩刺类藤本植物,可按灌木修剪方法疏枝。4.匍匐于地面的藤本应视情况定期翻蔓,清除枯枝,疏除老弱藤蔓。5.观花藤本植物应根据开花习性修剪,注意保护、培养开花枝条。6.成年和老年藤本植物应常疏枝,出现生长势衰弱时,应及时回缩修剪、复壮。(十二)树木修剪安全文明作业规定1.作业机械应保养完好,运行正常;修剪工具应坚固耐用,定期维护并消毒。2.树上作业应选择无风或风力较小且无雨雪天气进行,四级及以上大风不得进行树上作业。3.作业时应按要求在作业区设置警示标志,树上修剪人员、地面防护、枝叶清理人员防护用品应符合安全要求。4.树上作业应对修剪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应一人一树修剪, 不得在两株或多株树体间攀爬,截除大枝应有人员指挥操作。5.在高压线附近作业,应请供电部门配合,并应符合安全距离要求,避免触电。6.高空机械作业车修剪时,应符合高空作业相关要求。7.修剪后残留地面的枝叶应及时清除。第九条灌溉与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应根据地域、土壤墒情、天气情况、苗木生长习性等综合因素确定实际浇水时间及次数。喜湿植物应少量多次灌溉,旱生植物浇水次数要少。浇灌必须浇透根系层,防止根系萎缩、腐烂干枯(二)可用简易方法确定土壤墒情,乔木取土深度25~35cm,灌木取土深度(三)(四)1.2.车辆灌溉:用水车浇灌树木时,应接软管,缓流浇灌或洒成散雾状,保证1次浇足浇透,不宜3.喷灌设施给水:使用绿地喷灌设施时应及时开关,专人看管确保运转正常,调控浇灌范围,喷灌喷水的有效范围应与园林植物的种植范围一致,若有浇灌盲区,用水管补灌、定点浇灌,并应协调好游人、行人关系。(五)浇水树堰高度不低于10cm,树堰直径,有铺装地块的以预留池为准,无铺装地块的,乔木应以不小于树干胸径10倍,或树冠垂直投影的1/2,且不小于80cm为准。树堰应紧实、不跑水、不漏水。(六)(七)暴雨后应及时排除树木根部周围的积水。可采用开沟、埋管、打孔等排水措施及时对绿地和树池排涝。第十条施肥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应根据园林植物生长需要、物候期、肥料种类、土壤肥力情况、施肥方式等进行施肥,施肥用量要准确。(二)施肥种类应视植物种类、生长期及观赏特性等要求而定。秋末冬初植物休眠前以有机肥或磷钾含量高的复合肥为主,生长季以追施复合肥为主,夏季控制氮肥的施用。春秋两季宜为重点施肥时期。观花木本植物应分别在花芽分化前和花后各施肥1次。(三)应使用卫生、环保、长效的肥料,以有机肥料为主,无机肥料为辅,有机肥要充分腐熟;不宜长期在同一地块施用同一种肥料。(四)应根据树木种类采用沟施、撒施、穴施、孔施或叶面喷施等施肥方式。沟施、穴施均应少伤地表根,施肥后应进行1次灌溉。撒施应避免将肥料撒到叶片上。叶面喷肥宜在早上10:00之前或傍晚进行。第十一条有害生物防治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应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应根据日照物候情况调整园林植物有害生物防治的时间和方法,做到安全、及时、有效、经济。(二)宜采用生物防治手段,保护和利用天敌,推广生物农药。(三)应及时有效地采用物理防治手段,如剪除病虫枝等。(四)采用化学防治时,应选择符合环保要求及对有益生物影响小的农药,宜不同药剂交替使用。(五)应及时对因干旱、水涝、冷冻、高温、飓风、缺肥等所致生理性病害进行防治。(六)应按照农药操作规程作业,喷洒药剂应避开人流活动高峰期或在无风天气的傍晚进行。(七)化学农药喷施,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八)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九)防治工作参照附录进行。第十二条松土除草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在植物生长季节要不间断地进行除草,应除小、除早、除了,(二)除杂草宜结合松土进行,也可采用手工拔除等方法。(三)除杂草应在杂草开花结实前进行,同时不得使目的植物的根系受到伤害或裸露。(四)乔木、灌木下的大型野草及(五)第十三条树木的移除、改植与补植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因植株过密而必须移除,对人、构筑物或电力等其他设施构成危险的植株的移除,自然死亡树木的挖除或补植,对生长环境不适或与周围环境不协调树木的移除与改植,在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进行清理、扶正或补植处理,树木缺株后的补植等(二)宜选用与原有树种一致,规格、形态相近的园林植物进行补植,若改变树种或规格则须与原来的景观相协调。补植时要注意植物的生态习性、季节特点、气温、环境等第十四条树木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应加强日常树木巡护,树木出现倒伏、歪斜时须及时扶正。胸径8cm以下的树木可人工扶正,8cm以上的树木宜采用吊车配合人工扶正。使用吊车扶正时,牵拉处需缠上草绳或垫上软垫,以防损伤树皮。扶正后应架设树木支撑,以防再次倒伏损害。新植、倾斜、冠大荫浓苗木宜采取搭支撑、扶正、疏枝、打地桩等加固保护措施。应根据不同树种不同地段,因地制宜选择架杆进行树木支撑加固。(二)根据本地气温特点,树木常用的防寒措施主要有浇灌封冻水、合理修剪、搭设风障、缠干、树干涂白等。1.