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宜镇财政所、宜兴隆、审计所、 会计核算中心办公大楼装修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2024-03-28 20:29:20 查看原文
  • 澄清/更正
  • 其他采购方式
  • JSZC-321023-YZJY-C2024-0005
  • 江苏省
  • 宝应县安宜镇人民政府
  • 张世一 1395****211
  • 行政机关
  • 工程/装修工程
  • 扬州建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张世一 1771****896

关于安宜镇财政所、宜兴隆、审计所、 会计核算中心办公大楼装修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1023-YZJY-C2024-0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宜镇财政所、宜兴隆、审计所、 会计核算中心办公大楼装修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3.1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

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第6条履约保证金6.1 乙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向甲方缴纳成交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允许中标人自主选择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6.2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乙方凭甲方签署的验收报告,至甲方处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乙方递交材料后10日内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逾期未退还履约保证金,应当按照银行同期借款利息偿还。6.3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6.4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换的情形: (a) 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得将工程及其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b)如方不能按时完成服务内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现调整为:双方签订合同后5日内,乙方可以自主选择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中标金额的 10% 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6.1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应及时退还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6.2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按照乙方缴纳的方式进行退还。
6.3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项目验收合格后15日内。
6.4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乙方在履约期间未给甲方造成损失或造成的损失经扣除后存有结余的。
6.5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履约保证金额不足以弥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
6.6履约保证金逾期退还的违约责任: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第10.6条部分材料要求:

(1)、墙砖及地砖的品牌要求:欧神诺、冠珠、新中源其中之一;

(2)、成品木门的品牌要求:欧派、春天、盼盼其中之一;

(3)、内墙乳胶漆的品牌要求:美涂士、紫荆花、来威漆其中之一;

(4)、外墙涂料的品牌要求:美涂士、紫荆花、来威漆其中之一;

(5)、防水卷材及防水涂料的品牌要求:三棵树、山东宏源、北新禹王其中之一;

(6)、开关插座的品牌要求:鸿雁、西门子、飞雕其中之一;

(7)、PPR水管的品牌要求:日丰、公元、中财其中之一;

(8)、PVC线管的品牌要求:伟星、公元、强禹其中之一;

(9)、灯具的品牌要求:佛山照明、 欧普、飞利浦其中之一;

(10)、洁具的品牌要求:美标、惠达、恒洁其中之一;

(11)、电线的品牌要求:宝胜、远东、江南其中之一。现调整为:现删除

3、原开标时间:2024年3月29日14点30分,现调整为:2024年4月3日14点30分。

更正日期:2024.3.28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宝应县安宜镇人民政府

???址:宝应县安宜东路6号

联系方式:1395****2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扬州建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宝应县泰山东路98号(亿丰商贸城北门对面)圆通物流园综合楼二楼

联系方式:1771****8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世一

  话:1771****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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