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海市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项目一飞防服务
一、项目编号:JH24-210781-00161 二、项目名称:凌海市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项目一飞防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凌海市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项目一飞防服务 供应商名称:锦州嘉鸿洋农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建业乡政立村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90.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凌海市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项目一飞防服务 服务类 名称:凌海市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项目一飞防服务(C09019900其他农业服务) 服务范围:在阎家镇山神村、假河村、艾家村、义合村、阎家村、马家村、靳家村、马屯村、月牙村实施二化螟防控项目,计划实施面积5.11万亩。 服务要求:1.农用植保无人机性能参数及作业要求 (1)容积:≥30L (2)作业载荷:≥30KG (3)喷洒系统-喷嘴数量:≥2个 (4)雾化粒径:65-250μm (5)最大飞行速度:≤13.8m/s (6)最大可承受风速:≥6m/s (7)工作环境温度:5℃至45℃ (8)避障系统:可感知范围1.5~40m,大于半径5cm的障碍物,可实现自主避障。 (9)自主飞行控制模式精度:偏航距(水平)≤0.4;偏航距(高度)≤0.4;速度偏差≤0.4。 (10)防滴性能;喷雾关闭5s后每个喷头的滴漏数不大于5。 (11)喷雾性能;喷雾量偏差 ≤5;喷雾量均匀性变异系数 ≤35。 2.植保无人机作业要求:速度≤8m/s;作业间距(喷幅)大于等于5m 小于等于7m;距作物叶尖≥3m & ≤6m;亩用量:喷液量每亩≥1.1L;安全距离:3m 3.需作业亩数总共51100亩,具备每台无人机每天大于等于500亩的无人机规模化作业能力,需要5天。 每架无人机配2名工人,需要5天完成。 每架无人机配2名工人,20架无人机共40人,40人防护服装、口罩、手套、消毒液等。 每架无人机配洒水车一台,20架无人机共需20台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 7 日之内 服务标准:满足行业验收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雪、周渊名、王曙月、靳笑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凌海市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项目一飞防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取,不足伍仟按伍仟收取,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31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凌海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凌海市植物保护中心) 地址:凌海市兴闫线新庄子段8A 联系方式:1504****624 名称: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凯旋家园7-26号 联系方式:0416-7****** 项目联系人:华夏 电 话:1318****890 1550****777凌海市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项目一飞防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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