浇水:当日最低气温下降到 5℃左右,土壤封冻前浇足浇透1次越冬水(封冻水)。返青水和封冻水应适时浇灌,当日最低气温5℃以下不需浇灌2.搭风障:植物进入休眠期或早霜、早雪来临前,需对部分新栽植、名贵、不耐冻植物用防寒布做防寒棚。防寒棚一般宽度在冠幅外约10~15cm,约比树木高出50~60cm。根据风障的规格选择不同的搭设材料,常用竹竿3.缠干:入冬前,将新植树木等4.树干涂白:秋末冬初用涂白剂对不耐寒树木的树干涂白,涂白高度整齐划一,均匀无漏涂,树下无污染洒漏。乔木涂白高度一般在1.2m左右。5.根部保温:(三)夏秋季节,沿海台风频繁,汛期或台风来临前应对浅根性、树冠庞大、枝叶过密等抗风能力弱的乔木进行加固或修剪,易积水的绿地需及时采取防涝措施。遇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时,应及时对倒伏树木采取相关防护措施,保证车辆和行人安全,并迅速组织人员和机械对倒伏树木进行合理处置。(四)高温天气,易受高温危害的树木(主要为新栽树木)应采取遮阴、缠草绳、喷雾等措施,降低温度预防日灼。(五)(六)对枝干上因病、虫,冻、日灼或修剪等造成的伤口,首先应用锋利的刀刮净削平四周,使皮层边缘呈弧形,然后用药剂消毒。修剪造成的伤口,应将伤口削平后涂保护剂。(七)禁止出现破坏绿地、损害树木的行为。第十五条地被、花卉、观赏草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修剪及时,清理或摘除已凋谢的残花及枯叶,以利于抽新芽、长新蕾,保持花坛的美观。(二)球根花卉、宿根花卉应根据生长习性和用途进行摘心、除芽。(三)为使花容整洁,花色清新,不具有观果价值的品种应及时修剪残花,枯枝黄叶随时剪除。宿根花卉在进入冬季休眠状态后,宜保留地上枯枝枯叶,早春萌芽前再剪除。(四)(五)宿根花卉萌芽期应保护好幼芽,植株枝条基部萌芽的种类,修剪时应留茬。(六)易倒伏植物应适时修剪,控制高度,否则应设支撑。(七)麦冬类地被植物基本可以不修剪,特殊位置为提高观赏效果一年可修剪2~3次。(八)入冬后根据大型观赏草地上部分的观赏要求,在开春前将地上部分全部刈割。(九)修剪不宜在雨后立即进行。第十六条地被、花卉、观赏草浇水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用喷头细喷,避免水流过大,造成花卉倒伏,并保持植株清洁。(二)在春、夏季要尽量避开中午炎热时段,尽可能在清早和傍晚时段进行浇水。(三)种植地出现积水时应及时排除,排水设施应完好无堵塞。(四)根据土壤解冻情况浇足返青水。(五)浇足封冻水后,休眠期不浇水。第十七条一、二年生花卉栽植时结合场地整理施入复合肥或有机肥;宿根花卉可结合浇返青水施有机肥,生长期间应施追肥或叶面追肥,追肥宜采用缓释性的长效肥料。观赏草品种(如:狼尾草、细叶芒等)每年施1次第十八条地被、花卉、观赏草有害生物防治要符合树木有害生物防治的标准,同时根据地被植物、花卉、观赏草的特点多采用物理防治、化学防治的方式方法,化学农药喷施时采用雾状喷施,保护植物形态。第十九条地被、花卉、观赏草应及时采取人工拔除、生物防除和化学防除等措施去除杂草,做到草花内无大型杂草,无缠绕性攀缘杂草;零星区域有个别其他类杂草,高度应控制在5cm以下。除下杂草及时运走处置第二十条地被、花卉、观赏草补栽应在生长季节进行。花坛、花池或花卉种植地中过半数的花凋谢,失去观赏价值时应及时调换,一般每年调换3~4次。死株应第二十一条草坪修剪时应保持方向整齐有序,不遗漏;同一草坪,不应多次在同一行列、同一方向修剪;自走式剪草机无法剪到的边角应用割灌机修剪或人工补剪,同时注意避免割草机割草时损伤乔灌木根茎部分。修剪前应清除草坪上的石砾、树枝等杂物。修剪次数应根据草坪草的种类、养护质量要求、气候条件、土壤肥力及生长状况确定,进行不定期修剪。草坪应有整齐或圆滑的边缘线,宜用切边机切边,不得延伸到其他植物带内。第二十二条灌溉原则、灌水水质和灌溉方式应符合第九条规定。浇水量与浇水次数应根据草种、生长期、土壤墒情、降水等因素确定;除土壤封冻期外,适时进行灌溉,浇水湿润根部不应低于15cm,不积水。缓坡草坪浇灌应小水、多次,随坡来回浇水;盐碱地浇水应严格掌握,见干则浇,浇则浇透。夏季为病害易发生季节,不宜傍晚浇水,宜在上午浇水;冬季灌溉以中午稍暖时为好;冷季型草,春、秋生长旺季应充分浇水,夏季适量浇水,高温干热天气应适当喷水降温保护草地;暖季型草,夏季生长旺季应勤浇水。春季返青前和冬季土壤封冻前须及时浇足浇透返青水和封冻水。雨季应注意排水。第二十三条草坪施肥应根据草坪草种类、生长状况和土壤肥力状况确定施肥时间、肥料种类和施肥量,应少量多次,宜施缓效肥。施肥要均匀,施后应灌水。草坪建植时应施基肥;早春返青期宜撒施有机肥,生长季节应根据生长情况重点施肥,宜勤施薄施。第二十四条有害生物防治要符合树木有害生物防治的标准,根据草坪的种类、特点等采用物理防治、化学防治的方式方法,化学农药喷施时采用雾状喷施,保护植物形第二十五条应及时采取人工拔除、生物防除和化学防除等措施去除杂草,保持草坪纯度。人工除杂草要彻底,不留草根,并压实松动的草坪。化学除草应经小面积试验后方可大面积应用,针对不同杂草类别,宜选用专类除草剂防治、清除杂草。除草后若形成一些局部斑块,应尽快补植。杂草过多又无法除去时,或草坪已不适应环境时,应及时更新或重建。第二十六条草坪宜在早春或解除休眠前进行疏草,冷季型草坪夏末也应疏草。大面积草坪疏除枯草层时使用疏草机,小面积草坪疏除枯草层时可使用搂草耙子;三年生以上的草坪应根据生长状况打孔,增加草坪通透性。开放型草坪应根据人为干扰的程度,实施轮流封闭休养恢复,保持正常长势。打孔、疏草作业应与施肥、浇返青水结合进行。