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市人民法院五化人民法庭信息化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2023-08-30 17:11:30 查看原文
  • 澄清/更正
  • 公开招标
  • JH23-210000-45141
  • 辽宁市
  • 灯塔市人民法院
  • 高勇 0419-8******
  • 司法机关
  • 辽宁建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高勇 0419-3******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灯塔市人民法院五化人民法庭信息化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8-24 至 2023-08-31
撰写单位: 辽宁建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翟一宁
  
(灯塔市人民法院五化人民法庭信息化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0000-4514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灯塔市人民法院五化人民法庭信息化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30日 17时1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1)电子文件报送时限: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2)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供应商需自行备好CA锁、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或其它移动端电子设备),CA锁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纸质及U盘形式存储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灯塔市人民法院
地  址: 灯塔市中兴路456号
联系方式: 041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建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水塔小区27-1号
联系方式: 041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勇
电  话: 0419-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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