第二十七条草坪斑秃或坏损的,应选用与原种类相同的草种及时补植或补播,补播草种应将场地耙松整平后均匀撒播,播种后应及时填压、覆土,土厚宜为种子高度的一倍,补播出苗期应防止践踏。补植草块应顺次平铺,搭接紧密,切忌重叠铺植,铺完后及时浇水,保持土壤湿润。草坪复壮宜在3月上旬进行,结合疏草与打孔采取撒施有机肥等草坪复壮措施。第二十八条水生植物生长期阶段应清除水面以上的枯黄部分,控制水生植物的景观范围,清理超出范围的植株及叶片,修剪下来的植物茎、叶等必须清除出水体。越冬期要及时清理倒伏水生植物,驳岸及栈道附近宜适当清理以满足冬季防火需要,第二十九条水生植物施基肥以有机肥为主,点状埋施于根系周围淤泥中,追肥以复合肥为主,叶面施肥可使用化学肥料。观花水生植物,每年应至少追1次肥,应点状埋施于根系周围淤泥中。第三十条水生植物有害生物防治应选用对水中生物和水质影响小的药剂,水源保护区内不得使用农药。第三十一条水生植物水体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浮叶类水生植物应控制水生植物面积与水体面积比例,其覆盖水体的面积不得超过水体总面积的1/3。(二)应根据植物种类及时给排水,保持正常水位。如挺水植物荷花适宜水深80cm左右,芦苇、水葱、菖蒲、再力花等适宜水深20cm~50cm,香蒲适宜水深10cm~30cm;浮叶植物睡莲一般为80cm;湿生植物千屈菜、芦竹等生长季适宜水深10cm左右,湿生植物冬季休眠期宜将水抽干。(三)易被水中生物第三十二条竹类间伐修剪应按照去老留幼、去弱留强的原则,根据生长状况和景观要求,于晚秋或冬季进行合理间伐或间移;竹林间伐后要挖除竹蔸、老鞭。笋期阶段应及时去除弱笋和超出景观范围的植株。应将衰弱、死亡和已开花的竹蔸挖除,挖除后的空隙应及时用富含有机质的熟土填充。应及时清除枯死竹秆和枝条,砍除病竹和倒伏竹。第三十三条新植竹2年内应按时浇水、排涝,浇灌时应浇足浇透。成林竹应浇足返青水、催笋水、拔节水和孕笋水。雨后应及时排涝,过于干旱时应进行喷水。第三十四条新植竹宜在3月上中旬、5月中旬至6月上旬各追肥1次,11月中下旬施基肥1次;成林竹宜在4月至6月施肥1~2次,肥料应以有机肥为主。竹类喜肥喜水,成熟竹林也应适当增加水肥供给频率。第三十五条竹类有害生物防治基本原则符合树木有害生物防治标准。应以控制红蜘蛛、蚜虫、竹卷叶螟、竹丛枝病、竹竿锈病等为主,经常检查,及时防治。加强养护管理,使竹林通风透光,第五章绿地管理第三十六条绿地内植物栽植超过一定年限,存在植物长势衰弱、植株过密、种植结构不合理、与设计效果严重不符等情况,应进行调整。调整方案应根据绿地的不同特点和功能,选择以乡土植物为核心的多样性植物种类,遵从生态原则,营造适宜的植物群落。第三十七条公园出入口、主要路线,建筑出入口及公共厕所等出入畅通,并设置无障碍通道。公园内无乱搭建棚舍,擅自摆摊设点。动物园区环境要适宜动物栖息、生长,便于展出和游人参观。第三十八条绿地应保持清洁,无影响景观的杂物、枯枝落叶、树挂、乱涂乱画、乱拴乱挂、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等。路面平整,无坑洼、垃圾、积土、积水、积雪等现象。绿地内的垃圾杂物及时清扫、清除,收集的垃圾杂物和枯枝落叶应及时清运,严禁绿地内焚烧。水体清洁,水面无漂浮污物,水底无沉淀垃圾。垃圾箱完整清洁,日产日清,无外溢。第三十九园林绿化附属设施应开展预防性维护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故障、破损、结构不稳定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抢险或应急防护措施;超过设计使用寿命或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要求的设施应停止使用或予以报废。修补、加固或更换部件,所用材料宜与原材料一致,材质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新旧材料牢固结合。专业器材和特种设施应由具备相应维修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重新投入使用前应当做好安全运行评估工作。第四十条绿地中的建筑及构筑物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绿地中严禁私自搭、扩建建筑物,已有违章建(构)筑物应限期拆除。(二)定期开展完损状况、结构完好性以及安全使用检查。检查应由责任主体根据检查周期,组织专业人员实施。检查周期、修缮等级评定以及具体措施根据建筑各系统、结构方式和材料区分进行。按现行国家标准实施。(三)园林古建筑应定期检查外观、装饰件、构造材料及结构安全等,发现问题及时修缮,维护措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规定。(四)巡视围墙、围栏、河岸,遇有损坏应即时修复,大面积的修复应设临时围护隔离并报审。(五)公厕应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定期消毒,维护要求应符合相关规范。(六)餐厅、售品、娱乐、商店、茶室等各类服务性建筑物,各类经营不得影响环境绿化;应保持消防、急救、维修器材的完好及通道畅通无阻;室内外装修应保持整洁并符合消防要求。(七)管理用房维护应有防盗、防火、防汛设施和措施。办公室内外应保持整洁,设备运转正常,符合公共建筑物物业管理规定。(八)廊架、栈道、水榭、花架、小品、护栏、坐凳等应每日早晚清扫、洗刷游人经常接触的桌面、表面及周围地面。应保持油漆、粉刷面清洁完好,木质材质宜每年油漆1次。第四十一条道路铺装广场、边石、停车场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园内铺装面、平台、步级、路沿、挡墙等应平整稳定,定期检查材料表面及伸缩缝,如有局部缺损、翘动、凹陷等应消除安全隐患,及时维修。(二)(三)(四)应随时保持无障碍设施、应急通道整洁通畅,严禁在通道上设置杂物。(五)严禁擅自毁绿设置停车场。(六)停车场地有明显的停车标志和设施。出入口、车挡、缓速带、固定杆等设置合理,与周围环境协调。第四十二条假山、叠石应保证完整、稳固、安全。一般山石严禁攀爬、坐靠、搬移和涂刷,对不适于攀爬的假山叠石及危险处,应放置第四十三各种雕塑应定期检查,保持清洁。禁止攀爬、敲打和涂划。风动、机械力移动转动雕塑应由专业人员每月检查养护。第四十四条设施应由权属单位定期检测和维修,每二年宜大修1次,表面油饰1次,并做好检修保养记录。各类娱乐设施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每日清洁并检查机械运转情况,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各项娱乐设施活动范围应有合理的安全距离和软质铺地;娱乐设施必须符合各生产厂商设置要求。各项设施活动场所的养护和布置应达到绿色环保标准。设施前应有使用注意事项标识牌。第四十五条给排水管道保持畅通,无污染、渗漏。排水管线定期检修疏通。管道中使用材质的部分,应有计划的报主管部门批复更新。外露的检查井、进水口、给水口、喷灌等设施应保持清洁、完整无损,防冻裂、无隐患。使用预埋喷灌系统、智能喷灌等必须将喷灌系统内排空给水,保证管道、阀门等安全越冬。第四十六条电梯、音响、监控及各类电子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电梯应由有专业资质的维保公司每季度维修保养,每年进行1次年检,对有润滑要求的部件检查,垃圾清理,观察是否有异常声响、震动及日常调试、运转检查。(二)监控设备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监控设施应有专业人员负责管养,定期检查,运转正常(三)音响应做好线路调试、音箱喇叭维护及易损件更换,应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运转正常。(四)电子屏应做好电源维护、线路、控制室维护,注意排线及音视频传感器、模块电源的日常维护。(五)空调应定期做好制冷剂的更换、主机清理、线路调试维护等日常维第四十七条供电、照明、动力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二)照明设施应保持部件完整、表面清洁,固定夏令、冬令开关时间。无带电裸露部位。(三)配电箱保持平整稳固,箱体内外清洁、无异物、标志明显、齐全、出入箱导线连接良好,箱内电器工作正常,电器导线排列整齐,连接可靠,箱体无破损,箱门锁闭灵活有效,箱体接地可靠。(四)变压器、配电柜、控制柜(箱)等各种动力设备应安全用电,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操作。(五)安保、通讯、网络等各种弱电系统应有专业人员负责养管,保证设备完整运转。(六)绿色能源和节能灯具定期检查,保持设备完好无损。第四十八条标牌保持清洁、完备,丢失、损坏应及时补设或更换。各类标识的格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第四十九条应按照环卫要求设置垃圾箱(筒),应每日检查清除污物并清洗消毒,保持箱体内外清洁,设备完整无损。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绿地防护设施(护栏)、无障碍设施、树木支撑、树穴、盖板、花箱(花钵)等设施应确保外观整洁,完整无损。驳岸、堤岸、池壁安全稳固,坍塌、损坏应及时处理,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防撞墩类分隔带应定期清洗,保持整齐、醒目。定期检查,确保无缺损、位移、晃动等。第五十二条绿地内的文物、古迹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地质、地貌、优秀的人文景观等,应负有保护、管理义务,发现问题应及时报有关单位。第五十三条景观水体保持水面清洁,水位正常;再生水作为景观环境用水时,其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有关规定;开放使用前对电气设施进行常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安排专人对水景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水体上的汀步、石矶、通道等应定期检查,确保无破损、松动等;临水安全提示应确保标志明显,位置合理。第五十四条绿地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绿地应定期进行安全巡视,内容应包括绿地内植物生长状况及景观效果、园林绿化附属设施及其他维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应及时记录并处理。(二)台风、暴风雨、暴雪等极端天气来临前,应对绿地开展详细的安全排查,重点检查新栽树、根系较浅的树木及风口处的树木绑扎、支撑情况,发现安全隐患提前处置。危害过后应及时检查苗木的损伤情况,清除倒伏苗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树枝。(三)台风、高温暑热、低温寒冷等极端天气,应对植物、园林绿化附属设施等的防护措施进行专项巡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补救。第五十五条绿地管理和养护单位应制定年度、月度管理计划。并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工作技术档案应每年分类整理,装订成册,编好目录,分类归档。第五十六条城市绿地的权属人应将绿地的原始状况资料提供给养护人,包括养护区域内的各类绿地清单,绿地测绘电子地图,绿地建设或历年整改的竣工资料,历年养护管理的有关技术资料,园林植物、建筑、小品及园路、铺装场地等设施的种类、规格、数量,土壤理化性状,地下水状况,植物生长势及有害生物等现状资料。第五十七条城市公园内应建立举报投诉机制,设置监督电话并明确服务时间,监督电话应设置在公园醒目处,对举报投诉要做到及时处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第五十八条城市公园安保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按需配备安保人员负责对公园进行巡查工作,维持(二)重点做好防火、防盗、防风、防汛、秩序维护、疫情防控、防私自破坏绿地等第五十九条(二)园内大型养护、维修作业,作业工具和器械灵活不松动、安全可靠,修剪工作区域有警示牌与防护措施,操作人员规范作业(十)进入作业现场人员配戴必要的安全护具,高空操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和安全绳,保证受力牢靠,大风、下雨及雨后树滑禁止上树修剪操作。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表B 绿地养护服务时限类别整改项目整改时限要求一级二级三级乔木倾斜适宜季节3天内适宜季节5天内适宜季节5天内影响安全的枝条修剪1天内1天内1天内有害生物2天内3天内5天内死树、死桩清理1天内2天内3天内花灌木(含模纹、绿篱、球类植物)缺株适宜季节3天内适宜季节5天内适宜季节10天内有害生物2天内3天内5天内垃圾杂物1天内1天内1天内草坪裸露斑秃适宜季节3天内适宜季节5天内适宜季节10天内杂草拔除1天内2天内3天内垃圾清理3小时内1天内1天内绿地设施维护护栏损坏、残缺3天内5天内10天内园路、园林小品受损5天内10天内15天内景石乱刻乱画1天内1天内1天内其他养护-根据工作量、技术要求、季节限制等确定第六十二条位服务质量进行分析,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考核,及时解决服务质量问题,对违反本导则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作出处理。附录园林绿化养护重点工作月历月份工作内容1月1.修剪:全面展开对落叶树木的整形修剪作业;本着去弱留强的原则,对大小乔木上的过密枝、枯死枝、伤残枝、病虫枝及妨碍架空线和建筑物的枝杈进行修剪。2.雪后在树下堆雪,可防寒、防旱,不得堆放撒过融雪剂或盐的雪。3.绿地养护:确保绿地内整洁,无垃圾堆放;绿地、花坛等地要注意挑除杂草;草坪要及时切边;绿地内要注意防冻浇水。4.有害生物防治:本月园林害虫仍处于休眠期,是消灭园林害虫的有利季节。在虫害较严重的地区,清理、挖掘栖息在枯枝落叶、土壤等处的虫蛹、虫茧,并集中销毁。结合冬季石硫合剂喷施工作,对蚧壳虫危害严重的苗木采取刮除树干上的幼虫的方法进行防治。2月1.修剪:继续进行树木冬季修剪。2.本月树木易发生生理干旱,要及时检查、修复、加固防寒设施。3.为春季浇水做好准备,检修维护灌溉设施。下旬如遇暖冬气候,冷季型草坪应浇第一次春水;出现倒春寒时,可推迟到3月份。4.有害生物防治:本月气温稍有上升,此时主要通过各种手段对害虫进行铲除,降低害虫基数。继续对苗木枯枝、病枝进行修剪,消除越冬虫卵、虫茧、虫蛹、袋囊等,同时可通过剪除虫枝并烧毁的方式防治光肩星天牛、松梢螟等害虫;早春萌芽前,喷施石硫合剂,清除越冬幼虫、虫卵等,减少病原菌菌量;注意提前预防草履蚧上树,完成涂粘虫胶环和树干缠防虫带工作;做好内吸类、触杀类和胃毒、熏蒸剂药类的储备工作。3月1.植树:3月l2日为我国植树节,组织好春季植树工作,做到随运苗、随修剪、随浇水、随封堰,提高植树的成活率。2.浇水:根据气温、地温、土壤含水量、不同植物根系活动和萌芽情况等综合因素,科学、及时地安排浇水时间和浇水量,确保树木花草成活和返青。3.施肥:结合浇水适量追肥并灌水。4.草坪管理:清理草坪,搂除枯草,打孔通气,下旬开始追肥,可施氮肥(尿素)10-15g/m2或草坪颗粒肥(缓释型)促进草坪返青。根据气候情况适时撤除防寒设施。5.有害生物防治:3月份气温回暖,植物开始发芽,各类有害生物开始显现,蚜虫开始孵化、繁殖,草履蚧若虫开始爬上寄主树干,土温升到15℃时地下害虫地老虎、蝼蛄等刺吸式害虫开始危害。主要以提前采取预防措施为主,“见虫就防,治早治少”,上旬注意防治草履蚧,下旬防治越冬红蜘蛛、蚜虫、黄杨斑蛾等,可喷蚍虫啉、敌百虫、灭蛾灵等。4月1.植树:上旬应抓紧时间种植萌芽晚的树木,对冬季死亡的灌木应及时拔除补种。栽植高大乔木后,要及时加支撑,保护根系和树体,防止倒伏。2.灌水:对绿地及时进行浇水,新补种树木浇水要浇足。3.施肥:对草坪、灌木结合灌水,追施速效氮肥,或者根据需要进行叶面喷施。生长势弱的草坪可按3月份的用量再次施肥。4.修剪:修剪草坪和绿篱,乔灌木及时去除杂乱萌蘖,以保持优良树形,减少水分、养分浪费。5.绿地养护:注意大型绿地内的杂草及攀援植物的挑除;对草坪进行挑草及切边。6.有害生物防治:本月有害生物危害增加,此时大多数病虫处于初发生阶段,应抓住最佳防治时期做好防治。本月是苗木栽植高峰期,苗木移栽后的缓苗期树势相对较弱,极易引起溃疡病、腐烂病的发生,防治应以预防为主,加强肥水管理和喷药防治。高发虫害有蚜虫(绵蚜、松大蚜、月季长管蚜、栾多态毛蚜等)、草履蚧、日本龟蜡蚧等刺吸式害虫,美国白蛾、黄杨绢野螟、白蜡绢须野螟等食叶害虫,天牛幼虫、黑色枝小蠹等蛀食类害虫,蛴螬、地老虎、蝼蛄等地下害虫以及螨类红蜘蛛等。本月是日本龟蜡蚧、黄杨绢野螟最佳防治时机,必要时进行大面积喷洒防治。主要病害有5月1.浇水:本月是大多数植物枝、叶速长期和开花期,需水量大,应及时灌水,防止干旱。2.修剪:对连翘、碧桃、丁香、榆叶梅、紫荆等花灌木进行花后修剪及枝条更新,对草坪进行浇水及修剪,对行道树进行第一次的剥芽修剪,对绿篱、模纹及球类植物等及时做好修剪工作。3.除草:做好各类绿地内杂草的清理工作。4.有害生物防治:本月进入有害生物病害的高发季节,需提前做好往年多发病害的预防工作,如褐斑病(金叶女贞褐斑病、大叶黄杨褐斑病)、灰霉病、白粉病、锈病(梨锈病等)、炭疽病、松材线虫病等病害。主要虫害有蚜虫、悬铃木方尺网蝽、介壳虫(紫薇绒蚧、草履蚧、球坚蚧等)、青桐木虱等刺吸式害虫,美国白蛾、柳毒蛾、国槐尺蠖、黄杨绢野螟等食叶害虫,天牛、松梢螟、黑色枝小蠹、芳香木蠹蛾等蛀食类害虫,蛴螬、地老虎、蝼蛄等地下害虫以及螨类红蜘蛛等。蚜虫防治应及时,一旦错过时机,危害严重,会6月浇水:植物需水量大,应继续浇水。2.施肥:结合松土除草、浇水、施肥以达到最好的效果。对弱树和珍贵树木可结合浇水施追肥。3.修剪:加强草坪特别是冷季型草坪的修剪养护工作。4.做好树木防汛前的检查工作,对松动、倾斜的树木进行扶正、加固。雨季前检查和剪伐危险树木,防止暴风雨造成倒伏,有大雨天气时要注意低洼处的排水工作。5.除草:做好各类绿地内杂草的清理工作。6.有害生物防治:本月是有害生物防治的重点时期,也是有害生物防治的困难时期。本月各种病害将会普遍发生,其中草坪病害(草坪褐斑病、草坪枯萎病等)、溃疡病发生严重,白粉病、褐斑病、锈病(梨锈病等)继续危害。在雨季来临之前,可对去年有害生物发生较重的地块进行1次大面积的预防,以减轻发生量。主要虫害有蚜虫、悬铃木方翅网蝽、介壳虫(草履蚧、紫薇绒蚧)、青桐木虱、叶蝉等刺吸式害虫,美国白蛾、国槐尺蠖、卷叶蛾类(苹小卷叶蛾、褐带卷叶蛾等)、刺蛾类(黄刺蛾、褐边绿刺蛾等)等食叶类害虫,天牛、木蠹蛾类(小线角木蠹蛾、芳香木蠹蛾)、黑色枝小蠹等蛀食类害虫,蛴螬、地老虎、蝼蛄等地下害虫以及螨类红蜘蛛等,其中蚜虫、叶蝉、青桐木虱、红蜘蛛等易局部发生严重。7月1.移植:常绿树移植,争取在雨季初期完工。2.防涝:本月气温最高,雨量集中,要认真抓好防涝防暴风雨的工作。加强防汛抢险,遇暴风雨树木倒伏或树枝折断等情况,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3.施肥:在下雨前干施氮肥等速效肥。4.排涝:做好树木花卉的雨季排涝工作。5.注意控制冷季型草坪高度,继续喷洒杀菌剂,控制草坪褐斑病、夏季斑枯病、腐霉病等病害发生与蔓延;及时清除绿地内杂草,防止草荒出现。6.修剪:继续做好各类苗木的夏季修剪工作。7.有害生物防治:本月高温高湿气候有害生物防控任务艰巨,注意做好刺蛾、柳毒蛾、合欢巢蛾、潜叶蛾、草坪粘虫、蚧壳虫、红蜘蛛、白粉病、褐斑病等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主要虫害有主要病害有8月1.修剪:继续做好各类苗木的夏季修剪工作,继续做好冷季型草坪的修剪工作。2.除草:杂草生长旺盛,要及时除草,并结合除草进行施肥。3.有害生物防治:本月各种有害生物发生、发展,是多种病害的发病高峰期,注意及时防治;同时注意园林植物由干旱、积水及缺素等引起的生理性病害的发生与防治。主要虫害有悬铃木方翅网蝽、杜鹃冠网蝽、紫薇绒蚧、青桐木虱等刺吸式害虫,美国白蛾二代、国槐尺蠖三代、黄杨绢野螟二代、刺蛾类(黄刺蛾、褐边绿刺蛾等)、卷叶蛾类(苹小卷叶蛾、褐带卷叶蛾)等食叶类害虫,光肩星天牛、木蠹蛾类(小线角木蠹蛾、芳香木蠹蛾)、黑色枝小蠹等蛀食类害虫以及螨类红蜘蛛等;许多食叶类害虫到了化蛹前暴食期,对植物危害加重,注意及时防治。主要病害有炭疽病(金叶女贞炭疽病)、叶枯病、叶斑病、草坪病害(草坪腐霉枯萎病、草坪锈病)等。9月1.修剪:继续做好各类苗木的夏季修剪工作。2.施肥:结果树和花灌木施基肥或追肥,以恢复树势。3.除草:做好各类绿地内杂草的清理工作。4.十一节前做好各类绿化设施的检查工作。5.有害生物防治:本月是多种害虫危害高峰期,也是多数食叶害虫的最后一代。主要虫害有蚜虫类(栾多态毛蚜等)、介壳虫类(红蜡蚧、紫薇绒蚧)、悬铃木方翅网蝽、杜鹃冠网蝽等刺吸式害虫,柳毒蛾、美国白蛾、国槐尺蠖、斜纹夜蛾、黄杨绢野螟、刺蛾类(黄刺蛾、褐边绿刺蛾)等食叶害虫,光肩星天牛、黑色枝小蠹、松梢螟、芳香木蠹蛾等蛀食类害虫以及螨类红蜘蛛等,本月若气候干燥,易导致网蝽类、红蜘蛛等害虫的暴发。主要病害有煤污病、叶斑病、褐斑病、锈病等病害。10月1.植树:做好秋季植树的准备工作。2.修剪:下旬进行草坪全年的最后一次修剪,将修剪后的碎草运走,禁止就地焚烧树叶或草末,并做好绿地防火工作。3.施肥:上旬冷季型草坪施最后一次秋肥,用量应控制在20克/平方米(氮磷钾复合肥),对延长绿色期、抗寒及翌年返青有利。4.除草:做好各类绿地内杂草的清理工作。5.有害生物防治:本月冷空气初现,是有害生物的越冬前准备期。上旬注意防治蚜虫、介壳虫类(红蜡蚧、紫薇绒蚧)、悬铃木方翅网蝽等刺吸式害虫,美国白蛾、瓜绢野螟、丝棉木金星尺蠖等食叶类害虫,天牛幼虫、黑色枝小蠹、芳香木蠹蛾等蛀食类害虫,地下害虫以及螨类红蜘蛛等。病害防治方面主要注意白粉病、煤污病、草坪黑粉病等,清除枯枝落叶杂草并集中销毁,消灭越冬的病原菌。11月1.浇水:秋季栽植的树木要浇三遍水后封坑。对珍贵树、常绿树、古树、灌木、绿篱等灌冻水,浇足浇透后封坑,确保树木安全过冬。2.防寒:对不能露地过冬的树木及新植的桂花、广玉兰等树木及时采取防寒措施确保其安全过冬。3.翻土:对绿地土壤翻土,暴露准备越冬的害虫。4.修剪:做好冬季树木修剪准备。5.有害生物防治:本月天气转凉,病害主要有白粉病、羽衣甘蓝软腐病、霜霉病等。多数有害生物的病原物(菌)或越冬卵都将在枯枝落叶或杂草中越冬,来年条件适宜时再次危害,应清除残枝落叶、杂草,清整绿地环境,采取配药、灌根等方式防治有害生物,对部分落叶树及林下全面喷洒石硫合剂,减少有害生物越冬机会。结合冬季修剪,剪除刺蛾虫茧;结合清园工作清除黄杨绢野螟、卷蛾类越冬幼虫;挖除美国白蛾、国槐尺蠖、丝棉木金星尺蠖越冬蛹;剪除木蠹蛾、天牛等钻蛀害虫有虫干枝;剪除蚜虫、介壳虫枝和有虫枝;清除干疤树皮下红蜘蛛、木虱;仍需注意红蜡蚧的持续性防治。12月1.修剪:开始进行落叶树木的冬季整形修剪工作。去掉过密枝、重叠枝、病虫枝、枯死枝,解决好树木与供电、交通等方面的矛盾。对新植树木进行定干定型修剪。2.认真做好冬季职工培训工作,维修各种园林机械。3.对全年各项绿化工作的进行检查和总结,制定明年绿化计划。4.有害生物防治:园林病虫进入休眠阶段,有害生物防治应结合冬剪消灭越冬病虫枝、虫包、虫茧和幼虫等,清理被害树的病虫残体,树干涂白等。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SDGP371102000202302000326
- 山东省
- 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0633-3******
- 其他
-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服务/其他服务
- 预算***金额
- 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
- 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0633-7******
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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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SDGP******000202302000326 | |||||||||||||||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 | |||||||||||||||
预算金额:***万元 | |||||||||||||||
最高限价:***万元 | |||||||||||||||
采购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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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3年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报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同时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绿化养护能力。3.3(A包)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有效的园林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注册建造师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credit.shandong.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统一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6(1)首次投标的投标人需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网站“投标人登录”,申请公共资源交易网账号,登录系统填写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提交后账号即启用(具体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和代理机构入库通知),已入库认证通过的单位无需进行此操作。(2)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备案。投标人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注册登记,已注册登记的单位无需进行此操作。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12月6日8时30分至2023年12月12日17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投标人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凭企业数字证书(CA)、“标证通APP”移动CA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RZZF)。由于CA升级,需先卸载旧版本新点驱动(日照版),再安装新点驱动(山东省版),不能直接打开投标制作软件直接更新,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公告,请仔细阅读操作流程。 | |||||||||||||||
3.方式:请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凭企业数字证书(CA)、“标证通APP”移动CA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RZZF),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企业未办理数字证书(CA)、“标证通APP”移动CA的,需点击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右侧的日照CA办理入口或扫描“移动数字证书”二维码办理。 | |||||||||||||||
4.售价:免费下载 |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
3.开标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国际博览中心D区、东港区青岛路518号)三楼第六开标室。 | |||||||||||||||
五、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开标会议采取不见面方式召开,请各潜在投标人在解密时间开始后15分钟内通过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开标大厅(http://ggzyjy.rizhao.gov.cn:900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完成远程线上解密,投标单位不能完成远程解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放弃此次投标文件解密,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园地-日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新系统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xzyd/20******/244c80a0-6ff9-46f2-9986-e40d5595047a.html)。解密过程中如有问题,请拨打0633-8717660咨询。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保证在开评标期间电脑、网络、预留电话等能够正常使用。2.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可自行下载钉钉app并注册账号,于2023年12月26日14时30分扫码申请进入日照市东港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开标群(群二维码见招标文件),群内昵称设置为单位简称+姓名+联系方式。每个投标人仅限一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其他人不允许添加。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 称:日照市东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 |||||||||||||||
地 址:日照市东港区兴海路67-3号 | |||||||||||||||
联系方式:0633-3******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 称: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 | |||||||||||||||
地 址:山东省日照市开发区县(区)大连路518号4楼 | |||||||||||||||
联系方式:0633-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 |||||||||||||||
联系人电话:0633-7****** |
附件: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
B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
B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
B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
B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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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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